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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公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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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的,在赶了几天路之后,我算是弄明白了一些事情。
听说这里是大业王朝,新历29年。
幸好幸好。天知道我100分的历史连50分都考不过,所以把我送到了架空的年代,对我实在不薄啊。
别了,21世纪。别了,2014。别了,电脑。别了,手机。别了。。。
呃,我记得我应该是魂穿,怎么操蛋的购物卡也跟着穿越了过来?银座的金卡,你凑什么热闹。要不是你,姐姐在自己家里铁定是正看穿越不良小说正欢的时候,那会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乌鸦嘎嘎在我头上飞过,留下一泡屎,差点落在我头发上。
呸呸,小兔崽子和金卡,你们且随姐姐一起策马扬鞭、快意江湖去吧!
金庸大侠,古龙大侠,吾来也。
我叫春风,在29岁那年被前夫一脚踹掉的情况下穿越了。这个地方是架空的,除了山好水好空气好以外,暂时还没发现其他优点。
不过,我不甚介意。
根据穿越金手指定律,凡穿越者必得高官厚禄、荣华富贵、如花伉俪、绝色美男、几世娇宠,像我这种买彩票连2块钱都没中过的,估计只是是来旅游的。过段时间,等打完了酱油,穿越旅游团一定还会把我带回去。
我舍不得21世纪的穿越小说。
望着天边滚滚的流云,我眸中流转着坚定的光彩。
我平凡无奇的个性,注定了我平淡如水的人生。所以,在这里,过一天,少一天。且抓住当下,就好。
古代的人很淳朴。就连乞丐,见我背着个孩子,也照顾我,把他要饭的饭碗送给了我。
乞丐大哥,你这么好,你老婆知道吗?
我摸了摸自己焦黄的脸皮,觉得自己实在没有什么貌可让人图,所以,安心的收下饭碗,准备挣穿越后的第一桶金。
挣一点钱,开个包子铺倒是难不倒我。至于穿越小说里出现频率甚高的豆腐铺,那是门手艺,我一时半会儿,开不成的。而那种全国连锁、金子银子挣到手软的酒楼,怕是真的不会有。
就这样,在乞丐大哥们的照顾下,我养活了自己和小兔崽子。
但是这具身体的身世和经历肯定不像现在我知道的那么平凡。
在要了10天饭以后,我在这里的生活发生了说大不大、说小又不小的变化。。。
这位白衣翩翩的浊世佳公子丰神如玉,明眸似星。。。最重要的是,他已经盯着我看了半个时辰了。
不过,那时,我认为,他盯得是我面前的破碗。
呃?这个架空的大业王朝。。。乞丐这种职业也有人竞争?我看着面前缺了角的讨饭碗,暗叹没天理,这里这么俏面皮的要做乞丐。。。
美色当前,我擦去口水,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先抱住碗。
白衣公子眼神炙热,看的我后脊发凉。我伸手一摸,原来是小兔崽子尿了。
这时,趁我一失神,白衣公子开始行动了。。。
我心里一紧,把碗抱在胸前。不过,比我动作还快的是一道桃红色的影子。她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抱住我,惊呼一声,直接吓哭了我身后的小兔崽子。
“小姐。。。呜哇。。。终于找到你了。。。”
嗯???喜极而泣?难道。。。是故人?
为防有诈,我不动声色。
“娘子。。。终于找到你了。。。”
白衣男也抱住我,喜极而泣。
口水马上就要流出来了,我继续不动声色。
无论古代还是现代,人,都是最可怕的动物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