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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迷人之障(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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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包正!行了——”公孙泽嫌弃地推掉搭在自己肩上的那条胳膊。对面前那张异常灿烂的笑脸回以一个白眼。
“你就放任展超跟着那白玉堂胡来?”
“也不算胡来,他们不也是在查案嘛,小玩命也是想帮忙。”检察官连忙给探长大人顺气。
“帮忙?那白玉堂可是嫌犯呢,就算证据不足,他也——”公孙泽顿了顿,看到包大检查官对着他点点头,眨了眨眼睛,示意他继续说下去。“不像是好人。哼。”
白玉堂在上一个案件中的身份真的很是尴尬。他是大闹德城的盗贼团伙中的一员,可是DBI竟然抓不到证据;他是吴天的帮凶,可是后来又倒戈,帮助他们除掉了吴天;而且还是此案的重要证人。
既是嫌犯,证人,又勉强算是……并肩作战过的队友。
虽然小玩命不喜欢白玉堂,可也承认过了,在他当时硬闯那所挟持人质的医院时,白玉堂是放了水的,不然他们可能真的回不来。
可……“贼就是贼,再有天分也没用!哼。”
包正不知何时又自然地搭上了探长的肩膀:“别这样,英雄莫问出身嘛。以我和那小子的相处,那小子人不错。不是你自己说的?有时候犯了罪,也不一定是个坏人。”
“可展超……诶,不对包正,听你这意思是打算起用白玉堂?”公孙探长敏感地注意到了刚刚对话中的弦外之音。
“我觉得他们在各方面都很互补,白玉堂的天赋也不错。”包正转转眼睛,摊手,“说不定他们会成为很好的搭档呢。”
公孙泽不以为然,撇撇嘴甩下他自己进了门。
包正立在原地笑了下。
……就像我们这样啊。
成为一辈子的搭档,不好吗。
“包正!还不过来!”公孙泽的声音从里面传来。
他早已习惯了和这个人并肩作战了。
虽然,他们相遇相识到相知,只有短短半年。
可是这种习惯,并不是靠时间来养成的。
那是一种奇妙的,缘。
“——好嘞,探长哥,没我不行吧~~”
德城的街道上,这个时间还没有多少行人和车辆,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白玉堂双手插在口袋里,大步地往前走,一点也不注意后面的小探员是否跟上了。
初春的风带着点儿料峭的寒意,何况又是早晨,阳光还没能均匀地洒向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小玩命不自觉地紧了紧外套,又理了下围巾。追上去。
“喂,还没想好吃什么啊?”
“说了随便。”
……语气差得可以。小玩命有点不满。又不是我惹的你啊喂。
“既然这样,就吃这家吧。”小玩命停了下来,抬手一指。
“……”
大大的牌匾上分明写着五个烫金的大字“A记活鱼馆”
“这大早上的你就吃鱼?人家开门了吗你就——”话音未落,吱呀一声。木制的大门就这么开了。开门的伙计大大地打了个哈欠,见到两人立刻挤出一丝笑:“要吃点什么吗二位?”
“……”白五爷没继续说下去。
他分明看到对面那小子摊着手耸耸肩,可脸上却挂着几分明显可以称作“得意”的笑。
……于是现在两人面前摆着一盆红烧鱼。相对无言。
对,没错,就是一盆。
“……你一个人能吃这么多吗?”这一整条鱼足有三四斤重了。
“不是还有你吗?”展超嘴里塞满了鱼肉,答得含糊不清。“你不是最爱吃鱼,我考虑的周到吧~~?”
……谁说的。他也不爱吃鱼啊……好吧想起来了。是四哥。
可当时是因为自己故意找茬去和这小子抢鱼眼,四哥随口一编的。他竟然当真了……
想起那日的事,白玉堂觉得自己的心情莫名好了许多。下意识地伸着筷子就朝着一只鱼眼去了。半路却发现对面那人咬着筷子在直直地盯着他。
“……喂,你们不是说,以你们那边的规矩,鱼眼是给主人吃的吗?”
这小探员真有意思。
“所以你觉得我们现在谁是这条鱼的主人?”白玉堂故意逗他,已经忘了,刚才明明就是想夹给对面那个家伙的。
展超犹豫了一下,小声嘀咕了一句:“谁付账谁是吧。”说完就去摸钱包。
……完了,没带!
小玩命现在的表情已经不能用纠结来形容了。
他可不想吃霸王餐!!!……难道要把警官证压在这儿等下再来付账?
……哦不,那样的话,作为一名时常执勤的警探,他在德城还怎么混下去啊。
白玉堂立刻就明白了怎么一回事,掏出皮夹晃了晃,用食指撑开一点。
……都是大钞。白五爷挑着眉,往桌上一放。
小玩命立刻精神了。“既然这样鱼眼我们一人一颗!”
白玉堂发出声轻笑。这小子,真有意思。
“你这么喜欢吃鱼,属猫的啊?”说真的白玉堂很佩服他,吃的那么快愣是没看见吐出根鱼刺儿。当然也没卡了嗓子。这个技能白五爷自问做不到。
“从小到大总有人这么说。我都听习惯了。”
“果然就是只猫。”白五爷哼笑了声,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凑近到小玩命面前,语气似笑非笑地:“……展小猫?”
“喂!乱叫什么呢!”小玩命一时气急,没忍住摔了筷子。
不过仔细想想,他是耗子自己是猫。貌似……一点儿也没吃亏啊?
……算了,猫就猫吧。
小玩命又捡起筷子继续吃。
“哈哈,展!小!猫!”
小玩命翻了个白眼,表示懒得理他。
这个人有时候真的幼稚得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