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所谓的“真相”让我出离的愤怒 昆明的惨案 ...

  •   昆明的惨案让我心情无比的沉重和悲愤。
      我去见了那个身体甚为虚弱的朋友小明和极左,忍不住唉声叹气起来。
      我最觉悲哀的是都到了这时候,有些公知还往我们身上的伤口处撒盐,说什么我们不了解真相,简直是可忍熟不可忍。
      可惜除了愤怒之外,我们普通人面对恐怖分子的屠刀和某些人的软刀子,显得那么无能为力。因此我心中充满了苦闷,来朋友处寻找安慰。
      我问他们公知这种恶心人的“真相”言论,他们怎么看。
      由于极左年纪不小了,所以我以老左称呼他。
      老左:“真相我们都看到了,就是一帮恐怖分子实施他们反人类的暴行,疯狂残忍至极。至于公知所说的真相我们不了解,他们既然对这起恐怖分子了解的那么清楚,就应该上警察局好好说说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到时候他们说不明白,我们都不答应。有些人真是连脸都不要了,这已经不是人民内部矛盾,而是敌我矛盾。我们国家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人民民主,对敌人专政。有些人的丑陋嘴脸,充分的暴漏了他们的无耻阴暗本性。历来自绝于人民的人,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小明:“某些公知确实要疯,国家不论有什么事,他们一贯性的射出暗箭,最终目标直指‘定体问’。出现这种常理不可揣度的变态人格,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他们确实被人收买,属于拿钱发帖,甘愿为了金钱出卖自己的灵魂。还有一种就是彻底被国外势力洗脑,完全丧失了独立思考的能力,只要是他们美爹支持的他们就无条件支持,只要是美爹反对的就无条件反对,这就完全沦为美狗的境地。”
      我表示你说人家是美狗,人家还说你是五毛狗呢。
      小明:“是人还是狗。看的是一个人人格完不完全,而不是谁口头就能给定性的。一个人能称之为人,应该有最起码的分辨是否曲直的能力。就拿这次昆明事件来说,只要是一个人,对于恐怖分子都应该是种同仇敌忾的态度。但有些东西偏偏用同胞无辜的鲜血去取悦于某些组织,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一个人没有底线,那还能称之为人么,称他是狗都侮辱了狗。反过来说狗的品种也有高低。就算真是五毛狗也比美狗高出好几个档次。起码五毛狗的主人不会在自己治下的子民遭遇厄运时幸灾乐祸。而美狗的主子就不同了,他们巴不得中国越乱越好,反正中国人死多少都伤不到他们一点,对他们只有好处。同样是被洗脑,当五毛狗还能得到点骨头,吃到点残汤剩饭。如果主子家富裕了,狗的生活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当美狗就惨了,没有利用价值之后,就被宰了吃肉,反而连自己一身骨头都剩不下了。所以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会甘愿当美狗。”
      我说你这话跟我说说就行了,千万别在网上说。公知势大,又岂是你能撼动的。他们可是会咬人的。
      小明无所谓:“反正我也是将死之人,还怕他们咬我不成。”
      我表示你不怕,我可害怕。但是我更担忧的是这恐怖组织,原来我以为恐怖组织离我们很远,没想到现在它就潜伏在我们身边。这让我们可如何是好?
      老左:“对于恐怖组织就是要给予毫不留情的坚决歼灭。将恐怖分子从□□到精神完全彻底的摧毁,再踏上一万只脚,让其永世不得翻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
      小明:“其实你也不用担心,因为还有人民军队为人民保驾护航。恐怖组织在中国没有明天。只不过这件事,我认为法律应该尽快做出补充。加强对恐怖组织的打击力度,保证对于恐怖组织以从严,从重,从快不遗余力的打击。而且关于正当防卫权限也应该做出修改。应当设定一种正当防卫环境。像这种公共场所,恐怖分子正在施行疯狂暴力恐怖袭击。从那时开始公共场所就应该是拥有无限防卫的环境。直到警察控制住公共场所的局面,这个场所无限防卫的特性才应该消失。为什么要这么做,从这次惨案可以看出,伤亡为什么这么大,因为当时人民都在四散奔逃。很多人逃跑时被暴徒轻松的屠戮,如果人民合力奋起反抗,那暴徒们也不会伤害这么多人。”
      我说你这也过于理想化了,因为我们普通人都没受过训练,遇到当时那种情况,别说反抗了,腿都软了,逃跑是人在面对那种情形下的本能。而且恐怖分子是一伙杀千刀的暴徒,我们没经过军事训练的普通人面对拿刀的暴徒也没什么机会吧。
      小明:“在那种情形下,对于所有人来讲跑是一个正确的选则,但是对于个人来讲跑未必是正确的,因为总有人跑的慢,被恐怖分子追上了。至于拿刀暴徒的战斗力,就在于当时人的决心。只要一个人有抱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决心,一个空手的成年男子完全可以与拿刀的暴徒一战,五个成年男子完全可以灭掉一个恐怖分子,前提是抱着对恐怖分子彻底消灭毫不留情的狠劲。所以我才提出当时的环境必须是无限防卫的特性。如果恐怖分子已经以你为目标,要想在恐怖分子手里逃生,就必须抱着彻底解决恐怖分子的决心,就算恐怖分子被打的倒地不起,也应该上去给暴徒心脏补两刀。但是按照现在的法律条文,如果这么做是触犯法律的。这样一来,法律在这种特殊环境反倒有帮助恐怖分子的效果,所以法律应该做出修改。当然这种无限防卫环境要有严格限制,必须是公共场所受到恐怖分子袭击才能成立。”
      你这么一说我到是明白了。因为在那个环境下法律已经起不到保护人民的作用,法律已经完全阻止不了暴徒,在那个时刻法律已经没了意义,我们只能靠自己。而我们普通人还要受法律的制约,是一种很不公平,不利于生死搏斗中获胜。
      小明:“在法律保护我们之后。当时那种情况。如果妇女和儿童先跑,男人们围攻恐怖分子,我想损失不会如此惨痛。当然这也需要政府组织演练过,也就是一种全民皆兵的战术思想,战斗必须经过演练,否则就会一盘散沙,到时候人民还是慌乱逃散,被恐怖分子各个击破。”
      我又问对于深层次的问题他们怎么看。
      老左:“不论恐怖分子来自哪个宗教和民族,都要受到法律的严惩。但同时也决不允许有人浑水摸鱼,挑拨中国各民族关系,凡是叫嚣灭掉某个民族的人同样的也是恐怖分子,也是不为我国法律所允许存在的。”
      小明:“挑拨者除了有可能是心智不成熟者,还有种可能就是某组织煽动各族人民的对立情绪,如果我们不能认清敌对势力的险恶用心,岂不是正中恐怖组织们的下怀。”
      原来他们打的主意就是这个,听到真相的我出离的愤怒起来。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