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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纸醉金迷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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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我醒来的时候他趴在我床边,我们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我一瞬间有些警惕,随即又放下心来,如果他要杀我,趁我昏迷的时候就可以动手了。
钱都给他了,除了这条命,我也没什么可被图谋的了。
很显然,是他救了我,至少他是救我的人之一。
还能醒过来我是很惊讶的,那颗子弹明明打在了我胸口,没有当场毙命让我有机会翻出了窗外都是我本事大了,还能活着这是我没想到的。
我的衣服换了,这不算奇怪。不过解开衣服,胸口的伤竟然愈合了,这就很惊人了。难道我已经睡了好几个星期、或者好几个月?身体还有些虚弱无力,不过肚子并不觉得饿……
我看了看手腕,没有针孔没输过液,周围也没有医疗器械。
大概是我的动作大了,他也醒了过来,看到我醒来他很激动,拉着我絮絮叨叨地说了半天奇怪的话,我只听懂了他说是天上的仙女救了我……而且他真是这么相信的。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救了我的,但他怕不是在救我时候伤了脑子吧……
我检查了他的头,没看到损伤……不过撞击伤有时候可能在外观上看起来不那么明显……
他说的那些什么仙女又是贴符又是喂我仙果,就算我想也怎么都无法相信,至于那所谓的仙女拿刀给我开胸取子弹倒可能是真的,而且显然那个仙女是个外行,取颗子弹我胸口这疤比人家剖腹产的刀口都长……我从前不该怪黑市医生技术不精的。
不过人家救了我的命,我也不应该挑剔人家手术的刀口长,感谢那位未谋面的“仙女”。
他被我抱着头检查了半天也没有反抗,头发都揉乱了还一直用水汪汪的眼神看我,我有点招架不住。
完了,本来还傻精傻精的,现在看来是彻底傻了。
本来我是这么想的,我本来以为他们骗子界可能也有自己相熟的黑市医生,毕竟骗人钱财如同夺人妻儿,说不定一不小心遭人报复,轻则皮开肉绽,重则断手断脚什么的……所以治伤上佳、救命就生疏些。
直到我看到那一箱金子上留的那张纸条。
“我,九天玄女,你们的钱。”
这事有点魔性,原本我是一点都不相信的,可看了这张字条之后,竟然也开始有点相信那个救我的“王小小姐”真是天上的仙女了。租给我房子的那个“王小姐”也姓王,说不定是一个人。
我总是充满怀疑和警惕的,但看过报纸,我是昨天中枪的,仅仅一个晚上我身上的伤口绝不可能愈合到这个地步。
不过现在虽然子弹已经取出来了,身上伤口也已经愈合,但我的身体还是太过虚弱了,还得再休养两天。
正好趁着这个时间,让红姐给我们准备几个假的国民身份证,以备不时之需。
他向我坦白了他的一切,一句假话都没有,我也把我的事都告诉他了,当然从我告诉他所有真相的这一刻起,他就再不能离开我了。
不要怪我没给过他机会,是他自己跑回来的。幸好,他虽然十分震惊,但却仍然十分坚定地要和我在一起。
这就是最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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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樱甜红小姐的身世比我想象的还要复杂,也比我想象的更令人心疼。原本我以为她是有钱人家的私生女,谁知竟是从小就在生死边缘徘徊,和她比起来,我竟也可以算是平安喜乐地长大的了,虽然实际上也不是真的喜乐。
回想起来,我从前自以为自己聪明骗过了她,实际上她是什么都知道,反而是我,和她在一起这么久,甚至连她的真面目都没见过。
就很丢人……我从前是运气好从没遇到过像她这样的聪明人,还真以为自己聪明,亏得我遇到她的时候就对她一见钟情,之后也没起过坏心……也亏得我以前骗的人里没有像她一样的聪明人,不然我怕是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樱甜红小姐本来的模样没有原先的那么艳丽,不过她大大的眼睛是一样的,卸去了那些假面之后的她,乍一看似乎平凡了许多,气质也和之前的截然相反,变得清纯可人起来。不过只要她一笑……竟比从前更令人神魂颠倒。
她一直都是她,和长什么模样无关,就是令我神魂颠倒的樱甜红小姐。
樱甜红小姐似乎很担心我介意她的杀手身份,不过自从得知了此事,我就其实像是突然发现了新世界一样,虽然这么说不太好,但是比起我那些上不得台面的骗吃骗喝骗感情,她的世界可太惊险刺激了。
特别是她灭了杀手堂重获自由那一段,我恨不能那时就在她身边,亲眼见证那一刻。
而听说如今这世上知道她真实身份的只有我和她的中间人,而见过她真面目的只有我一个,九天玄女小姐救她的时候她还带着出任务的假面,所以确实只有我一个人见过她真实的长相,这件事让我高兴了好一阵子,并且恨不能我也有个人皮面具什么的可以剥下来,让她也成为唯一见过我真面目的人什么的……可惜我没有这个本事,对不起,我给骗子界丢脸了。
她的中间人也是个不得了的人物,竟然连假的国民身份证都能搞来,还一搞搞了好几个,以便我们以后需要更换身份。
我以前骗人全靠一张嘴,可万不敢拿出国民身份证来的,否则那些人一查一个准。
直到我们踏上去往西南的火车,我还觉得这个事情好得简直有点不真实……
如果故事停在这儿,那可就真是个一点都不真实的大圆满结局了。
可惜生活,不会只停在最幸福的瞬间,只要还活着,它就必须马不停蹄地奔向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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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正如九天玄女小姐所说,我们在西南过了一段还算安宁的日子。
但是其实也没有那么安宁,我们不敢待在大城市,可是小地方人口固定,我一个人杀手,他一个骗子,我们都没有什么别的生存技能,幸亏我们还有钱。
只是金条太扎眼了,我们不过是拿了一小条去票号换银元就被人盯上了,事实上,那个票号就是那些劫匪的眼线。
我不得不当着他的面杀人了,还杀了好几个,他脸都吓白了,可一缓过劲儿来,就立刻抱住了我,拍着我的背安慰我,生怕我多心。
大约他还是有些吓到了,这天晚上回家之后他可能还惊魂未定,竟然试图用感官刺激来麻痹他自己,我倒是得了好,白天晚上都很尽兴。
不过看来我以后动手还是得悠着点,不能让现场太惨烈了。今天怪那些人打了我个措手不及,他们人数又远超我们,我一个人动手自然就得挑着一招毙命的路子下狠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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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她实在太美了,那种从灵魂中散发出来最极致的、最炫目美。
要说我原先还想过是薛寡妇害我变成坏人的,那么现在我觉得我八成是天生坏种。别说我从前就对那些因我自杀的人毫无愧疚,就是现在我第一次见到那些惨烈的尸体,除了一开始吓了一跳之外,很快我就不仅不觉得害怕,竟反而觉得特别兴奋……
真是太爽了,那些只在小说中才见过的一剑封喉原来真是源于生活,虽然她用的是大刀,而且还是从对方手里夺过来的刀。前一刻那领头的满脸横肉说着威胁恐吓和侮辱我调戏她的话,后一刻他的自己的刀就几乎削掉了他自己的头,其他那些□□的脸一瞬间都化作了惊恐,然后惊恐的表情就僵死在了他们身上。
我突然意识到我长这么大都只是苟活,奴颜婢膝、谄媚讨好、憋屈挨打、烂醉如泥,我从没过过一天快意恩仇的日子。
她浴血厮杀的样子,就像女神一般。她面颊艳若桃李不小心溅到了血,却比那天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更美更魅。她穿着的素衣不可避免被血染红,却比那天她穿着的红裙更鲜艳华丽。
我怕我不正常的表现让她不喜,连忙抱住了她,让她看不见我脸上的表情,我拍着她的背,实际上是努力想让自己平复下来。
我可能根底里就是个变态吧,身体的反应根本控制不住。幸亏我们得尽快离开现场,她并没有注意到我的异常。而她动手干脆利落,毁尸灭迹更是轻车熟路,让我们还能在这里安心再休息一晚。
一晚上没怎么休息,我们不得不又睡了一个白天来恢复精神。不过青天白日的时候本就不利于跑路,所以我们是夜里走的。
这里待不下去了,再怎么毁尸灭迹,那些打手没了,票号和背后的东家终究会找到我们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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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我们走走停停地度过了一段时间,我们不是没试过低调的找个偏远闭塞的村寨住下来,可问题是我们俩都不事劳作也不会捕鱼打猎,总拿钱买扎眼又重蹈覆辙。而且有的特别偏僻的山里村寨过于原始过于“民风淳朴”,虽然我们已表明是夫妻还都扮得又丑有土,可村里的男人们都想跟我夜观星象,而女人们都想和他春风一度,再看寨子里的孩子管女人都喊阿妈、管男人都喊阿爸,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我们最终彻底放弃了所有山村僻寨,也放弃了山洞河边避世而居的生活,还是那个问题,我来都不事劳作也不会捕鱼打猎,连村寨里的饭食都还嫌粗陋,生活在野外啃草根树皮过活那是绝无可能的。
我们又回到了城镇里生活,可好像越是想要平凡地生活,就越是容易沾染是非。在大城市里我们且还能过得潇洒肆意,反倒是来了小地方过得憋憋屈屈。
我想我们是坏人当久了,怕是当不了好人了。而且这世道根本不让人活,就是那憋憋屈屈的生活也很快就被战争的炮火给轰了个粉碎。
全国各地都已陷入战火之中,一个地区一旦被侵略者攻陷,就是惨烈的烧杀抢掠,百姓流离失所,越来越多的人拿着点棍棒就奋起反抗。
我学的那些杀人的技巧在枪炮坦克面前都不过是可笑的雕虫小技,只是杀一两个、十个八个敌兵有什么用。
到处都是人间惨剧,满目疮痍。
这世道不让人活,连坏人都活不下去,既然活不下去,不如在死前轰轰烈烈一场,也好过憋憋屈屈地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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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
她又想“放我走”,差点给我气笑了,我跟着她都能杀人了,都杀了多少人了,我这又憋屈又可笑的一生,直到遇到她才真地成了个人了。
如今既然能堂堂正正地做人,谁还愿意回去当狗。不就是轰轰烈烈地去死吗?要不是遇到她,我尸体都早给海里的鱼啃干净了!
虽然我没她能耐,但单论骗人这一条上她终究是不如我的,尤其是如今的我。
生而为人,这一次我想选择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