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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陈至臻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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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至臻已经很老了。
在这个充满年轻气息的城市里,他觉得越来越吃力。
在陈至臻年轻的时候,他拥有全世界,包括沈歌。
陈至臻在自家楼下的破旧木椅上躺着晒太阳,苍老给他的面容覆上了几层褶皱,年轻时光滑的皮肤也漫上了斑点,而曾经神采飞扬的眼睛,也已经被岁月撒上了灰。
陈至臻觉得,自己真的很老了。
老到,回忆一些事情,都要耗尽一天的时间。
陈至臻最近爱回忆年轻的事情,常常发呆出神到忘记回家吃饭,为此被小保姆埋怨过。
他也不争辩,默默地吃饭,洗澡,看电视,再上床睡觉。第二天起来再如此重复,小保姆心里叹气,有些不相信这个人年轻时曾经如此地辉煌。
陈至臻在年轻时接手他们家的企业,勾心斗角五十年几乎没输过,在商界可谓画下浓重一笔,事迹常被晚辈拿来参考学习,又在三十岁时迎娶一位富家千金,除了一生无子之外,陈至臻的一生不得不说十分之辉煌。甚至到了如今的地步,仍有后生来拜访,求教商界技巧。
每当这时,陈至臻都会闭上混沌的眼睛,似乎听到什么趣事似的笑几声,然后睁开眼睛对后生说:“十年之后,你再问自己,走这条路是为什么,你们年轻,你们有时间玩……有时间。”
后生不解,追问,陈至臻就说:“你们想成功,想发财,想过有钱日子,在你们开始商路之前,问问自己,为什么。”
有些人不解地走了,有些人不满地走了,有些人若有所思地走了。
看,这就是人,年轻人。
沈歌,你看得到吗?
这天陈至臻又在楼下晒太阳。
原本陈至臻可以住到很不错的别墅区的,只是他固执要住这个普通小区,说是有生气。小保姆也就由着他。
小保姆照顾陈至臻多年,每月不愁工资,又不与陈至臻住一起,自然是陈至臻爱干什么干什么。
正当陈至臻迷迷糊糊要睡着时,一个清脆的童声惊醒了他。
“爷爷别睡,会着凉的。”
陈至臻睁眼,看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站在躺椅边。“好好,爷爷不睡。”陈至臻坐起身。
“爷爷你是不是很无聊啊?莺莺来陪你聊天吧,老师说这是作业。”
“好……好。”陈至臻想,反正也是无聊。
小女孩盯着陈至臻看了一会儿,对他说:“爷爷你年轻时是不是很帅?爷爷的眼角有点翘,妈妈说这是……是……是桃花眼!”
陈至臻被逗笑:“小丫头小小年纪学什么啊?桃花眼?你妈妈教你这些?”
“不是!是……是……”莺莺不知道为什么忸捏起来,“是崖崖,我跟妈妈说崖崖的眼睛好看,妈妈就说那叫桃花眼,很讨喜的。”
“崖崖?”陈至臻失笑,“丫头,你喜欢那小子?”
“没有啦!”莺莺争辩,“只是因为……嗯,崖崖好看。”
“好看啊,好看你长大嫁给他呗。”
“不行,”莺莺认真地说,“我还没有会写字,我要给他写情书的。”
“情书?”陈至臻在心里反复琢磨,这个词似乎被他遗忘很久。
“爷爷不知道?莺莺来告诉你。”莺莺一副很兴奋的样子。
“不用了丫头,”陈至臻微笑,“找你的崖崖玩去吧,爷爷不无聊了,你就跟老师说,这个作业爷爷给你打个A+。”
莺莺很惊喜:“是吗爷爷!爷爷真好!”
陈至臻慢慢站起,摸了摸莺莺的头,转身缓缓地回家。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早回过家了,小保姆估计会很吃惊。
陈至臻觉得要用什么来纪念沈歌,但是想了好久,什么想法都被排除了,于是他只好什么都不做地慢慢回味,直到今天听到莺莺的一番话。
话说回来,他还欠沈歌情书不知道多少封。
那就慢慢写给他吧。
陈至臻铺开信纸,很认真地往钢笔里灌墨。
在时光的这端,陈至臻要写情书,给他再也无法触及的沈歌。
这是一段很长的故事,陈至臻想。不过,他有信心把他们的相遇和发生的一切写清楚,让那些未来得及说出口的话,通过墨水,送向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