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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剑仆 ...

  •   也许是程府的下人们太上进,也许是二十两银子的安家费太诱人。择选剑仆的消息传出后,程府上下一百余名有灵根的下人,竟有一大半报了名字。

      七十多人当中选出二十个,家主程思成决定临时增加一个选拔的过程,亲自召见了他们。

      这位仙来镇第一强端坐在一张太师椅上,神情冷肃。
      明明已经五十几岁的人,看起来竟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模样,一袭锦袍,面如冠玉,且生得一副冰姿玉骨的好相貌。反倒把周围二十几个侍妾中,年纪稍大者衬得像他姐姐辈,或者干脆像他娘一辈。

      忠义堂里下人跪了一地,家主隔一会儿就会叫一个上去,主要是探查资质,偶尔还要问话。有些学过功法的,还需施展出来给家主验看。
      杨夕跪在最后一排,全当两只膝盖不是自己的。
      身旁的翡翠哼了一句:“命贱身子不值钱,我就不该来选这个剑仆。”
      杨夕瞪了她一眼,“不要命了?”

      几位侍妾来此陪坐得无聊,却又修为低微,看不出什么名堂。倒是先不耐烦起来。
      “老爷,妾身就不明白了,五个孩子去考试,又不是随从考试,随他们心意带两个有灵根的就算了。再或者挑些个修为高的老仆也好,犯得上这样兴师动众的拣选?”

      程思成一张寒霜似的脸,大概是挑得久了也有些烦闷,当下斥道:
      “妇人无知!大门派的剑修哪个没有三五剑仆带在身边?与其等师门分派那些不知根底的人,怎比得上在家中按照心意挑好,直接带在身边培养?”

      杨夕悄悄留心家主的“心意”,发现被淘汰的人里面,竟然有一个自己认得的水木双灵根,资质上佳的女子。心中隐隐有了一点明白。
      翡翠撇撇嘴,嘀咕道:“而且有卖身契在手,才好拿捏一辈子。”
      杨夕狠狠的在翡翠的小腿上掐了一把,翡翠疼得脸色发白:“玻璃,我记住你了。”
      杨夕心里想笑,面上还绷着:“下次再多嘴,就让你一辈子记住。”

      玻璃,是杨夕还在十四小姐院子里时的名字。程府的人都叫她玻璃,这么多年,就只有老道士一人叫她杨夕。

      “翡翠上前。”

      翡翠小腿疼得站不起来,又不敢一瘸一拐的走过去。干脆一横心,顶着一屋子人的视线,膝行爬了过去。杨夕清楚的看见家主眼里露出个满意的神情。估计着若是资质合适,翡翠是能选上的。

      果然,不一会儿。
      “水火风三灵根,经脉略有不畅。不过有两种异变灵根,还算是不错的。从来没有修炼过?”
      “主子不曾赐过功法,奴不敢擅修。”事实证明,翡翠虽然私下里嘀咕得欢实,到底是个两面三刀的货。

      家主依旧寒着脸道:“你本是十四的丫鬟,这次就仍跟着十四出行吧。以后自有十四小姐教导你修行。”翡翠低眉顺眼一瘸一拐的退到十四小姐身后。程十四随意点了个头,继续欣赏自己新涂的指甲。

      杨夕对翡翠比出个“鄙视”的手势。翡翠还了她一个得意洋洋的大白眼。

      “玻璃上前。”

      忽然听到管事点了自己的名字,杨夕连忙快步到家主面前,重重跪下,磕了一个头。在心中默默念叨“资质不要太好,资质不要太好。”

      一种被水流淘洗过的感觉弥漫全身,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杨夕想,原来被人探查,是能感觉到的。

      家主冷淡的嗓音响起:“嗬,这丫头五行灵根,经脉狭窄得出奇。这修仙的资质,有和没有也差别不大了。”

      杨夕有点急,什么意思?该不会是资质差得过了?

      却听家主又说:“不过已经有了练气一层的水平,应该还是个勤奋的。多大了?”

      杨夕稳稳的回答:“十四了。”
      随从随从,自然是要有能力照顾人,而不是被照顾的。而她年纪比出行的少爷小姐们都要幼小,于是越发努力作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态度,希望能显得稳重点。

      “领了差事没有?”

      “奴婢在织方帮工已经三年了,平时负责七少爷的衣裳。”

      家主有点满意:“哦,是个织女。”

      杨夕犹豫了一下,道:“奴婢并不是织女,是家主赏给七少爷的鼎炉。”

      家主程思成一愣,冰雪样面容显出三分迟疑:“抬起头来我看。”

      杨夕乖乖抬头。

      程思成盯着杨夕的脸,露出了沉吟神色,道:“你是,四年前驼道人从我府上偷走的小鼎炉?”又细细端详了杨夕一会儿,道:“有点丑。”

      杨夕今年才十四,身材干瘪,脸蛋没长开,左眼上又戴了一只乌漆麻黑的大眼罩,几乎遮住半张脸,确实有点对不住“鼎炉”这两个字。
      杨夕面上作出一副,被嫌弃后不好意思的表情,斟酌着回话:“正是奴婢,三年前多亏家主出手,不然杨夕早不知还有没有命在。”

      谁知,家主程思成听了,却轻轻一笑,隐隐有了发火的趋势:“驼道人既然费心把你偷走,就不是打算弄死你。本座把你拎回来,也一样是看中了你的离火眸,为了把你当个鼎炉用。感激什么的,还是免了。”

      杨夕十二分诧异,她当然知道程思成说的实话。可是这世上做主子的,多得是压榨了别人还要人感恩戴德的。程思成的实话实说,反而让杨夕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好沉默以对。

      “老七!”家主突然冷喝一声。

      七少爷“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声音颤抖:“父亲,孩儿知错。”

      当儿子的一脸痛改前非,当爹的却面如寒霜,全不买账。

      “四年前给你的鼎炉,至今元阴尚在。我倒不知,我程家何时成了这般的家大业大,竟是连‘离火眸’的鼎炉都不屑用了!”

      七少爷不敢顶嘴,连磕三个响头,抬起脑袋来竟然磕出了血泡。“孩儿知错了,父亲饶了孩儿这一回吧。孩儿回去定然……”

      “回去?”程思成冷笑一声,指着看起来比自己年纪还大些的儿子骂道:“不成器的东西!灵食不好吃的不吃,鼎炉不好看的不睡,你程七少能,我这个父亲哪还在眼里?夜城帝君、桃夭老祖,怕是都敢比一比了,如今程家已经养不下你,从下月开始,你也不用跟家里领份例了。”

      七少爷脸色黑如锅底,却一句也不敢辩驳。忽而目光阴冷的扫了杨夕一眼。

      杨夕知道,自己这是被七少爷给记恨上了。

      “至于这个离火眸,”程思成寒着脸,垂着眼皮盯着杨夕:“既然老七没有收了你,也算是你有造化。我记得你被驼道人劫走之前,是跟着十四的。如今就还跟了她,给她作个剑仆吧。”

      杨夕稳稳的跪着:“是。”

      杨夕又转向十四小姐,恭恭敬敬磕了个头:“小姐……”

      怎料十四小姐看都没看她一眼,噗通一声跪在七少爷身边:“爹爹,阿瑶不要这个离火眸。求爹爹再给七哥一次机会吧,七哥哥没有收了这离火眸,定是因为怜惜她年幼呢!”
      七少爷也猛然回过神来,连忙磕头道:“正是,父亲,求父亲不要厌弃儿子,在给儿子一个证明自己的机会吧。”

      程思成没有马上改口,却也并没有出声驳斥。

      杨夕脑门子贴在地面上,忍不住有点泄气。七少爷和十四小姐一母所出,有此反应实在是再正常不过。可是杨夕就是觉得胸中有些憋闷。

      程思成的目光凉薄如水,好似在衡量一块猪肉适合清蒸还是红烧。猪肉还是红烧好点,可是儿子女儿跪下一双,说要吃一顿清蒸。他当然不是在考虑猪肉的感受,他想的是,要不要纵容儿女的任性?就这样原谅了之前的错误?

      正在此时,忠义堂里响起一阵爽朗笑声,“哈,程思成,你这冷心冷肺冷肚肠的冰棒!欺师灭祖都不见你犹豫,为了个小剑仆竟然迟疑成这样?”
      循声望去,只见是一位身穿白色法袍的中年修士。这修士眉眼刚毅,面容沧桑,手提一只酒壶,腰挎一柄宝剑,正靠在墙角里捡乐子。

      可是忠义堂里几十个主子,上百位奴仆,个个都敢指天发誓,刚刚那个墙角绝对没人!

      光天化日,程思成被这人大声耻笑,却无一丝恼意,反而笑骂道:
      “你这浑人怎的出来了,让你帮我选你又不肯,我自己选得脑仁生疼,你却来偷看我的笑话。”

      那修士身形一晃,下一个转眼已经蹲在杨夕面前,一手捏着杨夕的下巴,赞道:“是块好剑胚,熔作鼎炉实在可惜。思成既然犹豫不决,不若我来替你决定如何?”

      程思成秀气的眉头轻轻一皱:“好剑胚?”

      白袍修士三两步走到程思成身侧,原本坐在那里的侍妾早早站起给他腾出座位。
      他大咧咧坐下,抬手一指杨夕:“眼罩摘了。”

      杨夕用脚趾猜了一下,觉得这定然是七少爷口中和昆仑颇有渊源的白先生。
      顺从的抬手一抹,左眼显露出来,眼白如雪,瞳仁湛蓝呈火焰形状,眸中犹如流火跳动,晶莹剔透却又光怪陆离。

      十四小姐程玉瑶的角度恰好也能看见杨夕的左眼,不禁:“呀——”了一声。当初,这眼睛明明不是这样的。

      程思成亦是微惊:“竟是开眼了?”

      白先生却似早有所料,点着杨夕,和程思成嬉笑:“单只离火眸,开眼也不是不能,只不过个中艰难九死一生。很少有人去赌那个命罢了。来来来,小丫头告诉我,你冲关不成,修为倒退,可有十次了?”

      杨夕自己却并不知道什么叫开眼。想了想,决定说真话:“六十四次。”

      这一下,满院子的人不少发出倒抽冷气的声音。这丫头才几岁?修行才几年?冲关不成,被反噬的次数怕是比很多修士一生都多。

      白先生也有小小讶然,道:“呔,这小东西瞧着蔫头耷脑的,倒有股子凶性。”

      杨夕不说话。

      程思成亦被那“六十四次”惊了一下,此时才缓过神来,神色十分复杂,他的儿女,若有任意一个能有这一半的悍气,程家将来就必然是他的。可这等行事,可以说是大毅力,却也有点死心眼儿……
      “冲关几十次不成,却还要再试,脖子上顶的这是石头么?”

      杨夕蔫头耷脑的答道:“回家主话,杨夕从小被骂石头脑袋,榆木脑袋,实心儿脑袋什么的,大概是因为太笨,才被爹娘卖了。”

      程思成的样子看起来像是被一口气憋住了。

      白先生一口酒喷出来,拍着桌子毫无形象的大笑。歪着身子对程思成道:
      “三千碧水瞳,九幽离火眸,并称当世两大瞳术。这丫头已有了一幽之境,能观吉凶,视鬼神。给我那几个娇滴滴的小侄女带上,可不是个保命的好宝贝?何况就这愣头愣脑的,闲的时候还能拿来解闷!”

      整个忠义堂都是笑声。连跪在地上的程十四都一脸的古怪表情。翡翠站在人堆里,笑得尤其大声。

      杨夕瞪了翡翠一眼。笑笑笑,有那么好笑?

      程思成一张冷漠如冰的脸,与这欢笑气氛格格不入,抬起一只靴子,抵上杨夕的下巴,微微挑起。
      “想做剑仆?”

      杨夕顺着那力道,被迫抬起了头,脖子扯得很直,说话有些费力:“是,做梦都想。”
      杨夕以为程思成会问她为什么不愿做鼎炉,程家的鼎炉素有侍妾的待遇。比起九死一生的剑仆不知好了多少。杨夕准备好了一个理由,却发现自己还是太小,根本看不透世情。

      “你要记得,自己的机缘造化,都是因十四小姐而来,定要对她忠诚,护她平安,可能做到?”

      杨夕心中‘啊’了一声,是了,家主眼里,自己根本不算一个有想法的活人。家主并不在意自己为什么做剑仆,他在意的是自己能否做个合格的剑仆。他唯一的顾忌,只是十四小姐亲口说过不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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