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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夜 桃花坞(壹) “梅郎,梅 ...

  •   “梅郎,梅郎,我愿与你双栖双宿,定要与你共结连理。”
      “梅郎,梅郎,我的父亲有意要我嫁于南街雷氏富商,快些来啊,快些来。”
      “梅郎,梅郎,我会着一身桃红霓裳在东城郊的桃花坞第三棵树下等你,快些来啊,快些来。”
      ........

      梳洗罢,
      独倚望江楼。
      过尽千帆皆不是,
      斜晖脉脉水悠悠。
      肠断白苹洲。
      ——《忆江南》

      “哎哎哎,你昨夜见了么?”
      “何氏?怎这样大惊小怪?”似是被这少年邻居扰的多了,着白麻衣的青年有些不耐的敷衍着,回了一句。那邻居却是神神秘秘的附耳低声道:
      “蝴蝶!一大群蝴蝶!绿森森的,泛着荧光,然后飞进了忆春巷。这可是三月份呐!”
      “......”
      “怎的?嘿嘿~是桩奇事罢?”少年邻居乐呵呵的笑着,带着些得意的神情看着脸色古怪的白衣青年。白衣青年看他笑得开心,倒也不打岔,待他微微缓和些,叹了声气
      “你这月首才搬来,自是不晓得的。那忆春巷的尽头,是一家纸铺,铺子的老板便是那名扬长安城的柳九爷。”
      “柳九爷!?可是那‘杨柳飞花,清风逸秀。’的九爷?”少年的猫儿眼睁得大大的,乌黑的瞳仁儿就像是上好的祖敏墨上,点了银粉似得,比夜魅的星空还要亮上几分。
      “是了,就是那位墨玉轩的老板,九爷。九爷的铺子在长安城有好几十年了,他祖上几辈都做的纸生意,传到他这一代,刚好排行老九,大家也都称呼他一声九爷,九爷八个哥哥都在四海的街市里坐着纸生意。而且九爷这铺子也是奇怪,日暮时分开铺,黎明打洋,每月十五,却也总会出点奇闻异象,如此往来几十载,长安城里的人倒也习惯了。”
      “呵~倒是个有趣的铺子。”

      ———
      三月里的春风吹过来,不带着一丝的暖气,倒是那飕飕的凉气不停了的往袖子里钻。长安城的春天并不在所谓‘阳春三月’,往往回暖,要到了四月中旬,寒气返了玉门关,暖气从东南海一点点的过度到这中原腹地,慵懒的长安人才一家家的撤了暖炉,压了棉衣。忆春巷是整个长安城里春天来得最早的。在长安城灞河边儿的柳枝刚刚抽出翠绿的枝,冒出嫩嫩的鹅黄色新芽儿的时候,忆春巷的柳树已经长出细细的柳叶儿啦,早春的花儿最先在这小巷子里开放,顺着巷子流窜出沁人的芳气。满地的碧草不似‘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的朦胧,倒是翠翠的,满地的招摇。管你离得多远,多近,都能真真切切的看到这些芽尖还没全绿的青草。
      此时的忆春巷深处,一座朱红色屋顶的铺子里,正燃着一股不知名的香气,似花非花,似木非木,清隽中带着些许浓厚,素雅里带着些许雍容,估计是谁家自己调出的香料罢。一双纤白的素手用一把火钳夹着几块银黑的木炭,往铜质雕有‘百鸟戏花枝’的暖炉里丢去。银碳碰触到燃着了的火红炭块上,在落日的彩色晚霞里,溅起几多碎散零星的橘红色火花,衬着远处渐渐失去颜色的火烧云,光是瞧着就有几分暖意。
      美丽素手的主人轻轻把炉盖阖上,迈着悠悠的步子踱回软榻上坐下,铜器碰撞的清脆声音和他手上的银铃儿叮叮铛铛的声音混杂一气,着实悦人的紧。
      “这睿王府的事儿看起来还真不怎么多,瞧着王爷半个多月里隔着天儿的往我这跑。都说朝事繁忙,王爷不好好在府里歇着,跑到我这小小纸铺子里来,看来这大唐江山,果真是太平的很。”
      说话的人赫然就是那手的主人,忆春巷,墨玉轩的老板,柳逸花,柳九爷。外貌上看起来也只是束发年岁,一头碎金色长发,用一条半尺宽的白绸裹住,再用一根黑色锦带束在背上。额前挂着一条银质的额饰,除额前,周围垂下长短不一的银铃儿,微微摆头就是叮叮铛铛的清脆声响。那张面容,如若飞天的谪仙,点在左边淡紫色凤眸下的一点朱砂似一颗血痣,如桃花般的唇角微微上扬,比西域胡姬更是白上几分的肤色,淡金的发色更是衬得白皙光滑。哪怕是蓬莱的仙子,也不及他美貌的三分。
      印着淡紫色梅花暗纹的白色外衫松松垮垮的裹在肩上,同是白色的繁华黑边里衣则规规矩矩的穿在外衫里。带着银镯子的左手拿着青釉素胚竹纹茶碗轻轻吹散茶水上的茶叶,呷一口清幽的萃沁茶,朱唇在茶面上荡起一层层青绿色的涟漪。好一番悠闲自在的模样。
      “朝堂里的事情自有皇上和三省娣臣,六部官员去管,关我个既没权又不会说好话讨皇上欢喜的闲王何事?”
      一头青丝用一根白玉簪随意的挽在头上,露出光滑的额头,隐隐表述着此人的随性和不拘小节。鬓角两绺头发遮在耳边,挡住形状精巧漂亮的耳廓。东方人特有的淡黄肤色,和露在黑色锦衣下一小截小臂上精瘦的肌肉,彰显着主人的健康体魄。当今皇上李宏英的胞弟,排行老六的李红莲,就是此时正可了劲儿的讨好长安逸花柳九爷的俊美男子,睿王李红莲。
      说来这位睿王爷倒也是个人物,当年先帝突然驾崩,太子势单力薄,多亏了16岁李红莲和他二人的母后当今的凌太后二人力排朝野上下异心,这才坐实了皇帝的位置,那时候皇上还不太放心这位极其能干又果断狠辣的同母弟弟,想着法儿的要削弱李红莲的权利。结果这睿王爷倒好,直接向皇上请愿,求做个安稳闲逸的闲王,皇上慰其大度睿智,特赐睿王一名,并划长安东市南侧六亩地为睿王府。虽无实权,这四年倒活的闲情舒适,不用每每公鸡未鸣,人先起,梳洗一番上朝堂,操的天下烦心事。可这六王爷在民间的口碑却是极好的,虽不在朝堂上打理上下,却是个乐善好施,心肠柔软的主儿。可惜年入双十,却还未婚娶,着实让长安城的百姓一番担忧,每逢私服出游的李红莲都要问问
      ‘王爷啊,这婚事,可还未定下?城南有个礼部侍郎的女儿,名唤何菲菲,生得俊俏水灵,虽不及长安逸花的九爷一分,却也是知书达理,聪明伶俐。琴棋书画虽不是样样精通,但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不如...王爷找个时间见一见这位何小姐?’
      这样的事在长安城屡见不鲜,不是西市的胡人小姐,就是城南的婷婉闺秀。却都被王爷一一婉谢了,不知从何时起冒出了‘睿王不爱红妆恋九爷’的传闻,而且还传得有模有样的,什么王爷偶拾一熟宣,观其质地柔韧,纸面光滑,寻得长安逸花一见钟情云云。又因墨玉轩这铺子的奇怪,还杜撰了许多奇妙的爱情志异。李红莲倒是也不避嫌,该来还来,该干啥干啥,而观九爷那边则是照样的神龙见首不见尾,也不出面辩解。倒是让这段绯闻,成了一段佳话。
      “据说昨夜忆春巷突现碧绿磷蝶,三更时分在忆春巷徘徊,飞入巷中深处。不知九老板作何看法?”
      “王爷知道的事情,又何必问我。”淡淡的的语气,合着九爷淡淡的肤色,淡淡的发色,淡淡的衣着,让人恍惚的觉得他似乎下一个呼吸就会羽化成仙,乘云飞去一般。
      “我只是好奇,这碧磷蝶只有南海的琼沙千岛一带才有,为何会跑到这寒冷的长安城来。”狡黠的凤眸微微挑挑眼角,露出一口白牙,笑得很是张扬和狡猾。
      九爷扶了扶额,撩开左额角的额发,眯着淡紫色的双眸似是困扰的叹口气,又从袖子里拿出一封破旧的书信递给李红莲道
      “昨夜,这信的主人要我修好这纸信。”
      李红莲轻轻的接过,倒不是他温和有加,只是那信封都已被水沾湿过,而且似是有好些年头了,已经发黄褶皱的信封上依稀可见的只有[徐州梅振英]几个字,朱砂的封签早已被水糊了。但也仍然可以看出,这写信的人,定是写得一手好字,虽然已经模糊不清的字迹,还残存着清新隽秀的笔法。李红莲试着把信封里的书信取出来,轻轻把信封口打开,用食指和中指夹着一头,拇指和无名指,小指夹着另一头,指尖使力,轻轻地,一点一点的把里面的书信抽出来,没伤到纸张一丝一毫。李红莲又对着九爷一笑,一双黑眸似孩子般的清亮,眼睛笑成了月牙儿,像是在说‘看!本王厉害吧!快夸我啊!’。一口白花花的皓齿比最好的珍珠还要白,还要亮上几分。九爷微微一笑,呷口茶,朝那信点点头,示意继续。可现下在是真正的麻烦,信件抽倒是抽出来了,却是决计无法打开的,饱受风雨和岁月侵蚀的脆弱宣纸早已褶皱而变硬,变脆,只要再稍微使点劲儿,就一定是个粉身碎骨的结果。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一夜 桃花坞(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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