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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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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亚瑟是个职业青年作家,混得还算可以,稿费也处于不高不低的水平。因为工作的原因,他几乎不怎么出门。由于整天对着电脑敲键盘,他的面孔显得有些苍白。
他是个刻板的英格兰人;不管是性格、喜好,还是习惯,都堪称样板。他一米七五的个子,有一头金发和一双碧绿的眼睛,以及两条粗眉毛。
从各个方面来说,亚瑟的工作都特别繁忙。像他这样的作者自然是辛苦的,累一点也很正常。这几天,编辑打来电话,说是要把截稿日期提前。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天灾人祸。为了赶稿,他连续敲了两个通宵,把稿子写好了,完成了任务。
但是在任务圆满完成的同时,他又病了。这时候已经入秋,窗外的树叶子已经纷纷扬扬的往下落了。天气转凉,但是亚瑟还是像夏天一样只穿了件睡衣,没有加外套。这几年他的健康状况一直在拉警报,只不过他自己一直装聋作哑,权当不知道。原本他就有一点小感冒,可是没有放在心上,现在尝到苦头了。受凉加上体力透支,使小感冒发展成了重感冒和支气管炎。
“可恶,”他盯着天花板说。他觉得自己就像将死的老猫一样缩在家里,并且还要忍受剧烈的头痛和眩晕。单人床边的小床头柜上有满满的一杯水,他很确定自己是端不起那重量的。
亚瑟没打算去看医生,他想自己吃点药等病自己好了。他大部分时间都是抱着自己最喜欢的泰迪熊(其实他是个很幼稚的人)躺在床上看书,他睡得早了,休息的时间也多了起来。在某一天的某个无意的瞬间,说起来,自从他们在电梯里狭路相逢过一次后,就再没有见面了。他们俩一点也没变,还是吵,默契得很。说起来,虽然不想承认,但是亚瑟居然还真的有点想念“那个混蛋”了。他有点怀念有人与他吵架的日子,或许世界上就没有第二个人会像弗朗西斯一样用那种戏谑的口气同他说话了。
时间过得真他妈的快,他想。
亚瑟的朋友只有几个,几乎没有。他和弗朗西斯的关系算是微妙的。虽然他们嘴上成天是吵个不停,但是亚瑟也为弗朗西斯操心过,甚至是偷偷关心过他。当然,他没有流露出一丝那样在乎弗朗西斯的神色,因为他可不想让人觉得他向弗朗西斯屈服了。这时他就想有个人来关心他,然后他想到了弗朗西斯。毕竟弗朗西斯也不全是在与他吵架,他也有对人温柔的一面。
弗朗西斯,你的死对头生病了,你不来看看吗?他恶狠狠地瞪了那个窗户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