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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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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嗒,嘀嗒。
耳边隐约响起什么声音,仿佛冬去春来,阳光漫过屋檐垂着的冰柱,在冰尖儿一点点融出水迹,缓缓滴落下来。
她想,大概是自己的血吧。
她曾在书上读到过这么一段,讲的是近代某个外国军队迅速瓦解敌人意志的一种手段——把俘虏单独关进伸手不见五指的小黑屋,用刀子割破手腕,并将屋子里的水龙头微微旋开,模仿滴血的声音。出于对死亡的恐惧,人在濒死时感觉反而异常灵敏,这细微的嘀嗒声恰似血滴坠落,黑漆漆的地面,好像正一寸一寸被自己的鲜血染红……用不着任何酷刑,轻则万念俱灰,重则引颈自裁。
也许,她快要死了。那么,再看这世界最后一眼也无妨。哪怕是心灰意冷,也终究在过了奈何桥饮下孟婆汤后,一并抹去了。
入目却是一片肃杀的白:白得有些刺目的天花板,白得纤尘不染的床头柜,白得若隐若现的护士服。视线移向手臂,才发现埋在掌背的银灰色针头,继而感到血管里晕开的阵阵凉意。
原来,她还活着。
莫非阎王爷觉着她为了区区情殇便寻死觅活委实不值当,才不教黑白无常将她收了去?
可又怎知,情殇往往最是伤人,尤其对女子。
昏昏然时禁锢在心底深处的记忆碎片,待清醒后便如饮风而泣般扑在眼前,教人躲都躲不开。
那日雨落倾盆,于她面前的挡风玻璃上织开一层密帘,殊不知她心头的雨下得更大,早已模糊了视野。握着方向盘的手止不住地颤栗,她却浑然不觉。直到耳边轰然巨响,安全气囊“砰”地弹出,她被重重推开,继而一阵天旋地转……终于感觉到痛的一瞬,反而轻松许多。她想,就这样死了也好,死了,就可以永远解脱了。
场景变幻,停在三年前她刚刚踏入职场的画面。那时的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小妮子,面试时穿一身暖粉色职业装,戴副大得有些夸张的三角形耳坠儿,踩着10厘米的细高跟,生气勃勃却又故作老成。HR笑道,看你的着装风格,设计应该也蛮个性的。
她递上作品图,见面试官个个目光一亮,心中更添一分底气。果然,不久便顺利拿到offer。公司不大,在业内名声平平。当然,她自己也非名校出身,除了赶快逃离象牙塔奔向社会大干一番的满腔热血,便只剩下“自觉不孬”的两把刷子——她好歹算得上学校里的“拿奖专业户”,在读期间陆续捧回不少证书奖杯,多少平息了养母不希望她读设计的怨气——养母恨养父抛下她们娘俩移情别恋,而充当“小三”的恰是个学设计的女孩儿。
她从小长在孤儿院,即便和养父母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对亲情到底看得淡薄,反觉养母执念太重,不如利落放手,免得落个苦人又累己。怎知养母如此决绝,竟偷偷吞了两瓶安眠药,发现时已经晚了。她只觉可悲又可笑:以死成全别人,难道还天真地以为对方会愧疚于心?
养父当然乐见其成地同小三喜结连理去了,她也落了个自由身,但决计不回孤儿院。反正学校课业不重,平时可以接点私活养活自己,就这样也顺顺当当过了四年。只是临近毕业遇上一道坎儿——导师死活不同意她的设计方案,认为太过前卫,定然迎合不了答辩委员会那些古板的老头子。她据理力争,后果便是把导师和自己都气得够呛。最后只得服软,重新做了份中规中矩的“学院派”设计,居然得到一致好评,还给她颁了“优秀毕设”奖。她捧着鲜红的证书想这世道是怎么了,莫非大众的审美水平普遍下降……
证书的红绸面一点点放大,晕成一滩殷红的血迹。是了,这正是她车祸后从昏迷中醒来闯入眼帘的第一幕。奇怪的是居然丝毫不觉得疼,不觉得害怕——也许是已经麻木了。脑海中率先浮现的竟不是伤她最深的那个人,而是养母幽怨的眼神。多么讽刺!当年她还五十步笑百步地认为养母太傻,如今自己却重蹈覆辙,步了她后尘。也许十余载的相处终将养母的决绝烙印在她身上,抑或她骨子里就带着几分决绝的因子——大约自己的生母也是位烈性女子吧。
手背忽地一痛,打断她思绪。抬眼见一名二十出头的小护士正给她加挂一袋新输液,低头发现她醒了,绽开一副纯净而略带歉然的笑靥,声音糯糥的,“对不起啊,我是实习生,笨手笨脚的,弄疼你了吧?”
这年轻的面庞让她想起当年的自己,不由心中一动,轻轻弯起唇角道,“没关系。”转念才觉得哑然,自己也不过二十五岁的年纪啊。只是,一颗心已破败到满是疮痍,即便仍顶着张年轻面具,终究是徒有其表了。
小护士给她换好药,胖乎乎的一只小手伸进口袋掏出手机,看过屏幕后露出甜甜酒窝,俯身在她耳边说,“太好啦,我哥来接我了,明天见哦。”
她点点头,心想有个哥哥真好。她曾以为,那个人也会如哥哥一样爱她、呵护她,奈何这世上本就没有毫无血缘关系的兄妹之情。她终是要得太多,怎知希望越大失望便越深。
她还记得那一天,他对她说对不起,然后转身走向站在一丈之外等他的妻女。她茫茫然启动车子闯入外面的雨幕,耳畔反反复复回荡的都是他那句“我爱你,但我们不能在一起”。是谁说过,越轻言爱,便越容易轻言不爱。他虽然说爱她,却用行动证明他不爱她,至少不够爱她。若真的爱她,就应该在她情动之初坦白他已有家室;若真的爱她,就不会由着酒兴和她一夜销魂;若真的爱她,就做不到携妻带女前来同她摊牌……
女人傻就傻在对两个问题过于执着,一个是男人为什么不爱自己,另一个是男人有没有爱过自己。更傻的是明明知道答案,却一定要亲耳听清才肯相信,就像明知前有大火却还要化身飞蛾,明知杯中是毒却还要饮鸩止渴。她又何尝不是如此?
抑住眼角泪意,试着起身去洗手间。不由感慨自己真是命硬,居然没骨折也没脑震荡,只是额头撞破缝了几针。出了病房,见走廊边的加床上或坐或卧,竟分不清哪些个是病患,哪些个是家属,便又觉得自己幸运,无人叨扰,也就清静自在许多。
举着输液慢慢移步,忽听前面有人脆生生叫了句“姐姐”,抬头正对上刚才那小护士纯净的眸子,换下护士服更显得青春活泼,一手挽着身旁的高挑男子,一手摆动着向她打招呼。
“嗨。”她微笑回应,也向那男子点了点头,想必他就是小护士的哥哥,兄妹俩眉眼间颇有些相似。
她素来对目光比较敏感,走出去大概三五米远,仍能感到身后有人打量着自己。莫非在哪里见过么?却又没什么印象。正要转角回病房,忽闻身后脚步愈发迫近,下意识地往里让了让,谁知那人在她面前站住,正是小护士的哥哥。
“你是……凌霄对么?Triangle系列的设计者凌霄?”
她讶然,自己这副狼狈相还能被人认出,按说对方大概是圈中人,只是实在叫不上名字。又或许“天涯何处无粉丝”?
“你好,我是凌霄。”眼下她虽恨不得不做自己,却仍是大方承认,毕竟对方看起来并无恶意。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高子涵,也是一名设计师,非常欣赏你的作品。”男子说着递上名片。
她接过,眸光扫到公司标识,竟是赫赫有名的“蓝宇”,便道,“谢谢高先生赏识,我很荣幸。”说完胸中竟兀地一窒。原来初见那人时,自己也说过同样的话。
许是察觉到她的恍惚,高子涵微笑道,“想不到有幸巧遇凌小姐,不知日后还有没有机会请你见教?”
她笑笑,“高先生客气了,改日再相互切磋。”说完便走向病房。
重新躺回床上,思绪却再次翻涌起来,心道自己和姓高的还真是有缘——
那人也姓高,名叫高鼐。
初见他是在一个秋日午后,咖啡馆临窗的位子。
那时她曾被导师视为“过分前卫”的Triangle系列正声名大噪,一时间前来采访和约稿的记者络绎不绝,教她有种一夜成名的梦幻感。公司单辟了间工作室给她,大多数访谈便在那里进行。倒是这位高鼐偏偏单独约她,听说来头甚大,是New Design杂志的专栏主笔。
彼时她带着股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头,决意煞煞那位的威风,管他什么主笔不主笔,她倒要看看他有什么本事将她捧得天花乱坠或是贬得一无是处。故意迟了半个小时才去赴约,走进咖啡馆的一瞬,目光却不由被窗边的一道剪影吸引,双脚竟不觉移了过去。
午后的咖啡馆本就蔓着慵懒的气氛,悠悠光线中,尽可放松身心,小饮怡情。他坐在那儿,恰是逆光,看不清面目神态,周身气质却教她觉着莫名熟悉,竟有似曾相识之感。忽然忆起闺蜜讲的一桩轶事,说高中时曾偶遇一男生,拦住她便道“你是我前世的姐姐”。当时还一同嘲笑这搭讪的手法不甚高明,可眼下却心有戚戚——
那个人,仿佛就是自己前世的哥哥。
服务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姐,这边走。”正是将她引向他的方向。
只见那道剪影从座位上悠然起身,递出修长的右手,“凌霄你好,我是高鼐。”
她恍惚握住,手心袭来温暖粗糙的触感,展颜道,“高老师,久闻大名。”说完便暗自懊恼,来之前的计划居然全盘打乱。
截然不同于她的想象,他既非双颊稀松濒临谢顶,也非长发及肩腮须写意,而是很成熟很低调的一个人,三十五岁上下,黑色西装裁剪得体,乌丝蓬松却精心打理,眉目溢暖,嗓音温厚——
真的,真的很像一名兄长。
他表示很欣赏她大胆新颖的设计路线,敢于使用三角形元素和对比色系,作品却丝毫不显突兀而浑然一体。
“谢谢高先生赏识,我很荣幸。”她微笑道。
仿佛老友间的一场闲谈,既无佶屈聱牙的专业词汇,也无看似随意实则刻意的探究。一个循循善诱,一个侃侃而谈,时间滴答流过,了无痕迹。
访谈结束时已近黄昏。他歉然道,“不好意思,一会儿还有事,不能约凌小姐用晚餐。”
“没关系的,你先忙。”
她目送他背影离去,目光转而投向窗外华灯初放的夜色,思绪却仍停留在方才的一问一答中。其实大部分时候都是她在说,他只是抛出话端,她便源源续上,好似久违的兄妹,哥哥的每一问都引得妹妹谈兴大增,其中自有一番默契。
忽闻玻璃窗轻轻叩响,收回视线时,正撞上他弯成钩状的手指,目光和唇角的笑意竟令身后霓虹黯然失色。她心头一暖,抬手比出“再见”的动作,放下时窗外身影早已消逝不见。
起身的瞬间眼前兀然一亮,却见他咖啡杯旁斜卧着一只银色派克笔,概是忘了拿。此时追出去恐怕来不及了,惟有等成稿时奉还。她拿出手机,按照他名片上的号码发了条简讯过去,不久便收到回复,“非常感谢,下次我约你。”心中无端升起一抹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