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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那年少年 ...

  •   “XXXXXXX,娴静少言心地善。清风徐来飘长发,美丽腼腆赛女仙。”这是初二时我为我的初恋所作的一首不成诗的诗。你也许会问,第一句是什么?我努力回想半天,也无头绪,实在想不起了。或许就像弗氏所说,记不起的事情大都不堪回首吧。只知道“清风徐来”一词是我借用当时正学的苏东坡《前赤壁赋》中的一句:“清风徐来,水波不兴”。当时的我成绩依然是很好的,虽然数学是强项,但对语文的追求我也有着同样的严谨。
      认识她其实是在初一的时候,不过那时可能刚从小学进入中学,什么还没来得及适应。或者说,当时年纪尚小,没想太多。到第二年的时候,我才开始注意她。那时的她已经是长发及腰了,一头乌黑的长发,只在末端尖削处微微泛黄。现在回想起来,我甚至都有些疑问:我当时爱的是她?还是她的发?
      黑板在西面墙,我坐在第四组第一排,她在中间第二组第三排。而我,当时像有多动症一样不老实,经常上课的时候倚着墙去看中后边嬉笑打闹的同学。每每此时,映入我眼睛的第一个眼神都是她,她在笑,她在对着我笑。这时我也是笑着的,因为每当我扭头向后看时,必定是那里出了惹得全班大笑的骚动。
      你知道吗?当第一次和她眼神碰撞的时候,我的心突突地跳动了,剧烈地。我不知道是什么缘故,我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慌忙的把目光移开了。从那以后,一发不可收拾了。或是我,或是她,每次目光相撞,总有一个人先移开。而我经常回头的时候,发现她在偷偷地看我,当发现我在看她的时候,她会脸红的低下头去。
      久而久之,魂牵梦萦。每次星期天回家的时候我都会很不舍,我甚至为了每星期能多见她半天而去祈祷不要过大星期。(当时我们星期是分大小的,大星期是周五晚上回家,小星期是周六上午回家。)这对我是一种折磨,甜蜜的折磨。我承认我是爱她的,如果说要我发誓爱她有多深,我可以拍着胸脯说:除了死,我什么都愿意。这不是我怕死,我是害怕再也见不到她。爱情的细胞一天天的加速扩散着,替换着,由稀到密,由弱至强。我在想,这恐怕不是人所能承受的。但是,我还是承受了,为她,也为我自己。
      在那个情窦初开的年纪,没什么自制力的我,终究是躲不过去的。我的心似决堤的洪水,再也抵挡不住心中的苦闷了。我开始准备向她表白。那时的我们还很流行写情书,而且自己也不会直接交给她,找个同学帮忙传递是必然的。我用了四页稿纸,还特意用铅笔写。(用铅笔是有两个原因的,一是我铅笔字写得好,二是怕紧张写错字了,还能用橡皮擦掉。)
      第一页是空白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第一页留空白,估计是显得尊重吧。从第二页开始写,应该写到了第三页,开头即是她名字。我记得非常清楚的是,我用拼音写的她名字,可能是我不敢用汉字写,这种不敢我说不清楚到底是怕什么。Yujing,这是她名字的拼音写法,结尾的时候我自己的名字应该也是拼音,这个却记不太清了。信的内容记不得,但大概意思差不多是这样的:你我每次眼神相对的时候我心底里就莫名的开心,既然你我心心相对,何不共走一遭呢!还有我怕她拒绝我,连个回信都不给我,那在当时是多么的丢人的一件事呀。我就在最后写道,即使你不接受我,也该给你回个信,就算是一个字,也是对我脆弱的心灵的一个安慰吧。
      情书我是不能直接给她的,我找了她一个村的男生,下午在放学的时候让他帮我转交给她。估计这男生也是害羞,并没直接给她,而是给了一个女生,这女生才转交给了她。送出后的这整个晚上,我心里一直忐忑不安,就像后来的高考过后,一直担心自己是否能上榜一样。我失眠了。
      第二天我早早的来到学校,进班的时候还没有几个人。她是住校生,在学校三楼宿舍的,现在应该还在上面吧,我这样想着。我假装看书,其实我一直在看门口的来来往往闪过的人影。不一会儿,她果真来了,径直走到我面前,伸出一只白皙的手。手指很光滑,指甲并不长,修剪得很匀称。那是一把瓜子,让我吃的。我本不喜欢吃别人东西,不管是朋友还是同学。但那次我接了,不是因为别的,当然懵了。
      她很文静,像开头诗里所说,亦有点像黛玉。她跟我说,其实她也注意我很久了,只是偷偷地,偷偷地。
      我很平庸,站在人堆里没人会乐意再去看第二眼的那种。所以,我从来没敢奢求过什么,只是在心里,偶尔幻想那么一小会儿,一小会儿。
      我们偷偷地,恋爱了,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都陷入了爱的漩涡,涡心都是对方。她喜欢我,我也喜欢她,那样的一如继往。她跟我借东西,跟我聊天,吃零食总少不了我的份儿,虽然我强调过我不喜欢吃零食。
      我捧奉她为公主,我叫她公主,她欣然接受,因为她喜欢做公主。那时刻,我才知道什么叫花前月下,什么叫风花雪月。我感觉,这个世界再大,也大不过心中的她。她是我的惟一,爱情世界里的惟一。我帮她做笔记,帮她打饭,帮她回答问题,甚至帮她挨批评。这些,我愿意,真心的愿意,如果可能,我情愿一直下去,一直下去,一辈子。
      就这样,一直过了整个初二年级。
      初三,是个学习任务繁重的年级,因为要面临中考。谈恋爱归谈恋爱,我学习一点没落下,还是名列前茅的。但她,成绩稍微差了一点,就像每个班级里都有这样的一个女生,不爱说话,学习很努力,但考试的时候却总考不好,她就是这样。
      到了分流的时候,她选择了去县城里的职业学校。这是我们这里所有中学初三学生的一种分配方式。成绩好的留下来,继续参加中考,而成绩差的,或不想中考的,都可以选择去职业学校。
      她说她离开是为了让我更用心的学习,考上重点高中。我感动极了,我说你也不要难过,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有时间我就去县里看你,她微笑着点头。走的那天我送她,我眼睛红红的,只是没流下眼泪。
      学习越来越紧张了,我努力着,毫不厌倦地做着一张又一张的卷子,模拟题。为了考上重点高中,也为了不让她失望。
      在这期间,我到县城去了三次,只有第一次我带她出来去广场游玩了一下午,后来的两次都是由于她学校管的严而没能请假出来,只是简单聊了几句,她就说要上课了,还有作业没完成,一会要检查呢。后来我这边进入中考倒计时了,我也没再去过。
      后来,中考结束了,我考了第三名,却没能考上重点高中。(当时我们镇上四个中学只有二中的一名学生考上了重点,而我在四中。)而我与她的距离,似乎越来越远了。她告诉我,她与我的缘分尽了,在与我分别的这段时光,她被另一个男生追求,她答应了。她说刚开始她还想着我,后来又见不到,就不想了。我不知道她是先不想的我,还是先被那个男生追求的,我只是有些恨她。
      她像一只出了笼的鸟儿,见惯了外面的花花世界,而落榜的我,就像一个未出过门的小丑,与她完全脱离了同一个世界。
      我上了一所普通高中,离她学校很近。但我们很少再见面,她有她的生活,我也要开始我的新世界。我下定决心,在考上大学之前不再谈恋爱。
      半年后的一天,她去我学校找了我。她告诉我她失恋了,她不想活在这个世上了。一见面就抱着我开始哭泣。我的心立马就软了,曾经心底里暗自说再也不理她的那些话早已飞到九霄云外了。
      我没问她原因,我们又和好了,她再次做了我的女朋友。我才发现曾经对她有过的爱一分也没少,全部死灰复燃了。她跟我说她不想住在学校里了,想在外面租房子,我毫不犹豫得答应了,我们也理所当然得住在了一起。
      那一晚的巫山云雨,我知道她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但我没怪她,怪只能怪这社会进步太快,保守已成为一种陋习。我上课时间比较紧,上午放学一般不回住的地方,只有晚上放学才回去,她那学校休息的时间倒是很宽松。
      我学得理科,从生物课上我知道了吃糖能暂时地解除饥饿感。我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并不富裕,每月的生活费就那么些钱,再交完房租就所剩无几了。我不想给家里增添负担,我也不想让我女朋友跟着我受苦,只能让自己苦些,但我心甘情愿。每当在上午第4节课的时候,我的肚子就会忍不住咕咕的叫,也着实饿得心里难受。自从租房子开始,我就没再吃过早饭,虽然刚开始的时候很受不了,饿得难受,但只能以糖来解饥。后来便习惯了,直到今天,我已经七年没吃过早饭了,我也尝试过去吃,但每每看到早餐的时候喉咙里难受得想作呕。
      她却过着花天酒地的小日子。今天想吃鸡腿,我去买,明天想吃鸭脖,我去买,我宠着她,爱着她。有一天早上,她告诉我她晚上做了个梦,她饿了想吃牛排,我知道后逃课去为她买。我马上去跟同学借了钱去为她买,当然我没有逃课。
      这样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我终究有点厌倦,因为我已负担不起她平日的花销。我跟她说省点花,咱们好好过日子,爱情与物质无关,只要我们彼此相爱,我们就能快乐到老,不是吗?她没表现出不高兴,但也没有接我话,但从她微红的脸上我能看得出来,她生气了,因为我在责怪她。
      直到一日她从租房里搬出去了,我知道她变了。她已不再是原来的她,她已过不惯穷生活,她跟着我只会受苦。
      这个世界上什么都多,就是可能不多。我曾经幻想的一辈子,只在短短几个日子就成了遥不可及的虚幻。她离开了我,离开了我的一厢情愿。
      走之前,我乞求过她,我说那天是我错了,我不该责怪你,因为你是我的爱人。她冷笑,爱人?这世上不是所有相爱的两个人都可以互称爱人的。你能待我如公主吗?你能养我如贵夫人吗?
      我没有争辩什么,是的,我没有这个能力,我只能在口头上称她为公主,我给不了她公主般的生活。我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小丑,在这个故事里,我只会一厢情愿,自卖自醉。你走吧,我的爱人,原谅我的一厢情愿。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一直郁郁寡欢。在这段爱情里,我看懂了世界。没钱不办事,这是至理。男的有钱就有爱情,女的有容貌,有身姿,同样有爱情。我不否认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着一种叫真爱的东西,但那只是凤毛麟角。我开始讨厌爱情,并决定今后不再爱了,这绝不是一口戏言。
      她有容貌,有身姿,她的爱情数不胜数。直到后来她告诉我,在离开我没几天,她被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包养了。那男人答应每月给她三千块钱零花钱,她说第一次拿着那么多钱,她开心的流泪了,她忘记了一切,她的眼里只有那一把红票子。当然了,她的身上也少不了那个肥胖丑陋的男人。
      我默默的读完高中,考上了一所三流大学。上大学是我的梦想,也是我的归宿。我转了文科,开始学习诗词创作。我爱好文学,我常常自比李煜,除却身份,我们应该是同一类人,我独爱他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大学四年,我一直驰骋在这条路上,熟悉得久了,便觉得陌生。我已不是我自己,我时常暗自思忖:人生若几许?生亦死何欢。我觉得我开始抑郁了。多么美的诗,多么开心的事情,在我脑海里总能开出忧郁的丁香花。“你看,你看,烟花的脸!”说这句话的小女孩开心的笑着,我却顿生感伤。所有的忧愁,所有的烦恼都化作这一句语言,侵入我心底。
      也许,就像诗人所说,我的心房是一座孤独的城堡,那里荒凉难耐。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着毫无意义的事情。我幻想,在某一个深秋,某一个下午,所有的树木都生出新的枝叶,那将是怎样一个情形?幻想终究还是会遗憾,就像秋天里的树木果真都生出新叶,也是遗憾的,韩寒的一句歌词便可作答:美丽故事的开始,悲剧就在倒计时。
      大学毕业那年,我没有去找工作,我讨厌世俗,我讨厌把有限的生命浪费到无限的工作当中。工作只能让我劳累,一时半会儿我也饿不死。我去了我很小时候就想去的地方,桂林。在那里我一个人,呆了一星期。白天去山里,去湖边,我切实地在感受它。晚上我回到旅店,看别人都是成双成对的,顿生遗憾,但一扫而过,因为我说过,我不再爱谁,我不会再要爱情。
      从桂林回来,有同学找到我,说她从很远的城市回来了,她找过我。在去桂林之前,我把手机扔了,我想与世隔绝。我一听到她,心头还是一震,我只轻声说,我和她早已没关系,还找我做什么。
      经不起同学的劝说,我还是见了她,在一个农家饭店。地点是我选的,本来她要我去的是一所高档咖啡馆,我拒绝了,我说我是穷人,去不起那地儿。看她一身鲜亮,应该是发达了,步入了上流社会。名包名鞋,我都只是在电视里看到过。
      她说她现在是单身,她有钱了,她不再需要依靠哪个男人了。我说恭喜啊,富婆。她只一笑,接着说,我想和你重新来过。以前是我不对,是我任性,是我贪慕虚荣,害你吃那么多的苦,还离你而去。现在我经历了太多,我理解了你的爱,我想念你的爱,我还爱着你……我们也不小了,我说这些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要嫁给你,我们结婚吧!我一定会好好弥补曾经拖欠你的爱……
      我并没有被感动,这些年了,我已经一个人习惯了。我对她说,那天你搬走后,我发过誓,我不再爱谁了,包括你。我现在最恨的就是爱情,我看见别人成双成对的秀恩爱,我恨不得上去拿刀砍了他们其中一个,让他们爱无所爱。是,你现在有钱了,我依然还是那个穷小子,我过不惯别人给的的富足生活。我已经联系好寺庙了,等我再贪恋一段这俗间的花花世界,我便去出家。
      她哭了,她求我不要这样对她,她站起来,双手抓着我的手,像是怕一松手便会飞走似的。她说,你或许是嫌弃我,我确实是个脏女人,但我此刻对你的爱是纯真的,不掺杂半点肮脏的。你要不愿娶我,你就找个女人结婚,你雇我当保姆,让我伺候你们,我愿意!我这辈子一分钟一秒钟也不想离开你。你知道吗?我曾经多少次想寻死,但终究没下得了决心,因为我的心一直在牵挂你,你是我活着的唯一理由。如果你要嫌弃我,你说让我死,我现在就去死,我绝不犹豫……
      我想你还没彻底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不愿娶你,也不是嫌弃你,我只是遵循心中的意愿,我不愿为尘世所困,我真的真的不再是一个正常人了,我给不了任何一个人幸福,我更不想伤害任何一个人。特别是你,我曾经深爱过你,所以我更不能再害你……你不要再为难我也不要再为难你自己了,我已经脱离了你们的世界轨道,我向着我的世界行驶。听我一句劝,找个好人就嫁了吧,别再念我了。
      说完,我甩开她的手,从衣兜里掏出来一封信放在桌子上,头也不回的走了。只留下她在傻傻的望着我的背影,此刻,她的心在滴血。
      信的内容不长,只几行字:再见,我最爱的爱人。如果可能,来生,我们再见。但我不要你再做我的爱人,我要你做我的妹妹,我的亲妹妹,让我们来继续今生这残缺的爱,不要再离开,不要掺杂爱情,只要纯真的、纯洁的爱。
      我已了无牵挂,也为了让她早早回头,第二天我毅然决然地去了已联系好的那座寺庙。但住持不愿收我,他说我尘世牵连太重,是入不了佛门的。我再三恳求,终究无果。为了不让她再见到我还在尘世,我离开了我的家乡,去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在那里,我独自生活了一年多,也逐渐淡忘了许多事。我依旧没有找工作,只靠打些零工维持生活,有一顿没一顿的,我已经习惯了,早已不知饥饿是何种感觉。一个人的生活,没了世间的烦恼,倒也轻松。临近春节的时候,我想起了独自在家的母亲,我突然觉得这辈子我最对不起的人是我的母亲,于是我坐车回来了。母亲第一眼看到我,楞了一下,像是没认出来,再一看就泪流满面了,她跑着到我面前抱着我说,你这死孩子这么些年不回家你去哪了啊,想死妈妈了,你怎么这么狠心不回家呀……我也恸哭了起来,只一个劲地说,妈,对不起,对不起……
      街坊邻居都来看望我,说是这么多年没回来,人长大了,也懂事了,只是苦了你妈,天天念叨你,天天念叨你。回来就好,回来了就别再出去了,在家安安稳稳的过日子。
      第二天一早,母亲就去集上买肉去了,回来后开始包饺子。很久没有吃过母亲包的饺子了,感觉特别好吃,我一口气吃了两大碗。饭后母亲一直在嘀咕,儿啊,这些年你也苦,要不是当年你高考落榜,也不会现在这个样子啊。你啊,太争强好胜,任何事都不想输给别人,只怪天公太亏待你,让你如此遭难哪。我完全听不懂母亲在说什么。
      在家也半年多了,只是没有她的消息,我曾经说过要远离她,但现在却总想起她。我都回来大半年了,乡里乡亲的都知道我回来了,她不该不知道啊。我不知道我是想她来找我,还是怎么的,我越来越捉摸不透我自己了。只是莫名其妙得突然很想见到她。
      直到前天,母亲去集上买东西,集上有家人结婚,在街上撒钱,她也跟着去捡钱,好像还抢到了几张十元的。还悻悻然地跟我说,差点就抢到一张一百元的了,被一个男人夺了去,还把自己的袖子撕破了。我看到母亲的袖子,果真裂开了一道口子。
      我问母亲谁家这么有钱,结婚还撒钱玩。母亲随口说道,新郎是北街的XXX,新娘你也认识,她就是你在初中时给她写情书被她递给老师的那个女孩,后来老师还叫我去了学校。
      听到这,我楞住了,楞了好一会儿。我只感觉头晕目眩,我晕了过去。
      我醒来时,已经躺在医院了。我起身去找我的母亲,没找到,我去了趟厕所。等我出来回病房的时候看到母亲从医生的办公室走出来,她赶紧上前来扶着我回了病房。她说,刚才医生说了,你没什么大问题,不要担心,有妈在。
      我不想说话,我只想回家。我问母亲什么时候能回家。母亲说,没什么意外的话,明天我们就回家,一会儿医生会过来跟你聊聊天。
      我躺在床上,闭上了双眼,似睡非睡。脑子里一直映出刚才我从厕所出来看到的影像,母亲从里面走出来的那间办公室,白色的门牌上写着三个醒目的红字: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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