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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一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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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算在人民广场吃炸鸡,广场许阿姨在这里摆了十多年的摊子了,她做的炸鸡排鲜嫩多汁,松脆可口,我从小学起就开始吃,一直吃到现在参加工作,但是悲伤的是,许阿姨依旧不认识我。
鸡排在油锅里被炸着,许阿姨动作老练地夹起两块金黄的鸡排放在托盘里问我:“你是要加酸梅粉呀,还是孜然呀,还是海苔呀,还是麻辣呀。”
我吸了吸鼻子,说道:“芥末粉。”
我有点儿忧伤地拿着芥末鸡排站在许阿姨的鸡排摊前,我们市建设地有点变态,人民广场对面就是市中心小学,我一张口咬下一块鸡肉,对面就响起了叮叮当当的放课铃声,而且他们不是纯音乐,而是一句清脆的“下课时间到了,老师您辛苦了。”
而我的男朋友庄闻言,就是这所学校的语文老师。
我和庄闻言是同一所大学的,其实上大学那会儿庄闻言有一个远大的理想,他想成为一个诗人,像海子一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所以大学的时候,他每天早晨在我还在被窝里睡觉的时候,他都会站在宿舍窗前大声朗诵他昨夜写的诗,然后在对面宿舍楼一大片“神经病啊”“发神经啊”的叫骂声结束他每天的早课。
他每个星期都会挑选他觉得自己写得最优美动人的一篇诗歌刊登在校报上,但是每次他都被扔在最不起眼的地方,就像汪峰一样。
其实以前我也觉得他是神经病,因为毕竟和他相比,我们周围的人实在是正常到不可思议。
但是事情偏偏就是这么戏剧化,在那个傍晚,我因为打游戏而错过了和寝室其他人一同去澡堂的机会,所以只能被迫和一直被人孤立的庄闻言结伴而去。
我们在隔壁间,中间隔着一个板儿,洗到一半,他突然说:“陈岩,能借你点肥皂吗?”
其实我有点不乐意,谁乐意借肥皂给你啊,毕竟是洗身体的,但是后来想想,大家都是纯爷们,这种小事其实也不用太介意,毕竟他也没有皮肤病什么的。
我把肥皂递给他,他接过来,手一滑,我就听见肥皂“啪”地一声掉在地上,我刚想开口骂,就看见他弯下了腰。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不过,大概没哪个男人会这样,尤其他还是个书呆子。
他弯腰捡肥皂,腰背到臀部的线条毫无遮挡。鬼使神差地,我走过去,突然环住了他的腰。
他平时戴眼镜,洗澡时摘了。雾气里,那张不戴眼镜的脸意外地清秀,皮肤很白。
他猛地僵住,愕然回头。我没松手,身体靠过去。他低呼一声,身体前倾,手抓住了水管
。
浴室里只有我们两个。水声哗哗冲刷地面,盖过了其他声响。他低着头,我盯着溅开的水花。
后来我俩就搞上了,教室里、寝室、浴室、厕所都有我俩搞过的痕迹,后来大学毕业了参加工作了,我俩就顺理成章地住在一起了。
不过有时候我心里总觉得空落落的,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一个男人。
下课铃响完了,庄闻言也推着他的电动车在一片拥挤的人群之中走了出来,他一眼就看见了我,猛地朝我挥手。
我摸了摸嘴上的芥末粉,朝着他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