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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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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要怎么做。简单来说,就是八个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吃苦在前,有难同当。曾煜阳被修理,洛小秋就舍命陪君子!
以前远远看着曾煜阳挨打,心里曾经想过,这帮各个人高马大的哥们儿是不是都是绣花枕头花架子啊,还是一个个都是雷声大雨点小,要么他曾煜阳怎么从来都只有漠漠地、甚至是有些淡然地一声不吭地承受着呢。
而,现在,对,就是现在,洛小秋恨不得立马抽自己几个大嘴巴,推翻了自己之前所有不切实际的那些非分之想与假设。
痛,痛,痛痛痛……,简直痛的五脏六腑都要搅在一起了,痛的洛小秋恨不得把自己的牙全部咬碎,这样的痛,他洛小爷一分一秒也不想再忍受。朋友?呵呵,就让这两个字立刻去见他妈的鬼吧,他洛小爷可不想做朋友做到这么贱的份儿上啊。
可是,尽管心里一遍又一遍的咒骂着、搅动着十二万分的不情愿,但,四肢却总是不听使唤又不争气似的,将怀里的那个人护的越来越紧。
享受在后,有福同享。
在洛小秋眼里,曾煜阳是朵奇葩,同时,曾煜阳也绝对算得上是个够义气、能及格的朋友。每次干完架(□□架,哎,干嘛点破嘛……),曾煜阳都会请洛小秋吃冰,那时候大家都还是一穷二白的学生,时不时在酷暑难捱的夏日里吃一碗甜甜蜜蜜的红豆冰,简直就会觉得,天堂也不过如此了。
只不过,每次吃冰,洛小秋都很不客气地点了个满满当当的双人份,却每次都是洛小秋吃红豆冰,而曾煜阳只吃冰……
“喂,你很挑食哎”,尽管都是穿着一样的校服,进出同一个校门,一起吃饭,一起挨打,但他曾煜阳再怎么落魄也像是个少爷,而他洛小秋却再怎么趾高气昂,还是脱不了一身的“屌丝”气息。
“甜兮兮的,只有小姑娘才爱吃的东西吧”,曾煜阳边漫不经心地说着,边挑剔地把粘在冰上的一粒粒红豆剔得干干净净。
看看看,看看看,就是这种气死人的笑,皮笑肉不笑这五个字就是天生用来形容他曾煜阳的吧。
尽管两人的相处方式总是这般打打闹闹,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少根筋,但那年夏天,那甜滋滋、凉丝丝的红豆冰的味道,却是后来,再怎么寻觅都尝不到的美味。
当然了,既然做了朋友,在洛小秋锲而不舍的咄咄逼问下,终于挖来了曾煜阳的各种八卦。
果然,曾煜阳并不是淡水本地人,他孤身一人来到宝岛目的是为投奔年迈的阿婆,目前,在这里曾煜阳就只跟阿婆相依为命,但据曾煜阳自己传说,他还有一个时不时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舅舅,会偶尔来接济他们一老一小的日常生活。
然而,当洛小秋跟着曾煜阳正式来到他的家,登堂入室的时候,洛小秋的眼珠子都要堂而皇之地滚了下来了。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接济”,洛小秋虽然早就猜到他曾煜阳少爷是个有钱人,但看他整天那副面瘫潦倒的死人样,也应当会是个没落的少爷吧,虽然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落魄凤凰不是还不如鸡来的嘛,可是,可是,他曾大少爷每天出入的家,也太过华丽点了吧。
看得出,这装潢、这格调已经是极尽的低调了,但,但,哎,果然,投胎是门技术啊,苍天啊……
“同学,你就是小阳的好朋友吧,快,快进来,阿婆刚刚做好的糖水哦”,迎面笑的和蔼可亲的老人便就是曾煜阳在这里唯一相依为命的亲人了。
直到现在,洛小秋也依然没有忘记阿婆那暖洋洋,犹如刚晒好被褥般暖洋洋、暖融融的笑容。
还有阿婆的好手艺,那深入味蕾的记忆,甚至在后来,当洛小秋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咸,还是不能忘记专属于阿婆、专属于那年夏天的味道。
当然,每次阿婆的糖水,洛小秋也都是十分满足地吃足双人份,因为他曾煜阳每次都趁阿婆忙进忙出的时候悄悄又霸道地把自己碗里的那份也塞给了洛小秋。
就这样,那个洛小秋与曾煜阳一起度过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暑假,相伴着彼此,幸福、短暂,而且难忘……
宝岛的夏天自然离不开台风的肆虐,这一天,正吃红豆冰吃的正嗨的洛小秋忽然被窗外的狂风大作打断了兴致,看来,是台风要如约而至。
“曾煜阳,看来我要马上回家了”,边说着,洛小秋边匆匆忙忙地收拾着书包,乱七八糟地整理了一通,便投胎般逃也似的奔出来门外。
“喂!喂!洛小秋!要不要我送你呀”,打开门的瞬间,曾煜阳好心的提议却立刻无情地被卷入外面的十二级大风之中。
其实,那句话,洛小秋还是听到了,并且听得一清二楚,但是洛小秋也是有私心的,或者说,那也是属于少年的一种自尊心。
果然,洛小秋离开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天降暴雨,瓢泼似的大雨让回家的路都变得模糊起来。洛小秋已经看不清前面的路,只是奋力地瞪着脚踏车,拼命地瞪着,老旧的脚踏车发出“嘎啦嘎啦”的声音,掺杂着洛小秋艰难的呼吸声,统统融入那个夏天的风声、雨声与发反复复机械般兜兜转转的回忆之中……
一到家门口,洛小秋就随便将脚踏车丢在一旁。今天还真是大意呀,出门的时候居然忘记关门关窗,在这种变化莫测的台风季节,可真的是犯了大忌讳呢。
可是当洛小秋踏入家门的那一刻,一股熏天的酒气扑面袭来,洛小秋尚来不及打开灯,他的双眼还没有熟悉黑暗,感官上直觉铺天盖地的压迫感已经厚厚地笼罩了过来。
“啪”的一声,洛小秋只觉得鼻内的血腥直冲入脑,外面的雨声也似乎变得越来越小,相反的,室内的如暴雨般的击打声却越来越大。
洛小秋习惯又认命般的忍受着,他被打的缩到了墙角处,蜷缩着身子,死死地咬着牙,让自己不发出一丝一毫示弱的声音。身体上的殴打再加上言语上的侮辱,或许真的是已经习惯了吧,因此,即使力道再大,言语再苛刻,洛小秋仿佛也已经没有了痛觉,没有了听觉与尊严。
而正在施暴的那个男人,不是别人,却正是洛小秋的亲生父亲洛维新。但是洛小秋自懂事以来,却不曾也不敢喊过他一次父亲。
过了一阵子,鼾声伴着雷声,回音来回在这间本就不大的屋子里撞击,想必是那个男人打累了吧,怀抱着手里的空酒瓶,洛维新就那么倚着墙壁就随意的睡了过去。
洛小秋大致打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时不时还发出“嘶嘶”的声音,看来自己这辈子就是贱骨头,到哪儿都是挨打的命,不过俗话说的好,穷人的孩子就是命硬,从小还不是就这么活过来了,而且还倍儿健康,吃嘛嘛香呢。
拖着这身贱骨头,洛小秋还是要出门去补被台风摧毁的乱七八糟的窗户。
顶着风噙着雨,洛小秋突然只觉得一阵耳眩目晕,一个失足,从梯子上摔了下来。
衰,喉头一阵血腥,竟然吐出了一大口血沫。
好不容易在风雨中睁开眼睛,却看到一双不属于这里却无比眼熟的球鞋出现在眼前。
“我,我是来还你东西的……”
洛小秋最不希望发生的终究还是发生了,洛小秋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狼狈,尤其是曾煜阳,但现实却是,被他看到最最狼狈的自己。
…………
那天最后到医院去检查的结果就是,洛小秋摔断了一根肋骨。
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无比霸道的曾煜阳干脆把洛小秋接到了自己的家里,还不容分说地付清了所有的医药费。
因此,作为补偿,洛小秋用劳动作为补偿,在曾煜阳的家里做起来老妈子。家务烧饭样样能手,连阿婆都打趣道,“小秋真是贤惠啊,以后来做我们小阳的老婆可好?”。
洛小秋则一面在心中腹诽,开玩笑,小爷这么多年可是一直自己又当爹又当妈地将自己拉扯大的,另一面又在想说,到底以后哪位不走运的姑娘会嫁给他,曾煜阳呢,性格差到爆,不过,虽然,偶尔还是会有那么一点点,对,一点点的温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