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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沃若小姐 ...

  •   谁知第二日美景也这样说我,美景侧睡在床上,一只胳膊撑着脑袋,对着我道:“良辰,我觉的你现在真是跟以前一点都不一样了。”我就又做了一回傻子,重复了一遍同样的鬼话。我觉的我要疯了。人家说什么来着,谎话说多了便成了真理。我现在真觉的我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了。
      这样过了两天,我把府里该熟悉了解的都弄了个清楚,第三日便跟欢欢她们去伺候小姐了。天还没怎么亮就跟她们从床上爬了起来,一番穿戴整齐后来到了小姐屋里。古代人嘛,消遣少,恨不能吃完晚饭后就上床睡觉,所以个个早早就起来。小姐也是的,估计比我们这些丫头还要无聊,好歹我们要做事,她却养在深闺不怎么动。我们去的时候小姐早已醒了,撩开那粉色的帐子,伸出那一对玉足来。
      脚倒是没有像平时书里说的三寸金莲那么小,正常现代女孩的大小。看来这个年代还没有流行裹足。小姐真是很漂亮,标准的瓜子脸,粉白粉白的,配上一头乌黑及腰的长发,要在我的年代就是标准的白富美了。不知这样的人以后谁有福气娶到。
      小姐脚刚一伸出来,欢欢和美景就急忙蹲下来为小姐穿鞋子。果然是千金小姐啊。我站在那里一时不知要怎么弄。欢欢连忙提点道:“还不快给小姐拿衣裳来?放在你后头的桌子上呢。”
      我赶忙去后头的桌子上找,果然都平整的躺在上头。我估计昨儿晚上欢欢她们就熨好了怕又起褶子才如此放的。这小姐穿的却比我们丫头穿的繁复多了,我尽量分辨,还是有点乱,不敢断定拿个先拿哪个在后。好在欢欢她们鞋子也已穿好,欢欢连忙又过来帮忙。并且害怕小姐责罚我,一边来拿一边假装训斥我道:“这都几天了,脑子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以后要多用心学学,脑子不好了,不能手脚也不利索。”
      小姐便抬起眼帘来望向我,问道:“脑子还疼么?”良辰一直是伺候她的,自是相熟的,受伤也是知道,所以语调也是自然平常的。可是我总觉的这沃若小姐说话跟人带着三分疏远。不知她是跟所有人说话都这样,还是因为我们是奴婢。
      我低下头来,回道:“多谢小姐惦记,奴婢已经不疼了。”她脸上好像略微闪过满意的笑容,但随即便消失了,淡淡道:“那便好,这几日里你不在身边我还真是有些不习惯的。”
      能有什么不习惯的呢?客气话而已。府里那么多丫头,离了谁还不都一样转?我自然又要一番感激的话语。欢欢乘机道:“小姐,良辰脑子外面是没什么大事,里面却不好。她以前的事一点都不记得了。我想估计还要我们教她些日子。这些日子若有什么做的不好的地方,小姐一定要多加保函。”
      小姐便又问我一遍几乎所有人都问过我的话,“你真的什么都记不起来了”?我虽然已经极致的烦了,可还是恭恭敬敬的答道:“回小姐的话,真的一点都记不得了。”
      小姐便同情道:“真是可怜。”我只是失忆,又不是残废,或别的什么,有什么可怜的。这人哪好像都喜欢这该死的优越感。我还得说谢谢她,却又补了句,“劳小姐操心了,奴婢其实都还好。”
      小姐对我的态度看起来还是很满意的,说道:“还有些什么不熟悉不记得的,让欢欢和美景多照应些你。我这里有什么要求,她们都是清楚的。你慢慢来吧。”
      此时欢欢与美景两个伶俐的人已将那般繁复的衣裳穿好了,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果然是熟能生巧。欢欢问道:“小姐今儿想梳个什么发式?”
      小姐望一眼在旁边发呆的我,斜眼问道:“良辰,你却说说我梳个什么发髻好看?以前可大多是你替我选的。”
      我侧头看眼欢欢,她朝我点点头。我哪儿知道这个年代现在最流行的是什么发髻?我硬着头皮低头奉承道:“我们小姐这样如花的外貌梳什么样式那都是绝世佳人,倾国倾城的。”
      小姐这好半天终于“扑哧”一声笑出声来,心情大好。小姐高兴道:“那便还梳前两日梳的流云髻吧,配这一身衣裳刚好。发上簪一支紫玉的蝴蝶簪便好,装饰太多了反显累赘又艳俗。”欢欢俩连连点头。看吧,果然主子心里要什么都是有谱儿的,她让你说只是为了测测你说的可是她要的。说到她心上固然欢喜,说不到她还是坚持她的主张。所以一个好的奴婢便是要通透主子的心意,若不能那便最好不要开口,让主子自己决定。最怕便是那种蠢奴,不知还要自作聪明,那是自掘坟墓。
      小姐梳带好了,果然那髻映衬着这衣裳让小姐看起来更有些出尘飘逸之感。苏嬷嬷说的对,小姐果是擅梳妆打扮的。美景及时拍马道:“我们小姐果然是个绝色大美人,这普天之下估计再找不出第二个来。”
      一直以为美景是个沉默寡言的人,原来我让我的眼睛和直觉给蒙蔽了。这马屁功夫拍的我都自叹不如。小姐自是欣喜万分,却假嗔道:“你们这几张嘴啊现在个个能说会道,花言巧语的,小心有天我撕了它们。”
      个个做收敛状,我自也是低下头来。回头伺候完小姐起身,乘小姐去给她爹娘请安的空隙,我问欢欢,“小姐一直都是这样温和的人么?”
      欢欢斜眼反问我:“你觉得呢?”我说:“虽然小姐今儿笑了很多回,但我总觉的小姐的笑容跟说话总是带着几分疏离。”欢欢便笑道:“你的脑子倒是给砸的越来越好使。”我便瞪她,有事没事总要说这话来消遣我。她便不笑了,好好说道:“小姐虽不是多难伺候的主子,却也不是容易亲近的人。她骨子里是个极致骄傲的人,可能这也跟小姐的出生有关。反正我觉的在小姐眼里,我们就是低贱的奴婢。说白了我们就是她们家里养的狗,主人心情好的时候摇个尾巴固然讨喜有奖赏,可若是主人心情欠佳,任你尾巴摇上了天主人也不会多看一眼,你若还不识趣的乱摇,那就可能会被一脚踢到墙角边儿上去。”
      虽然只有十五六岁,这姑娘的脑子还是好使的。可能从小就一直寄人篱下,给生活逼迫得早早就明白了人情冷暖,人世沧桑,所以这般伶俐乖巧,心思通透。我只觉得有些荒凉,这要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委屈,才能让一个十五六岁的半大孩子就有了二十七八岁人的老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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