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楔子 ...
-
黄昏时分的苍穹,就像那染血的黄龙翡翠,在旖旎的晚霞浸染下,昏黄中夹杂着一丝着妖异的粉色,就连在它笼罩之下的山林与田野,都是那么朦胧而炫目。
然而,它同样笼罩着的大地上的人类世界,却并没有那么美丽,反而充斥着甚嚣尘上的嘈杂与熙攘,滔滔江水般的车流,连绵群山般的楼宇,所有繁华与龃龉,似乎都荟萃在这一方井中天地。
“啊!抢劫啦,抢劫啦!”一个妇女撕心裂肺的惊呼竟然在一瞬间盖过了吵嚷喧嚣的街道,顿时人群就像炸开了锅似的,每个人都成了在热锅里饱受煎熬的蚂蚁,无头苍蝇一样稀里糊涂乱作一团。有些四散逃避着,像头红了眼的公牛般奋勇地狼奔豕突,仿佛被激发出了身体中潜藏着的无穷潜力,生恐城门口儿失火殃及了池水中的鱼儿。有些人好奇地东张西望,满脸都是兴奋雀跃的表情,像是在枯燥的一天中突然观赏到了一幕精彩绝伦的好戏,更有些人依旧形色匆匆,目不斜视,就像在考场上的学生一样无暇分身它顾,满脸默然地在人潮中穿梭拥挤着。
一辆摩托车在街道上轰隆隆宛如炸雷般从人们身边飞驰而过,他竟然只用一只手扶着沉重的摩托车把手,而另一只手拿着刚从那位更年期女士那里顺来的手提包胡乱但很有节奏地挥舞着,就好像舞厅里的DJ正在打碟,也好像音乐会上的指挥正在神采飞扬而又极其投入地将手中的指挥棒弄得宝剑一般上下翻飞。他似乎在向群众炫耀着自己的累累硕果,是的,谁说抢劫和盗窃就是不劳而获?如果有人敢当着他的面儿来说上那么一句,他敢拿自己的十八辈儿祖宗出来发誓,他一定狠狠地掴他一巴掌,让他知道一下抢劫和盗窃也是需要技术和体力的,甚至还需要不一般的胆魄与识见,世界上真的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旁边正巧有一个警察,他全过程地目睹了这一幕,出于对于薪水的责任感,他当然应该马上钻进旁边的警车,否则就是玩忽职守,可是他本来是停下来买烟的,烟还没买成就又回到车上去,那岂不是白白做了无用功?况且,又不是刚刚从警校毕业的热血澎湃的毛头小子,也不是家里有关系有门路的警察,立再多的功劳对于他来说也没什么用,只不过徒然给自己的顶头上司做了嫁衣,再想到即将采取行动所带来的后果,受伤,残障,甚至因公殉职……这种窝囊事儿,为了每月那千八百块钱他才不会做,于是,他很心安理得地退缩了,不是我不想惩奸除恶除暴安良锄强扶弱扶老太太过马路,实在是力有不逮啊!
可是,这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发生的劫案啊,如果他不管的话,岂不是很没面子?
他的身体好似触电,剧烈地一阵颤抖,可以看出他的内心那种翻天覆地的挣扎,终于,爱惜面子的职责战胜了懒惰与怯懦,他毅然决然地拉开了警车的车门儿,就像一个披上甲胄手提长刀即将上战场的将军,威风八面,凛凛然不可一世。
可是,就在他打开了车门即将跨进去的时候,一道寒光擦着他的脸皮飞了过去,好似一颗疾驰的流星,或者是一颗飞速掠过的流弹!
警察登时身体一阵僵硬,骇然得就像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全身所有关节都没有办法动弹,轻轻的麻痹,微微的痉挛,悠悠的恍惚,就像女人……可是等他精神甫定,回过头来仔细地一经查看,竟然是……一个金属的烟盒!
他立刻抬眼向前看去,见到那个骑在摩托车上的劫匪刚刚收回动作,还友好地向他挥了挥手,意思是和他道别说拜拜。那是一个颀长而挺拔的背影,穿着一身黑色的长款风衣,坐骑是一辆墨色的野狼摩托,粗大的排气管子正喷薄着屡屡青烟,马达轰鸣,但是开得并不快,因为车手竟然在大道上表演起摩托车花样杂耍的车技来,前后轮子互相交换着,旋转着,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警察心有余悸,额头上的汗水涔涔而下,因为幸好刚才那是一个烟盒,而不是一把飞刀……听说小李飞刀,例无虚发,那个家伙似乎是一个高手啊,不知道是不是小李飞刀的传人呢?
他捡起烟盒,拿在手里把玩,掂量了一下,有些轻响,他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还剩一根烟,警察立刻眼睛一亮,尽管只剩下一根,但是聊胜于无嘛,还是可以稍微缓解一下抓心挠肝儿的烟瘾的。
他一边吞云吐雾,一边拿出对讲机,向警察总部报告这里的情况,说这里发生了劫案,并且一再地声明,由于突如其来的状况群众已经陷入了恐慌状态,不辨东西地四处乱窜,就好像受惊了的耗子,结果将道路堵得水泄不通,自己开着车根本就没有办法动弹分毫,经过了十二分的努力之后还是追赶不上,这才情非得已地报告给总部处理。至于车牌号码,因为歹徒是个很狡猾的家伙,自己虽然精明强干,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个人显然是经验老道的惯犯,而且开的是偷来的赃车,早已经把牌子给拆了,他为自己的无能感到万分地惭愧。说完,美滋滋地吐出了烟雾……
可是,他刚刚说到这里,但听得又是轰隆一声巨响,他吓得激灵灵一个冷颤,手中的香烟和对讲机同时脱手而飞,正好砸在了警车上。他在那一瞬间竟然相信了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神明,因他推卸责任的谎言被拆穿而要将他给天打五雷轰,他心中闪过一个念头,他奶奶的,老子也没有发什么毒誓,即便你老天爷偶尔开眼也不应该报应到老子的头上吧?
他本能地一下抬头,就瞥见了一个绿色的影子宛如激光闪电一般从自己身边飞速破空划了过去,甚至他根本就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难道真的是霹雳?但是,霹雳的电光不是蓝色的吗,什么时候变成了绿色?难道我是色盲,不过色盲应该是分不清绿色和红色啊,那关蓝色什么鸟事……
就在他怨天尤人、顾影自怜的时候,却听到旁边早已安定下来的市民们又发出一阵喧哗惊呼。
他掏出警棍,大声地喊道:“大家不要慌乱,这里有你们最忠实的朋友和仆人——人民警察,所以无论出现任何情况你们都可以安心……呃,请问,刚才到底怎么了?”
“报告警官,刚才号称盗跖911的家伙,再次逞凶作案,一击而中,然后远遁千里。”
“哦,又是那个家伙啊,我就说嘛,谁有胆量在警察面前这么嚣张,原来又是那个得了精神病的神经病,那家伙完全就是个疯子、傻子,似乎……疯子杀人都不犯法的吧?然后呢,然后怎么了,轰的一声,是打雷吗,谁被劈死了?”
“呃……这个,报告警官,不是打雷。”
“难道是爆炸?”
“也不是爆炸。”
“难道是楼房倒了,那你怎么还没死……不对,我也活着。那究竟是怎么回事。”
“报告警官,是有人去追盗跖911了。”
“哦,我的天哪,是哪个二百五这么不要命,见义勇为的英雄不是那么好当的。贸然地逞英雄搞不好就会变成死狗熊。”
“呃,也许吧,英雄与傻子其实差不了多少。就像雷锋,某种程度上来说……”
“到底是谁啊?这么嚣张!”
“就是那条叫小青的蛇女啊!”
警察一愣,明显想起了什么,说不出话来了,或者是无话可说。他不再鼓噪,老老实实地爬进警车,开走了。
警察开着车在街道上面慢悠悠地横冲直闯,他开了警灯和警铃,可是速度却比乌龟蜗牛快不了多少,前边的车辆纷纷趋避,只看着他闲逸地驶过。
他偶尔转头一瞥,发现路边倒放着一辆黑色的摩托,几乎倒在路中间,四仰八叉地就像一个卧轨的寻死之人,车的不远处站着一个穿着黑风衣的男人,正在悠闲地抽着烟,两双贼眼到处乱瞄,尤其留在各色女人的身体上的时间最多。
警察猛地一踩油门儿,车子吱的一声立刻停顿了下来,强烈的惯性差点把警察的脑袋摔得撞上挡风玻璃,但是此刻警察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他打开车门儿,一个箭步蹿了下去,兴冲冲地朝那个穿黑衣抽烟的男子跑去。
可是,就在这节骨眼儿上他突然想起了什么,顿住了,微微犹豫,时而摇头,时而点头,就像在思考苹果为什么会掉在地上的牛顿,实际上他想起了自己和那个大盗之间的实力差距,正在掂量着怎么办才好。
忽然,他眼睛一亮,就像探照灯的灯泡,然后贼贼一笑,端着警棍,蹑手蹑足,轻手轻脚地绕到了男人的背后,缓慢地高高举起警棍,用力抡起棍子猛地砸下,直接向那人的后脑勺打去,只听得砰地一声。
得手啦!警察哈哈大笑:“我拿住盗跖911了!我把谁也拿他没办法的大盗盗跖911逮捕啦!”他兴奋得手舞足蹈,笑得前仰后合,那模样似乎被人用头发丝儿挠着脚心。紧接着他拿出对讲机来,冲里面高声炫耀似的喊道:“队长,余队长,我抓住盗跖911啦!”
“你有病吧!”说话的不是余队长,这个声音根本就不是从电话里传出来的,警察身子一僵,愕然抬起头来,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黑衣男子,长相英俊,五官棱角分明,此刻却蹙着眉头,一只手高高举着。
他的手里,握着警察刚才用来袭击他的警棍。
“嘿嘿,嘿嘿!”警察干笑了几声,一瞬间背后被冷汗湿透,脊梁骨一阵阵地往外头嗖嗖地冒着凉风,仿佛自己的灵魂正在被不断地从身体里抽离一般,“没事,没事,误会,误会!”
“误会?我□□了你老妈,然后说是一场误会,我看错了,把你老妈看成了我媳妇,行吗?”男人软绵绵地抛出这样一句尖刻的台词。
警察霎时仿佛被晴天霹雳给雷击了一下,浑身从头到脚由皮肤到心脏一瞬间麻痹,汗出得更多了,不知道是怒火烧的,还是被男人话里的恶寒给刺激了。
这时,吱呀一声,又是一辆警车在旁边停下,似乎里面的警察,正在关注着这边的情况。
不一会儿,警察的对讲机又响了:“快点儿走,别在这里给我丢人现眼!”
“是,长官!”警察灰溜溜地钻上了自己的车,这并非出于一种军事化的服从,而是缘自心底高山仰止般的敬畏,就像一只狮子嘴边儿的兔子那样乖巧听话,然后一刻也不敢多做停留,赶紧踩油门儿溜之大吉,由于冲刺过快,险些一个漂亮的甩尾甩出马路,直接撞进路边的店铺门面之中。
后面那辆警车也缓缓开走了,可是在警车彻底发动之前,车窗忽然被摇下一条缝隙,露出了一双眼睛,那是一双乌黑发亮,邪魅妖冶,漂亮得让人分不清是男是女的眼睛。可惜这双眼睛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不够澄澈,宛如美玉上多了瑕疵,珍珠里掺杂了沙粒。
男人望着那两辆并排呼啸而去的警车,望着灯光环绕下的参天的楼宇和飞速的车流,目光悠远而深邃,旋即淡淡一笑,笑容有些玩味:“这座城市,变化还真大啊!”
此时,夜幕已经低垂,男人收回目光,转而注视到旁边一家不断闪烁着霓虹灯影的酒吧上面,那灯光绮丽瑰美,红色如血如花,蓝色如海如天,绿色如玉如树,光影斑斓,色彩缤纷,就宛如雨后初晴的彩虹,在这黑夜里悄然绽放,可是却不知为何,总觉得这灯光是浑浊的,仿佛里面参杂着某种杂质,看起来远不如彩虹那般的清澈澄明,飘渺而又孤高。
“唉!女人啊女人,你们是男人的渊源,却也是男人的坟墓!”男人惫懒一笑,轻佻中却又略带苍凉,“美酒啊美酒,你们使男人的豪情万丈,雄姿英发,却也使男人的颓唐萎靡,一蹶不振……”
他又喃喃自语:“醇酒美人,功名利禄,如果这一切都是黄土,都是浮云,那么男人的一生中还追求什么呢?爱情?呵呵……爱情是真实的,只有真爱才能长存不朽?如果人命脆弱得如同累卵了,爱情才他妈的真是一缕青烟!看着它如灵魂般随着命运的风袅袅升腾,蒸发消散,人只能形单影只地在踽踽的黑夜里憔悴,在阑珊的灯光下徒然地感慨惆怅!再他妈不像个爷们儿!唉!都说儿女情长,英雄气短,温柔乡是英雄冢,可是难道英雄没有那些个祸水红颜,就真能所向披靡,无往不利?就真能功业标榜千秋,名留青史?呵呵,任何存在的东西都会覆灭,这个世界的许多事情想起来都是自相矛盾,所以啊,做人还是糊涂一点儿好!”
“今朝有酒今朝醉,莫使金樽空对月,有花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希望今天晚上,能够遇到一个有点儿姿色的娘们儿。”他笑了一下,抬了抬眉毛,不知是轻松还是愁苦,然后深深呼吸了一口气,举步走入那灯火阑珊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