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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说到“那 ...
说到“那个男孩”我想和我好的哥们都应该知道是谁了。在这篇牢骚里我暂且叫他S先生。
四年有多久?我从初一到初四?从大一到大四?S先生真真的陪了我四年,或许准确点说,是3年零212天。从最初的告白,到最终的分手中间竟然隔了整整1千3百多天。我一个毫无耐性又没毅力的人把初恋维持了3年,这点我相信老妈知道了也会特别讶异的问:“你怎么不把这股劲用在考雅思上呢?”其实我清楚,这段感情看似我是被背叛的那一方,其实最苦、最痛的那个人,是S先生。分手的时间也差不多快四年了,现在回头看一看那时的S先生,那时的爱情,真的是我这辈子不敢再奢求的一个梦了。
6年前的S先生是什么样的?对不起,记忆点有点混淆模糊不清了,但我仍记得第一次见到的S先生是什么样子。那个样子就算我七老八十也会记得的。
我第一次向闺蜜说我和S先生的初见时,她眼冒星星的问我:“是不是巨梦幻?是不是特别浪漫?看你俩那黏糊劲儿都知道他肯定像王子一样的降临了!”闺蜜这么问的原因或许是每个女孩都有一个王子梦,希望自己是公主,等来一个可以把自己从地狱拯救出来的那个骑着白马的王子。可是这种梦并不存在于我这个女汉子的身上。因为我坚信,骑着白马出来拯救我的不是唐僧就是唐僧旁边牵白马的孙猴子。当然这种想法我到现在还是有的⊙﹏⊙b第一次见面是在我小学5年级的时候,家里突然来了一个瘦高瘦高的哥哥,长得还不赖,这令我十分的兴奋,拽着人家的手就问:“呦~哥们!你这小脸真漂亮~不过你丫睫毛怎么能这么长?!”那地痞小流氓的姿态让我学的8分像,而被我调戏的哥哥虽然脸上红晕浮现,可也只是笑着摸摸我的头说:“因为眼睛总进沙子,所以睫毛长点不容易迷眼。”现在的我当然知道这种话是为了和我开玩笑,可是那时真不知道脑袋里是不是真的有浆糊,竟然伸手去摸人家的眼毛傻乎乎的说:“哈尔滨这破天是总迷眼睛!长点好~”说完就不管不顾的去找妈妈了。我记得那时我回了一下头,S先生的脸应该和猴屁股差不多了。现在回想起来这情节,我想说我竟然那么小就知道按言情小说的套路接着走下去了。可是那时候我不看言情小说,只看金庸的武侠。
后来我知道这个被我称作”漂亮的哥们”是我干妈的儿子,也顺带知道了他学习特别的好,打算去最好的高中。这一点我并不意外,看他那乖乖的样子也知道是三好学生那一类的。初次见面之后的接触就和妈妈其他朋友家孩子差不多,妈妈们出来,我们就跟着出来,然后大眼瞪小眼的度过一天,回家。那时我对他的定位十分简单:书呆子听话型三好学生,我干妈的儿子。
起初对于S先生的好感只在于他的侧脸十分的好看,其他并没有什么了。真正让我感觉像是情窦初开的感觉的那一刻是在我初二上学期。
初二上,谁都知道我是一乖乖女,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家长眼中的好女儿。可是骨子里那叛逆、流氓的性格是改不掉的。背着父母老师把那时候想做的事几乎都做了个遍,而知道这件事的人或许也只有性格相似的S先生了。没错,越看似无公害的食品,其实内里就越糜烂。
撞见S先生纯属偶然。那天我在和老师请假说肚子疼想回家休息以后顺利的得到了了老师的放行,也就顺理的和那帮狐朋狗友见了面。在一起将近2年,抽烟喝酒哪个不会?刚从他们手里拿过一支烟,转头要火的功夫就看见从右边过来嘴里也同样叼着烟的S先生,以及......他的狐朋狗友们。互看,互不认识?那怎么可能,狐朋狗友的威力就在于他们也都互相认识。之后就可以想象了,我的那根ESSE到底没点上,而他的那根Marlboro终究也只抽了一口就烧尽了。这样的再见面使我们互相增加了尴尬不说,也添了几分心虚。可是也就是这一次的碰面让我心底实实在在的被他的一个眼神冲击到了。那是我在他平日的眼里看不到的情绪,轻蔑而狂傲!
小透明先更1500。。。不行了要睡···了明天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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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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