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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异世 ...

  •   这是一个成功的男人。

      如果能用一句话概括赦免一生的话。

      出生于军人世家的他,因为社会的动荡而被放养在了南方偏远地区一户农家。因为无知,他平安地长到了十岁。虽然在水稻田里常常会被水蛭咬到腿,虽然从没进过城,没见过外面的世界,但是他还是快乐地长大了。

      夏天捉蝉吃蝉,捉蜻蜓吃蜻蜓,捉蛇吃蛇。别怀疑,他以为自己长大后会成为一名“美食品尝家”,这是他自己翻字典给自己的职业做的定位。

      他也许会成为他养父(——是的,家里人一直没有隐瞒过他的身世)那样的男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长年累月在那层层叠叠弯弯曲曲的梯田上劳作。

      而且他一定会是下一代最优秀的族长。天知道在这几乎与世隔绝、不怎么开化的南部山区,还有着古老的少数民族,氏族为大。他们赦氏,传说是神农后羿...的仆从,额,的后代。

      四岁之前他不叫赦免,叫赦稷,后来长辈们觉得小孩子谐音“社稷”不好,压不住命。又因他常生病,才改成了赦免。大抵是让祖宗赦免其罪过的意思。

      整个赦氏嫡系四千多人口,赦免是族长的养子,虽是养子,但也入了族谱,故而从小也过着X二代的美好生活。赦氏三天两头跟同个山区的不同氏族发生械斗,ZF有关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每当案件了解了才姗姗来迟。仿佛当地警力的主要功能就是护送受伤民众去最近的县城医院做治疗。

      但这样的例子也是极少的。赦氏毕竟是神农氏仆从的后羿,整个族里都多多少少会认些药草,老药王还总是对云南的白药嗤之以鼻。想当年神农尝百草,可不是只是说说而已。现在赦氏族里可是供奉着三十八位超过一百五十岁的老妖怪啊!

      赦免从小在药缸里长大,在群山的怀抱中撒欢。虽说不至于练成盖世神功,但飞檐走壁也是不在话下。更不用说长期与山里的猛兽怪虫为伍,着实像个小人猿泰山般长大了。

      就在他欢脱地在大自然的怀抱里狂奔的时候,生养他的父母把他接回了家族。一系列的栽培不用说,一路将他打造成了军队里的一个神话。只是,他天生喜爱自由,后来加上大家族里的一些腌渍阴暗事,他嫌烦,总之各种原因吧,就退役做了一名国际佣兵。

      在北极丈量过冰雪的厚度,在印度洋海底探险,从不同的角度登上珠穆朗玛峰,护送剧组到亚马逊流域做调查拍摄......

      非常热爱生活,珍惜生命的他。尽管因为低空跳伞速降而折断过双腿,虽然因为从军肺上还残留着弹痕,虽然因为年少轻狂的江湖义气,还曾经给并肩战斗的伙伴捐献过一只肾脏。但本质上赦免还是极其热爱生命的。

      大自然的每一条小鱼,每一朵小花,每一个小虫子,都让他惊奇。造物的美妙。

      赦免非常怕死。是的,这个男人尽管他非常成功——在阿联酋迪拜拥有一座完全属于他自己的酒店,在很多国际都市都有不同的洋房别墅。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富裕,仿佛不知不觉就非常成功了。

      是的,他是一个天赋异禀的男人。

      沐浴百草而生,以百虫为食,无毒不侵,后天神力。

      可是!!!

      赦免气得想吐血,像他这么优秀这么成功的男人,居然就那么轻飘飘的死了!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盖一座阴间豪宅,还没来得及写好遗书,还没来得及回家乡看看......

      然后,只不过随手上了一下pad,只不过随手上了一下游戏,只不过一不小心第一百个大型网络游戏也玩到了全国第一,只不过因为网络上的人都想知道大名鼎鼎的“游戏王”是什么来头而被电脑黑客围攻了而已嘛,居然就这么被穿越了!

      回顾自己丰富多彩的人生,其实也没什么遗憾的。住过美国总统都没住过的房子,山珍海味可以当零食来吃,去过很多平常人一辈子都不知道的地方,见过很多普通人无法想象的景观。有过两个庞大的但是也很可爱的家族,虽然偶尔会有摩擦,但也给了他很多方便和庇护。

      要说生活有什么遗憾,就是自己的性取向了。没错,他,赦免,喜欢的不是女人,而是男人。他是一个感情丰富细腻的男人,很早就知道自己在择偶方面跟大多数人不一样。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要离开军队,追求自由的原因之一。

      一个人在家族的安排下,在特定的体制内,所承担的责任也会相应变大。他虽然并不强求一生中的真爱,但也会憧憬遇到让自己心动到携手白头的那个他。所以他选择顺其自然,选择过一种洒脱的生活。

      他不缺钱,两个家族都有各自的营生。多年的佣兵生活,让他赚了数不清的金钱。利用黑白两道的人脉,他也做不少生意。他有傲的资本,也有放弃功名利禄的勇气,

      离开了体制,他就像一只雄鹰,展翅高飞。甚至于家族里很多兄弟都十分羡慕他,有脱离家族的决心,有满世界奔波漂泊的勇气。

      很多人也不理解他,为什么不泡妞,不包、养明星,也不和模特传绯闻。不想做大官,也不想当名人。还常常一个人跑到非洲跟大象做朋友,或是到撒哈拉变成一个烤人。

      他总是一笑置之。子非鱼,安知鱼之乐也?

      诗人徐志摩曾经说过: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他想,大概他这一生唯一缺失的就是一个灵魂伴侣了吧。一个同性的灵魂伴侣,可喜可贺,恭喜自己,慢慢找吧。

      结果,灵魂伴侣没找着,直接穿到异世来了。难道地球已经无法满足自己的愿望了吗?

      穿越成一国皇储,先天不足,元神早已湮灭。

      堂堂一国储君,只因身子骨太差,半口气吊着随时都有可能去见先祖。于是,国王听了国师的建议,把他送到民间,让他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方能平安长大。

      不过赦免上一世也不是安土重迁的人,大山大水里长大,又经历过军队的洗礼,进行过无数次的冒险运动,所以他已经在心底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就当成是一次没有喝孟婆汤的投胎之旅吧,虽然这次投胎的对象身体底子太差,不过他相信既然冥冥中的命运让他有再世为人的机会,那么他一定能再次平安长大,重新登上成功之路。

      他会顽强地活着,活下去。

      毕竟他是赦免,一个热爱生命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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