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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我的墓在太原城郊。一百多年了,都没人祭扫,破败不堪。
      其实那已经不是墓。早已夷为平地,乱草丛生,还剩有半截石碑,埋没在榛莽之间。小孩子带着牛羊在这里放牧,乞丐在这里歇息,野狗在这里大小便。我都忍了。
      想当年,我也曾是多么尊贵的千金小姐呀。苏州知府大人的独生女儿,娇生惯养,脚步不出后花园。绫罗绸缎,玉粒金莼,杏花烟雨地长大了,偶尔随母亲去玄妙观上香还愿,多少闲人尾随着,只是近不得身。丫鬟扶出轿子,惊鸿一瞥地进了观门,还要低垂着头,不许人多看了一眼。人都说知府秦大人的小姐是西施再世,嫦娥下凡,苏州城白墙黑瓦水光潋滟之中,纷纷细细,吴侬软语传诵着的美貌名声。那时节,在闺房门前倚着帘栊多站一忽儿,丫鬟都要忙忙地扶进屋,怕着了风,再给端上一盏雪耳莲子羹。那时节怎想得到如今荒郊野外风吹雨淋,清明都没有一碗麦饭。
      
      十七岁那年爹爹调任太原府尹,坐了翠盖朱幄车随着上任来。某个初夏的午后,在后衙西花厅乘凉。太原天气干热,不似苏州水气氤氲,娇养的小姐很是不惯。那日穿了件杏子红的单衫,头上随便挽了个螺髻,并无任何插戴。手中执着生绡白团扇,轻轻地扇着。若有若无的微风。府中年轻的书吏张伦走过西花厅,瞥见小姐。只一眼。团扇娇羞地掩住了脸,手与扇一般地皓如霜雪。小姐站起身,袅袅离去。
      一个月后,太原城发生惊人血腥的命案。府尹大人的小姐和贴身丫鬟春芸,深夜被杀死在绣闺之中。小姐的胸膛且被剖开,一颗心,血淋淋地被掏了去。三天后凶犯自首,便是那书吏张伦。供词中说道,杀死小姐,只因深爱着她。那日花厅一瞥,小姐的倩影从此铭心刻骨,再也拂不去。归去后茶饭不思,她日夜在心头,折磨得生不如死。终是在一个月黑风狂的夜里,携一柄解腕尖刀摸上绣楼,将梅花帐里安寝的小姐一刀刺入心窝,都没来得及叫喊一声。连带着侍女春芸,刚刚发出一声惊叫,便也一并了账。
      凶犯供词道,明知尊贵的府尹千金永不可能垂青于他,她是天上回翔的凤,永瞧不见地上的微蚁。他唯有用这个法子,才得到她的芳心。他跪在堂下,朗朗说道,他本就不想活了,自瞥见小姐的那一刻起,他此生已然断送,左右是个死罢了。
      然而他剖去的那颗心究竟在何处,任凭用尽了酷刑,便是不肯讲出来。到最后,小姐的尸身下葬之时也是无心的。
      张伦被定了凌迟之刑。
      此案轰动了整个太原城。一直到秋后,凶犯在菜市口伏法之后,街头巷尾,依旧沸沸扬扬。直至如今,太原城中仍有老人记得当年那件骇人的血案,茶饭闲谈,说与儿孙听。瓜棚豆架下,夏夜乘凉的小孩子,往往骇得小脸儿发白。
      还说当年出事后,府尹夫人便一病不起。几个月后也去世了。
      小姐葬在城郊。巍巍的大坟。汉白玉的碑上朱字殷殷。爱女秦紫凤之墓。
      
      葬我的时候,母亲已病得不能下床。几个胆子大的侍女,用一幅长长的白绫将我被剖开的身体合拢紧裹起来,然后再给穿上殓衣。我听得她们私下窃议道,小姐虽则遭此惨祸,脸庞儿却仍是同生前一般的美貌。
      我睡在紫檀木的棺材里。下葬的那天阴雨连绵。我记得爹爹脸上老泪纵横。十七年的掌珠,再不能捧在手心。她要独自永远地睡在这荒郊了。那绕膝承欢的孩儿,那终日在重门深院之中琴棋书画诗酒花的闺秀,那美貌名声轰传一时老爹爹引以为傲的娇女,冰冷的泥土和着细雨,从此深埋。
      凤儿啊,凤儿啊,你长得美貌害了你啊。是爹爹害了你啊。我记得棺木被放入墓穴前,爹爹拍打着棺盖,不顾身份地放声大哭。我站在墓穴旁,我都听见的。爹爹不要伤心,孩儿在这里。可是我都出不了声。黑白无常带着我渐行渐远,我听不到爹爹的哭声了。细雨打湿了我衣衫。他们带着我急速坠入地府,我扭过头叫爹爹,爹爹的身影很快就看不见。爹爹,我腔子里空得难受啊,我的心在哪里,我胸口好疼,爹爹,救我啊。黑暗笼罩过来,呜咽的风声在耳边掠过。黄泉路上,我在无常的锁链下哭泣。
      
      我在枉死城中被关了多久,我也不记得了。此地无昼无夜,终日昏黄,阴风惨雾的,我不能计数过了多少日子。但好象并不很久。白绫紧紧地裹在身上很难受。我很无聊,唯有终日细看我的殓衣上那些鲜艳的刺绣以打发光阴。爹爹替我准备了最好的殓衣,绣工异常精美,然我再也不是从前那个深闺刺绣的大家千金。
      原来生前死后,我都是那么的无聊。
      最大的痛苦是一腔虚空。那种空荡的感觉绵绵不绝,比当日一柄尖刀直刺心窝的巨痛更加难耐。我恨极那个杀了我的人。
      枉死城中昏昏然不是日子的日子荡漾过去。
      终于有一日,我被提出来。穿过灰色的雾气,牛头和马面,一左一右地将我架到阎罗殿前。
      
      兀那女鬼,你虽死于非命,那杀害你的人今日亦已伏法。一命偿一命,他今已为你抵命,恩怨既已结清,你可速去转世了。
      禀阎王老爷,小女子死得冤枉,我不甘心。我跪在殿前哀哀地申诉。
      阎罗王远远地在殿上,影影绰绰的一个巨大的黑影,我看不太清楚,只听得他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
      呔。大胆女鬼,张伦已遭凌迟,此刻他正在黄泉路上向此而来。杀人偿命,冤孽已解。休得多言,速速去转轮台边投胎便是。
      禀阎王老爷,我不愿投胎。我实是不甘心哪。
      你迁延在此,尚欲何为。
      我不甘心。我没有心。阎王老爷,那张伦挖去了我的心,我要他偿还。
      兀那女鬼,休要多事。你再世为人之后,自会重又有心的。
      禀阎王老爷,我与那张伦无冤无仇,他却活活地将我杀害,还掏去我的心,令我死无全尸,令我死不瞑目,令我长受胸中无心之苦。此仇此恨,小女子刻骨难忘。除非他将心还给我,否则我永不罢休。
      我伏在阎罗殿上苦求。
      
      忽见黑白无常一阵阴风,带上来一个血人。这人已被分割得七零八落,几乎只剩一具鲜血淋漓的骨架子,上面粘连着些许残肉。那些支离破碎的皮肉垂挂在骨上,摇摇欲坠,从肋骨间看到他里面的心肝肠肺亦已残烂不堪。这骨架一路滴着黏腻的鲜血上殿来,身后留下长长的一条血路。
      犯人张伦带到。有鬼卒高声禀道。
      从他进来的那一刻起,我便猜到他便是那被凌迟的张伦。他在阳世刚刚受刑而死。千刀万剐的凌迟之刑。极刑。
      这具模糊的血骷髅跪下来。跪在我身旁,只不过一丈之遥。
      他扭头向着我。他的双眼已被挖去,但是他一直将那两个血窟窿定在我身上。他在用挖去了眼珠的眼睛看我。灼灼的血光。
      紫凤小姐。
      他的舌头也已被割去。从他一塌糊涂的胸腔里,发出模糊低沉的声音。他在叫我。
      突然之间,我感到恐惧。虽然我自己也是鬼。
      我望着这具滴血的骷髅。
      他没有眼睛,却看到我。
      他没有舌头,却呼唤我。
      
      惊堂木的声音在阴森的阎罗殿里回荡。
      堂下跪的可是张伦的鬼魂。
      阎王老爷,是我。
      兀那犯人听了:你在阳世无故伤了秦紫凤的性命,然按人间律法你已将性命相抵。如今你二人无恩无怨,两无牵涉,按理本应命你二人各去投胎才是,但适才秦紫凤向本王提出要你偿还她的心,否则她便永不罢休。此刻你怎么说。
      阎王老爷,紫凤小姐的心已被我吃了。
      我浑身一阵寒颤。我的心,被他吃掉了?我感到白绫紧裹的空虚胸腔里一阵巨痛。心已经没有了,还会心痛?
      大胆犯人,竟敢同类相食。
      我杀死紫凤小姐的当夜,便将她的心吞入腹中了。如今我无法还她。
      他将没有眼珠的眼窝望定我。血光灼热。突然间,只剩枯骨的手伸入自己的胸腔,将那颗支离破碎的心生生地拽了出来,捧在手中。
      紫凤小姐,我只有将自己的心偿还于你。
      只剩枯骨的手捧着血肉模糊的心,伸向我。
      血,一滴一滴,在寂静的阎罗殿上,听得见滴落的声音。
      很慢很慢地,滴答,滴答。
      我忽然想吐。
      
      阎王老爷,这颗心已经被凌迟了,我不要。他拿走我的心时,是完整的。我也要得回一颗完整的心。这样的偿还不是公平的。
      血骷髅匍匐在地上,长长地伸着手。我感到他眼窝中的灼热血光变得悲凉。
      依你那便如何。
      我向阎罗王深深地拜下去。我做了一个决定。
      
      人们很容易遗忘过往的事情。当年我的惨死轰动全城,如今已无人知道我埋在哪里。虽然这件事仍是一个古老的恐怖传说,在城中流传。
      自从爹爹死后,我的坟墓便无人照管了。
      石碑只剩半截,三个字:凤之墓。湮没在蔓草荒烟之间。
      我作为一只厉鬼,流连在这里。等待。
      等待该来的一切。
      
      当日在阎罗殿上,血骷髅被牛头马面押去转轮台投胎。他一直回头望我。他一直在叫喊。
      紫凤小姐,我会还你的,我一定会还你的。
      我独自留在阎罗殿。
      兀那女鬼,你可想好了。你当真要放弃转世的机缘么?
      我想好了。
      你可知孤魂野鬼处境凄凉,无可依栖?
      我知道。
      你当真不愿再做人,宁愿做一只厉鬼?你不后悔?
      不悔。
      倘若你得不回完整的心,你便永不超生了。
      我情愿。我一定要报仇。
      那么你走吧。
      一阵狂风将我卷走。
      
      我再也不是那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美女。
      我的面孔变作惨绿色,目光如焰,长长的獠牙如锯。
      厉鬼的样貌从来都是无可选择的。
      我成为游荡墟墓之间等待复仇的厉鬼。
      当日在阎罗殿,我要张伦的鬼魂去投胎,重新做人。我要再遇到他,也将他的心完整地挖出来。如此我腔子里空虚的巨痛才能停止。
      按照判官的计算,我要到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后,才会再遇到张伦的第三世肉身,才可以复仇。所以我一直在等待。
      墓地里其他的鬼都不敢接近我。我知道我的样貌太可怕了。
      没有月色的深夜里,我在城郊的小河边临流照影。周遭的动物和鬼魂纷纷走避。树上的夜枭见到我,凄厉地长嚎一声,冲天飞去。
      那个杏花烟雨里粉妆玉琢的姑娘哪儿去了。
      百多年风霜雨雪的孤寂呀。谁能够了解一只没了心的厉鬼的寂寞。
      
      如今是那第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七天的夜里。
      我独自坐在我的坟墓之上。今夜月光明亮,照见我可怖的形貌。方圆十几里内,都没有生灵。
      我执着彩笔,细细描画——在一张人皮上。
      这是一个三日前入葬的女人的皮。她的身量高矮同我活着时差不多。我剥下了她的人皮。
      人皮是软软的一张,半透明的白。没有眼耳鼻口。一片空白。我必须细心描画。
      它对我来说很重要。没有它,我根本无法出现在阳光下。
      明日张伦的第三世便要来了。今夜我必须把一切都准备好。
      
      凄冷的月光刷白了这片乱葬岗。远近多少高高下下的坟堆,似波浪起伏。草都映成发蓝的银色。有碧绿的磷火在其间飘来飘去。
      我将人皮平铺在地上,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就象百多年前在湘帘低垂的绣闺里描花样子。一时间恍惚的幻觉荡漾开来。仿佛还是在苏州的家里,明窗之下,花梨木的几案上铺着素绸,纤手执着兔毫笔细细描画一朵半开的芍药,腕上的玉镯轻轻地荡。春芸在一旁伺候着。苏州城谁不知秦大人家的小姐雅擅丹青。花样子,都用不着比着图样儿,自己便画出来。深闺昼长,曾画了多少的花,多少的鸟,多少的仕女……
      仕女。月光下我看到自己枯干的长长指爪握着彩笔,人皮上一点一点地现出了眉目。眉似春山,眼如秋水,樱桃口,似有若无的浅浅笑靥……那云鬓花颜。曾倾倒了整个苏州城的容貌。
      每一笔下去,空空的腔子里一阵伤痛。没有心,疼痛找不到着力点,便扩散到全身。火红的眼眸里射出光焰。我无泪可流。自从化为厉鬼,我便再没掉过眼泪。眼睛里日夜燃烧不停的火焰早已将泪水煎熬净尽。
      乱葬岗上,我画着自己的旧日容颜。
      很久很久以前,我也曾这样地美丽过的呀。
      忽然想起那时候背着人偷看《牡丹亭》。那杜丽娘,游园惊梦,梦中的片时春色使她日渐瘦损,在幽闺自伤自怜,画下自己的容貌。
      ……轻绡,把镜儿擘掠。笔花尖淡扫轻描。影儿呵,和你细评度:你腮斗儿恁喜谑,则待注樱桃,染柳条,渲云鬟烟霭飘萧,眉梢青未了,个中人全在秋波妙,可可的淡春山钿翠小。
      仿佛又听得婉转清亮的昆曲缭缭绕绕。那时我有心的,一曲牡丹亭,曾经暗暗地萌动了多少旖旎心事。深闺刺绣,绣到鸳鸯,也曾黯然颦眉,停针不语。一片芳心千万绪,人间没个安排处。可是我的心呢?我的心呢?
      我陡生恨意。
      我还不及杜丽娘。我还没来得及有一个可以为他相思,为他憔悴的人,便被一把尖刀生生地刺入心窝。韶华如花,还未绽放便遭摧折。我多惨,甚至不给时间让我爱上某个人,青春便戛然而止。然后是一百四十七年仇恨煎熬的孤独岁月。我看着自己鸟爪一样的手。青紫色的,指甲都有三寸长,尖如利刃。
      月落西山。黑到尽头的黑暗笼罩过来。那种寂静比死还要死寂。片刻之后,东边的天开始一点点地发白。
      我站起身来,人皮刷地一下,披挂了全身。
      就象盖在一个睡着的人身上的锦被,遮盖了底下的噩梦。
      
      藕色衫子,淡绿的百摺罗裙。白缎子的鞋尖上绣两瓣海棠红。
      头发松松地挽了个堕马髻,插一支金步摇。
      我满意自己的幻象。一百多年过去了,所幸我还知道时世妆。不致太过过时。
      我在通往墓地的小径上踽踽独行。负着个白底蓝花的包袱,纤细的腰身,力所不胜地,微微趔趄着脚步。
      我知道他一定会来。这是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之前在阎罗殿上便已注定了的一条路。
      天色蒙蒙地亮起来了。
      
      晨雾间,远处现出淡淡的一个人影。
      细高的人影,一袭青衫。他迎面而来。
      我轻轻地咬着下唇,狰狞地笑了。
      不过在凡人的肉眼看来,我的笑容会比清晨绽放的蔷薇更妩媚。
      
      终于。终于。终于。狭路相逢。
      在擦肩的瞬间,我看清他的容貌。
      我曾见过他三次。一次在后衙西花厅。一次在我的闺房。一次在阎罗殿。
      清秀有礼的少年书吏。手持尖刀的凶徒。血肉模糊的骷髅。仿佛也是半透明的人皮一般,在我眼前一张一张,重重叠印。透过这些映象,我看到这青衫潇洒的书生。
      是他。一百四十七年六个月零二十八天。他来了。
      我站定在那儿,微微回头。
      他也正在回头望我。我们相距不过尺许。
      紫凤小姐,我会还你的,我一定会还你的。那具骷髅被拖去转轮台的时候喊道。
      是么。我冷冷地笑了。牵动画皮的唇角,流泻出来的却是不胜的娇羞。
      在清晨的风中,我的罗袖与他的袍角一起飘动。
      细雾微岚里,这宿命的定格。
      
      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惊艳的表情。仅是惊艳,并无其他。
      他当然已不认得我。他已经喝过三次孟婆汤了。怎会还记得我。尽管百多年前他曾为我而死,刻骨铭心——刻骨铭心,可是他的骨与心都换过三次了,早都不留任何痕迹。
      他有一颗完整的心。我想着。
      感到胸腔里剧烈的饥饿的空虚。那张着大口等待着的急迫。
      我必须控制自己的表情。遂低下头,做弱不禁风状。
      我敢肯定他已被我吸引。
      果然他先开言道:“小生失礼了。敢问姑娘为何这么早便一个人在此荒郊之地独行?”
      我烟锁愁眉,宛转地长叹一声:“相公也不过是个过路之人罢了,便是告诉了相公,相公也不能解我忧愁。又何劳您相问呢。”
      他双眉一扬,现出当仁不让之神色:“姑娘有何忧愁,不妨直言。或许小生可略尽绵薄,定当不辞劳苦,为姑娘解忧。”
      我转过头去,黯然道:“妾身命薄,只因父母贪爱钱财,将我卖入豪门为妾。夫人对我十分嫉妒,朝打夕骂,实是不堪忍受。因此我逃了出来。逃亡之人,心慌意乱,不辨道路,不觉间便走到了此地。妾身亦不知此是何地,还望相公告知。”
      我在他眼中看到喜悦的光芒。
      然而他却叹息道:“这里是太原城郊,一片荒野。不怕姑娘受惊,这条路乃是通往乱葬岗的。姑娘既是逃出生天,试问可有去处,小生愿护送姑娘前往。”
      原来他的喜悦是偷偷的。
      “我是个逃亡之人,哪儿有什么栖身之地呢。说不得走到哪里算哪里罢了。”我语声哽咽。只遗憾流不出眼泪,否则便更加逼真了。饶是如此,已赢得他心绪大乱。他已控制不住自己的喜悦。
      “寒舍离此不远。既然如此,姑娘若是信得过小生,不妨枉顾。”
      “这……”我抱着包袱,摇摇欲坠,一只手扶上额头,险些儿昏晕。
      他及时地扶住我。顺便接过我的包袱。我半躺在他的怀抱之中,星眸微睁。
      这是一场等待了一百多年的戏。如今终于开幕。我在做戏,难得他竟与我配合得天衣无缝。好一场佳人落魄,才子相救。
      “姑娘的手好冷。不如我们速速去我家,姑娘也好喝口热水暖暖身子。”
      我感觉到他的温度。他握着我的手。我是在做戏,我是来索命的厉鬼,我来,是为了要取他性命的——然而,生前死后加起来一百六十四年间,这是我第一次被一个男人抱在怀中呀。那一世里他剖了我的心,却不曾抱过我。我闻到他身上的气息。干净而温热的气息。
      他是第一个握住我手的男人,尽管隔了一张人皮。
      我发现自己的手在他的手中颤抖。
      “姑娘的手真的好冷。倘若再不赶快暖和暖和,只怕真要大病一场了。”他在耳边温存地说道。
      我是鬼,我的手当然是冷的。你已死到临头了,还在怜香惜玉,当真是……可笑……之极……
      如今他离我这么近。他的胸膛就在眼前。只要伸出指爪,一抓,便可以了。
      然而眼里只看到他的容颜。他的话声象夜风在耳畔拂过。
      我的手发抖。利爪,竟然伸不出来。
      这是怎么一回事。我竟然真的开始有些儿昏晕起来。
      
      他的家地方不大,却整洁。一进门,他便忙忙地扶我在椅上坐下,又泡一杯热茶来。
      明窗净几,四壁皆书。室中却空无一人。
      “王相公家中何以并无人口?”原来他这一世里姓王。
      “这里是我的书斋。”他殷切地望着我。“茅檐草舍,不免委屈姑娘了。”
      “王相公太客气了。”
      “倘若姑娘不嫌弃,便将就在此住几天,再作打算不迟。姑娘你看如此可好?”
      “落难之人,哪里还有这许多挑剔的。妾身女流之辈,有甚见识,一切全凭王相公替妾身做主了。”
      “岂敢岂敢。”
      在这静室之中一男一女彬彬有礼地相对。他是我追寻了三生三世的仇人啊,怎会是这样呢。
      在我与他之间,茶烟静静地缭绕上升。
      我望着他清秀的脸孔。一百四十七年前他已被注定了是我的猎物。他的心肝早晚是我口中之食。他逃不脱的,这是命。判官在生死簿上朱笔注明了的:张伦三世身该当偿还秦紫凤人心一颗。突然之间,我空洞的胸膛里感受到在他腔中突突跳动着的那颗热腾腾的心脏。怎会这样,难道是因为那颗心注定了早晚要安置在我腔中么。
      我感受得到他心中的惊喜,不安,与欲望的暗涌。在我的胸中感受到他的心事。
      这便叫做心心相印么,多可笑。他是我夙世的冤家呵。
      我的指尖在轻微地抖动。利爪似要透皮而出,却总是出不来。
      纤纤素手端着青花瓷杯。我饮茶。一百四十七年来落腹的第一口人间烟火。
      空腔中渐升起袅袅的柔情,共茶烟一同缭绕。这柔情是他心中的,还是我的?我分不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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