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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文啊这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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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问过自己是否预想过会遇到林堇笙这样的女孩,不记得当时自己给出了怎么样的答案,如今旧话重提,我已经无法给出答案了。就像稠密的色彩滴入清水,她带着明媚而不沾惹一丝忧伤的笑容溶于荒芜的时光,让我的年少染上她的颜色。我想,能给她如此笑颜的应该是一个美满富足的家庭,而不是那个终日阴霾的城市,毕竟那个城市养育了我这样的家伙。
1.
十七岁的那年夏天雨水充沛,连续下了好几天的雨也不见放晴。遇见林堇笙的那天雨水恰巧停歇,街道依旧冷清,偶尔有一两个人走过,大都行色匆匆,唯有她是不同的。最开始我并没有注意到林堇笙,只是寻思着要把店门口的雨棚收起来,现在这样有点儿挡光。当时她的步速很慢,还有意无意的向店里望,也不知道是不是借着反光把玻璃墙当镜子照。她来回走了好几遍,直到我把她那条花裙子看眼熟了才走进来。
“欢迎……”
“麻烦给我最便宜的芝士蛋糕。”
我话没说完就被她打断,对于她的要求有点儿意外。林堇笙似乎很不好意思,深深地埋着头,用食指尖把一张五元的纸币推到收银机旁边。这时从天花板上传来鞋底与地面的接触声,我妈那双凉拖的鞋面已经裂开了,走动时吧嗒吧嗒地响。其实她的钱买不了最小块的芝士蛋糕,我默默地把蛋糕装入盒子,抬头看见她冲我笑,两个甜美的酒窝挂在嘴角,让我觉得脸上发烫。“谢谢啊。”她转身时裙摆微微扬起,脚步轻快,如同几欲振翅的蝴蝶。
那时我还不知她的姓名,只是觉得有几分眼熟,回想起她那深低着头的羞怯,竟感受到了某种共鸣,就像悬挂在玻璃上的雨滴相互交汇,然后成股流下,明明只是几分钟的邂逅却有了同伴的感觉。
现在看来,应该是错觉而已。
2.
那年的天空似乎真的破了一个洞,接下来又是一场绵长的雨,时急时缓,大有下到天荒地老的势头。当我写完作业时天已全黑,教学楼充斥着异于平常的安静,像一头困顿至极的野兽终于闭上了双眼。隔着半条走廊我就看到了出口处那条花裙子,现在我已经知道它的主人叫做林堇笙,难怪这么眼熟。林堇笙是在整个学校里都算出挑的女生,甜美的长相加上富裕的家境,传说中善良率直的性格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此时的她站在我前方,向着雨幕张望,似乎是没有带伞,灯光落在她光洁的后颈,让她看起来像落难的公主。我没有骑士的觉悟,只是抖开自己的伞,准备默默离开,做到龙套的本分。谁知她察觉响动转过身来,开了口:“喂……”似乎是怕我走掉又不知道如何称呼,她几步走到我旁边,竟一把抓住我的衣角。
“同学,我记得你的。你家的蛋糕店还没关门吧,我想去买点儿东西,能不能带我一程啊?”不过几十秒她就整理好了措辞,说她记得我就好像她与我已相遇多年。
林堇笙轻轻提着裙摆,微低头,提防着在路灯照射下明若镜面的积水,一路虽然无话,但也不尴尬。她当真跟我回到店里,选了最大和最小两个尺寸的芝士蛋糕。结账时我把雨伞给她,她略微惊讶地笑了笑,用小指敲了敲较小的那个蛋糕盒子,意有所指地说:“真的很谢谢你呢。”
“你对甜品的胃口真大。”
“你不是应该说‘不客气’或者是‘欢迎下次光临’吗?”说这话时她已经撑伞站在店外,转头微笑仍带着酒窝。我看着她一点点融入街景,就像电影的结尾,女主角轻巧地离开,连背景音乐都来不及响起。
3.
虽然缺了那句“欢迎下次光临”,林堇笙倒很自觉的下次光临了,而且是频繁光临。我们仍旧陌生,在学校相遇时她总是受人簇拥,但每次都会对我带笑点头,为人善良的传言倒是不假。我满足于这样的状态,不同类型的人生交错太多会演变成麻烦,老天爷偏偏不作美,非要从背后推我一把。
起因是结账时与她寒暄几句,意外地发现她少做了一套英语卷子,我们共同的英语老师是出了名的严厉,每天站在教室门口挨个儿收作业,当时林堇笙就慌了神。我心一软就带她上二楼去抄作业。二楼其实是装修时自己隔出来的一个高度不过两米的狭小空间,平时用来存放原料和杂物,里面有一张完全失去弹性的席梦思,供我妈或者我短时间的休憩。木质的楼梯踩上去发出轻微声响,楼上没有单独的灯,只有一扇窗户透着清晨的天光。看着上面杂乱又陈旧的摆设,我有点儿迟疑的停住了脚。她似乎察觉到这里条件简陋,便指着窗边,说:“我能去那里写作业吗?”事到如今我也只能看着她走到窗边,询问似的看我一眼,然后坐到席梦思上。她显然错误估计了席梦思的弹性,毫无准备地跌坐到底。
这真的不是一次美好的相处,但它确实是上天安排的开端。
作为全省首屈一指的高中,我们学校从高二开始就加紧了课程,老师们更是四处搜罗资料和考卷,所以我们隔三差五就能见识到千奇百怪的题型。我成绩一向优异,这些作业自然不能难倒我,只是难倒了林堇笙。当她拿着写了不到一半的试卷来向我求助时,皱紧了眉头,咬着下唇,像对着毛线球发脾气的猫咪,看她这有趣的模样我也乐意给她讲讲题。林堇笙不是认生的性格,我给二楼安上了灯泡,从旧家具市场搬来了桌椅,她便留在店里写作业,顺便照顾我家生意,一切改变掺杂在日常琐事中,理所当然得让我忘记了之前的危机感。
我们一起上下学,往往是我在店里或者校门口等她,她看见我就带着酒窝向我挥手,几步的距离也要小跑着过来。回到店里,我虽然要忙活生意,但还是先领着她去二楼,因为她害怕到处乱窜的老鼠,她说她从没见过这么大只的老鼠,包括在宠物店里。在我看来如同祸害的畜生,在她眼里却是接近宠物的小动物。
她写作业的时候也不老实,过一阵子就叫我:“小老板,小老板,你看看这道题呀。”林堇笙嫌互称姓名太生疏,就给我起了这个外号,但她只在店里这么叫我。在之后几年没有她的岁月里,有不少人或谄媚或敬畏的叫过我老板,其中不乏轻言软语,却没有谁能叫出她那种娇俏,微微上翘的尾音像说着一句情话。
林堇笙在店里逗留难免会遇到我妈,她家教良好,自然不会输了礼节,我妈倒是不大理睬,也从未向我问询过她。我想我妈并不是讨厌她,自从我爸车祸去世,我妈就失去了去这个世界的感知。对于我妈而言,世界上最重要的事就是把我爸的衣服洗干净,晒干了然后工整地叠好,过几天又拿出来洗干净,晒干叠好。我不知这世界上是否真的有人能与爱人长相厮守,踏踏实实的好一辈子,但每次看到她对着洗得发白的衣服轻声讲述最近的日常生活,我就觉得在某种意义上,她和我爸也算是好了一辈子。
和林堇笙熟悉之后难免提及第一次相遇,林堇笙说当天她被小偷偷了钱包和手机,心情本来就很低落,回到家还被得知情况的父母一阵训斥,内心委屈便夺门而出。在外晃荡了半天才发现全身上下只有五块钱,路过我家店门口时实在经不住诱惑就有了我们的相遇。林堇笙当时笑得羞涩,而我低头看题,心脏像被谁揪了一下,是见不得人的酸楚。原来让她深低着头的情感是委屈夹杂着无奈,而不是我以为的羞耻与屈服。回想起有一次我发烧很厉害,眼花到看路都重影,实在难受就随便拐进了一家药店。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钱不够,那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很不耐烦的对我说:“没钱买什么药呀,回家等着死吧。”
好几次时间太晚,林堇笙就留在我家吃饭。我向炉子里加蜂窝煤的时候,她站在我旁边冲我笑,两个酒窝像蛋糕上红艳艳的樱桃。她用拇指擦我的脸,用很愉悦的声音说:“小老板,你看你这张花猫脸呦。”饭桌上的气氛总是沉闷,她并不挑食,认真吃饭的样子让旁人也觉得很有食欲。我有时候晃神,觉得这么乖巧的一个小丫头,养在家里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这样的小心思一遇上在校园里明艳耀眼的林堇笙就如同飞入高空的气球,整个破裂却悄无声息。
4.
这世界上什么样的感情是最卑微的呢?
连暗恋都觉得冒犯。
5.
林堇笙和我同年级不同班,平时虽不常遇到,但上下学同出同进还是引起了某些人的注意,风言风语也开始流传起来。我不知林堇笙是否有所听闻,她没什么反应,我也乐得置身事外。
来年的夏天没有了雨水,明晃晃的的太阳炙烤着这座城市,嗡嗡的风扇声和黏腻的汗湿感让人昏昏欲睡。上了大半上午的课,我实在撑不住了便趴在桌上小憩,疲乏刚有些缓解就听到一声巨响,抬头就看见蒋天远一脚踹在我课桌上。蒋天远是典型的纨绔子弟,心思不在读书上,倒对军事、运动、吃喝玩乐颇为在行,他平时行事虽然张扬,但跟我毫无交集。
“沈凉白,你这双鞋是耐克的吧。我怎么没在专卖店里看到过了呢,该不会是假货吧?”蒋天远话音一落,周围好事的人就哄笑起来。面对莫名其妙的嘲讽,我有点儿烦躁地皱着眉,蒋天远的行为只让我觉得愚蠢。
“嘿,当了级花的小白脸就是不一样了啊,都不搭理人了。”
“你什么意思?”
“呦,你敢吃软饭,还不敢让人说啊。你花那么大力气搭上林堇笙不就是为了让她带着你去意大利做交换生吗?”我们学校今年有去意大利留学的交换生项目,这对学生的成绩和家庭条件都很高,我能报名全靠了我年年第一的成绩。最近交换生名单快要公布了,流言蜚语自然不会少,确实有传言说学校定的是我和林堇笙,关于我和她的传言太多,我都没放在心上。
等我反应过来,我已经一拳打到蒋天远脸上,并拽着他的衣领,把他抵在墙角。我只觉得脑袋一跳一跳地疼,拳头仿佛有了自己的意识,疯狂的落在蒋天远的脸上和身上。来还我课本的林堇笙正好看到这混乱的一幕,她冲过来一把抱住我的腰,说话都带着哭腔:“蒋天远,住手,你住手啊,你听到没!”
我和蒋天远被大家拉开,一低头就看见林堇笙神色慌张的脸,她说:“沈凉白,你怎么样啊,哪里疼啊?”她紧张地看着我,琥珀般的瞳仁里只有我一个人,我觉得呼吸都顺畅了许多。
“林堇笙,你瞎吼什么啊,明明是他先动手的,你凭什么叫我住手啊?”蒋天远仰着他调色盘一样的脸,看不出神情。
“要不是你做了什么坏事,他会无缘无故地打你吗?”林堇笙把我护在身后,说话的时候头顶的碎发跟着晃荡。
“我说的就是事实。你来得正好,你说是不是你跟校长求情让沈凉白这个小白脸和你一起去意大利,你说你们是不是已经在一起了?”
我刚想开口,嘴巴就感觉到一阵温热,林堇笙没有回头,手掌还是准确地捂住了我的嘴。她的手心柔软,我甚至能触碰到她手心的纹路,圈圈绕绕,仿佛顺着嘴唇溜进了我的心,在我的心脏上结成了密不透风的网。在这一瞬间我觉得我们俩是坐在同一条扁舟上的同伴,周围浪起千丈,凶险莫测,我们只有彼此,性命相关,同生共死。
“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这交换生名单还没公布呢,你凭什么这么诽谤沈凉白啊?你不要以为毁了他,我就会接受你,都说了我根本不喜欢你,”林堇笙有点儿口不择言,“你……你神经病啊!”
蒋天远刹那间失去了威风,林堇笙牵起我的手腕就向外走,我回头看见蒋天远颓然地坐在座位上,顺着阳光在地上投下一小块阴影,很刺眼。
6.
一回到店里林堇笙就把我拽上二楼,从书包里拿出喷雾和创口贴之类的东西,非要看看我的伤口。因为家里的变故,我从小没少和那些嘲笑我的家伙打架,只是从来没有人站出来维护过我,也从来没有人问过我疼不疼,就连那些带血的伤口也没人过问,慢慢地自己就愈合了。
她检查我脸颊上的伤口时凑得很近,细软的呼吸喷在我的嘴角,卷翘的睫毛几乎要触到我的脸颊,我心跳如雷,不敢动弹。
“小老板啊,可惜了你这张俊脸哦,有多少女生心都碎了啊。”林堇笙似乎察觉了我的僵硬,说了句俏皮话。
我兀自尴尬着,直到她贴好创口贴,移开一定距离后颇为满意的对我点了点头,我才平顺了呼吸,问:“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
“恩?”她挑眉看了我一眼,“有啊。”
林堇笙牵起我的右手,骨节的地方有点儿血肉模糊,打人的时候只觉得愤怒,现在才知道疼,疼得古怪又难忍,仿佛是心脏被人踩在脚下,扬起的灰尘堵住了血脉。她冲着伤口喷消毒喷雾,我在一旁疼得龇牙。
“我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啊,总有一天他会穿着黄金圣衣,踩着七彩祥云来娶我。”她见我疼得厉害,就对着伤口轻轻吹气,把喷出来的雾气吹偏了方向,真是个不会照顾人的丫头。不过,真的不是那么疼了。
“盗用电影台词啊,没创意。”
“不是啦,我喜欢的人真的是盖世英雄啊。”她又用手掌对着伤口扇风,“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啊,他不用证明自己有多强大,也不用表现得多么优秀,他只要出现在你面前,你就已经败给他了,你自己心甘情愿的败给了他。而对于你来说,这仍是一次令人喜悦的失败,因为你喜欢他啊。”
我永远忘不了林堇笙那时的笑容,明明和平时一样,甚至酒窝的位置都没有变化,但感觉就是不同了,那种甜美中带着暧昧的感觉,让她看上去像一个迷失在幸福中的女人。
“那……他,我是说你的意中人,他现在在哪儿?”
“哦,在墨尔本读牙科。你知道的,我爱吃甜食,牙齿就不太好啦。怎么突然问这个呀?”
“恩,就问问。”
7.
那时的我也认可林堇笙的意中人是盖世英雄,因为他不用在黄昏的菜市场去找寻贱卖的蔬菜,因为他不用在裸露的灯泡下手脚笨拙地缝补袜子上的破洞,因为他不用为了贫穷而忍耐、屈服甚至绝望。
如今的我如此冷静地回忆着我和她的过往,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她,怎么对得起当年咬紧牙关、不肯落泪的自己?
8.
夏日的艳阳烧着时间的尾巴,让它跑得飞快。林堇笙还是天天到我家写作业,只是叫我讲题的时间越来越少,只要掌握了理科的思维,题型都万变不离其宗。学校里关于年级第一和级花的传言仍旧丰富多彩,只是没有人再来质问我和林堇笙。
到了学期末尾,意大利交换生的名单公布下来,出人意料的是只有我,而没有林堇笙。我不记得大家是什么反应了,只知道自己一听闻这个结果就向林堇笙的班门口冲,凭她的条件应该不会失去这次宝贵的机会的。
她那天又穿着那条花裙子,整个人明媚得像童话书里的爱丽丝。林堇笙看见我一脸急躁就知道我的来由,不等我开口就安慰道:“我已经知道那个名单的事了。没关系的,你别担心,是我主动提出的退出。”
我无言以对,迎着灿烂的阳光竟然有些眩晕。她见我仍皱着眉,就继续说:“真的没事啦。本来学校是选择了我,我对老师说了希望你也能被选上,但这事确实太招人闲话了,你能去意大利真是太好了。就算这次没能出国,我家里也会让我去考托福、雅思,我不缺这次机会啦,你不用担心。”
“也对,你能缺什么啊,”脑子里一直紧绷的那个弦猛然断开,我只觉得气血上涌,“所有人都捧你在手心,你还缺什么呀,缺优越感,还是缺苦日子的生活体验啊?啊,我明白了,你缺一个心甘情愿对你好的笨蛋。”
左脸火辣辣的疼,用手捂住又有点儿麻,我想林堇笙打我的那只手应该也很疼吧,因为她眼圈都红了。她下颌止不住地颤抖,微仰着头的样子像发怒的兔子,我以为她会像羞辱蒋天远一样口不择言,但她只是很用力地看着我,直到眼泪决堤才愤然转身,她扬起的裙摆仿佛又扇了我一个耳光。
出国前的暑假没有预想的紧张,我妈妈决定把蛋糕店卖了给我当生活费,她自己回到老家去照顾奶奶。我像以往的每一天一样守着店面,偶尔望着门口贴的出售广告发呆。林堇笙最后一次来店里是某个清晨,在蛋糕中穿梭了好一阵子才选定了一个最小号的芝士蛋糕。走到收银台时递给我一个丝绒盒子。她的小指无意识地轻敲着蛋糕盒,说:“沈凉白,这是我花了很久才选到的东西,你别嫌弃啊。不是白给你的,把这个蛋糕作为交换吧。”
进门到现在她都没正视过我,我一声不吭地接过盒子。盒子里躺着一只黑色的钢笔,墨绿的暗纹显得气势十足,笔盖的边缘有一圈烫金的小楷,写的是:莫欺少年穷。我知道她送我的不是这个钢笔,而是笔上的那排字。我用指尖来回摩擦笔盖,那句在心里锤炼了许久、已经滚烫的“对不起”到了嘴边还是变成了:“谢谢。”
谢谢你从不曾看轻我,也从不曾看清我。
9.
昨晚我梦见了她,于十年之后的深夜和她重逢。林堇笙仍是十六七岁的模样,连身上的花裙子也没有岁月的痕迹。她牵着我向前奔跑,踩过积水的路面,穿过缤纷的花丛,错过成荫的树林,微风吹过的她的发梢,然后拂过我的脸颊。我不知道她要带我去哪里,去哪里都无所谓。
“喂,林堇笙。”我开心得不能自己,冲着她的背影大吼,“你问过我有没有遇到让我心甘情愿败给她的人,你记得吗?我现在回答你,有啊,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喜欢你啊,你怎么能不知道呢?”
林堇笙转身看我,没有一点惊讶的样子,只是绽放了一个很慢的笑容,笑弯了眉梢,笑皱了眼角,笑出了酒窝。我记得这个笑,这是一个女人对男人的笑,既甜美又暧昧。
10.
我想,我真的想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