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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致命的咬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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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三点的大街上没有什么人,这里毕竟不是像纽约这样的大城市,虽然处处可见现代化的痕迹还是非常的明显,但是像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设施之类的东西就没有纽约,伦敦这么密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感也明显要小得多。
我缓步走在空荡荡的马路上,马路两边的路灯将我的影子拉的很长,今天晚上稍稍起了一点薄雾,朦朦胧胧的,很是好看,就好像是漫步在仙境一样。我很享受这样一个人的时光,虽然这样的时光对我来说实在是多的数不清,但却是百年如一日的珍贵,我可以一个人就这样安安静静的去想一些心事而不受到别人的打扰,找回内心的平静。
这条路上一路上没有什么人,只有广告灯上的字幕在不停的变化。我抬头望了一样大楼顶上的广告灯,这是一个关于女性化妆品的广告。不知道什么时候,关于这种类型的广告就开始多了起来。可能是这个社会的风气发生了变化,影响到经济,影响到人的审美,影响到人的心态。
这个时代的社会开始变得越来越浮躁,畸形的审美观被强行压在女性的身上,所有的广告似乎都在拼了命的宣传,只要你用了他们的产品,就能够奇迹般的容光焕发,但是事实上,我所知道,这个世界上一种有效的美容产品只有一个,就是青春。
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所特有的风气,但我总是能够惊奇的发现,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社会如何发展,人类的历史总是有一部分在不断地重复,而且是惊人的相似,我对于这一部分已经感觉到非常厌倦,然而身处其中,却又不得不再次经历。
我想我应该是老了,所以才会一个人走在空旷大街的时候,想这些有的没有的事情,一个人活的越久,对于事情的真相往往就看的越明白,知道的越多,对于任何事情反而也无所惧怕了。
这个世界上最为珍贵的东西如果对于人类而言,应该就是有限的时间了,因为时间有限,人生不能够重来,才会让人感觉倍加珍惜,当什么东西都可以唾手可得的时候,如果你试一遍不成功,总会有第二第三次的机会等待着你,你便什么东西都不再珍惜了,从此以后,生活变得渐渐地无趣,随之而来的就是无尽的寂寥。
突然之间,我察觉到了什么,虽然很微弱,但是我几乎是立时就感觉到了。我皱了皱眉头,觉得有点不对,风中的味道有很是不对,如果事情真的像我想的那样的话,那么今天注定就是一个致命的夜晚了。我只是心里想了想,闪身随着风中的味道追去,下一刻我已经停在一个人的身前了。
这边是黑暗的盲区,按照普通人的说法应该是伸手不见五指,黑夜之中巡逻的警察也不会来这来,我迅速的扫视了一下周围,附近的两个路口都没有监控摄像头,是真正的盲点。这个人倒在一堆血泊之中,已经奄奄一息。
我伸手探了探他的颈动脉,还好,人还没有死,在他身上重大的伤口处匆匆扫了一下,发现他的胸口中了一枪,初步推断应该是9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射出的子弹,万幸的是并没有伤到要害,所以一时半刻并不致死,真正致命的是他脖子上的咬伤,看着那熟悉的咬痕,我又皱起了眉头。
这个人已经处于昏迷状态,估计是一时疼痛的昏厥,而不是因为失血过多的缘故,所以事情要好办的多。我死死盯着眼前的人,飞快的自我挣扎了一下,就决定还是救他。计议已定,我就地为他做了简单的止血处理,真正的大手术,我要将他带回自己的家中,那边有所有我需要的材料和工具。
我是将他横抱在胸前,跳上二楼的阳台,从阳台进到房间的,如果直接从正面进去,难免会惊动到周围的邻居。他的人仍然昏迷,我将他放到我的工作流理台上,为他解开了衣服,一只手按上了一旁的按钮,一个小小的工作台展了开来,所有我需要的手术工具都在上面。这本来都是我闲暇时候的玩意,没有想到这个时候会成为他救命的工具。
手术很快,很成功,但是我从头至尾没有用麻醉药,我怕与我给他的特殊药物起冲突,没有办法让他脖子上的伤痊愈。我仔细看了看从他的胸腔取出来的子弹,果然是9毫米口径的自动手枪射出的子弹,用镊子夹起子弹,在灯下仔细看了一下子弹周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花纹,也并非是我想象中的银质子弹,就是最最普通的能够在枪支弹药商店买的到的那种。
我走到流理台前,又伸手检视了一下那个人的伤口,我的血已经在他的脖子上发挥了作用,他脖子上的伤口开始愈合,估计再过一会儿就可以完全缝合了,我点了点头,刚想把手缩回去,却被一只手牢牢抓住了,流理台上的人缓缓的睁开了眼睛,我之前一直处于全神贯注的状态,一时没有察觉到这个人,原来已经醒了。
我到现在为止才真正的分神去看这个人长得什么样子,他长得异常俊美,有种希腊式的古典之风,给人的感觉却又像一头充满野性的兽,这两个矛盾的形容词放在他的身上却惊人的契合。我看了看他抓我的手,只是轻轻说了句:“可以放手了吗?”
他的眸子十分的清亮,带有一种慑人寒光,看到我的时候却又闪过一丝惊讶,然后慢慢放松了抓紧的手,我其实很明白他一瞬间看见了什么,他看见的只是一个年轻的小姐,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理所当然就放松了警惕,外表有的时候真的很具有迷惑性。
我装模作样的看了看他胸口的伤,点了点头,“应该差不多了,可以缝合了。”他听到这里,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是你救了我?”他的声音如同是低沉的大提琴,说不出的好听。我没有开口,只是静静的点了点头,他一撇头,看着我放在他胸口,检视伤口的手,皱了皱眉:“为什么不把我送到医院里去?”我简单扼要的回答:“你中的是枪杀,会有警察过来登记询问。”
他点了点头,似乎对我的这个答案很是满意,但其实我不送他去医院的原因并不是为了他胸口的枪伤,而是脖子上的咬伤。他又看了一眼我,然后低声说:“尼古拉斯德高夫。”我拿起了灌着麻醉药的针筒,也简单的回答:“凯瑟琳丹宁斯。”麻醉药的针筒刚刚要扎下去,又被他的手轻轻挡开了:“我不用麻药。”
我耸了耸肩,似乎是在表示不用麻药就不用麻药,反正是痛在他身上,与我没有什么关系。于是放下了麻醉药的针筒,开始为他缝合。其实已经猜到他不会用麻药,我只是装装样子,好让他不要起什么疑心,他果然如我所料,正好跌入我挖给他的陷阱里。
他看了看我熟练的缝合手法,开口道:“你是医生。”他用的是肯定句,听着他的话,我手上的动作没有丝毫的放慢,一边快速缝合,一边用平静的语气回答他,“不,我是法医。”他有点失笑:“看来我是你第一个处理的活人了。”
未必,我在心里想,但是嘴上并没有这样回答他。
他一边继续看我缝合,一边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我看了看他的伤口,开始扎线,嘴里说:“医务人员职业道德。”
我是在说谎。如果他今天只是中了胸口的枪伤,脖子上没有被咬那一口的话,我完全会放任他就死在那里,而根本不会奔到他面前,也不会把他带到自己家里面,更不会现在和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
美国每天死在枪口下的人据数字统计有八十人左右,只要是人,都会有一死,只不过是时间上或早或晚而已。我对这件事看淡的就像是太阳的升起落下一样,只是空气中那种特别的气味,才促使我在他的身边停下。
听到我的回答,他并没有追问,没有质疑我回答的真实性,只是简单的回答:“谢谢。”我并不清楚他到底对我刚才的话相信了多少,但是他很聪明的并不追问,这点让我很满意。
整个缝合的过程,他除了肌肉微微有点抽搐之外,没有哼过一声。到是一条硬汉子,我心想,不禁对他心生好感。将流理台上的担架拆出,把他平移到一张床榻之上,为他简单的盖过被子,盖在了胸口以下,向他点了点头,说:“好好休息,晚安。”
他目不转睛的盯着我看,一边回答:“晚安。”我关了灯,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这才把口袋里的东西拿了出来,一块白色的布上沾满了血迹,已经有点发黑了。
我用力闻了闻,没有错,的确是阿尔法狼人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