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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内个神经病4 ...

  •   胡皎和赏心同时从椅子上弹起来,赏心的反应比胡皎迅速稳准得多,相比之下,胡皎就显得怂多了,无论是表情还是动作都呈现一丝慌乱,余光瞥见一旁的纪方栩不紧不慢,十分从容地站起来,甚至做了这么一个动作——

      他揪住她外套袖子,往后一拉。

      胡皎反应过来,并重新站稳时,纪方栩已经站在了她们的前面。向她们冲来的男孩很年轻,看上去二十五岁都不到,不知为什么,胡皎看向他眼睛的时候感觉他并没有恶意。

      纪方栩如同跟小孩子做游戏一般拍拍手,那个病人冲到他面前就没有再往前,纪方栩大声赞了一句“Good boy!”,弯下腰,左手摸了摸那个男孩的头,右手在男孩右边肋骨上方及肩胛骨之间拍了拍,男孩好像很满足似的,慢慢又手脚并用爬开了。

      “半年前,这个孩子还是高三的学生,家境不好,家里有只土狗,他们关系不错。”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们身后的陈岁寒望着男孩的背影,用手比了一下膝盖上方十厘米的位置,“大约这么高……孩子的父亲听说吃狗肉能补脑子,为了让儿子考上更好的大学,父亲杀了那只狗,做成狗肉炉。他忍着恶心全部吃了,后来考上了大学。”

      胡皎静静地听着,整个人松懈下来,想起刚才那个男孩跑过来时的目光,和善且有一点点依赖,因此,她才觉得,他没有恶意。

      “等待开学的暑假,他父亲发现他不太对劲,行为习惯越来越像一只狗,他当时处在高考巨大的压力下,忽然受到必须吃掉自己心爱宠物的压力,双重压力作用下,他选择逃避。几经周转送到我们这里治疗时,已经发展为重度妄想症,不愿从自己的世界中走出……”陈岁寒转头看看纪方栩,对赏心和胡皎做了个蛮无奈的表情,大概是想说“妄想症的都这样”。

      赏心手里捧着个笔记本,第四遍向纪方栩介绍“红衣终结者”的罪行。“9月20日,第一起伤人案发生在祥口区中山路华庭小区附近,在这里……”她指了一下地图上的某个点,“受伤的是陈女士,48岁,晚上10点左右,她在附近跳广场舞后步行回家,凶手从后面把她拍晕后逃跑,没有劫财或色,她伤得不重,皮外伤并轻微脑震荡。她当时穿了一件红色T恤,扎马尾辫。”

      胡皎也捧个笔记本,补充着,“现场没有留下指纹或者脚印,附近的摄像头没有拍到凶手,也没有目击者。”

      “9月26日,第二起伤人案发生在祥口区中正路一个小巷里,受伤的钟小姐20岁,晚上10点半左右,她和几个朋友去酒吧回来,朋友开车将她送到中正路小巷路口,快到家门口时,凶手忽然从后面把她拍晕,她倒下前看见一个男的跑远,之后不省人事,好在也只是皮外伤加脑震荡。她当时穿一身黑色连衣裙,红色外套,扎马尾辫。”

      胡皎补充:“他留下半个脚印,运动鞋,杂牌。”

      纪方栩问:“中山路与中正路之间的距离是?”

      “不到两公里。”

      “10月25日晚上12点多,祥口区长湳路宏达旅馆附近一棵梧桐树边,一名24岁的三.陪女小庄醉酒呕吐,凶手将她拍成重伤,颅骨粉碎性骨折,现在还在住院。当时她穿着条较暴.露的红色连衣裙,扎很高的马尾辫。长湳路离中山路3公里多,离中正路1公里。”

      “没有留下物证。”胡皎说完,抬眼看看纪方栩,他把右手食指抵在下巴上,皱着眉,表情略凝重。

      “最后一起,发生于11月7日,也就是今天凌晨……”赏心把最后一个受害者的情况介绍完,“工业路也在祥口区,离几个案发地大约也是两三公里路,那一带有几个大工厂,一些女工实行三班倒,死者小郭那时刚下班,几个同事约她吃宵夜,她说孩子生病得回去照顾着,就一个人先走了,没想到在半路……唉!”赏心重重叹口气,“她的孩子听说才两岁多,这么小的孩子就没了妈……”

      “不必说那些没用的。”纪方栩冷漠地打断赏心的感慨,不同于刚才一遍一遍让她们重复案情时的戏谑,他这时严肃得近乎可怕,“患有轻微强迫症的凶手犯案时不会想什么孩子母亲,他的杀戮不会停止,直到这座城市再没有穿红衣服扎马尾的女人。”他看了一眼胡皎,“你呢,最后一起案件中有什么发现?”

      胡皎被他这么一问,还有点紧张,推推眼镜,忙把自己收集到的东西说了一遍,说到死者的钱都被拿走时,纪方栩忽然打了个响指,自言自语道:“对!就是这个。”

      “什么?”胡皎莫名其妙地问。

      “贪念。”

      “劫财?”赏心不解,“前几起凶手并没有拿走她们的钱。”

      纪方栩不屑地一笑,看上去并不赞同赏心的说法。他开始转笔,黑色水笔在他修长的手指间旋转着,花样繁多却从来没掉下来过,她俩就这么看着他,大约过了十分钟,他用笔指向胡皎,“作为一名痕迹检验员,你对这几起案件遗留下的痕迹有何看法?”

      “我?”

      “你先前提到的Duane Gibran在英国《Crime and punishment》(罪与罚)杂志发表的第一篇论文就是《暴力型罪犯心理素质及状况对现场痕迹的影响》。”

      “我……我觉得这个凶手心理素质还算不错,抗压性蛮强……”

      “请你认真点。”纪方栩又开始转笔,“同刚才你分析我为什么在英国长大时相比,现在的你好像在跟我开玩笑。”

      胡皎抬眼看他,他的眼神忽然给她巨大的压迫感。

      胡皎头皮一麻,羞红了脸——她刚才确实有点敷衍,因为她没想到他竟然知道Duane Gibran,那个连她的导师、公安部特聘刑侦专家罗桓教授都倍感尊敬的医学心理学专家,著名却为人低调。

      “我试试吧。”赏心拍拍胡皎,“最后一起案件与前三起存在较大区别。一是最后一起案件中,受害者死亡;二是死者被连续击打,前几起她们只被打了一下;三是死者的钱被抢了。四是前几起伤者都是步行或站立,死者却骑着电动车。”赏心想了半天,忽然瞪大眼睛,“最后一起的凶手跟前几起不是同一个人,他故意模仿那个凶手,来掩盖自己的罪行?”

      纪方栩看向别处,清高而倨傲的样子——他不认同赏心的结论。

      胡皎绞尽脑汁,想到了些什么,可又不太敢说。胡皎个小敏感的个性,她觉得赏心是自己的师姐,这时自己若说些什么跟师姐的看法不一样的,会不会让师姐觉得自己很狂妄还目无尊长?犹豫了很久,还是忍住没有说。

      “凶手始终是一个人。”纪方栩终于重新开口,双手抱臂,虚望着远处,“如果我想模仿凶手杀一个人,我会尾随她回家并等她下车,毕竟凌晨一二点,女性出于自保,不会随便被陌生男人或有过节的男人拦在半路。”

      胡皎咬着下唇,故作恍然大悟,然后顺水推舟地说,“前几起案件,凶手完全有机会下狠手杀死她们,却没那样做,最后一起时,凶手不得不杀了郭洁,也许是郭洁看到了他的样子呢。”

      “不是也许,是确定看到了。”纪方栩接着说,“死者除了头部的伤口和腿上被电动车压的淤青外,身上没有擦伤,说明她不是在行驶途中被袭击的,否则从电动车上摔下来,一定有其他擦伤。很遗憾,她停车了,看到了凶手的样子——或者说,凶手忽然反应过来:这个女的符合我‘红衣服、马尾辫’的要求,我要用砖头拍她。进而又想到,她看到了我的样子,我一定要杀死她,于是,下了狠手。”

      赏心:“你的意思是,最后一起案件中,凶手还没准备好,就遇见了符合他要求的倒霉鬼?”

      “以下是我的分析。”纪方栩清清嗓子,“凶手,男,其貌不扬,35-40岁之间,单身,父母离异或母亲早亡,跟随父亲生活多年。童年时受到一名爱穿红色衣服并留马尾辫女性的言语或暴力伤害,此后多年一直生活在否定与指责中,他需要报复社会。他家境并不富裕,生活和工作几乎都在祥口区,外出时可以选择的交通工具只能是公交车、自行车,不排除可能有电动车或者摩托车,但有没有不重要,因为他作案时骑自行车。他没有稳定的工作,无责任感,经常抱怨人生,容易冲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都不高,为人懒惰有点偏执,轻微强迫症,这个我之前说过。今年7至9月,他因为社会地位不高,被人欺负,可能被殴打——另外,你们这儿有什么东西用自行车推着卖?”

      “什么东西?”

      “食物。”

      赏心和胡皎都处在懵懂中,反应过来之后胡皎赶紧在笔记本上奋笔疾书,而赏心回答:“麦芽糖、糖葫芦、毛鸡蛋、猪肉铺还有古早小蛋糕。”

      女汉子也是吃货啊。

      “毛鸡蛋?”纪方栩重复。

      胡皎带着嫌弃,把毛鸡蛋解释了一遍,欣喜地看到,纪方栩也是一脸嫌恶,“排除不可能在半夜售卖的麦芽糖、糖葫芦,排除不能当主食吃的猪肉脯,凶手的职业是卖古早小蛋糕或毛鸡蛋的小贩。”

      赏心大惊:“你怎么推断出来是小贩??”

      “最后一起案件暴露了凶手的职业——死者郭某赶着回去照看孩子,半路为什么停车?不与同事吃宵夜并不代表路上不能买宵夜,饥饿的她一定是看到了想吃的东西,想着停下来买一份回家。于是她停下并掏出钱包,这时那个小贩发现她符合自己的‘要求’,带着惊慌、兴奋的心情,趁着她低头找钱,狠狠给了她一下,随后将她砸死,看见钱包里的钱,满足心理需要后又心生贪念,将钱洗劫一空。掉地的硬币捡起需要花些时间,他选择放弃,骑车离开。”

      胡皎不可思议道:“你这么聪明,怎么可能是精神病?”

      面对胡椒小姐的疑惑,神经病以一句“精神病和弱智是两个概念,谢谢”讽刺了她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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