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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亲 ...


  •   我从来没想到,第一次相亲会这么顺利,甚至带有一点浪漫的色彩,明明在一个略略嘈杂的餐厅里,却给我一种孤海中的安宁。

      当然,功劳都是他的。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有种莫名的满足感,可能是因为性感的薄唇,可能是因为他下巴上那个浅浅的小窝。

      “你有看过那部电影吗?”

      “哪部?”他微微笑着问道,等着我思考的时间。

      “那个,嗯……烛台背后。”我终于想起来了。

      他遗憾地摇了摇头:“很有趣的电影吗?”

      “说不上来,只不过男主角和你一样。”我顿了顿,用手指着他的下巴,揭晓谜底:“他的这里,也有个小窝。”

      他闻言后不自觉地摸了摸他的那个小窝。

      “不过,那个片子里,男主角的小窝是整容得来的。划开下巴,塞进一个透明的塑料珠子,然后再细细缝合。”尽管是第一次见面,我还是忍不住说了这个冷笑话,幸好,气氛没有僵下去。

      他笑笑,道:“我这个是真的。”

      对,因为那个浅浅的小窝,他迷人极了,我期待接下来的接触。而且,我想,我在这次碰面中给他的印象,应该不差。

      我喜欢相亲。

      因为见面之前,就可以知道对方的家庭背景、财产收入、职业爱好,更重要的一点是,我可以明明确确的知道:那个男人是单身,available,而且他没有什么奇怪的原则,譬如不婚主义。单恋、暗恋、苦恋,这些爱情中的苦涩,相亲这种好东西把他们完完全全地剔除了。

      当然,很多人相亲时会遭遇极品,可是,我的运气实在是好,第一次便能遇到符合心意的。不过,同时我也很怕。我相信运气守恒,就像高中所学的能量守恒一样,人这辈子的运气是一定的,这次用完了,那以后可能一直要走在阴处。

      我并不是无缘无故这么地迷信。

      高中时的我成绩中等偏上,偶尔会冒一次尖,当然也会遭遇滑铁卢。高考前两个月里,三次小抽验,我的成绩都始终在下游晃荡。可是在那次决定性的考试中,我却一跃至全校前十,成为了上帝的宠儿。运气实在太好,双膝下跪,哭着亲吻大地都不足以表达内心的激动。随后便是填志愿,和父母意见相佐,以泪抗争,郁郁寡欢一星期,仍旧没能敌得过养育之情,最后无奈地顺从了他们的旨意,填了北京一所高校,学法律。家住南方,往后便只能一年回两次家,终于明白了书中描述的那些曾经遥远的乡愁。成绩本来就不好,高考时不过是麻雀一下子变成凤凰,到了大学里,很快被打回原形,不觉中便和那些高分数的优等生们拉开了鸿沟——他们凑群谈论亚当斯密,我怎能不知趣地提及蓝莲花?

      在大学里几乎要失去交谈能力。一个陌生的城市,一个不能开口讲话的姑娘,一段长至六年的时光,或许,这就是我对年轻的定义。

      孤独,longliness,便是长长的时光始终一个人走过。

      第一次见程舒冬而莫名产生的好感,可能还因为他是建筑师。高考结束后,填志愿时,和父母抗争的那个心目中的专业,就是建筑学。十几岁的时候,觉得搞建筑很有创造性,亦文亦理,浪漫又不失踏实。可惜我是个女孩子,父母反对的理由很简单——搞建筑和搬砖没有什么大区别,东奔西跑,日晒雨淋。当然,我们的想法都是错的。建筑师,不过是份职业,是条谋生之路。

      “你家中养狗吗?”我没忍住,问出一个幼稚的问题。

      “以前养过。熬夜画建筑图时,有条狗陪着挺惬意的。”

      “现在呢?为什么不养了?”

      “太忙,把狗送到父母家去养了,周末有空时再去看看。”

      奥,原来他父母也是住在北京。

      “怎么会问到这个?”

      “因为你看起来很温柔,温柔的人通常都会养狗。”这句实话我没好意思说出口,只是笑笑:“突然想到的。”

      气氛惬意而舒适,最终却免不了要挥手告别。我不舍,一见钟情的感觉通常都很强烈。我不想离去。不知道他是不是和我想得一样?Rre you thinking what I’m thinking?

      可惜他不是十几岁的初恋小毛孩,不会把喜怒挂在脸上,也不会在喜欢的姑娘面前变成傻瓜,他沉着内敛,斯文忧郁,我猜不透他。或许这才是致命的诱惑,使我几乎立刻爱上了他。了解那个人越少,爱的才会越深,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是爱情的天敌。

      北京冬天的晚上,寒风刺骨,从地铁站走至出租屋的途中并不好受。只是今日不同往昔,我的脑中乱乱的、热热的,我几乎记不清和他交谈的内容,或许是懒得去想,理智被什么奇怪的东西糊住了。

      我甚至想在附近的街区溜达两圈,散散步,散散心。我不愿意就这么回去了,今天不是普通的一天。

      我在W大教授法制史——实在是个搞笑的职业。大学学了法律,初初的时候还满怀希望,觉得自己将来会是个小律师或者地方检察官。受了两年熏陶后,便觉得自己是在做梦。大三时挑灯夜读,熬黄了肤色,才勉强考上了法制史的研究生。最后又是你争我抢,挣得了一个留校任教的机会。坐上教授的位置,怕要等到四十岁,人老花黄。偶尔和同事们开玩笑,说自己比比尔盖茨强多了,人家在哈佛学了两年法律,就被吓住了,退学了。而我,弱女子一枚,竟然苦苦学了七年,真是勇敢。

      冬日的风还真是冷,呼啦啦的,像是一粒粒小冰珠在刺着血肉。小区中站哨的指明灯散发出白色的光芒,微弱的,似是呼出口的白色烟雾。忽然有些期望下雪,他给了我浪漫的期待。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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