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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共就一章 ...

  •   我的意识还很清醒。
      但是除了意识以外我已经没有任何在我掌控之下的东西了,包括我大半个身体。
      我患卢伽雷氏症已经有一年了,它还有个更为人熟悉的名字,肌肉萎缩症。
      我从没想过我会以这种样子躺在医院里,更没想到我将来的一生可能就这样度过。用文艺的说法就是,我像失去了土壤的野花,在病房看着自已渐渐枯萎,却无能为力。不过,我可能连野花也算不上吧,最多算棵小草。
      我以为我还年轻,疾病不会找上我,所以在最初手肌无力的时候我没把它当成一回事。现在后悔却已来不及了。
      以前最讨厌消毒药水味的我如今却日日与之相伴,何其可悲!
      霍金与疾病斗争了四十年,我呢,我也会活这么久么?就算能活那么久,我也是不愿意的。
      我烦透了每天靠一根从鼻腔通到胃的管子来输送营养物质,维持生命。
      每次要靠护工翻身,擦身,由其是大小便失禁,这让我感到耻辱。
      护工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阿姨,她让我想到了我妈,如果我没有和家里闹翻,可能现在照顾我的是她。
      但是没有如果。
      在我十七岁那年,我毅然决然的选择离家出走,背后是父亲气急败坏的咆哮和母亲的泪水涟涟,我都没有回头。
      他们肯定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我会走上这么一条伤风败俗的不归路,是的,我是一名同性恋。
      我以前从没发现自己的性向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在少男少女情窦初开的时候,我在角落里捧着本书默默读着。
      我不聪明所以更要努力学习,考上重点高中,然后靠奖学金来支付学费,减轻家里负担。
      所以班里一切的活动我几乎都不参加,久而久之班里的同学不喊我了,也忘记了有我这么一个人。
      那时的我沉默而寡言,在班里就是一个隐形人。没有朋友,无数个日日夜夜都是书本陪我度过的,它是我最亲近的朋友,可惜,现在的我已经无力拿起它了,我连我最后的朋友都失去了。
      上了高中,我遇见了一个人,我想那可能就是我不归路的开始。
      我依旧像初中那样孤僻,不怎么与人交流。
      我知道他也是因为班里的女生天天在我耳边碎碎念的关系。
      他是校篮球队的主力,班里的多数女生都是他的铁杆粉丝。
      一个书呆子和一个篮球队主力,本没有交集的可能,但是命运总是出其不意。

      很狗血的相遇,他的篮球打中了我,于是跑过来问我有没有事。
      这样,我们初步认识了对方。
      我还记得那天,他的衣服都湿透了,身上一股汗味,我却不觉得恶心。
      我的心嘭嘭乱跳,脸红得像得了高原反应一样。
      我没有回答而是一溜烟跑掉了。
      事后,我把自己的异常反应归于是粉丝遇见偶像的反应,我只是也被他的雄性荷尔蒙影响了而已。
      又过了几个月,我被班主任叫到办公室,她请求我帮她一个忙。
      她的侄子英语成绩很不好,想让我把他补补。
      那时我的英语成绩在年纪里数一数二。
      我本不想答应的,因为太浪费时间了,但是想到班主任是要写评语的,万一她给我穿小鞋,那我的奖学金就泡汤了。
      再三权衡下,我终究是答应了。
      没想到班主任的侄子就是他。

      用日久生情也好,用别的什么词来形容也好,我还是无可避免的喜欢上了他。
      我把这份感情小心翼翼藏在心里,我怕被他知道。
      我曾无数次想过如果我告诉他结局会是怎样的。 99%不能接受,1%是我留给自己的幻想。
      可是当我看到有女生和他玩暧昧的时候,终究是忍不住了。

      我做了有生以来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向他表白。
      令我没想到的是,他居然同意了。
      不知道他究竟是真的喜欢我还是只是图个新鲜,后者的可能更大吧。
      那时的我没想那么多,满心欢喜,激动得不能自已。
      谈了接近一个月。
      这场恋爱以我被退学为结局而告终。
      他们班有同学看到了,告诉了老师,最后事情闹到了校长那里去。
      那时的同性恋是遭到歧视的。
      我收到了退学通知单,上面白纸黑字的写着,损害学校声誉,在同学中产生恶劣影响。
      我以为他会和我一样,但是他没有,依旧好端端的呆在学校里。
      到这里我早就明白发生了什么。
      心痛如刀绞。
      我收拾好东西就逃离了学校。
      我受不了别人看我的眼神,所以我是低着头走的。更受不了他们躲着我,就像我是什么瘟疫一样。我的视线内一双脚都没有。我不是听不见背后的议论,但我依旧挺直了背,因为我不想连这最后的尊严也失去。

      高中还没毕业的我,自然找不到什么好工作。
      充其量就是在路边小吃店里当当服务员。
      三年后我升至领班。
      也注意到了最近一直有人点了一桌东西却一口不动。
      对于这样的冤大头我是乐得其见的。他不吃自然有人替他吃。
      粗神经的我自然不知道他是冲我而来的,他是这么说的。
      后来我有问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长得又不好看。
      他说他已经过了只根据长相来评判一个人的年纪了。
      他说我长得舒服,性格又好,而且我身上有和他一样的磁场,吸引着他。我们都是同道中人。
      或许是因为寂寞太久,我也半推半就同意了交往,却不曾想过会遗失自己的真心。
      我喜欢他从背后抱住我,喜欢他身上淡淡的烟草味道,喜欢他在我耳边说我永远也听不腻的情话。
      春天的夹克,夏天的T恤,秋天的黑色风衣,冬天的灰色毛衣。
      我以为我们会这么长长久久的下去,结婚,安度晚年。
      可我却患了这样的病,我的每一天都是从死神那里夺来的。
      他从最初的天天探望到后来一周来看一次,而距离他上次探望已经过去了47天,比暑假还长。而他在我床前停留的时间比课间休息还短。
      我安慰自己,他可能是有工作要忙,抽不出时间,却自动忽略那个最可能的答案,他厌倦了。
      他请了护工,每个月定期往我卡里打钱。
      但我要的明明不是这些 。他不明白。
      护工替我按摩肌肉,边和我拉家常。我很想和她交流,但是我早已被剥夺了说话的权利。
      我只能当个听众。

      我的脖子只能小幅度转,所以视线范围很小,病房里的一扇窗是我全部的天空。
      我僵着脖子看太阳升起太阳落下,一天过去了,他还是没有来。
      而我也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失去了期待。
      黑夜降临,我闭上了眼,太累了,我想休息了。
      我想睡个很久很久的觉,久到海枯石烂都醒不过来。
      旁边的心电仪发出刺耳的响声。
      而我却听不见了。
      如果有来世,我… 算了,还是不要有来世了吧。

      再见了,世界。不必告诉它我曾来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共就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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