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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我记得那是2007年的夏天,空气里充斥着花草特有的甜腻香气。彼时的我留着还未及肩的短发,怀揣着难以名状的憧憬踏进了高中的校门。在那之前我有过很多美好的幻想,在那之后的很多年里,我都固执地认为这是人生中最好的一段时光。我的人生在这三年里鸟语花香,从前平静无澜的生活渐次光影斑驳。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这样的感觉,第一次见某个人,就觉得你们就该认识,就该亲密无间。有些人相识十几年,却感觉不及新识的人来得投缘。这几年里很多人来了又走,日后会一一叙述,现在我想讲的就是这样一种感觉,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第一次见佳妮是在军训开始的那天。她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我走过去问她可不可以坐旁边的空位,她对我微笑点头。你们一定和当时的我一样,以为她是一个文静的女孩子。其实不然,佳妮是个风风火火的假小子,个性和外表极不相符。我高一时的很多快乐都来源于她。佳妮比我略高一些,上午我们站在并排军训,下午坐在一起补课,只一天便熟识了。我记得当时有人问:“你们以前是同学吧。”我俩默契地大笑:“不是啊,今天才认识呢。”就是这样的,有些人一见如故,有些人一见钟情,没有理由,也没有法子的。
班主任是个刚毕业的年轻女人,漂亮直爽。她将我和佳妮安排在一起,坐在倒数第二桌,我们凑在一起看班里的男生七歪八倒地走正步,放肆大笑班他们的水准真让人伤心。
其实那时的我是有些失望的,在我少女般的情怀里,高中十六七岁的年纪,是该出现一个穿着校服的斯文少年,有干净的面容和温柔的声音,会耐心地给我讲数学题,会牵着我走过烈日炎炎的街头,分享一个香草味的冰淇淋。而此时被骄阳晒得满脸汗水的男生们,显然在我设想的旖旎画面中显得突兀。但是后来,我惊诧过此时对男生们的不屑一顾,因为我爱上的人,就是这群狼狈少年中的某一个。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仍忍不住会心一笑,那个乍看之下平凡普通的少年,我甚至记不起当时自己的目光是否扫到过他,就是这样一个少年,让我的故事来了一个大转弯,走上了一条完全没有预想过的路。我不能不感叹命运的神奇,就是这个人,不是别人,不早也不晚,他的出现就是为了陪同我走过某一段路程,就是为了谱写一则独家故事供我日后时时瞻仰。
我不卖关子,这个男生是佳妮的后桌。我不想说出他的名字,那三个字是我想放在心里的秘密,不和陌生人分享的秘密。我想给他起一个代号,以我对他最大的希冀为名。就叫他常安,愿君长安。
那个中午,我坐在座位上,对着镜子整理还未及肩的短发。我至今仍能感觉到当时那种令人窒息的闷热,和映在镜子里的自己潮红的,泛着油光的脸。那时的我并不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未脱去青涩的稚气和孤僻,在军训的摧残下可想而知有多狼狈。常安是个很开朗健谈的人,至少当时看起来是。他很快便和同桌混熟了,他的同桌是个憨厚勤恳的男生,叫昊天。常安低声对昊天讲着以前的事情,形形色色的女生被以字母编号,纠纠缠缠。我始终没有问过他这些故事是否有夸大的成分。不管在何处,常安都如鱼得水,像一只翩跹的蝴蝶般招人喜欢,这也是我感到最不安定之处。
他在桌子上写写画画,说自己喜欢长发,性格温柔的女生,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于是他对我露出了笑容。那是怎样一种明媚,山河变色,春暖花开。我记不太清当时的感觉了,只看到他小麦般的肤色里盛满了盛夏的味道。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吸引我的特质,说不上来是什么,也许是那种阳光和爽朗照亮了我心里透不到光的角落。许多年后我遇到过一个和当时的他极其相似的人,并且不可避免地被吸引。这是后话。
我对佳妮说,有点后悔把头发剪掉了。佳妮笑:“你喜欢他啊?”我摇头,我知道自己注定不会成为他心爱的女生。我没有长发,也不温柔,不会羞涩地笑,只会故作坚强,甚至大肆地爆粗口,就像你们随处可见的,肤浅粗鲁的女生。但是常安在我的心里就这样扎了根了。在和以前的朋友聊天的时候我很愿意提起新的班级里有一个肤色黑黑的男生,在描述他的时候我用的都是否定词,但我很乐于展开有关他的话题,并且在心里抱有小小的,不被他人得知的满足感。
第一次和常安有单独交流是在化学考试之后。我一贯是害怕摩尔之类的名词的,对其复杂的计算更是无能为力。旁人看来再基础不过的知识点,在化学老师行云流水般的授课中成为了我的天书。那次化学测验我没有及格,而常安是班里唯一的满分。我清楚地记得,在老师讲解完试卷之后,我仍没有掌握那个重要的公式。看到被团团围住的老师,顿失了凑热闹的兴趣,犹豫再三,还是按捺住羞涩向常安求助。常安正在整理书包,他没有接我递过去的纸笔,而是将我拉到黑板前,就着还未擦去的板书开始娓娓道来。这实在是个令人意外的举动,我感觉全班的目光都集中在讲台上的我们身上,脸一下子红了,常安却恍如未觉。他的讲解该是很浅显易懂的,在后来的新班级里,很多女生都乐于向他请教问题,他也总是耐心细致,而当时的我竟以为自己的待遇较之别人有什么特殊之处,紧张得手心冒汗,根本没有听清他讲什么,只一味随着他的询问频频点头,以示听懂。这是一个不错的开始,我们像大多数的前后桌一样,能聊天,讨论问题,但也仅限于此。我和佳妮很快调换了位置,换到了距离常安和昊天很远的另一组。没有了近水楼台,我和常安之间又变回了之前的疏远。
我很羡慕有些人,他们能很快和别人熟识,并且即使距离远了,也能维持亲密的关系,也许常安就是这样的人,但我显然不是。他和很多老同学新朋友保持着联系,而我,当和朋友分离之后都会渐行渐远,失去联系,完全无法想像我们曾在一起度过了那么多亲密无间的时光。
我仍旧为着一些小事开心着难过着,比如运动会的时候他喊不出别的女生的名字却能知道我的,比如他整节课都在玩手机而没有看过我一眼。那时的常安是我手机里一个不会来电的号码,是我的好友列表里一个不会跳动的头像。我那么喜欢他,喜欢他安排入场式时运筹帷幄的表情,喜欢他400米决赛时仍嚼着口香糖的从容,喜欢他看到我时微微带笑露出牙齿的招呼。
如果你们和我差不多的年纪,该知道□□上曾一度流行点名游戏。我被好友点名,回答完冗长的问题之后我点了常安,骗他说我挑的是在线好友的前10人,其实我说谎了,我只传给了他一个人。他很耐心地填完了那些问题,我至今仍记得两个答案,第一个问:“最想陪伴谁终生?”他答:“她。”第二个问:“会喜欢传给你问卷的人吗?”他答:“只是朋友。”也正是从那个时候,我知道他的心里住着刻骨铭心的一个人。我很想问他那个“陪伴终生”是什么意思,因为在后来我们交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从未许诺过我未来。握得住的温柔终究不是回忆的对手,在当时便已初见端倪。在那之后的不久,他的头像第一次跳动起来,问我可不可以聊聊天,他喜欢的女孩子向别人表白了。我觉得自己简直是个情圣,竟告诉他追女生应该要到对方喊停才可以停。那天安慰他到半夜三更,第二天再见他时却也不见消沉,看不出哭了许久的样子。我们很默契地没有提这件事,也没有再联系,直到期中考之前。
熬夜写作业的时候总是分外想他,拿出手机写完短信又删删完又写,最终小心翼翼地发出这么一条“英语……我需要帮助”。7个字,1个标点符号,却花光了我的紧张与期待。常安很快回了短信“我还在等你做完呢”。我自然知道他不会在等我,但仍旧忍不住高兴。时隔多年,记不清当时说了些什么,只确信依然是我跨出了第一步,从此故事的发展大不相同。
第二天晚上,仍忍不住翻出昨晚的短信喜滋滋地回顾,就那么几个字,看了一遍又一遍。大概真是命运,翻看的时候我犯了一个从未犯过的错误——手滑回复了一条空白短信。当我发现的时候拼命按取消,也已经来不及了。常安收到空白短信回复了几个问号,我只能尴尬地解释,是错发了,没有别的意思。他笑说,浪费他的感情。从那之后,常安经常会在复习之余“骚扰”我,我们进入了冗长的,可以称之为暧昧的时期。
我很仔细地回想着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想尽可能地与你们分享,可是我想不起来多少。我只记得,我们经常会煲电话粥,聊学习聊理想聊动漫聊过去,一直聊到他睡着。
我记得那个时候无聊的地理课和历史课,我们都会一直发短信聊天,仿佛有说不完的话。
我记得周末很早的时候他问“醒了吗?”,我睡眼惺忪地回复“醒着呢”已经是一小时之后了,他很快打了电话过来,说“阳光这么好,早点起床啊!”元气满满的声音,比太阳更明亮。
我记得在一个突然降温的下午,我抱着手臂冷得瑟瑟发抖,他轻轻拍拍我的肩膀,递过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
我记得,有一回他的手机欠费停机,我补习回家的时候顺便帮他充了话费,后来他告诉我是从那时候开始心动,因为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
我记得那天收到一条短信,是关于一辈子的友情契约。我觉得好玩,便传给了通讯录里的很多人。也包括他。他回复说〖那我不仅仅想和你做朋友呢?〗我不得不承认当时的悸动,可是也知道他有喜欢玩暧昧的恶趣味,只能开玩笑的口吻说〖变相告白我可不接受啊~〗
我记得那天放学下起了大雨,他撑着伞送我去车站,在过马路时轻轻揽了我的肩。
我记得某个补课的周六早晨,他拉我出去买早餐,遇到了一群笑得暧昧的同学。
我记得他说,没有手机的日子里,最想念的人是你。
喜欢与期待在心里疯狂滋长,像一秧青葱的嫩苗柔软地撩拨。我迫切地想知道他的答案,想知道这样的暧昧是否只是我单方面的错觉。我所有的想象力都是在他每次对我说了了含糊不清旨意不明的话之后培养出来的。这样犹如恋爱的气息,像极了我与他初识时空气里酸甜的花香。我想,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喜欢一个人,喜欢他的笑,喜欢他的好,喜欢他偶尔的惆怅。如果不能让他知道这份感情,大概会是我抱憾终身的事情。少年的爱情风雨飘摇看不清前路,却仍旧执着得无以复加。常安接受了我的告白,我们在期末之后一起进入了文科尖子班。如果你希望看到我们如春暖花开般的爱情,并借此回忆起自己的此间少年,那么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因为我和常安,并不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常安并不是一个温柔的男朋友。我不是说他待我不好,我们依旧会在深夜煲电话粥,也如所有情侣般拥抱亲吻,甚至他做到了我和你们描述过的,在我少女般的情怀里设想的所有旖旎画面。比如他会在赢球之后买两根棒冰,和我头碰头躲着老师一起吃。比如他穿着开到胸口的绿色格子衬衫,低头耐心地为我讲数学题。再比如,我们会牵手走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分享一个香草味的冰淇淋。只是在他的城堡里,有刻骨铭心的一个人。我从未出现在他的状态里,相册里,可是他会为她写极尽温柔的文字,会为她的喜怒哀乐揪心,会应她半夜的邀约,会在意她新交的男友。而在新的班级里,他也并不拒绝别的女生的接近,与前桌暧昧尤甚,一起打羽毛球,讨论习题,一起乘车回家,嬉笑打闹。当时的我竟能这样委曲求全,就像走廊里的声控灯,只要他的一点声音,我的整个世界都亮了。我很少与他生气,因为我知道他不会来哄我。他很花心,喜欢和不同的女孩子暧昧;我也很花心,我喜欢每一个他,不管是眼里有我的,还是没我的。那个时候的我常常哭,看到我仿佛流不完的眼泪,佳妮总是恨恨地说:“如果月光宝盒是真的,我一定要回到你爱他之前,一刀捅死他,然后让你没有挂念地好好活。”
后来常安和我提了分手。我至今仍不知道为什么,是如他所说“你的眼泪让我建立在你身上爱的城堡崩塌了。”还是仅仅只是因为我不够好,而他不够喜欢我。那真是一段想跟全世界都绝交的日子,黑暗,绝望。就像是做了一场无比拖沓无比冗长的梦,身心俱疲,皮肉下的每个关节都在痛,可是却清楚的知道,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他。直到现在忆起,胸口仍在隐隐作痛。以前看到他的时候,我总会加快脚步,只是为了能和他来个“巧遇”;后来再看到他的时候,我还是会加快脚步,但这一次是为了错过他。甚至因为怕他愧疚,我接受了他“我仍旧陪在你身边,只是换了一个身份而已”的说辞,甚至在多番挽留被拒之后,我还跟他说“能陪我说说话吗,我想明天自己就能把你当作普通朋友了”。我以泪洗面,他如鱼得水。当他笑着迎面走来与我打招呼时,我只能沉默地别过头去。
我不敢描述太多,因为我怕自己会没有勇气讲接下来的故事。每个人都有个想掐死的曾经,而那时的我便是这一生中最卑微的污点。后来慢慢地,我发现只要不和他接触,我的心就不会疼。于是我不再看他,不再哭,也不再对他笑。我慢慢地收拾自己,梳起了清爽的马尾,在突然起风时穿上了别的男生递来的外套。而常安却按捺不住了,他给我发短信,送我去车站,给我买早餐,抱怨我不去看他的篮球赛。我并非不喜欢他,他始终是我胸口的一颗朱砂痣,始终漾着温柔的气息存留在我的记忆深处。可是我也知道,他的爱是伴随着失去而来,当我不属于他时,才会有这些温柔举动。我的少女心早已被日复一日的泪水冲刷得失去光彩,关于他再小的细节都清晰深刻,甚至连说话都带出了他的语气,以至于我一个人就足够饰演我们。所以我不再需要他,他就像一道白月光,清清冷冷地照在我曾鲜血淋漓而如今已然结痂的伤口上。
我们浩浩荡荡地奔向一场盛大的离别,面对高考这个十字路口,我知道他的方向注定与我相背。常安变得极功利,去教师办公室的次数远比去洗手间更频繁,课间若要找他,定是在哪个老师的身旁询问难题。他的脾气也变得极暴躁,常与人冲突争论,我不知道是不是夜间复习太晚,没有睡好的缘故。这样的他在我心里的光芒渐渐黯淡了下来,我疯狂思念那个用笑容照亮了我心底透不到光的角落的常安。
后来常安到了一所最好的大学学习广告,想来日后必是不可限量的青年才俊。而我到了另一个城市,渐渐褪去稚气,有了分明的五官和高挑的身材,能写很好看的字和很动人的文章。我写过很多文字,如今你们在网路上也许仍能看到。大大小小无数个故事,他们或像他的眉或像他的眼,以至于我会怀疑他是否真的存在过,还是只是我爱上的某一个臆想的形象而已。我笔下的那些人,始终是常安在我心中最初的印记,简单,明媚。我常问自己,为什么惟独是他跌进我的心底,我寻遍天下亦无双。没有答案。
再后来,我的身边出现了一个很好的男孩子。他看我写的故事,听我弹吉他,陪我找一首多年前的老歌然后一起沉默。最重要的是,他像常安。眉眼像,笑容也像。我始终喜欢常安、——在所有时候。而有的时候,我也会喜欢别人——在他们偶尔像他的时候。他真的像极了四年前的常安,同样简单的没有心计的笑容,同样能优秀地运筹帷幄,同样弯一弯嘴角便是春暖花开。只是他更温柔,看着我的时候眼睛总是亮亮地像能滴出水来。生日那天他抱着一个泰迪熊傻傻站在我的教室门口,我被室友推到他跟前,他轻轻地说喜欢我,脸上红红的,七分羞赧,三分期待。于是我就这样成了他的女朋友。在常安脸上我看到过温柔,看到过得意,看到过恼怒,可是我从未见过这样的神情,真诚得恨不得把心掏给我。他叫钟远,总是说我把他的名字念得很好听;他带我见他的室友,参加部门的圣诞聚餐,为我挡酒,给我暖手。我和常安在一起近三年,从未见过他的朋友,他也从不允许我把冰冷的手探进他的领口取暖。钟远不是常安。
而我好像理解了那时的常安。他当时于我,就好像此时我于钟远。并非不喜欢,也并非不感激他的温柔陪伴,只是心里早有了刻骨铭心的一个人,循着他的足迹走走停停,在大雾里兜转一个又一个荆棘密布的圈子。那背影始终在远方模模糊糊,而光芒却围绕于周身。
钟远是知道常安的存在的,也知道我们之间所有的事。所以每当我看着他突然开始发呆时,他总是会垂下温柔的眼眸,摸摸我的头发,露出一抹宠溺的笑。只是偶尔我会听到一声几不可闻的叹息,带着无奈和失落。我知道钟远此时的心情,和当年的我如出一辙。就像力拔山河却拔不出心头的一根刺,就像套着拳击手套要去掏卡在牙缝里的鱼骨头,就像没手没脚的人头发里长满了虱子,那样无助。我想阻止,却始终少点什么而无能为力。
我和佳妮提起的时候,她说:“人的精力有限,太用力回忆的人,拿什么给未来?”我知道她未说出口的话。佳妮是见证了我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生一步一步走到如今的心如死水的,她不希望我把自己曾承受过的痛苦加诸到钟远身上,钟远的真心,连旁人都看得到。他那么容易满足,有时策划活动忙得焦头烂额,我给他带一份晚餐便能开心好久。
从莺飞草长到白雪皑皑,从烈日炎炎到秋扫落叶,我的吉他弦崩坏了几根,钟远对我的宠溺却并未减少分毫。又是一年春夏,就这样在钟远的陪伴中,也到了我们的毕业季。身边的情侣陆续分手,在目睹了室友一场酩酊大醉之后,钟远问我愿不愿意随他回家见父母。我好像已经习惯了他的陪伴,想到如果他以同样的温柔姿态去对待别人便抑制不住地生气。钟远与我家住同城,不存在地域问题,他的父母也并不反对这场恋爱,似乎一切只等我的首肯。我问自己,真的就是要和这个人,相伴一生吗?依旧没有答案。
晚上我接到了常安的电话。我们已经四年未见了,只是逢年过节偶有问候,这次他随导师到我所在的城市考察,想约我见面。我问佳妮,我该去吗?她点了一份热柠茶对我笑:“有些人久别重逢,未尝不是好事。”
于是我告诉钟远,常安来了,我要去见他。钟远动了动嘴唇,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微笑着替我拢了拢散落在额前的碎发。正是初夏,他的手有些冷,眼角溢出一弯我看不懂的流光。我不明白钟远垂下的眼里为什么带着悲伤,我只是去见一个久别的老友。如果他说不要去,我便不会赴常安的约。
常安已经是一个大人的模样了。穿着笔挺的正装,坐在午后的窗边,喝加很多糖的黑咖啡。他的面容和四年前不太一样,眉宇间带出些犀利的精英气。我看着他,想起七年前他穿着开到胸口的衬衣,低头为我讲题的模样。是好看的格子衬衫,浅绿色的线条很清凉。常安理了理深蓝色的领带,对我说:“你今天真漂亮。”是了,如今的我大概是他曾喜欢的样子,长发,温柔,爱笑。他点了甜甜圈放在我的面前,浓墨重彩地煞是好看。可惜太腻,我更喜欢钟远常带我去的那一家。
常安的声音低低的带着磁性,缓缓讲着和我之间的过去。那年微机课,他亲手写下的“我爱你”。缱绻的双手,那时并肩走向车站投下的长长的影子。都回不去了。他穿着西装的样子和在球场上挥汗如雨的样子交叠又分离,他陷入回忆的样子似曾相识,只是此番主角是我。
我开始明白了佳妮所说的“有些人久别重逢,未尝不是好事。”常安就坐在桌子对面,对我露出无可挑剔的完美笑容,可是却远得像在海角天涯。我想念钟远明媚的笑,和看着我时温柔得能滴出水来的眼睛。
常安问我过得如何,我告诉他很好,已经找到了喜欢的工作,也有安稳的生活。他便不说话了,这样的沉默再不能使我感到尴尬,我给钟远传了简讯,告诉他我在糖纸,来接我。
走出店门的时候正是黄昏,常安的目光一直追随着我,灼灼发烫。从前一直是我看着他走,这是他第一次目送我离开,也是最后一次。今后我再好的时光,也与他没有关系。
在暖橙色的天幕下,钟远逆着光缓缓走近。他的耳朵边缘有细小的绒毛在阳光下给俊朗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色。他走到我的身边,向我伸出温暖的手掌,像一个带我走出迷雾的天使。
最后的最后,我终于接受了我也会像爱他一样爱别人的事实。
------THE END-------
故事很短,见刊无门,最终还是用这样的方式发表出来。也许没人会看到这篇文章,但没有关系,这只是我给自己的一个交代。每个故事或多或少都带有作者的影子,希望与我的常安会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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