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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园果然是艳遇的高发地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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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修成了小仙,然而因我们连品阶都没有,只能算神仙里最低等的,所以还是要继续修炼的。
这天傍晚,当我正趴在桌子上捧着本《莲花七落注义》昏昏欲睡时,坐在一旁的瑞瑞捅了捅我,示意我看窗外:“琳琳,别睡了,沉翊来了。”我一个机灵,整个人立马清醒了。
瑞瑞曾说:“你和沉翊,就像是命定的冤家。”我后来想了想,觉得也确实是这么回事。
初识沉翊,是五百年前的事情。那时天君刚刚上任,正是雄心万丈的时候,整日里加班加点的巡视各个仙境。好不容易把他盼到了秋泽,整个仙境的女神仙都赶过去围观天君了。
刚好花姑姑和墨柳临时有事离开秋泽,没人拘着我,我也打扮了一番兴冲冲地赶过去“参观”天君。
不料,在经过花园子的时候,从树丛的拐角处突然窜出个人来,当我看到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手中拎着的打算贿赂一下管理秩序的小仙的竹叶青一滴不剩,全撒到了他的衣服上,雪白的衣服被衬得碧澄澄的,倒颇为好看。
自然,这个人就是沉翊。
我瞅着面前面容俊美到妖异,下颌绷得紧紧的人儿,心中想着,花园果然是艳遇的高发地段,瑞瑞的话本子诚不欺我!
我低头轻咳了一声,心中快速的思索着一般话本子里遇到这样的情况,女主该怎么说,却悲哀的发现,一般被洒水的都是女孩,难道我要像话本子里一样,抱着他冲到房间去换衣服?
我察觉到头顶上射来的冷冰冰的目光,偷偷抬头瞄了一眼,心里琢磨着以自己这小身板能抱他到房间不能,没有发现在我抬头的瞬间,他的身子立刻僵住了。
我嘿嘿笑着:“这位……壮士……都是我的错,我会赔给你一套衣服的,那个……我没有男装,赔给你一套女装成不成啊?”
他僵住的身子慢慢放松了下来,眼中一片浓黑翻滚,定定注视了我许久,久到我都有些汗毛倒立的感觉时,才低沉的说:“我是沉翊……”
一般来说,自我介绍说“我是XX”,而非“我叫XX”的人都是自认为非常有名的,牛X哄哄的以为全世界都该认识他们。
然而,我已经有错在先了,虽不曾听过这个名字,却不好再在这样的小事上惹怒他,于是我双手作揖,道:“哈,原来是沉翊壮士啊,久仰久仰……”
想了想又道:“这位……沉翊壮士,可否让一让,你挡了我的路……”
他又沉沉瞅了我几眼,忽然微微一笑:“这位仙子,你还欠小生一件衣服呢~”
我苦着张脸道:“我急着去看天君,一会儿肯定人山人海一点儿都看不见了,这位壮士,我回头一定把衣服赔给你。”
他挑起嘴角:“那你说说,你要把衣服送到哪里去?”
我一时被噎得语塞,才发现自己压根就不认识他,也未问他家在何处,一时之间张口结舌面红耳赤。
他顺手拉过我,边走边说:“你总得带我找间成衣铺子买件衣服把这脏了的换下来吧,我可没有穿脏衣服的习惯。”
我被他拉着手,跌跌撞撞的跟着他走,苦着脸,嘟嘟囔囔的道:“可……可是……天君……”话未成句,人已经被他拉的走远了,心中思量着这会儿去估计也排不上队了,只好耷拉着脑袋,跟他去了成衣铺子。
他倒是毫不客气,在铺子里挑拣了一番,选了件最贵的雪绸锦袍。我肉痛的打了个哆嗦,趁他去换衣服的这会儿工夫,偷偷的想,自己趁机溜掉可不可以,这件衣服可足足顶我半年的零食呢~内心的良知小人和贪吃小人激烈的打着架,不过还未决出胜负的时候,沉翊就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得,这回也不用打架了,等着挨宰吧。
在我哆哆嗦嗦眼含热泪的准备贡献出自己半年的零食费的时候,沉翊却已经自己掏钱付好了帐。我本打算假意客气两句,但又想到自己跟他毕竟不熟,万一他是那种实在的人,把我的客气当真了可怎么好。
于是,我把刚刚忍痛掏出的仙铢又揣回了兜里。只搓搓手,干笑道:“呵呵,壮士穿这身倒是颇为帅气……”
他转头瞅了我一眼,挑了挑眉,眉眼间带出一抹笑意:“我本是打算赴宴去的,却被你这小仙给搅黄了,不若中午你就陪我吃饭好了。”
说罢,还不等我答话,就拖着我进了秋泽最大的酒家------仙客来,并点了一大堆的菜,色泽丰富,吃起来唇齿留香,倒真真是享受。当然,最最令我满意的是,他又主动付了饭费。我一口气喝干了薄如蝉翼的白玉杯中的碧澄澄的竹叶青,舒服的眯起了眼睛,冲他嘻嘻的笑:“土豪,我们来做朋友吧~”
当后来,我和扫园子的灵兽类一起喝酒谈天,他醉醺醺晕乎乎的向我惋惜的感慨道:“哎,真是可惜,那天天君临时有事,没能一睹天君真容,真真是让人扼腕长叹……”时,我心中顿时又畅快了几分。
再说我和沉翊,我们俩就这样相识了。五百年过去了,我和沉翊倒真似一对朋友般相处了下来。
每次都是他来找我,日子并不固定。有时他会日日来,有时又会隔上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我也不在意。他从来未说过他从哪里来,他不说,我便也不问。他来时,我们便一起喝酒吃肉,尽情玩乐。
欢欣时,我便会同他幻化成凡人,偷偷溜到凡间,和一群快乐的凡人月下踏歌,月下的他丰神俊秀,似天神之子。
雅致时,他也会带我到夜色掩映下的月光林吹一曲清笛,一袭白衣在夜风中飘拂,倒比月光更清越皎洁上三分。
畅快时,我们同游东海,在一片惊涛骇浪中舒服的躺在巨大的化蛇兽的身上饮酒谈天,我倒因此学会了御浪而行。
肆意时,甚至一起去过凡间的青楼,十里秦淮艳景,笑颜如花,娇语似铃,脂粉扑鼻,当得上活色生香四字。
我大笑着对沉翊说:“若我为凡人,必是要做一位妈妈桑,开一家最大最好的青楼的……”
沉翊似笑非笑,只道:“这主意倒也不错……”
我曾在瑞瑞的话本子上看过这样一句话:“未言心相醉,不再接杯酒”,我虽未说过,但我的确引沉翊为知己的。
这一次,沉翊已经好久没来过了,约莫也有二三十年,我甚至以为他再不会来了,他却突然又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