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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美杜莎 ...


  •   夕阳似乎沉沦的火焰,逐渐向地狱靠近,晚霞仿佛天公激愤之下呕出的鲜血,却在白云的衬托下变得一片粉红。黄昏把世界变得氤氲而模糊,似乎是对光明的眷恋,对黑暗的嘲讽。
      整个都市被朦胧的夜色所笼罩,逐渐变得迷离而妖娆。城市似乎被分化为了两级,有些地方灯火辉煌,霓虹斑斓,红男绿女,宝马香车不断徜徉,一片繁华、喧闹的景象,仿佛光影点缀的天堂。有些地方则一漆黑,岑寂无声,楼宇破败,房屋低矮,有着像废墟里一般的残垣断壁的建筑,就仿佛尘封了无数年的古老的遗迹,黑夜下更仿佛地狱里狰狞诡谲的魔窟。
      夜色的掩映下,一辆摩托飞快地穿梭在小巷中,它只在小巷中飞驰,绝不到大街上去招摇。摩托上的骑士,是一个怪异的人,她穿着一身墨绿色的皮衣,皮衣上有着一块块斑驳的黑色花纹,就像是一张未经洗染的蛇皮直接被缝制成了衣服。靴子,手套,清一色都是绿黑相间的花斑,就好象她是那个被人画蛇添足的妖怪。她的脸上戴着一张只露出眼睛和嘴巴的面具,也是绿色的,如果不仔细看的话,搞不好会被认为是忍者神龟。
      一头乌黑的长发在空中随风飞舞,张扬,遒劲,逸兴遄飞。那摩托车的马达声轰鸣着,仿佛是一声声正义的警钟,深深地震撼着这个大地上一切的万物生灵。
      她感觉腰间的什么东西震动着,在旁边停下了车子,掏出了一个手机形状的东西在眼前看了一下,却见上面写着:“五里胡同,有两个人正在远远缀着一个学生,看起来不怀好意,疑似是抢劫的。完毕!”她挑了挑眉头,收起了手机,轰的一声发动了车子,飞速地向着事发地点赶了过去。其实那种“手机”根本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手机,而是一种特殊的通信器,只有一台主机,有着多台分机,分机只能够跟主机联系,而分机之间却并不能互相通信。那么,这些分机究竟在谁的手中?这给她通风报信的究竟是谁呢?是特工?是警察?还是私家侦探?
      摩托车以一种风驰电掣的速度闪电般前行着,偶尔遇到一些障碍物或者车辆行人,都被她以极其漂亮娴熟的技术躲了过去,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的停顿,可谓行云流水一般的顺畅,这种车技都看得那些路人目瞪口呆。
      很快就赶到了五里胡同,果不其然,正好看见两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把一个瘦弱的学生模样的男孩堵在了墙角处,正在实施抢劫。摩托车的轰鸣声明显吸引了他们的注意,可是还没等他们反应过来,摩托车已经开到了近前。一个漂亮的甩尾,吱呀脆响,那是轮胎与地面剧烈摩擦的动静,摩托车倾斜着向前滑行,车上的骑士陡然间弹起而起,纵身飞扑向了那两个歹徒,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砰砰两下子就被打倒在了地上,直接昏死过去。骑士落下,正好扶住了刚刚要倾倒的摩托车,只有长发因为运动的颠簸而飞扬。整个动作一气呵成,全无半丝的阻塞或停滞,没有丝毫的花哨,平淡朴实,看起来却精彩华丽得异乎寻常。
      那个学生看得张口结舌,直到骑士轻轻摸了摸他的脑袋,这才回过神来,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直视着眼前这个仿佛从天而降的神人,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是美杜莎?”
      “呵呵。”骑士嘴角挂着一丝笑意,“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朋友,以后晚上的时候小心一点,尽量不要单独一个人外出,更不要走如此偏僻阴森的道路,不可能每次都这么幸运的。知道吗?”
      男孩呐呐地点了点头,等他完全回过神来,那骑士已经飞身上了摩托车,扬长而去。留下的,只是两个昏死过去的人,和一阵萦绕在小男孩耳边久久挥之不去的轰鸣声。
      “耶!美杜莎,真的是美杜莎!这下子在学校可有吹嘘的资本了!”小男孩兴奋地叫喊着,似乎已经忘记了刚才胆战心惊的害怕。
      美杜莎无奈地摇了摇头,天真无邪真的是人世间最大的快乐,是多少金钱也换不来的,因为天真比青春还要容易逝去。她把机车开到了一个旮旯的角落停了下来,那里正横躺着一个凌乱邋遢而污秽不堪的乞丐。她并没有下车,而是掏出一张红票子,微微躬身,缓慢而郑重地递到他面前的破碗里:“108号,谢了!”
      乞丐咧着嘴傻乎乎地笑着,布满泥污和皱纹的脸上荡漾开最憨厚、最真诚的笑意,但是说话竟然有模有样的,宛如一个绅士:“尊敬的小姐,这是我的荣幸。很乐意为您效劳,祝您今晚做个好梦,明天会一切顺利,万事如意。”
      美杜莎听了不置可否,手握油门猛然一拧,车子离弦的箭矢一般冲了出去,乞丐兀自目送着那一抹动人的绿影,缓缓挥手。
      她有着这个城市最广大,最缜密的情报网络,这种网络的每个节点,并非是什么侦探特工,只是一些诸如乞丐、拾荒匠等等社会上最底层的人物。这一切的开始,还要从三年前说起,那时候美杜莎单枪匹马捣毁了一个聚众逼迫一些人乞讨的黑心组织,手段异常毒辣残忍,行动极其隐秘。美杜莎无意发现了他们的窝点,这才一举端了他们的老窝。当时看着那足足数百人的乞丐,美杜莎也十分头疼。这些人要么就是身体上真的有缺陷,先天或者后天残疾的人,更有甚者,是被那些黑心的组织者人为弄伤致残的人,要么就是那些好吃懒做,好逸恶劳的懒汉,无论是哪一种,想要帮助或者改变他们无疑都是难上加难。
      对于这种福利事业,她虽然有钱,也是感到力不从心。而且说实在,这种治标不治本的慈善事业她是真的懒得去做,在她看来,那些慈善家,根本没有几个是真心的,净是一些沽名钓誉的伪君子,他们的外衣,就好象“皇帝的新装”一般丑陋。
      这时候,她突发奇想,给每一个人准备了一台通讯器,而且承诺,每提供一条有用的信息,都会有相应的奖励。这样既可以帮助这些人,又可以让他们为自己所用,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因为犯罪一般都是有预谋的,很少有那种突发的犯罪事件——毕竟人算不如天算,真有这种事件也是人力所不能避免和阻止的,只有交给警察去善后——对于那种有预谋的案件,受害人当局者迷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罪恶之手已经向自己探出了魔爪,而那些旁观者却有可能看在眼里,犯罪分子部署或者窥探的时候总会露出一些端倪或马脚,这就给了美杜莎很大的缓冲时间,有可能成功的防患于未然,或者及时阻止事件酿成灾祸。
      当然,人力有时而穷,再强大的人面对某些情况也总会有力有不逮的时候,或者距离太远时间不够,或者匪徒做事隐蔽无法完全掌握其行踪,遇到这种情形她也只能匿名报警,以期尽量减小社会损失,然而大多数时候警察的办事效率都令人不敢恭维……
      在凌晨时分,她准时回到了一座皇宫般庞大豪华的别墅外面,这间别墅独门独院,仿佛孤悬在海外的一个荒岛,她杜梅莎就是流落荒岛的唯一幸存者鲁宾逊。她把摩托车停到了车库里,飞快地换上了一套红色的连衣裙,就这样,像是白骨精一般摇身一变,从罪恶的终结者,变成了一个集风骚妩媚,和青春靓丽于一身的火狐狸。车库里停着三辆车,一辆是她的那款摩托,第二辆是充满霸气和阳刚的陆虎,第三辆则是一款充满女性味道的玛萨拉蒂的白色敞篷跑车。她微微一犹豫,上了那辆跑车,离开了别墅。
      跑车在一家酒吧的门前停了下来,杜梅莎关上车门,脚上踩着水晶高跟鞋,小蛮腰一扭一扭地走进了酒吧。
      她早已习惯了酒吧里喧嚣嘈杂,灯红酒绿的环境,纸醉金迷、物欲横流的气氛,这些无不更加激荡着人们那本来躁动不安的心灵,使得人因肾上腺素的加剧分泌而变得亢奋,偶尔发生的斗殴流血事件,更是让一群无聊的人热血沸腾。在这里,人们可以不必忌讳任何人的目光,可以肆无忌惮地疯狂地发泄着一天甚至一生积攒下来的压力,或者排遣着无边无际的空虚。无论身处其中,还是站在圈外的人,其实都明白一个道理,这种靠着糜烂和污浊填补的空白,只能是暂时的满足,那个深不见底的窟窿,总会被时间重新冲开,像是饮鸩止渴,最后得到的,还是土壤下深埋的寂寞。
      杜梅莎走进酒吧,竟然下意识地转了一圈,似乎出于本能想要寻找什么东西,但最终无奈地摇了摇头,这才在吧台的旁边坐下,心中不由有些怅然若失,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连她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
      “小姐,请问你要来点什么酒?”调酒师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长得很帅气,文质彬彬的样子,但在看到杜梅莎惊世骇俗到了祸国殃民的面孔时,仍然忍不住眼睛一亮。
      “伏特加一瓶,谢谢!”杜梅莎淡淡地说着,并没有去看服务生,而是不驻巡视着周遭扭动着的各个躯体,目光游弋,飘忽不定。
      “呃……这个。”服务生显然有些发愣,这小妞是不是找死啊?竟然一上来就要伏特加,这可是烈酒中的烈酒,平常人沾上一点就会醉的,“小姐,是这样的,伏特加的最高度数是七十五度,平均的也有五十度以上,您确定没有弄错?还是您是第一回来酒吧,听朋友介绍的?”
      “呵呵,放心,我是熟客的。”杜梅莎终于回头看了看这个还算好心的男孩,嘴角荡漾开一抹桃花一样的浅笑,“我本来就是来买醉的,为什么还要喝一些淡得跟水似的东西?”
      服务生见她坚持,也没了办法,拿出一瓶最低度数的伏特加为她打开,心中嘀咕道:“唉!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妞!今晚不知道小红帽会被哪一只大灰狼拐到什么地方去。他妈的,这种尤物,与其便宜了别人,还不如便宜我呢!”
      杜梅莎倒上一杯满满一杯,轻轻晃了晃,看着那琥珀色的醇酒在周围五光十色的灯光中荡漾出的梦魇一般的光晕,眼睛渐渐眯缝了起来,有些雾里看花般迷离而沉醉的感觉,然后竟然举着杯子一昂头,一饮而尽,看得调酒师瞠目结舌。
      她闭上眼睛,体味着浓烈的刺激过后那甘醇的酒香,脸上浮起了一丝红晕,但不大一会就消退了,然后又给自己斟满一杯,静静地端详,仿佛在脉脉地看着一个情人。那服务生暗暗咋舌:“娘的!老子今天还真是看走眼了,感情这位是喝酒的女祖宗啊?即使换了一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要像她刚才那种喝法,也绝对不可能如此若无其事啊。”
      这个艳丽到勾魂摄魄,猛灌着自己烈酒的女人,瞬间吸引了酒吧无数猎艳的色狼的目光,但是可以发现,有一些人也只是看看,根本就不敢靠近,更别说上去搭讪了。而一些明显属于“新人”的,却都蠢蠢欲动,可只要旁边有朋友经常出没于这种风月场所的,无不将其拉住,警告着:“小子,别去碰那个女人,其他的随便你玩弄!那可是一支带刺的玫瑰!你要不想死的话,就安分一点。你知道她是谁吗?那可是大名鼎鼎的火狐狸!一向只许她去跟别人搭讪,凡是主动凑上去找她的,绝对没有好下场!”
      往往那个愣头青会不屑地咧咧嘴,故作好爽地反驳着:“切!大惊小怪,不就是一个女人吗?在我眼中,女人有两种分类方法,漂亮和不漂亮,处女和非处女。”
      “别他妈装蒜了,我话就撂倒这里,你要是一意孤行,一切后果自己承担,别说做兄弟的没有提醒你!不说这女人自己的实力,你知道背后罩着她的人是谁吗?”
      “谁啊?这么牛逼,多大来头?”
      “贞姐听过没有?人家在道上放出话来,谁敢动火狐狸的歪脑筋,全家死光光!”
      “……”往往那个男人都会哑口无言,噤若寒蝉,再也不敢造次,只敢远远地欣赏一下。杜梅莎不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青莲,她却仿佛是令人上瘾的慢性毒药,明知长期饮之早晚有一天会死,却依然忍不住蠢蠢欲动。
      轻松地打发走了几个真的不长眼的混蛋,她嘴角噙着一丝不屑的嘲讽的笑意,轻轻揉了揉自己修长得好似钢琴家一样的手指。杜梅莎都是下的暗手,虽然动作不大,但是绝对能让那些家伙疼上几天的,也算给其吃点苦头,小惩大诫。这时候,一直在寻觅着的她终于发现了一个还算满意的对象,那人三十多岁,并不像其他如饥似渴地“觅食者”,一双贼眼总是到处乱飘,尤其在某些妖娆女郎敏感部位停留较多,也不似一些故意装深沉吸引女性目光的喜欢将自己打扮成落拓贵族的另类极品。他只是时不时地皱着眉头,仰头咕咚咕咚灌着劣质啤酒。
      她举着满满的酒杯站起身来,向对方走去,两旁的人都对着她行使最崇高的注目礼,同时嫉恨地往她所走的方向搜寻而去,满眼都是怒火,那种怒火在人与人之间蔓延,似乎要将那个走桃花运的家伙烧成一缕灰烬。她浑然不在意,那微微摇曳的伏特加在缤纷灯光下,荡漾着一层轻柔涟漪,仿佛有点点光晕在其中融化……
      第二天早上,拂晓时分,天刚刚露出蒙蒙的笑脸,趁着男人仍然在熟睡的时候,杜梅莎就离开了宾馆,并且到前台结了帐。
      从他醉醺醺的话里面可以听得出,这也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被前女友背叛,屋漏偏逢连夜雨,人生从来都是祸不单行,最让人懊恼无助的是,他父亲查出癌症,偏偏在这种紧要关头,他失业了……好似一夜之间所有的厄运一股脑全都倾泻在这个男人的身上,让其不堪重负,只能醉生梦死,借酒消愁。
      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有多少可怜人,他们每一个人的经历都是凄惨无比,令人闻之伤心落泪肝肠寸断,她能帮得了一个,帮不了千万,能帮得了一时,却帮不了一世,不过她已经决定将这个男人的情况,反映给红十字会,至于他最后能够获得什么样的帮助,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就在她刚刚坐上那辆玛萨拉蒂跑车的时候,手机响了起来,她掏出来扫了一眼,然后接听了电话:“喂!今天是星期六,好不容易休息的日子,我还想回家睡个回笼觉。如果你不给我一个恰如其分的理由,我会把你的头发拔光!”
      “呦!我们的狐狸姐姐,观音娘娘,干什么这么大的火气?是不是昨天晚上哪个臭男人那块不行,没伺候好您老人家,搞得您现在欲求不满啊?”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娇滴滴的却妩媚到了骨子里的声音,用随意的语气调侃着。
      “哦!对了,你老公昨天回没回家?我依稀记得,那个男人长得很像你的老公!”
      “切,无聊!我老公昨天还和我亲热来着呢!不过杜梅莎,老娘可警告你,如果你敢打我老公的注意,老娘不但拔光你的头发,哦,还有牙齿,还要拔了你的皮!”
      “操!就你老公那熊色,除了有几个臭钱以外,还有什么地方拿得出手去的?而且正因为有俩臭钱儿,弄得满身的铜臭味儿,挨近他三尺之内姑娘都觉得恶心。我抢你老公?下辈子吧!喂喂,我说‘维纳斯’,你不会是害怕了吧?”
      “恶心!姑娘?你这八婆都快成娘娘了!靠!我害怕什么?我对我老公……哦,不对,我老公对我可好去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儿怕碎了!”
      “呵呵,是吗?你也就是一个花瓶儿的角色吧?瞅你老公当初第一眼看到我时的那种色授神与的样子,本来不大的一双斗鸡眼,却瞪得眼珠子都快飞出来了,一看就知道对本小姐有觊觎之心,你可得提防着点,别哪天跑出来放风,告诉你,本小姐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哼!本姑奶奶在家里守着,不会让你有可乘之机的。”
      “嘿嘿,大不了咱们来个3P,反正我是不会介意的。就是不知道你老公那种虚胖的身体应付得了不?”
      “你这只不要脸的骚狐狸!最后一次警告你,你,你离我老公远点!”
      “好了好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就关己则乱呢?”杜梅莎听见对方真的气得够呛,赶忙笑着安慰道,“说吧,找我有什么事?”
      “怎么?没事就不能找你吗?”那边冷哼着,“我们都知道,你忙着赚大钱,忙着找男人,都把我们这些曾经的姐妹忘到天涯海角去了。”
      “呵呵,怎么会呢?君子之交淡如水,懂不?成天腻歪在一块,你不烦,我还烦呢!”
      “你烦我们了?我这就告诉贞姐去!本来今天贞姐好心,看我们几个有一段时间没有好好在一起聚聚了,所以想请我们几个小姐妹吃饭。现在不用了,你这大神仙、小妖精摆谱儿贼难请,我看就算了吧!”
      “你如果再敢讽刺我一句,今天晚上我就爬到你老公床上去!把他迷得晕头转向,找不到东南西北!”杜梅莎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情,然后才淡淡地开口道,“别磨叽了,快点说,什么时候,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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