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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三章·之三 ...

  •   也不知道是哪里出的问题,反正从那天之后,他们四兄弟姐妹的两顿正餐,就这么被菲利普斯全包了——当然,这与他是否愿意去做其实一点关系都没有。反正从这件事之中,他至少知道了两件事,例如布兰克这个姓氏的含义,以及他并不是维因家第一个姓布兰克的人。
      从维因家存在开始,这个姓氏在他们的家族历史中加上他一共出现了五次,而且每一次都是以双胞胎当家的身份出现的。家族里面爲什麽会有这么一个特殊姓氏,爲什麽会有这么一些人需要叫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所代表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麽,他就不知道了。
      大家族的秘闻本就很多,而菲利普斯知道的这两件事,也或许只是他们觉得最为无关紧要的两件小事而已。所以他们才会毫无顾忌地告诉了他。
      好吧,这件事情,不管是重要还是不重要,就目前他什麽都不清不楚的情况来说,也只能保留到以后去追查了。
      毕竟对于现在的菲利普斯来说,他需要关心的问题重点并不是这些家族秘闻,而是——升级考试。
      从他醒来到现在,时间已经过了一个半月。不管他是否能使用魔法,只要他不想跟着幼儿园学生一起学习,那就只能努力让自己通过考试好成为一名与年龄相符的高等学院学生。
      所以说在这一个半月里面,菲利普斯的生活除了昏天暗地之外就是满脑子的各种概念与知识。
      经过一个半月的填鸭子式学习,菲利普斯总算把那十几二十本书给看完了。几乎每两天看完一本,看完之后还得去找扎斯特他们给他解答不懂的问题。从魔法理论到帝国历史,从人文地理到时事政治,菲利普斯觉得自己当年考高考的时候都没这么用功过。
      然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经过他这一个半月的努力之后,虽然书并没有全部看懂,但升级考试总算是全部科目都低分飞过了——别笑,能用一个半月把所有的试都考到及格,这已经是超常发挥了。那些动不动就考满分的穿越者才是不正常的好不好!
      所以说,在距离开学的一个星期之前,菲利普斯终于顺利地考上了扎斯特他们所在的学院——圣努洛斯学院。只要他本人不出什麽大意外,在未来的一个星期之后,他就会成为那里面的学生,读的还是编程学这个专业。
      “其实,我一直想问,你们三个全都是那学院里的学生,该不会那学院其实是一所包含了初中高全部学年的超级大学校吧?”
      或许是临近开学的缘故,纳威尔城凡尔顿商业步行街上面,人来人往的人群之中,有百分之六十的人都是在学年纪的学生。他们不停地穿梭于街道两旁的商店之间,或紧张或兴奋地浏览着每一样商品。在那些人之中,也许不是每个人都是来买东西的,但毫无疑问,这条商业街已经成了这个城市大部份学生都喜欢闲逛的地方之一。
      也许在那些人之中,有些人也和他一样是第一次到这么繁荣的步行街里买东西的,所以某些人的表情才会看起来即兴奋又紧张。
      站在一间文具店里面,菲利普斯瞪着眼前那些价格明显不对劲的文具,咋着舌在心中计算自己到底要怎么选才能让支出降到最低。
      卧槽,一支笔就要卖十个令(这个世界的通用货币符号),这是抢劫吧!
      爲了庆祝菲利普斯成功考上圣努洛斯学院高等部,在纳威尔城难得放晴的这一天,双胞胎一大早就拖着他一起出门去逛街了——扎斯特因为有事所以没有跟着一起来——这同时也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第一次走出庄园的大门。
      宅了这么久,他总算是有机会出来见见世面了。
      “恩,我们在中等部,位置就在高等部魔法系的后面。那学校虽然很大,不过就我们两个学部的距离来说,还是蛮近的。以后我们去找你们的时候绝对会很方便~~”
      在其中一个货架后面不知道在捣弄着什麽的罗兰抽空抬头回答了一句。虽然魔法师因为自然法则的缘故大部份都不会飞,但那所学院里面爲了照顾赶时间的学生,每座教学楼的外面都会停放着观光车。要想到哪里去只要一句话的吩咐就可以了,根本就不需要动用到自己的两条腿。
      “学校有这么大啊……我觉得我会在里面迷路迷到死的。”
      做宅男做了这么多年,突然要他重返大学校园什麽的,而且还是这么大一所学校,菲利普斯觉得他未来的求学之路非常难走。
      他已经开始考虑要不要入学的时候顺便去拷贝一份学院地图,免得真迷路后连个指路标都没有,还有指南针什么的,要不要随时戴着比较好?
      “哦,那个你倒是不用担心。学院里面几乎每个角落都有全息监控屏,真的找不到路时只要叫一声地图,监控屏就会把全校地图投影到你面前来。然后你只要告诉它你要去哪里,监控就会帮你把箭头标志到地图上面好让你自己怎么走。”
      总的来说就是一所功能性非常强大的学院。
      顺便再说一句,圣努洛斯学院在整个帝国来说绝对是数一数二的高等学院。
      “这么方便啊?”
      菲利普斯又开始在心中感慨异世界的神奇了。他以前所在的世界虽然已经进入了网络咨询时代,高科技产品到处都有,但全息技术除了某些特别有钱的企业与国家部门能应用得上之外,其他平民是享受不到这种福利的。尽管他本人对于全息技术早就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而且每个院系之间的距离都很远,不同部门之间的距离就更远了。要想迷路到别的院系去某个意义来说难度还是蛮大的——找到了!”
      就在菲利普斯认真听着他说哈的时候,一直不知道捣弄着什麽的罗兰突然举着手大叫了一声。
      菲利普斯走过去看了看他手中的东西,六角形一个胸针似的东西,看不出有什麽特别的地方,实在想不明白罗兰这么兴奋到底是为嘛。
      “这是什麽?”
      “文具盒。”
      “……啊?”
      文具盒?
      菲利普斯明显地呆了呆。
      这东西横看竖看都像一枚胸针,哪里像文具盒了?罗兰你吃错东西还是吃坏脑袋了?
      对于一枚胸针还能归类到文具用品去,菲利普斯为此感到非常怀疑。
      “别小看它,这是现在最好的文具盒了。虽然外表长成这样,但它其实是一件魔法道具,上面的魔法回路可是现在非常稀有的空间魔法。容量不是很大,但放各种小物品绝对是够了。”
      罗兰举着胸针在菲利普斯身上比对了几下,继续用着愉悦的语气说道。
      “全纳威尔城只有这家店才能找到这种文具盒,因为冬季假期快要结束了,来买这东西的人很多,我还担心这种款式的已经卖断了呢!幸好还是给我找到了。”
      菲利普斯顺着他刚才拿出胸针的地方看去,小箱子中诸如粉红色蝴蝶结猫咪图案胸针花型戒指之类的东西乱七八糟地堆放在了一起,杂乱无章的款式怎么看都象是店员把货物随便乱丢在一起的杂物箱。要不是罗兰一直声明这些全都是文具盒,他都要怀疑这家店的物品分类是不是哪里出问题了。
      从这么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里面找到这么一枚款式与形状都这么朴素的胸针还真是难为你了。
      看着那个小箱子,菲利普斯算是明白这家伙在这里捣弄了半天到底是爲什麽。
      “我听说你选的是编程学,那专业可是出了名的笔记多,虽然有魔方(全息投影器,可以投影出键盘和显示屏,功能类似于手提计算机)帮你记录,但我知道你更喜欢用传统的笔记本来记东西。而这文具盒里面除了笔和笔记本之外,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相关文具,绝对会符合你那复古的爱好。”
      我只是习惯了手写记录东西而已……
      菲利普斯接过那枚胸针看了半晌,在心中默默吐槽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买了。
      其实他今天出门本就没想过要买什麽东西,虽说快要开学,但这个世界使用的东西他很多都不会用也不知道有什麽用,所以他今天出来,也只是单纯地陪弟弟妹妹出来遛弯而已。
      不过这是罗兰为他找出来的礼物,于情于理他都不能拿起来看一遍之后又放下说不买的。再说了,这文具盒,确实是很适合他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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