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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奇是怎样铸就的 ...

  •   我想,或许我真的会是个传奇。
      换句话来说就是,我想,或许我真的不是个正常人。
      我传奇的一生应该是从初遇林黎的那刻拉开了序幕。从这一点上也可以看出,真正传奇的,是林黎。因为没有哪个正常人会随随便便在路边捡一个逃学途中的小学三年级小屁孩。当然,如果有人认为那些喜欢玩长成游戏的怪蜀黍是正常人的话,那精神病院一定有他的床位。
      事实就是,当时我一个小学三年级的青春小萝莉,在每次逃学必去的公园人工湖旁,偶遇了当时的兼职高三学生林黎。我在湖旁眺目远望做迷途少女茫然状,然后林黎拉风的骑着一辆山地车经过我身边时溅了我一身水,而我由于匆忙躲避失去了平衡。再然后林黎由于歉疚送我去医院,当然或许也可能是由于山地车不给入全险。情节恶俗的让人发指。
      处理完伤口林黎很不放心的向我索要手机号码,即便当时我身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毛都没长齐的黄毛小丫头,还是因为这句话狠狠的鄙视了他。我多大?8岁!我是什么身份?姥姥不亲舅舅不爱,连亲生爹妈都不要,借住在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屋檐下。找我要号码?还不如找拉登要□□来的实际。
      林黎在我红果果的嘲讽目光下尴尬的轻咳了一声,往我手里塞了一部手机。我惊讶的发现,我似乎,“被”碰瓷了。通过眼神交流确定他的确是要将这部手机送给我之后,我不由开始怀疑林黎上辈子究竟造了什么孽。
      坐在林黎背后,回家的一路上我都跟捂着个定时炸弹似的捂着那部手机,生怕什么时候它就成了我的卖身契。虽然我从小就明白天上不掉馅饼只掉陷阱,但同时我也信奉有便宜不占等于王八蛋。所以说,我真是自作孽,不可活。
      回到家,我如今的法定监护人,那个理论上我应该称呼为姑妈的女人有些诧异的看了我一眼然后浅笑道:“回来了?”我点点头一言不发的回到了卧室,不久后她来敲门:“吃饭了。”我木然的躺在床上没有应声,敲门声一如既往的只是象征性响了几声后消失。她知道我听到了,我知道她知道我听到了。她完成了叫我吃饭的义务,我反馈了不想吃的信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可以传达这么多的信息,真好。
      看过我档案的老师都曾对我有意无意的撇来同情的目光,无一例外。可是我想所有幻想我的生活是多么水深火热的人在见到实况后大概都会十分失望,没有尖酸刻薄的挖苦,也没有心狠手辣的家暴,安然甚至可以说是一团和气的生活环境与姑妈夫妇客气的态度无疑会让他们心疼自己难得付出的怜悯。姑妈夫妇的确对我很客气,客气到让你一看就知道自己在什么位置的那种客气。
      对于他们来说,我完全不是一个借住的拖油瓶,相反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算是他们的金主。或许这就是我更加不值得别人同情的地方,我的档案上写明了是孤儿,但事实上,我的父母全都健在,并且活的比大多数人都活色生香。
      在我十八岁之前,我的父亲每个月会付给姑妈夫妇一笔不菲的赡养费,不菲到足够他们一家三口加上我一个月不间断的吃喝玩乐,除此之外我还可以每个月定时收到一笔生活费,在我读中学之前这笔钱都由我姑妈代为保管。
      似乎我真的是挺幸福的,作为一个孤儿不愁吃不愁穿也不用看谁脸色甚至知道自己父母在哪。不过就是被父母遗弃了,和大多数孤儿相比,我真的不应该再抱怨什么了。
      和林黎的第二次相遇很快就来了。或者说,我贪小便宜的报应很快就到了。不过一个星期后,相同的地点相同的黄昏,我经历了相同的桥段。唯一的不同是,所有道具都升级了。肇事车辆从山地自行车变成了桑塔纳,肇事者从美型正太林黎变成了伪大叔路人甲。为了对的起编剧,我的戏份也只好升级。我从被溅了一身水变成了摔进人工湖里,名副其实的体验了一把加量不加价。
      接下来,肇事者往外探了一下头发现除了受害人没有目击者,再接下来,肇事车辆逃逸。我不会水,在我觉得自己就要沉下去的时候林黎出现了,我满怀欣喜的期待林黎来一场理所当然的英雄救美,谁料林黎在人工湖旁一蹲,看免费表演一样看着我在水里折腾。我心中的愤怒刚升起一瞬,紧接着就被尴尬代替。我停止挣扎落汤鸡一样站在湖里,发现湖水刚到我脖子。对成人来说,也就只是刚到腰而已,只是由于湖底水草缭绕才显得深不可测。
      “怎么,还不舍得上来?”林黎看着我呆呆的站在湖中央,不禁笑着揶揄道。我垂头丧气的一步一步挪上了岸,走到林黎身边时狠狠的甩了甩头发。林黎看着自己一身的水渍,特真诚的,真诚的想要把我嚼碎了般对我说:“秦月沙,你属狗的是吧”我顶着一张绝对萝莉脸,天真诚恳的回答:“不是,我属鸡的。”
      似乎从那以后我每次逃学就都会看见我的绝对据点里出现了一个名叫林黎的抢地盘的。如果我不是真的不属狗的话我都想在人工湖旁撒泡尿以告诫生人勿近了。在N多次驱逐无效后,我摸着又一次被林黎敲痛的头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强权果然无处不在,而武力是产生强权的根源。
      我的妥协换来了林黎的得寸进尺变本加厉俗称蹬鼻子上脸,从霸占我在逃学小据点的悠闲时光到霸占我在上学路上的花样年华,但看在他自己充当人力车夫的份上我决定小人有大量不跟他一般见识了。
      每天看着林黎在前面出卖体力只为搏我红颜一笑,我就会自我教育一定要努力奋斗否则就会想前面那个人一样没出息。当然为了给林黎也上一课刺激他发奋向上,每次我自我教育的时候都会很好心的恰到好处的让林黎听见。终于,林黎在一年之后受不了我的荼毒鸟枪换炮了。其座驾一夜之间由山地自行车变成了奔驰S600,后来我才知道那辆车其实一直存在于他的车库里。或者说,自从十四岁丫会开车之后,就再没骑过自行车。可能是我那时的确太小,也可能是林黎给我的感觉太温暖,但不管因为什么,结果是我自动忽略了,为什么我会有那份殊荣在林黎不再骑车之后,偶遇了18岁的骑山地车的林黎。
      我被林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迫之以武诱之以利的以距校近为由搬进他的公寓,开始了我们长达九年的非主流同居生活。从姑妈家搬离的那天她相当不情愿的打了个电话,把林黎描述的像是亚马孙原始森林里茹毛饮血的野人企图抓我回去当童养媳。在得到或许是我的挂名父亲的同意后不得不放行,目光中满是不舍,看得我都觉得自己简直是由贵金属铸造全身金灿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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