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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骥要当采花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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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一个孩子:眉毛有点浅,天家共有的不甚风情的凤眼,惯于眯着眼看人;小鼻子,薄得有点惊心的双唇;脸色苍白,清瘦,但是下巴倒是有圆润的线条。就是这样一副不大气,也不惊艳的面目。是个苍白的瘦弱少年呢,假如我不是太子的话。
我甫降生,我的父王便杀了我的母妃,并下令追杀我。不过我对父王的怨恨倒是不深,他终是没成功,而且这也成了我与那个人羁绊的开始。
我与那个人虽没有见过多少面,但是他的故事我倒是时常能听到。当年我被追杀的时候,御猫展昭——好吧,其实我叫他展叔——就是用自己的孩子换下我,送到涂善刀下,救我逃出魔掌。那个倒霉的孩子,御猫展昭独子,展骥,我第一次听到我们的故事就对他生出莫名的亲近,大概是共历生死后的一种默契吧。那个倒霉的孩子,我真是忍不住喜欢他,尽管他可能不太喜欢我吧,毕竟是曾陷他于绝境的人。
我是太子,不能混迹于民间。于是只能每年那人生日时,送去丰厚的贺礼;我寿辰时,必邀他出席我的寿宴。我必须这样做,不停地提醒他我们的羁绊,不然他一定很快就忘掉。那个太率真的人,据说他开智前,根本不敢接近展叔,竟是把置他于危难的爹记得死死的。
见面次数很少,所以每次见面,他都以惊人的速度变化着。我看着他渐渐蜕变为一个如展叔般英姿飒爽的爽朗男儿,还是很羡慕的。矫健的身躯,阳光的面容,来去自由的身手,快意江湖的志气。真真是男儿当如是。
所幸他开始游历江湖以后,倒是能主动上门来了。在与别人武斗受伤后,他是不太愿意回庞府或开封府的,那里有溺爱他的太师,温柔的昱舅,严厉的展叔,深沉的包府尹和多智的公孙先生,都是他不愿见的,在受伤的时候。所以他每每在我的寝殿落脚,这个欠着他一命的人。
他总是说:“皇宫内有御医,有灵药,还有个交过命的太子,实在是最适合养伤的地方。”
我倒是希望他平日里也能来访,不然我会忍不住期待他受更多伤的。
我用湿巾轻轻拭去他额上的密汗,受了皮肉伤,半夜里就会发热。我不愿假别人之手,亲自照料他。
他的眉轻轻蹙动,一手如迅雷般攫住我的手臂,双目猛地睁开,精光四射。我手上的湿巾被他震掉,也不惊异,眯起眼直直与他对视。他似乎恢复神智,讪讪松开手,说:“本能反应,哈哈。太子你又通宵照顾我呀。”
“太子很会照顾人呢,”他合上眼睛,全身放松地说:“端是个细心体贴的良人呐。”
“莫要用这流里流气的腔调与我说话。功夫不济就要有自知之明,孤看你的伤口都生厌了。”
“就是嘴上不饶人,其实心里心疼得如甚么似的。”他倒半点惭色没有。他总跟着那只耗子,脾性也学个十足。有点怨恨展叔,要是他能多多照顾他,是不是就会有一个如展叔一般端正的小骥了。气不过,在他肩上一道伤口上掐了一下,他立刻吃疼。
“女人才掐人呢,虽然太子容貌秀美,可也不要学那女人家家掐人的。”当下下掐也不是,踢也不是了。
他安稳了,静了一会,便慢慢讲他这回的江湖历险。他年少气盛,又嫉恶如仇,江湖经历自是跌宕激荡,异常痛快。听得我也入迷。
说到末尾,他神秘一笑,说:“太子,知道江湖中做什么人最快意?”
“自然是侠客的。”在我眼中,侠客恩仇决断,最是快意;不若朝上,一个比一个深沉的君臣,搅成一滩糨糊,混沌的,进退维艰的。
“不然,就是侠客,死守些江湖规例,黑白分野,也是不得痛快的,就如我爹……”“白五叔说了,最最快意的便要数那风流少侠,醉卧美人膝,醒执江湖事,随心而至。”白耗子大叔,我与你仇大了。
“可是这还不是最惬意的,我想白五叔毕竟年纪大了,还是有错。”他眉飞色舞,一脸兴奋,满脸写着“问我问我”。
“是什么?”无奈配合。
“我要做那采花贼!”
我几近气绝,好个青出于蓝,好个比白家玉堂还要洒脱——他竟然想醇酒,想美人,想做那最最下作的采花贼。
我起身拂袖而去,不管他在身后大呼小叫。
第二天,床榻上早已空空如也。任我怅然。
采花贼。
我坐在银镜前,看镜中映出的苍白面容。这张脸,怎么也算不上惊艳的,勘勘算个秀气。要说美貌,昱舅的两个儿子才是顶尖的,完全承继了昱舅的面目,一笑如芙蓉般华美动人,岂不是上佳的猎艳对象?
镜中人露出诡异的笑容,像笑三分,像哭七分。如果是花,我能算什么花,有刺的,苍白的,冠冕堂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