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4、番外篇——King ...
-
番外篇——King
My name is King·Cheng·Jackson。
我出生在一个明星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名歌手,我的母亲,是一位演员,我的双胞胎姐姐,也是一名歌手。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我的生活注定充满了闪光灯,即使为了我和我的姐姐不受到骚扰,我的爸爸妈妈隐婚多年。
我的父亲,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他很爱我和姐姐,我们也很爱他,妈妈经常说,爸爸有一颗童真的心,在他眼中,世界终究是白的,哪怕他曾经受到那么多伤害,我的爸爸还依旧友好的面对。
其实,妈妈不知道的是,爸爸并不如她所想的那样单纯天真,作为一个男人,特别是有一个心爱女人的男人,再天真的人都会尽自己所能去保护她,就像我的爸爸。
很多事,妈妈不愿意去面对的,都会是爸爸去做,比如为了妈妈为了我们,爸爸控告sony,拿到sony的控股权,比如当初妈妈被人陷害失踪,爸爸之后的手段,很多时候,妈妈其实比爸爸还天真呢。
我很羡慕我爸爸妈妈的之间的爱情,我也想有个女孩子对我一心一意,心意相通,不过我太忙了!
对了,还没说呢,我是一个小提琴演奏家,师承我妈妈的好朋友,也是世界级小提琴家——伊扎克·帕尔曼。我是我的老师最小的弟子,说是他教我,其实更多的时候是他带我去听,听各类小提琴演奏家的音乐,老师说,我是他见过拉曲子掌握的最快的学生,我缺少的就是各种经验。
为此,我开始了世界各地到处跑的日子,妈妈很不希望我这么累,我甚至比她拍戏的档期还要频繁,但是我甘之如饴。
小提琴是有灵魂的,每一首曲子就是它向人们的诉说,或喜或悲,都能从中领略到不一样的情感,我被它的魅力而征服,我甘心做它的传播者,只为了每一次拉响它时,心里共鸣时的美好。
我从小到大都很聪明,特别是对小提琴领悟,老师说我是当之无愧的天才,就像是流行音乐界的爸爸,演艺圈里的妈妈,都是天才,或许我没有别人练习的多,但对于小提琴音乐我的付出绝对不比任何人少,所以,在我15岁的时候,我获得了我第一次的成功,在维也纳举办的个人演奏会。
人们都说,迈克尔·杰克逊和梵音的儿子成为小提琴界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我并不为提到我时,前面还带着我的爸爸妈妈而觉得有什么不对,相反我觉得我为他们增添了荣耀,以后人们提到他们时不止会说,一个是流行音乐之王,一个是世界级影后,还会再加一句,那就是著名青年小提琴演奏家King·Jackson的父母,嗯……好吧,还培养了著名青年歌手,音乐界当红女王的法斯莉亚·杰克逊。
我的姐姐,法斯莉亚,从小就是个个性骄傲的女孩子,妈妈一直很担心姐姐会因为太剽悍而找不到男朋友,但事实上,我姐姐不光很早的就找到了男朋友,还很快的嫁了人,很快的生了个男baby。
我一直觉得她简直就是个奇葩!
我的姐夫,是个韩国人,名字叫权志龙,比我姐姐大了九岁,嗯,怎么说呢,其实他们俩也算是大叔配萝莉的组合,当然,这个话可不能让我爸爸听见,他比我妈妈大了十岁呢。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事业蓬勃发展,前途一片光明,我妈妈以为了锻炼我为由,将她所有的生意交给了我,为此,我不得不每天从我练习小提琴的时间中挤出看文件的时间。
妈妈在香港有一家□□,这个属于她的灰色产业,没有人知道那是她的,我在回香港开演奏会的时候,顺便被几个舅舅家的哥哥们邀请去了那家叫“大长安”的□□。
“啊,我们King也二十了,在这个年纪,小法斯莉亚可是已经做了妈妈的了,作为弟弟,我们King不知道有没有摆脱处男之身啊?”
说话的这位,是我的亲舅舅——八舅舅家的哥哥,名叫程戟,大我了四岁,是香港年轻一代律师中的佼佼者,平时我来香港基本上都是他带着我玩,但是现在看见他这幅猥琐的样子,哈,还是被人成为香港正义青年的好榜样吗?
“是啊,作为我们的弟弟,King你可别怂了啊!”这位,穿上衣服是衣冠禽兽,脱了衣服是禽兽不如的邪气痞子男,是我七表舅的儿子夏侯御,作为一名军人的后代,他简直是道德沦丧的楷模,香港现在有三分之一的娱乐声色场所都是他开的,人称小侯爷!
“怎么着?两位哥哥有安排?”我懒洋洋的靠在沙发上,爷就是处男,也不能让你们俩“败中之败,类中之类”看出来!
夏侯御挑眉,痞笑道:“哟,弟弟听来是同道中人啊,我还以为姑妈把你快管成和尚了呢,正好,哥哥这里来了一批特靓的女仔,要不瞧瞧?”
想看我笑话?
“是吗?那我可要见识一下了!”
程戟拍了拍夏侯御的肩膀,“哎,可别今天吹大了收不了场啊!”“瞧好吧!”
我依旧不太在意,我们三个也算是在程家小辈里玩的最好的了,他们跟谁上套也不会祸害我,这是我现在的想法,可是在六个小时以后,我就明白了,他令堂的,败类怎么可能有节操!
作为一个美国人,我知道我的“童贞”能保持到二十岁,这果断是个奇迹,可我也没想过,睡了的居然是这个女人?
作为一名小提琴界冉冉升起的新星,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些挫折,挫折是前进的动力,这个我明白,但是在我面前,一直都有一座前进的大山在挫折教育着我,就是我旁边睡的这个女人!
兰倾城,这名字我喊一次就觉得无语一次,因为这个女人的脸委实不算是倾城,也就是个清秀佳人,不过她堪称“魔魅”的琴音,确实令人倾城。
“啊……”
一声尖叫声划破清晨,很好,我挑眉,看来这个女人醒了!
“King·Jackson?你这个无耻的男人,你对我做了什么?”兰倾城惊恐的看着我,仿佛我是十恶不赦的恶人一样,真好笑,我对你做了什么?大清早,两个光溜溜的男人女人在一张床上,一个被窝里,还能做了什么?当然是做.爱了!
“兰小姐,这也是我想问你的,难道中国的音乐家都像你这么穷吗?还来这种地方兼职。”我丝毫不在意的直接光着身子从床上下来,哟,瞧瞧,多么清纯的小姑娘啊,居然还害羞的红了脸?“兰小姐,还满意你看到的吗?嗯?”
“啊!你这个该死的暴露狂!”兰倾城一枕头砸到了我俊美的脸上,呀!这该死的女人,积累了一早上的被人耍了的怒火终于让我维持不下去这张笑脸了!“该死的女人,你真是要被好好的收拾一下了!”
在我二十年的生活中,我从来没有像今天一样冲动,居然……居然和一个女人打架,还是光着身子在床上?好吧,其实我觉得在这么男性都会理解的清晨,和一个光着的女人打架,硬了不是什么可耻的事吧?
“啊!你这个恶心的男人,我饶不了你!”
“Are you the one,The travelle in time ……”
【“喂,儿子……”】
“啊,King·Jackson你还我的清白来!”
此时此刻,我已经不能用巧合来形容面前的情形了!
为什么那么巧妈妈大清早给我打电话呢?
为什么就那么巧我手机在床上呢?
为什么那么巧我的胳膊按了接听键呢?
为什么那么巧兰倾城这该死的女人要喊出这么一句话呢?
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是言情小说最经典的开场!
新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