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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宁之 我就站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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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觉得自己还挺厉害的,竟然不知不觉中习惯了别人一辈子都习惯不来的事情,就比如我习惯了被丈夫扔在家里一个人坐在窗前发呆到晚上。
有的习惯,是被蜜糖灌胶出来的,有的习惯,是被无能为力逼出来的。
是前者还是后者,我心知肚明,只能苦笑一下对着空白的纸张继续发呆。
今天的天气还真是闷热得很,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看到昨日那样的瓢泼大雨,下起来真是让人心情舒畅。
收好了画板,我推开窗户向外看,日光照耀在身上并不是很舒服。这该死的太阳,为什么把温暖变成了煎熬。
当温暖的日光变得太过极端的时候,再奢求它变回原来的样子已经是笑谈,识趣的后退一步到阳光照耀不到的地方,才是明智之举。
忘了那个作家说过,爱一个人绝没有退路,给自己留了退路的,便不是爱。
我觉得这句话没错,眼前的太阳也觉得。
在阳光面前,我识趣的退后了一步。在楚景然面前,我早已无法后退,只能硬着头皮向前冲。
那句被我这么喜欢的话,终于在我身上演绎了一遍。
楼上的猫又来讨食吃了。
嘿!你可真讨人厌,昨天就是因为你吃了楚景然的饭,所以才又把我难得一见的爱人给气走了。
我并不是一个看到小动物就嗲声嗲气的说着好可爱,然后迈不动脚步的女人。甚至很多时候,我都很讨厌这种麻烦的生物,连上个厕所都需要我过去帮它们冲水,甚至有些还不知道厕所是何物。
这怎么能叫人喜欢起来。
我对着一只猫抱怨着,坐在沙发上和窗口上的毛大眼瞪小眼的对峙着。
我不管,反正今晚我是不打算做饭的,你就是再看我,也没有用。
我这么想着,心一横抱着手臂在沙发上睡了下去。
这个季节,在这个城市,午后的时光并不是很安逸,城市的大街小巷都被超高的气温变成了蒸笼,呆在屋子里吹空调可比在大街上东奔西走美名曰逛街好得多了。
所以当午后你在空调屋中睡的正香的时候被强行叫出去,无疑是一件比杀父之仇还要大的事情。
我真的是很不情愿的看着李云溪,咬着吸管一幅怨毒的模样,很想把手中的饮品泼在李云溪的脸上让她清醒清醒别再这个天气逛街。
李云溪可不干,利索的咬碎嘴里的冰块抓着我就跑去下一个购物中心,裙子挑了一件又一件、高跟鞋买了一双又一双、还是乐此不疲的抓着我乱跑。
有时候,简单的一句话都可以成为我们泪腺放肆的原由。
此刻,我站在商场的某一家店前,看着窗前贴着的宣传单,上面简单的一句话,刺得我潸然泪下。
候鸟南迁,海潮慢慢。那个午后,日光下对着我笑的少年,你还好吗?
春去冬来,白马过隙。那个夏天,说要永远都不分开的人们,你们还在吗?
我看着这一行字,痛苦的连呼吸都觉得困难了起来。
那年夏天,那个午后,对我笑的少年,他似乎很好,又似乎很糟。我虽在他身边,却从不曾懂得他。
那年夏天,那个午后,说要永远不分开的人们,被我的一己私欲敲的四分五裂。
时光好像并没有那么美好,它淡化所有人心中的疤,却惟独忘了站在人群中的我。
时光啊,求求你,看到我的伤,看到我的疤,这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我甘之如饴。但请给我一点点的救赎,我只需要一点点,一点点就够了。
为什么那么强大的你淡化不了我心中的伤?
还是你也忘了我?还是你也痛恨我?还是你也要把我推到更加绝望的深渊中吗?
我像是一个疯子一样站在商场中对着一张脆弱的海报痛哭失声,我以为我会被保安抓起来当做疯子撵出去,却被想到被一个强有力的力量抓住了手腕,然后毫无征兆的一个趔趄被半拖着拽到了一个车里。
我熟悉楚景然的一切,所以他抓起我手腕的下一秒,我没看就知道是他,那是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不爱到撕心裂肺的人是不会懂得。
楚景然并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只是把我塞到他车里他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对着冰冷的汽车擦眼泪。
已经是傍晚,他才回来,手中提着西装,白色的衬衫上有着点点咖啡渍,他也是一脸的阴郁。
看到我他明显的愣了一下,显然是把我忘了。可随即就再一次的把我无视了,把衣服丢到后座绕了个弯开车不知道往哪走。
走了一会,他又突然把车掉头,这一次我知道目的地是哪。是我家,我们的家,我和他的家。
我没解释我为什么会在商场那么失态,因为他没问。
对于我的一切,他从来都是不关心的,我可以理解,因为对于讨厌的人我也并不是很关心。
面对我,他依然是能沉默便沉默,就连吃饭的时候,也把气氛压到最低。
我等他吃完才下桌,收拾了他脱下来的脏衣服清理。
熨衬衫的时候,我看着他坐在沙发上看报的背影想,我不在的时候,这些事情,都是谁替他做的呢?
饭后,我又搬来了画板坐在了窗前,那只花猫又跑下来了,见到餐桌上没有东西对着我不悦的喵了一声。
我不愿理它,可却也被这只猫闹的心烦,去冰箱里拿了盒鱼罐头打开喂饱了那只馋猫。
真是没心肝的东西,吃完之后连个屁都不放就跑。
我把头伸出来,看向跑上了楼的猫,无奈的叹着气然后把剩下的罐头盖好放回冰箱里留着下一次在喂它吃。
转过头楚景然正保持着折叠报纸的动作看着我,见我看他他也不觉得怎样,而是冷冷的说:“我从不知道你还有这样的好心去可怜一只猫。”
他脸上的嘲弄让我没有办法去忽视,我没办法辩驳,略微无措的站在原地。手还停在半空中,最后还是被生硬的放了下来,转过身坐回窗前。
撇开一切,最该被可怜的人,似乎是我。
有他在我身边,我似乎永远都不能专心做一件事情,因为我很贪心的想清醒着感受他在我身旁。
我不应该坐在客厅中画画的,可我还是在客厅中做到了他休息的时候。我不应该在休息的时候这么清醒的,可还是不忍心被睡眠剥夺意识。
他很少能回家,很少能这么安静地躺在我身旁,脸上没有轻皱起的眉头和厌恶的神情。
时光交错,两个身影开始重叠,稚嫩的少年对着我笑,那一刻,他的笑成为了我心底舍不得磨灭去的记忆。
那时候,他会叫我阿宁,会和那时的朋友们欺负个子还很小的我,最后还是一把扯过我护在身后打趣儿着说:“够了够了啊,在闹我就不客气了。”
那时候身旁永远是一阵唏嘘,李龙泽还会欠揍的说:“楚景然你个狗娘养的,明明是你开始的。”
那时候的欺负是他们摆弄我的长发,掐我肉乎乎的脸,把我围得水泄不通。
是什么时候开始变成这样的呢?变成了他们都不喜欢我,厌烦我。我一点一滴回忆着过去,不客气的拨开我生命中那个光明正大的伤疤。
好像是安琳出事了之后吧。
我懊恼的拍了拍额头,我忘了,那个时候还有个安琳会和楚景然一起把我护在身后。
他们站在一起可真般配,般配的让我难过。
已经过去这么久了,还是没有人忘了安琳,忘了那天的我是怎么见死不救的。
我想,如果那个时候我没那么做,死的人是我的话,他们不会像铭记安琳这样铭记我的。
因为,总要有一个人犯错才能显示出另一个人的委屈和可怜。其实,没有我安琳也会死的。
我并没有做很多过分的事情,我只是碰巧见死不救了而已。
是我毁了安琳,也是我成就了安琳。
是安琳毁了我,也是安琳成就了我。
这几日,楚景然频繁的回家让我有些不解。我坐在地板上,面前是我刚刚洗好的草莓,见楚景然又回来了显然有些惊讶。
楚景然有些疲惫的样子,照常的一进屋就换家居服,然后坐在沙发中看晚报。
“今天没有工作吗?”我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词语,转过头不解的问。
楚景然点点头,疲惫的扭了扭脖子,无奈的说:“老爷子回来了。”
我终于知道他为什么这几日频繁的回家了,原来是老爷子回来了,他不会让老爷子难堪这几次才回来的这么频繁。
我心里说不出的滋味,也不知道是高兴还是难过,木讷的点点头,傻傻的拿过一颗草莓递过去。
“草莓挺新鲜的,要吃吗?”
“我饿了。”
“哦。”
我把手中的草莓吃掉,起身去厨房做饭。
爱从来都不是一件温柔的事情,很少能有几个人走到最后。当爱变成了回忆之后,我们连哭的权利都没有,唯一能做的便是站在原地看着昔日的光景被残酷的现实撕的血肉模糊。
我很庆幸楚景然没爱过我,这样我心里还能好受一点,可那些血肉模糊的是什么东西?这么看着,可真可笑,真恶心啊。
奇怪,我怎么哭了,别哭啊,你难道想成为第一个被恶心死的人吗?
我就知道,我不应该去翻相册的,那和用硫酸泼伤疤没什么区别。
嘴上说着要把相册放回去,可我还是忍不住继续向后看,毕竟没有人能拒绝美好的东西,偶尔把回忆变成美好的也不错。
一张相片中,有我们昔日的六人帮,楚景然和楚景默兄妹、李云溪和李云泽兄妹、我和安琳两姐妹。
我站在楚景然的身旁笑得灿烂,身旁是李云溪掐着李云泽的胳膊,李云泽的身旁是楚景默高兴的挽着安琳。
我就站在他身旁,可他却选择越过了重重阻碍和安琳相视而笑。
回忆真是让人难过。
我收起相片,慌张的把它放回原处,转身却看到不知何时站在我身后的楚景然。
我沉默,不知该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