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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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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又默默地找了一个地方吐槽。
关于我的那双35码的、漂亮的、穿起来大了的、半价时买的高跟单鞋,眼睛都给我哭瞎了。
话说当时去商场的时候压根就没有打算买鞋,不过是陪朋友去逛逛。初见那双鞋,就被它的漂亮精致迷得七荤八素的,无论是材料、设计、款式、颜色、配饰都甚合我的口味,最为难得的是当时还打五折,简直是让我不能自已,瞬间忘记来此处的目的,我其实不过是陪逛的,居然逾越想要抢去当时女主的风头。接着屁颠屁颠地跑去试鞋子,一穿,35码,大了,但是穿着很舒服,质感很好。营业员说,大了小了都没法,只有这么一双了。
独一无二的,恰恰显得更为弥足珍贵。我当时就难过了,各方面都较为中意的鞋子实在是不好找,而且作为一个矫情的人,越是得不到就越想要。
正如陈奕迅唱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可能是我眼里的可惜之情表现得太到位,连营业员都感受出来了,然后她恬着一张老脸,笑得春光灿烂,说:“这也大不了多少,你可以加鞋垫啊,嗯,可以送你一双的。”
嗯,可以加鞋垫啊,一双不够我加两双,当真是好主意。
哎,喜爱让人花了双眼,迷了心智。
我最终还是喜滋滋地将它拎了回去,其实,打了五折也不便宜。
垫上鞋垫,我高高兴兴地穿上我的爱鞋。
哇,你的鞋子好看啊,我最喜欢这两根带子了,就是有点儿大了。
哇,你这双鞋子好看啊,这个颜色太让我喜欢了,就是有点大了。
哇,你的鞋子好好看,我最喜欢这种设计了,感觉好乖,就是有点儿大了。
……
我该如何哭,垫上鞋垫后感觉长短差不多,不过显得非常空,穿着也不晃荡,就是显得非常空,走起路来很舒服,就是显得非常空。
我眼睛都哭瞎了好么,很大一笔开支好么,我现在完全不想穿了好么?
于是就直接把它丢在床脚底下,任它蒙灰尘。
当时喜爱得有多深现在就有多难过。
或许很多东西都是这样,我们喜欢,喜欢的无法自拔,喜欢得丧心病狂,可是却因这种狂热蒙蔽了双眼,
忽略了最简单最根本的原则,那就是它不合适啊。如果我们当时能够清晰地看到这点,忍痛割爱,那就不会有后来的肠子悔青眼睛哭瞎,有的反而是淡淡的惋惜之情,那件被放弃的东西会遇见更为合适的主人,然后大放异彩,然后明亮照人,而不是被尘封在一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或许有的人也是这样,我们爱,爱的奋不顾身,爱得惊天动地,拼死拼活不惜牺牲一切。还是那句话啊,不适合怎么办,他不爱你怎么办?
一个人他千般好万般好,可他只有一个缺点,他不爱你,仅此一点,就足够致命。
你以为你能改变一个人,朝着你想要的方向改,朝着你喜欢的方向改,他爱你的时候他改着,他不爱你的时候他依然是他。
坚持不该坚持的,总是让人难过。
关于我的那双35码的、漂亮的、穿起来大了的、半价时买的高跟单鞋,后来的某天,我将它翻出擦洗干净,它依然精致漂亮,无论是材料、设计、款式、颜色、配饰都甚合我的口味。
我平平静静地将它送给了别人,没有想象中的难过。
因为啊,它不适合我。
所以啊,我放弃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