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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逢 ...


  •   但我却没得到意料中的回应,黎晓朦没有冲上来和我计较谁是姐姐谁是妹妹,而是用看怪物的眼神看着我说道:“同学,我们认识吗?”

      “黎晓朦,你脑袋是不是有点不对劲啊,我们都做了两年半的闺蜜了。你是不是想逃避生前答应请我的那顿饭,才装作不认识我的啊?”我带着一脸的奸笑着凑了过去。

      黎晓朦也越凑越近,不过她是见鬼了的眼神盯着我。这样说好像不太对,我们本来就是鬼了。

      “同学,我以前真的没有见过你。”她一字一句认真地说道,好像我是一个脑筋不太正常的幼稚园小朋友。

      “玩笑开到这样就够了啊!”我有点生气了,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你忘了高一体育课的时候,你是怎样把足球踢到我脑袋上的了?还有你高二才第一次拜见大姨妈的事,也只有我知道。”

      听到我的最后一句话,黎晓朦慌张地伸手捂住了我的嘴,“你怎么知道我现在都还没有......”他声音越变越小,直到最后她的脸也已经红透了,“嗯,你怎么知道明年我就会那个的?”

      明年?我瞪着眼睛看进她的眼睛里,词语断断续续地从被她捂住的嘴里冒了出来,“什么明年啊?”

      “就是,你刚才不是说,等我到了高二,大姨妈就会来找我吗?”她把手缩了回去,头也埋了下去。

      “你现在不是已经高三了吗?你的那个都有一年了,不是吗?”我的脑袋里依旧是一团浆糊,有种感觉:黎晓朦和我根本不属于同一个次元!

      “我才刚刚上高一啊!”黎晓朦也被我搅糊涂了,“高三的校服是蓝色的,你看我的校服,和你一样,是橘色的。我们都是高一新生!”

      闻言我不禁低下了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服,没错,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是橘色的,是高一新生校服的颜色。这是,怎么回事?而我又把心里想的话说了出来。

      “什么怎么回事?我是高一,你也是高一。”黎晓朦说着就把手背贴到了我的额头上,“同学,你没发烧吧?”

      “那,你是高一几班的?”我拉开她的手,没有回答她的问题,而是不甘心的追问道。

      “高一十三班,同学,你呢?”没错啊,黎晓朦的确是高一十三班,而我是,“十二班。”

      “这不就对了。”黎晓朦长舒了一口气。而我当时傻傻地,还没有意识到自己重生了这个事实。谁让我前世一直被关在学校里,根本没什么机会上网读小说呢;其次,我可是无神论者,这么玄幻的事情根本不存在于我的世界观之内啊。子啊,请原谅我的愚钝与狭隘吧。

      “同学?”黎晓朦又把手伸了过来,试图在我眼前晃一晃,却被我一把抓住,“嘿嘿。”她笑着说,“我要去那边看足球比赛了,你一个人在这能行吗?要不要一起去,有大帅哥可看哟。”她像哄小孩子一样哄着我说,就差从身后变出一个棒棒糖了。

      我茫然地点了点头,随后手就被她拉了起来,“你看,那个,那个现在带球的!他是高一四班的郑文想,帅不帅?!”她一边跳着一边对我描述着她的男神,似乎早就把我的怪异忘到了脑后。

      而我觉得这一幕是何其的熟悉。是的,我曾经就是这样认识黎晓朦的,在高一的一节体育课上。我们班是篮球课,她们班是足球课,我们的上课地点只隔了一条跑道。她把球踢到了正偷偷在草坪上偷懒的我的头上,然后不停的道歉,再然后,就拉起了我去看十二班和四班的足球比赛!而我嘲笑她说,“你怎么胳膊肘往外拐啊?四班可是你们的对手。”

      “那又怎么样,哪里有帅哥哪里就是我的家!”黎晓朦扬起了鼻子。没错,她当时也是这样回答的。直到此时,我才意识到,我回到了过去!这个现象叫做——重生!不是吧!这也太玄幻了,一点都不符合马列主义,一点都不符合唯物主义价值观啊!我摇着头在心里念叨着,还在一边回忆着:这时候我应该还没遇到李子轩吧。

      我和李子轩的第一次相遇,是在吉他社团的第一次例会上。而当时,我的注意力并不在他的身上,因为社长大人的魅力实在是太大了。嗯,不得不承认,比当时的李子轩大了十倍还要多。而当时一直害羞地围着社长转的我,也就失去了与李子轩这只潜力股深刻交流的机会。不过这也不是我的错啊,我们的社长是大家公认的校草,自然会吸引几乎每个人的注意力了。

      而社长大人,作为一个繁忙的高三小蜜蜂,在我高一下半学期的的时候就离开了社团。而李子轩,这个三岁就开始弹琴的人,则认为吉他社团级别过低,也离开了。所以我和李子轩的正规碰面,只有两三次例会!

      直到高二的暑假,我和黎晓朦一起去D城参加音乐节时,我才第四次见到了他。这次,他和他的乐队成员(其中包括黎晓朦的男神郑文想)在中央舞台旁边的草坪上表演着自己的音乐。三个年轻的男孩子周围围了不少的人,我和黎晓朦也是其中之一。他们的曲子走的是英伦摇滚的风格,歌词是英文的,讲的是一群从学校逃出的男生去街上寻找他们的女孩的故事。再配上李子轩半是成熟半是年轻的嗓音和郑文想清亮的吉他声,真的征服了许多听众,也包括我们。再来个副词的话——我和黎晓朦“痴痴地”望着他们,心就这么丢了。

      这就是我爱上李子轩的过程。我曾经后悔没有在大家同在一个社团的时候和他说上一句话,要一个电话号码。弄得之后,都没有办法(更主要的是不好意思,也没有理由)去和他搭讪、交流、认识了。我总不能走到他的面前对他说:“同学,我们能做朋友吗?”我可是个女生啊。所以上一世的我,只有不停地去看他在学校礼堂里的表演,去live hause看他的乐队给大牌乐队暖场,去图书馆坐在离他不是很远又不是很近的地方和他一起读书,偷偷地记下他的喜好。

      不过既然现在,重生的我还没有遇到他,那么一切就都可以重新开始了!

      一个星期后,吉他社团的招新开始了。我虽然只有一年的功力,但绝对是女生中的翘楚。谁让女生都去弹钢琴、跳芭蕾了。这种微中性的乐器就交给我吧。

      两个星期后,吉他社团的第一次例会在图书馆的一个小读书间“隆重”召开了。我坐在第三排,李子轩就坐在我的前面。这一次我不会让机会白白溜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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