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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第九十四章 ...

  •   酒店的报价还是可以接受的,酒店是南大街的起点,如果把钟鼓楼及周围的空地算成一个广场的话,这间酒店和住宅就都算是广场周围。但这里的人不是这样看的,只是因为与前面的大街隔了一条街,住宅就不值钱了。其实孙掌柜报的价里,酒店是物超所值的,而住宅也就是正常的价格。
      但之所以半年多还没有人问津,就是这价格也不便宜,在这偏远的卫城,普通的住房不过十几两银子,很多店铺所有的本钱也不过几百两,而且这里还有不吉利的名声,所以这里便空了这许久。
      孙掌柜认为春花不可能买这铺子,所以也并不多说这里的好处,其实要说还是不少的,不说前任主人留下来的大量物品,就说房子在三年前重新仔细收拾过一次,就是很不错的卖点。
      不过,孙掌柜这样笑就是认为春花不可能真买,春花的家底他已经知道了,在被瓦刺人围住的那天晚上,春花说自己有二百多两银子,后来她又得了一百两的战利品,再然后她花了五十两。
      和氏也笑了起来。不过,孙掌柜是探询的微笑,而和氏则在笑中带上了明显的嘲讽。
      春花岂能没有准备就来,她昨天天已经向舅母询问了一些房价信息,对卫城的房价有了大概的了解。这时候的房价是非常低廉的,尤其在这边远的卫城。
      考虑到酒楼不好的名声,春花觉得报价还是高了点,住宅价格倒是适中,原来的东家一定是为了想一次性解决这两处房子,才搭到一起卖的。这样算来,孙掌柜的报价应该是有些水份。
      像这样代卖房子的,一般都是与原房主有些交情的人,但托付时都会给出个最低价,超出最低价后多余的钱就是代卖人的,看来孙掌柜一定想多留点儿。
      春花并不说破,笑着看向他们说:“我现在手里有整银二百五十两,还有几样首饰,其中最值钱的就是这件了,孙掌柜帮我估估价。”那天,她就说自己有几件首饰,孙掌柜他们不会这样快就忘了吧。
      说着从身上的荷包里拿出一根金簪来,这根做工一般的金簪并不值多少钱,但金簪尾端镶着一颗虽然不大,但品质非常好的红宝石值些银子。
      孙掌柜仔细看了看那颗宝石说:“这块红宝石怎么也值一百两银子。”
      春花便说:“加起来三百五十两,孙掌柜看看能不能帮我问问房主,把两处房子卖给我?”
      “不知于娘子要做什么生意,会不会与我们铺子抢客人呢?”和氏问。
      春花笑着说:“我做什么生意还没想好,但我可以保证一定不与你们抢生意。”
      “于娘子,你这个价给的太低了,”孙掌柜装做没在意和氏与春花说的话,把金簪还给春花说:“要是只值三百五十两银子,我自己就买了,我这个店里面的东西太多,也需要扩大些。”
      春花微笑着说:“如果孙掌柜有意,您就先买好了,我并不是一定要买这铺子的,只是觉得凑巧,便来问问。”其实,这个位置春花非常满意,看了这间铺面,连下一步她要做什么都想好了,但她只做出不以为然的样子。但孙掌柜的托词,春花更不相信,他只不过想把价格定得高些罢了。
      如果孙掌柜真要买,早就买了,还等到现在?孙掌柜见春花如此说了,就说:“既然于娘子开口了,那我与房主商议一下吧,请于娘子等我的回信。”
      春花便起身告辞。
      出了后院,在孙掌柜的铺子里,春花对孙掌柜说:“我那根簪子是家传下来的,值多少银子我并不清楚,麻烦孙掌柜请柜里的老师傅再帮着看看?”
      孙掌柜以为春花怕受骗,便笑着说:“那好办,我们店里的老师傅决不会走眼的。”说着领春花到了店内专门卖金银首饰的地方。
      一位老师傅看了,说出的价格出孙掌柜所说的相差无几,“掌柜给的价已经很公道了,至多加上金簪的价值,也就一百一十两。”
      春花便说:“我还盼着能多值些银子,那样,我就可以多给房主些了。既然至多只值一百一十两银子,那我就只能出三百六十两,还请孙掌柜与房主为我说说好话。”
      孙掌柜笑着说:“我也做了几年的生意,家里也有些旧东西,眼光还不差。于娘子且等我一等,我与房主商量一下就给于娘子回话。”
      春花笑着称是,就回了住处。
      不到三天,孙掌柜就派了伙计来传话,请春花过去商议。
      见了面,孙掌柜也没有再像上次那样,与春花风清云淡地闲聊,或者说要请吃葡萄,其实就是上次,走时大家也忘了葡萄的事。他面色不快地对春花说:“房主还是觉得价格太低了,你还有没有其它首饰,拿出来添些,我再帮你说说情就行了。”
      春花轻轻叹了口气说:“虽然还有几件,但我自己总要留些首饰用。孙掌柜,你再同房主商量一下,如果能同意,我就买下来,如果不同意,也没什么,前天我听说上次的瓦刺人已经逃出了辽东镇,如果是那样,我就先去千户所,这房子我买不买都行。”
      孙掌柜气得要昏了,本来这房子要卖多少银子并没有传出去,几个来问价的人都是老掌柜,知道规矩,不会乱说的。
      可是于娘子一个女人,并不懂规矩,当着铺子里的人就说出了多少银子。偏偏当时自己还没在意,结果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在这种小城里,人们都相熟,哪还能保住密?
      房主托他卖三百五十两银子,他想加上些也是正常的,以前四百两他都没卖,但那是在别人都不知道的情况下。但眼下,房主早晚能知道有人出三百六十两银子,他要是不卖,将来还不得受人埋怨?
      想着能从于娘子身上再要来一样首饰,能值个几十两银子就行,可是于娘子又不肯了。
      她将买房子的口风都放了出去,又说买不买都行了了!房主若见房子没卖出去,只能想到是自己不肯卖的!至于于娘子要去鲁千户那里认亲,也不可能弄回银子来!鲁千户的那点银子都拿来养他那些穷亲戚了,哪里有剩下的!他到卫城时,从来都舍不得花钱,连妓院都不敢进!
      但他总归曾是读书人,还要些面子,总不能把于娘子骂上一顿吧,于是他只好说:“我再问问房主吧,过三天给你信。”
      春花就知道事情已经成了,孙掌柜不好说他现在能定下来,所以才让她再等一等,她便笑着说:“能买成固然好,不成也没关系,我就一切都拜托孙掌柜了。”
      说完就告辞了。
      回去的路上,她买了不少的肉和菜,和大丫从卖菜的人那里借了个筐子才拿回来,今天她要请客。
      瓦刺人逃走的消息确实是真的,卢总旗亲口告诉她,并说请她再住几日,他沐休时会送她们到千户所。
      正好春花不急,她想等这房子定下来后再走,现在一算时间刚刚好。
      到了舅母家,春花就开始做菜,把所有的人,包括范娘子都惊呆了,谁也没见过她做饭。但其实,春花前世开过饭店,她还真能做一手好菜。
      毕竟好久没做了,难免手生,所以她今天打算只炒几个小菜,主菜就做在山海关城吃的浑锅,也就是火锅的原型。
      熬鸡汤,里面又加了大骨和牛肉;备了几种口味的调味料;各种青菜洗净;切肉,最后她又调了馅,包了满满一案板的馄饨。
      大家都上来帮忙,干活的人多,很快就收拾好了,可吃饭的人也多,一张桌子根本坐不下,因为春花将勇子兄弟三人也请了来。于是又从卢总旗的家里拿来一张桌子,分成了男女两桌。
      “这都是于娘子做的?”三舅吃了一口浑锅问。
      舅母笑着说:“刚刚你回来时不也看到了吗?还问什么!”
      “这可比山海关城做得好吃!”三舅笑着说。
      “我就是在那里吃过,才学着做的。”春花也笑呵呵地说,当然她改进了配料就不必说了。现在的浑锅是做好了端上来的,要是能一边涮一边吃就更好了,等以后她开的饭店就能会让大家尝到!
      大家都纷纷赞扬,尤其是勇子,最为高兴,一边吃,一边说。
      正是最开心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了,一股冷风吹了进来。大家一齐抬头,就看见勇子的爹进来,对着勇子几个喊:“赶紧回家睡觉!”
      勇子脸上的笑容凝结了,春花见到勇子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笑嘻嘻的,就是谈到生死时他都是那样笑着,好象从来不知道发愁。现在第一次看到他不笑了,脸上露出了类似死灰般的神色,让春花心里难过得无以复加。
      勇子的弟弟名字叫小武,瞪圆了眼睛,握起了拳头,像一个小老虎,好像就要上去与他的父亲拚命一样,春花明白了为什么这个孩子身上的伤痕最多。
      而叫小琴的妹妹则吓得把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一块肉掉到了她的身上,她被烫得哆嗦了一下,低头看到新做的桃红色的裙子上泛起了一大块油渍,一副要哭又不敢哭出来的样子。
      舅母伸手将那块肉拾起来,叹着气说了声,“做孽呀!”

  •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突然有事,没有更新,非常抱歉!
    今天和明天下午都加更一章,补上周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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