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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夜店风波 ...

  •   七点整,我踩点赶到苏和。习惯穿着舒适的我并没有因为来夜店而刻意打扮。
      记得有一次我穿了一身运动套装去夜店,保安硬是不让我进去,说我未成年。而我恰好是一个不带身份证出门的人。
      今天是苏和周年庆,开办的是一个cosplay的主题party。我想,不管我穿成怎样,都能找到理由进去的。
      这个时候,向妍还不会来。她是一个总要求别人准点,却想着通过迟到来实现她做女王大人的野心的人。
      她说,迟到是女王的权利跟义务,这是一种象征。如此新鲜的想法,一直被我认为是我脱离时代的证据。
      依照过去的经验,向妍至少要半个小时以后才能到。向姑娘说了,绝对不许我自己先进去,这无理的要求我却没找到理由拒绝。
      对于向妍爱迟到的毛病,其实我早已领教并有深刻感悟。可痴傻的我还总是抱有一丝幻想,指不定哪天我就感动她了,指不定哪天这货就准时了。感悟什么的都是浮云,我通常不会用脑子思考问题,因为脑细胞根本不够用。
      大晚上站在夜店门口并不是等人的好方式。按惯例,我会去电玩中心打会儿游戏。附近的城市英雄生意就红火的很。
      我拿出充值卡,完成自助取币。四处晃了晃,想找一项我能接受的游戏。
      其实我最喜欢的是跳舞机和投篮机。但这天实在太热了,不分白天黑夜的热,开着空调都不顶事,尤其是还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我实在不想再玩这种体力类游戏,因为一身臭汗去夜店会囧死的。
      我原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很爱玩也很喜欢唱歌跳舞。学业拔尖,又总是在各类比赛中露脸并取得优异成绩。
      我有多久没有运动,没有跳舞,没有弹钢琴,没有碰画笔,甚至是没有出过家门,连我自己都忘了,仿佛那都是一个世纪前发生在另一个人身上的故事。
      而我是皮冬,顽皮的皮,冬天的冬。没有出色的长相,没有傲人的身材,没有兴趣爱好,没有多少朋友,没有固定工作,没有恋人,也没有母亲,是我害死了我的母亲。
      我所拥有的只有自卑、内疚、胆怯和害怕。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我一直对母亲的死深感内疚,并且一生无法逃脱,我没有梦想,我害怕见到生人,害怕看到以前的同学和朋友,我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人多的地方大摇大摆地走动。我只有向妍,因为我们太像了,同样的自卑无助。
      我独自一人住在120平米的套房里,每天关紧门窗拉实窗帘,有的时候觉得氧气不够用了,我也只是将窗户打开一点点,窗帘依旧是拉上的。
      我放着大床不睡,宁愿挤在大厅的沙发度日。我看韩剧,看综艺,看搞笑视频,看小说,看一切虚构的美好,我愿意沉浸在里面,最好永远别让我醒来。
      这就是最真实的我。
      城市英雄推出了一款新的游戏,叫幸运大转盘。我扫视一遍奖品,有一只加菲猫的表情让我很不爽,像是在瞪我。
      他在叫我丑女人,是的,一定是这样。我决定,必须把这只该死的猫痛扁一顿。
      我随手抓了一把币直接往转动的圆盘上扔,祈祷老天让我把那只该死的猫带走。事实证明,这不是我在玩游戏,是上帝玩了我。
      我耗费所有的币,没中加菲猫,却中了我曾梦寐以求的大号麦兜。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等我玩够了,我抱着我的战利品回到苏和门口,向妍还是没来。习惯了,我也懒得打电话听她说借口。
      可是,什么叫做缘分,大概就像现在这样。
      我又遇见了星巴克那个极品男,我姑且称他为傲慢的男人。
      他面无表情地从我身边走过,可我分明从他的背影中读出一句“真是一朵含苞待放的奇葩”,这绝对是在形容一个穿着运动装,扎两个辫子,手拎麦兜站在夜店门口等人的SB女人。
      而我,就是那个女人。
      我把我们的相遇看成是缘分,原谅我小说看多了,但是那个男人好像不这样认为。
      他进去没多久,马路对面的出租车里走出来一个穿着黑色紧身齐B裙的风骚女人,还染了红色耀眼的头发,看那狮子般的发型,肯定是刚烫的。
      真是个死女人,不知是受了多大的刺激。我敢保证,不出三天,她一定会染回黑色,而且会拉直。不然她就要开始顶着假发去见她爸妈了,傻瓜才会在大热天里戴假发。
      风骚女人扭动着她那水蛇腰走到我面前,她一定是想恶心死我。
      “向妍,你说你爸妈要是突然出现的话,你是打算自行了断呢,还是打个地洞通南极?”我实在忍不住想要向她泼盆冷水,她现在就是个抽风的女人。
      “走吧,我的小姐妹,女王大人今儿高兴,我决定跟陈杰这个臭男人各奔东西了,女人还是要对自己好一点。”
      最后一句话真的让我难以理解。我白她一眼,心想,您这身行头,这打扮就是对自己好的表现?梦露都没这么性感,这是打算今晚就钓个男人回家暖床的节奏。
      进入苏和,扫一眼全场,发现今天的乐队来的挺早。
      主唱是个金发蓝眼的大美女,键盘和吉他手是高大帅气的外国男孩,那个中国鼓手看上去很年轻,应该还只是个高中生吧,或者刚上大学。
      气氛还不错,一看就是老板下了血本。所有的服务员都经过了精心变装,今晚每桌还会送啤酒,舞台像是费了很多功夫装饰了一番,灯光似乎也与往日不同,今天更加华丽了。
      有很多顾客是变装而来,大多打扮得既时尚又前卫,唯我一人带着麦兜在卖萌的路上孤独地走着。
      艰难搜索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位子。屁股还没落座,乐队就开始演奏了。唱的是Rihanna的《love the wayyou lie》。音乐一响起,向妍就抛下我去舞池自嗨,完全忘记我的存在。
      我安顿好麦兜,点了一杯饮料和一碟开心果,饶有兴致地看群魔乱舞。
      看得挺好的,乐队主唱不知是哪根筋搭错了,突然走下舞台邀请顾客与她一起唱。
      我急于想躲开,因为这实在是不太适合我。眼看她到我这边来了,我拔腿就逃,干脆假装去洗手间。
      在洗手间躲了一阵我又回来了。看到我的位子还在,我甚是欣慰。褒奖般拍了拍麦兜的头,仿佛是因为它的存在我的位子才没有被霸占。
      我继续喝着饮料吃着开心果,欣赏着五花八门的舞姿。
      不知怎的,看着看着我就感觉我的眼皮有些不听使唤。
      一定是哪个王八蛋给我下药了,我迅速反应过来。在心里把下药的人的祖宗十八代统统问候了一遍。
      我急切地想要搜寻到向妍。但是眼前越来越黑。我站起身来,一步还来不及跨出,就撞到了别人。
      我用我越来越弱的视线看清来人,是他,那个傲慢的男人。
      我用最后一丝力气抓住他的手臂,说:“我被下药了,求求你快把我带走吧。”
      继续留在这里,谁能保证明天我的贞洁和器官都还在呢。这是我仅存的理智,说完我就倒在他的怀里没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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