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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在我很久很久都没有想起比这还久的从前的时候,我不确定世界上最古老的钟有没有静止,一如我不知道我的前生今世和因果报应。啊,我知道,把这两者放在一起作比较实在是很荒谬。可是,我自己是无比清楚的,一个纯粹的无神论者是不会相信前生今世的,更别说什么因果报应。就算真的出现了让人误以为是所谓的因果报应,我也确信,那不过是这世上罕见的零点零零零零零一的小概率事件。
      可就当我心血来潮想要好好清理一下我那迟钝的大脑记忆而去回忆那些很久很久的以前的时候,我被小概率事件砸中了。所以我才会在说到从前的时候扯到因果报应从而讨论小概率事件。
      后来,当我神情恍惚的向闺蜜说起的时候,她还很不给面子的哈哈大笑。是的,是该笑的。任谁听到这个几率小得不能再小的小概率事件后都会笑的,当然,胆小者不计。可是我就是这么煞有其事的说出来了。
      “小白,我看见顾明理了,活着的顾明理。”
      谁能说这不是个小概率事件呢,可又有谁能说这不是个笑话呢。
      死了六年的人,怎么可能活生生的站在你的面前呢。陆瑗,你不是大白天遇见鬼了,就是脑子出毛病了。

      ---------------从你的年少写到我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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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瑗,姐姐我今天把话给你说清楚了,要么来,要么叫干妈给你收尸。”
      电话里的女声的确够气势,可是别指望对一个曾经被威胁了整整四年之久的人还有效。
      陆瑗用左肩夹着手机,不慌不忙的从面前一大堆文件中抽出自己需要的,然后悠哉的看着,时不时还喝两口水。确定电话里的人吼得没力气了,她才清清嗓子,开口说话,
      “好姐姐,你又不是不知道这月末了我工作忙得紧,哪还有去聚会啊,再说了,这大学毕业才六年,又不是什么大日子,犯得着办个这个大的么。”
      电话里的是陆瑗大学班上的班长兼室友兼闺蜜,自从确定了年前要结婚后,就嚷嚷着婚前一定要办场同学聚会,顺便将喜帖给发了。
      “你又不是不知道,咱X大出去的都是人才,一毕业了,几乎都没留在本市,今年正好撞上百年校庆,怎么说也要聚聚吧,我不管,到时候我还指望着大家能留下参加我的婚礼呢。”何晓百就是想让所有人知道,她就是毕业前被甩了,如今也照样能嫁个好的。
      陆瑗又何尝不明白她的小心思,正因为知道,所有不想去。六年,又有多少人还记得那几年的少年情事呢。那些属于个人的往事不刻骨铭心实在难得记住,尤其是在工作后日复一日的单调重复里。可是陆瑗坚信,没有人会不记得顾明理,那么,就没有人会忘了,让那般优秀的顾明理拿命换来的陆瑗。
      “陆丫头,你这么笨,要是没了我,你可怎么活?”
      “我一直以为你只是头脑简单,没想到四肢也不发达,八百米跑出五分钟,你是有多慢。”
      “陆乌龟,你不能一遇到挫折就只晓得躲,那么你一辈子都脱不下你那乌龟壳了。”
      每每训话的时候,少年好看的眉眼在阳光下格外耀眼,陆家伶牙俐齿的小丫头愣在那儿,都忘了反驳。
      她十六岁遇见顾明理,跟着他的步子一路走了五年,却在六年前彻彻底底跟丢了。她一直都很慢,不光是八百米,所以才在最后再也找不到他。
      “陆瑗,陆瑗?你有在听吗?”电话里何晓百还在唤着,陆瑗赶紧回过神开口,“好,我去。”
      “行,不愧是好姐妹,什么时候过来给我说一声,我让浩子给你准备地方,住宿我包了,好不容易回来了就呆到我办了婚礼再走吧。”能让视钱如命的何晓百包住宿,还真是不容易。可惜,
      “本来让你出钱我满乐意的,可这次享受不到了。但如果你给我出机票,我一定定最好的头等舱。”声音顿了一下,继续开口,“小白,我这次回来,不打算走了。”
      本来是想把这边的工作交接好,等到何晓百结婚再回X市定居的,房子也都联系好了。偏偏她硬要自己参加聚会,就提前回去吧。
      她的确,不能缩在乌龟壳里一辈子。

      回X市的那天是个大晴天,陆瑗喊了的士去事先预定的房子,五环外的民宿,还是父辈的老房子。住在那一带的人都很亲切,大概是因为老人居多的缘故。房间是简单的两室一厅,还自带露天小阳台,据说对面住的是一个年轻的医生,却神奇的养了一条可爱的小京巴。不是说当医生的都有洁癖不爱养动物么。像她哥哥,陆家脾气火爆的大少爷陆少华陆医生就对小动物深恶痛绝。想起哥哥,陆瑗不由自主的笑了笑,这么多年没回来。如今回了X市,也刻意挑了离老宅远远的五环外,到时候被知道,哥哥一定会气得炸毛,骂她小白眼狼的。不过,陆瑗顾不了这么多,那个机关大院,她是真的,不想再回去了。况且,她对她的新住处,很满意。
      因为大部分行李还没有运过来,陆瑗只是简单地打扫了一下房间,整理了随身带来的几件衣物就没什么事做了。加拿大的工作也做了交接,在X市的分公司也不急着去报道,可以说,陆瑗现在是个真真正正的大闲人一枚。
      叹了口气,陆瑗拿起包准备出去走走,这么多年没回来,不知道X市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漫无目的地走在熟悉而陌生的街道,陆瑗总觉得有那么一刻是不真实的,拐角的老汤面馆成了咖啡店,原本的水泥马路也铺了沥青,人行道都有翻新整修,原本的老樟树都还在,在盛夏的阳光下还是那么的浓密。什么时候这座楼房拆了又起,什么时候一中的校服换了式样?那楼房里的居民都搬去了哪,那丑得掉渣的蓝白校服终于被人遗忘了么。
      陆瑗一个人走在以前不知道走过多少次的樟北街,突然就酸了眼角。顿了顿步子,看着从身边靠站停下的702公交,陆瑗鬼使神差的掏出几个硬币上了车。

      “陆瑗,你这只乌龟可不可以快一点,哥哥我可是等着回家玩两盘。”陆少华就是一只花孔雀,穿得无比风骚站在一中的校门口。陆瑗其实真的很想装作不认识他从旁边默默走过,可无奈花孔雀的嗓门堪比学校那只破喇叭,声传十里。
      陆家大少哪里知道自家妹妹这么嫌弃他,还无比热情的上前一把勾住陆瑗的脖子,一米六不到的陆瑗被一米八的陆少华压着,简直就像小小农民被地主压榨。只是这个地主长得很漂亮。
      是的,陆少华长得很漂亮,作为一只海拔一米八的雄性生物,却有着一张堪比校花级别的脸蛋。要是一般人早就低调做人了,偏偏陆少华是个既骚包又霸气的主,仗着是陆家的长孙就无视校规,整天穿得花枝招展来上学,在一群一中校服中显得格外显眼。
      后来,当陆少华选择做了医生,整天不是白的就是白的的时候,陆瑗还问过他怎么就愿意舍了那绫罗绸缎。陆少华却是不屑的从鼻孔哼了一声,说:“当年不是刘憬梅那女人还没死么,咱也不介意让她自惭形秽。”
      是了,陆少华不待见那位比他大不了多少的继母,只是陆瑗也不会觉得陆少华这行为想法幼稚。刘憬梅长得也很美,不过却是那种狐狸美女,陆瑗不大亲近她,也就不了解为人怎么样,可就凭她一个才大学毕业二十来岁的姑娘愿意嫁给自家五十岁的爸爸,想来也不是什么善类。
      只是陆瑗看得明白,那刘憬梅的眼睛确实和死去的妈妈长得很像。但妈妈从来都只喜欢素雅的东西,穿着打扮也是一切从简,断不会和刘憬梅一样什么东西都往身上戴。
      “陆美人,你再不松手明个儿就等着替我买棺材。”凉飕飕的语气。
      陆少华堪堪松了手,摸了摸鼻子,“我说陆瑗,我好歹是你哥,你就不能拿妹妹的语气跟我说话么,你瞧瞧顾家那妹子,多文静,多可爱啊。”
      这时陆瑗才发现陆少华身边站着两个人,一个是规规矩矩穿着一中校服的女生,齐刘海长头发,眼睛弯弯的,很秀气文静,属于标准的乖乖女一类的姑娘。
      这是陆瑗对徐清清的第一印象,都说第一印象往往让人在心里对一个人下定论并且很难改变,所以哪怕后来的后来,陆瑗看着这个女孩一步一步毁了顾家,毁了她,她也不曾恨过她,只是心里总透着点悲凉。
      当陆瑗还在打量着徐清清的时候,一个好听的声音带着笑传进她那对被自己长长的头发遮住的耳朵,“这就是你陆家藏了六年的宝贝么,确实是要好好的藏着啊。”
      那是陆瑗听到顾明理说的第一句话。
      夏日傍晚的阳光格外的迷人,陆瑗猛然抬起头,远山如黛,眉目如画,少年好看的眉眼带着笑,温温和和地闯进了她十六岁的少女心,就此扎营,不曾远离。
      多年后,陆瑗跟闺蜜何晓百说起与顾明理的第一次相遇,嘴角都会不经意地带着明理那浅浅淡淡的微笑。顾明理曾是她世界的光,照亮了她生命中整整五年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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