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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五秒相遇 女作家在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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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风拂来,让我刹那间忘记了这是现实还是梦境。他的微笑与一个月前一模一样,很浅,但很炫目。白色的运动服,矫健的身躯,跃动的气息,在相遇的短短十五秒,复制,粘贴。
在某种程度上,我的理想是令人憎恶的。天性追求安逸的人是需要金饭碗这种东西的,但是我偏是求安逸又求自由。好友对我说,这种生活只有亚马逊热带雨林里的动物们才能够得到。现实中□□的安逸,和理想中思想的自由,原本就存在着实质上的矛盾。就算我最后义正言辞地说自由对灵魂更重要,不要为了赚钱而写作,有时候还是写一些违心话去讨好读者,不然就只能喝西北风。充分地认识到现实的残酷后,我也给自己下了一个定义——死去的幻想家,活着的机械体。有时我会绞尽脑汁让另外一个自己起死回生,就在两年前,我因这一执念,离开了我日夜奋战着的大城市,来到一个安静的小镇。
这个小镇还没有被列入旅游爱好者的清单中,它保存着最原始的气质,像是不修边幅的乡村小妞儿,恬静动人。小镇上的人淳朴而热情,对外来人并不排斥,就算我的口音跟他们千差万别,住得久了,周围的街坊都当我是这个小镇中自然而然的存在。我厚颜无耻地跟父母借了一笔钱,把一栋小楼的第二层租下来。在这里,我可以透过房间里的每一扇窗看到远处绵延的丘陵,让我觉得自己的心灵好像在绿色的蛋壳里孵化,重生。尽管这样,我还是要写有足够的稿子,毕竟养活自己是享受这些馈赠的唯一前提。不少奇奇怪怪的灵感,让我呆在书桌前的时间渐渐增加,脊椎有点不适,脖子总是僵硬得像是组装上的机械,于是有了晨跑的习惯。
遇见他的前一天晚上,写东西熬到很晚。第二天起来觉得头昏脑胀,于是打消了六点起来跑步的念头。很快我又入睡,起来的时候已经七点三十分。稍微犹豫了一下,还是勉强爬起来了。想到再晚点路上人会多起来,随便梳理下头发,穿了运动衫,就出门了。
小镇上的人都很懒散,这个时候看不见几个人影。我慢跑着,享受着晨间新鲜的气息。这条路有很多拐角,我以前认真地数过,到终点,一共五个。第一个拐角处是便利商店,第二个拐角处是书店,第三个拐角处是路灯,第四个拐角处是紫荆花树,第五个拐角处是一个拐角——什么都没有。绕过这几个拐角,我就会折回。我边跑边数着我绕过的拐角,在第五个拐角的时候,我刚绕过弯,一个身影划进我的视线,我们没有撞上,只是擦肩而过。我看见了他的眼睛,鼻子,和嘴巴,他的五官让我的感官瞬间苏醒过来,我的脑海里在那一瞬间就只有一张让我惊艳的脸庞。等我回过神来,他已经离开了我的视线。整个过程:十五秒。我每次拐角的时间是十五秒。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我在第五个拐角口,又遇见了那个人。第二天早上,六点钟起来了,我洗漱完,在房间里徘徊,我想我要不要等到七点三十分再出门。我的猜想是,每个人都会把晨练安排在相对稳定的时间段。但我徘徊了十几分钟就觉得无聊透顶,嘲笑了自己愚蠢的想法之后,就出门了。
第一个,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数完第四个我觉得自己开始紧张起来。第五个,然后我窒息在那张熟悉的脸上,十五秒,擦肩而过。这一次,我慢慢停了下来,然后转身望去,愣在那里。对啊,这里是拐角,绕过这里,就不知道路的那一边是什么情况了。
回去得那天晚上,我做了同样的梦。但是第三天我没有遇见他,第四天也没有……一个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遇见。一个月前发生的事情好像只是个梦。但我还是每天早上去晨跑。有时候我会停下手中的笔,去想象这个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我觉得他肯定不属于这个小镇,因为我感受到他身上带着我久违的工业城市味道。他也许也不属于城市,在那条小路上,他与周围的一切是绝对地和谐统一的。所以我觉得他一定是和我一样,想要逃离繁华喧嚣,在这里寻找短暂的归属感的人。每每想到这里,我的心中就一阵狂喜。
那一天,我又起晚了。便利店,书店,路灯,紫荆花树……快到拐角了,什么都没有的拐角。就在我失望地绕过拐角的时候,一个微笑与一个月前的一模一样,很浅,但很炫目。白色的运动服,矫健的身躯,跃动的气息,在相遇的短短十五秒,复制,粘贴。我的动作慢下来,让我惊喜的是后面的那阵风也慢了下来,我忍不住转身,却看见他也转身了。他看着我,脸上的笑比之前更加绚烂起来,“我告诉自己,当我第三次遇到你时,就停下来,跟你说一声‘你好’。‘你好!’”
我紧张地要命,勉强地挤出一句话,“你好!”
因为气氛过于尴尬,我们礼貌地微笑后,就向各自的方向去了。离开的时候,我紧咬着我的嘴唇,把我对自己怯懦的愤恨发泄出来。其实我是多么虚伪,因为我的内心深处是渴望多说几句话的。但是却那么无所谓地离开了。但是,就在我悔恨了好几天之后,我竟然在书店看到那个人。我觉得这是上天给我的暗示,因为我在曾在某篇外文小说中看到一个描述——In a Book Store,I found my Soul Mate(我在书店找到灵魂伴侣)。这次我决定鼓起勇气上前去说上一两句话。
“你好,又见面了,好巧。”我丝毫没有创意的开头,让我自己很窘迫。
他站在书架旁,转过身来,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你好。来买书吗?”
“我只看,不买。”书本这个话题,我可以自然而然地往下接。
“你当书店是图书馆了。”他把手上拿着的书放回架子上,顺手整理了一下。
“比起买书,我更喜欢借书,因为这样我才会毫不懈怠地把书读完。这家书店有一部分书可以外借的,非常有人情味儿。”
他冲我笑了笑,然后认真地搜寻了一下书架上的书,在里面挑出一本深蓝色封面的旧书,递给我。
“这本书借你读。”
我接过书,带着些嘲笑的口吻说道。“你又不是书店老板,怎么随便借我书。”
“你怎么知道我不是呢。”
“我经常到这里来,这里的老板是个老人家,不过今天不知怎么没在见到他。”
“他不会再来了。我接管了这家书店。”讲到这里他的声音开始低沉。
我有点惊讶,总觉得老人似乎遇到什么不幸,眼前的这个人与老人是有亲人一样的关系的。于是,我只能干涩地说了句:“原来是这样啊,那这本书我借走了,谢谢。”
我没有说再见就走了,我现在知道能在哪里找到这个人了,也没有必要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中聊太多。
回去之后我开始看那本书,是詹姆斯希尔顿的《消失的地平线》。封面虽然有些老旧,但里面的书页都非常干净整洁,好像没有人翻阅过一般。故事非常引人入胜,讲的是一场飞机失事使几个外国人无意中找到藏区的神秘之地——像世外桃源般的香格里拉,从而在那里展开了他们的神奇之旅,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主角康维在精神上的不断叩问与挣扎。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忘记了是谁把这本书借给我,我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态去读这本书。直到一天早上,我把这本书读完,我才想起,我是要去晨跑的。
我还是会遇到他,但是上次的相遇把他的神秘感降低了。后来我还跟他有过几次短暂的谈话,他察觉到我不是本地人,于是问我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丝毫没有隐瞒,一五一十地把整个过程告诉了他。他没有对我的事情做出任何评价,更没有跟我透露任何自己的事情,只是没完没了地说这个小镇有多好,这让我感到非常懊恼与不满。
后来,我经常到他的书店借书,偶尔破天荒地买一两本诗集或者散文集。一天下午,我把看完的书送回他那里,刚刚到书店门口,看到他正在拿着相机给几个小孩子拍照。这个书店不是很大,大概有我高中上课时的教室那么大,近门处是一张靛蓝色的桌子,上面摆着一个小小的盆栽,还有一叠像账本一样的东西。桌子侧边有个很长的玻璃柜子,里面放了各式文具。其余的就只有书架了,和桌子摆放的方向相垂直,一排排并列着,有六排,都是靛蓝色的。我到书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多,阳光斜斜地照进书店,孩子们都背靠在玻璃柜上,笑嘻嘻地打闹着,他半蹲在书架之间的过道里,按了一次又一次快门。
“要不要再来几张。”他像是殷勤的照相馆师傅在询问自己的顾客。
“好啊,好啊!”三个小孩都雀跃地回答着。
我站在桌子旁,看着他颇为认真地又拍了几张,还不断地教小模特们摆各种怪动作,因为有些动作太有喜感,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时候,他注意到我的存在,便起身走过来跟我打招呼。孩子们也识趣地过来向我问好,然后就跟他说再见。三个小孩里面有一个是非常漂亮的小姑娘,她走到门口又折回来,用她那乌溜溜的双眼看着他,一本正经地叮嘱道:“叔叔,这次别忘了把照片给我们。”他温和地笑了笑:“好,这次准长记性!”这时候,小姑娘才甩着两条辫子,心满意足地离开了。
“这是你的副业吗?”我故意开玩笑道。
“算是吧,书卖不出去啊,因为只有借书的人。”他故意带着叹息声。
“好吧,借书的人来还书了。”我把包里的书放在他手上,然后准备走人。
“吃饭了没?”他接过书,放在桌子上。
“还没。”
我以为他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他竟然邀请我去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心中不禁一阵窃喜。小镇的饭馆很少,我们要去的那一家需要走二十分钟的路才能到,其他几家就更远了。他的步伐很大,我只能急匆匆地跟在后面。他穿着一件灰色运动衫,水洗牛仔裤,棕色休闲鞋。我看着他的背影,像是我在大学时候遇到的那些理科男的背影,却带着一种另类的阳光与活力。正在我肆意打量他的时候,他回头来,嘲笑了我一句:“您老就不能走快一点吗?腿短?”
我一听被气得不行,但是还是赶不上他:“吃个饭而已,你赶着去投胎啊!”
看着我气呼呼的样子,他强忍住大笑,把步子放慢下来。
“话说,你不是整天一大早起来锻炼,怎么像是老太太一样磨蹭。”
“我那是慢跑,我走路慢是修生养性好不好。”
“走路还跟修生养性有关呢,境界真高。”
“那是,好歹我也是半个作家,虽然没有写过书。”
“真是给根杆子就往上爬啊你,话说你平时都写些什么?”
“题材很广泛,最近在帮一家杂志写些生活小品文。你可以去看看,我笔名叫乙简。”
“为什么不用真名?”
“装逼呗。”
“哈哈,真有意思。”他挑眉冲我笑了笑。
“欸,你这人好奇怪,总是打探别人隐私,自己在一边装神秘。你倒是说说你自己到底是做什么的。”说完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吃饭的时候告诉你吧。”他又故作神秘逃避我的追问。
走到小饭馆的时候,我已经饥肠辘辘了,马上找了位置坐下,并点了几样小菜。这家饭馆一共就只有六七张桌子,都是那种很高的像古董一样的八仙桌,桌面上的漆都掉了些。我做的那个位置正对着一扇窗,窗外是一棵繁茂的树,它的树枝好像都要从长进来了。
趁着菜还没上来,我又开始回到之前那个话题:“现在可以说说了吧。”
“我其实不算是外乡人。我是在这里长大的,直到初中我才随父母去了城里。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程序员,期间一直都没有回来过。直到最近因为生了一场大病,手术后,父母亲都劝我回这里休养,说是空气好。”
“哦,原来如此。”其实我很想问是什么病,但开不了口。
“现在你不会说我故作神秘了。”
“你决定在这里常住了?你都有自己的书店了。”
“其实书店不是我的,我的工作还没有辞掉。我是家中独子,父母还得靠我养老呢。”
“人活着真的很可悲不是吗?”我突然发出这种感慨,自己也被惊讶到了。他只是干涩地笑了笑,然后说:“活着总是要有相应的责任的,像你说的充分的自由是不可能的。”
“我也知道,所以就自欺欺人喽。”
“好了,不要聊这么沉重的话题了。我去催一催老板快些上菜吧。”
吃饭的时候我时不时地抬眼看他,他的眼睛里有一种坚毅的光,他的脸上有一种讳莫如深的睿智。那些小菜比起我在自家厨房里做的好吃多了,吃完之后,我觉得心满意足。
那次之后,我们彼此更加熟悉起来,聊起天也更加肆无忌惮。这样,又过去几个星期,终于有一天,他跟我说:“很高兴能在这个地方遇见你,很意外,也很惊喜。我明天就要回去了,这是我的地址,你有空可以来找我,我请你吃好吃的。”
我早就忘记他还有个工作,还要回去。我接过他给我的那张纸条,把它随手塞进包里,五味陈杂地跟他说了一些告别的话。如果这个故事没有这一段,我会把它编造地更加浪漫,但生活毕竟不是童话。
他走了之后,我的生活好像恢复如常,但每天总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会想起他,他的脸,他的背影,他说过的话。有一天下午,我只写了几行字,然后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发呆整整一个多小时。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已经无药可救。
书店已经几个星期没有开门了,每次经过那里我都要认真地看几眼。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书店重新打开它的小木门,我欣喜若狂地跑过去。我走到门口,发现是里面的是以前一直在这里的那个老人,他神采奕奕地整理着书架。明知道他不会再回来,还是忍不住问:“老先生,之前那个帮您看店的人不会回来了?”
“哦,那个小伙子啊,莫名其妙地让我把书店借给他‘管’几个月,说好三个月,结果两个月没到就走了,前几天我才知道的,连忙从城里女儿家里回来看店。这年轻人啊,真是奇怪啊。”
我失望地离开了,也没有心情进去看书。后来的几周里我只把自己这种失落的情感发泄在写悲情小说里面,我怎么也无法想象自己陷入这种“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的单相思里。只能悲叹一声:现实是残酷的。
夏天的尾巴很长,一直拖着拖着。傍晚时分,虫鸣、蛙叫从远处的山里传来,我从外面散步回来,晚霞带着偏紫的红色照在我住的小房子上。我刚要上楼,楼下房东就叫住了我:“小柯,有封信呢。”
我走上前去,接过信,信封上工工整整地写着:刘小柯(收);陈然(寄)。我急忙上楼,打开信件。
“你还好吗?我回来已经将近一个月。这一个多月,我每天都会想起自己在小镇上的日子。前几年,我就一直心脏不好,后来鼓起勇气做了手术。术后一直心情抑郁,因为我发现自己已经没有办法像以前那样生活下去了。我很庆幸自己回到陪我度过童年的小镇,一方面,这里让我的躁动不安心情得以平复,另一方面,我在这里遇见了你。”
“我还记得那天早上,我照常在路上跑步,在第一个拐弯处,我看到了你。就只是匆匆一瞥,后来的一段时间我都没办法忘记。于是我决定,每天早上都去跑步,看看能不能在遇到你。不知道为何,你出来的时间总是变来变去,第二次见到你之后的一个月内都没有再见到。于是我以为你只是这里的观光客,来去匆匆。但是,一个月后的某天,我又重新遇到你,那时候我极力控制自己的狂喜,停下来跟你打了声招呼。后来,我无意中经过书店门口,看见你非常认真地在书架旁看书,那一幕真的非常美,虽然你的头发把整个侧脸都遮住了,但我能够想象你当时的神情。我想你一定是经常来书店的,于是我费尽心思地说服老板让我帮他看管书店,我跟他整整磨了一个上午,最后他决定去城里看他女儿去了。果然,后来你经常来,而且竟然主动跟我说话,我就把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塞给你。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你可能不知道我看着你的那份心情,我们相遇的那天早上,短短的十几秒,我觉得我已经没有办法不去想你了。从和你的各种谈话中,我知道,你绝对不会跟我回到城市里生活。在回来的这段时间里,我决定把工作辞掉,跟父母商量了一下,打算自己开一家照相馆,地点就选在小镇。”
我将信件折叠好放回信封,坐在窗边发呆,外面的风把窗帘吹起来,一种奇怪的惬意感填满心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