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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主子。”一个身穿着玄色衣衫的男人跟在一身白衣的男人身后,语气恭敬。

      白衣男人淡瞥了一眼,然后走进了宅子。

      正被紫菀从马车上扶下来的颜今朝,看得目瞪口呆。叶孤城……他真的要在这个地方住下来?这太惊悚了,她的小心脏“噗通、噗通”乱跳个不停,对这样的消息有些接受不能。

      这几日平安镇里八卦漫天飞。听说平安镇来了个俊俏的公子,看着比万梅山庄的庄主要年长些,相貌更显秀气些。西门庄主是一身冷冰冰的气息,五官英挺。而这位俊俏白衣客也是一样的冷清之风,但是看着却更显斯文,带着浑然天成的仙气。

      颜今朝默默地囧了,还浑然天成的仙气?叶孤城那分明就是浑然天成的冷气与杀气!

      还听闻说,这位翩翩白衣客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姓叶名孤城。

      旁边挑着扁担买菜的大爷停下来,看着一黑一白的身影消失在大门,望向有些忡怔的颜今朝,问道:“颜夫人,这叶孤城,是谁啊?”

      “对啊对啊,看着也是背着一把剑,难道是要来跟西门庄主学剑的吗?”另一个好奇的大娘也问。

      看,江湖其实离这些市井小民,是很遥远的。

      颜今朝微笑着,说道:“我也不晓得呢。大爷,你今个儿的白菜真好。”

      “是吗?来,颜夫人,这个送你!”大爷被人一夸,心花乱开,一高兴就塞了两颗大白菜给颜今朝身旁的紫菀。

      紫菀手忙脚乱地接过大白菜,嘴巴像抹了蜜一样:“大爷,您人真好。”

      大爷乐呵呵地挑着扁担走远。

      颜今朝立在原地,望着对面的宅子,那个宅子,比她的宅子还要大上一倍,叶孤城居然要在这里落脚……她侧头,跟紫菀说道:“有新邻居来了,紫菀你说咱们要不要去打个招呼?”

      紫菀对上一次叶孤城拿着剑指着颜今朝心有余悸,一手抱着两颗大白菜,另一只手颇为强势地扶着颜今朝转身,“夫人,这若是好人,当然打个招呼比较好,若不是,那就没什么必要了。紫菀瞧这位叶公子,浑身上下无一不说着生人勿近这四个字,夫人您还是别去了,否则吓到了少主,那便不好。”

      颜今朝闻言,嘴角逸出笑声,“你说的也有道理。那咱们回去吧,对了,我前些日子在一些书籍上看到有助于女子养颜的法子,便誊抄了下来,这几日不见梅夫人下来,你待会儿让紫苏给梅夫人送去。”

      “好的,夫人。”

      颜今朝的誊抄的养颜之法,紫苏还没来得及送去万梅山庄,陆小凤就来了。春日午后的阳光温暖不已,晒得人身上暖烘烘的。

      陆小凤坐在颜今朝对面的藤椅,闭着眼睛,怀里还抱着一坛酒。“今朝,叶孤城住在你对面,你不担心?”

      “我这个样子,担心有什么用?他若是真的要杀我,易如反掌。”颜今朝一只手放在腹部上,最近肚子里的小家伙很活泼,经常踢她的肚皮。在她身旁的桌面上,还放着一本看到一半的医书。

      陆小凤叹息,“你不担心,可我担心。”

      “你担心什么?”
      “我担心他要跟西门吹雪比武。”

      叶孤城和西门吹雪皆是天下一流的剑客,像他们这般懂剑之人,在世上已经少有。而且,这两人的剑,皆是绝情剑,一旦对决,不死你死就是我亡。想到这儿,陆小凤就很烦恼,说道:“叶孤城是个值得交往的朋友,可西门吹雪是我的好朋友,若是他们俩打起来,我会很困扰。”

      颜今朝眨了眨眼,然后皱着眉头问:“赢了有什么用?输了又有什么用?”两个人都是万里挑一的绝顶人才,风华绝代,谁死了都很可惜。

      陆小凤叹息,“我也不明白。”

      “陆小凤,你的武功,天下第一吗?”

      “不晓得,我没找人比过武,但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伤了我。”陆小凤的语气有些沾沾自喜。人嘛,一说起自己骄傲的事情,就难免有些得意忘形。

      颜今朝笑着说:“那倒是不错,我听说你的灵犀一指很厉害,以后你教我的孩子,行不行?”

      “那有什么问题!”陆小凤慷慨答应,他喜欢小孩子,尤其是漂亮的小孩子。如果是颜今朝的小孩,陆小凤觉得不论男女,肯定是粉雕玉琢的不解释,因为娘亲长得够漂亮嘛!

      颜今朝闻言,露出一个清浅的微笑,说道:“我听说西门在四年前成名,而叶孤城少年习剑,成名早于西门。他们如今若是要决斗,早就下战帖了,如今迟迟未下,你就别担心了,我觉得他们暂时不会决斗。”

      陆小凤张开眼,望向颜今朝,问:“你怎么晓得?”

      颜今朝抿嘴一笑,说道:“我只是觉得……叶孤城好似比西门年长不少,他成名已久,若是如今跑去跟西门决斗,像是以大欺小的感觉。”

      “噗!”陆小凤嘴里的酒喷了出来,啼笑皆非,“今朝,武林中以武功论高下,除了辈分之别,并无所谓以大欺小的说法。”

      “是吗?”颜今朝随口反问,但是她对这个问题并不十分在意。

      因为颜今朝从未有过要混江湖的打算,所以她对江湖上的事情并不十分在意。她如今比较在意的是,她去完药铺之后,怎么会在路上跟叶孤城不期而遇。

      “夫人,您瞧,叶孤城板着个脸冷冰冰的,跟着他的人也是板着个死人脸,好像大家欠他们好几百两没还一样。”紫菀在颜今朝耳畔小声咕哝着,然后说道:“等他们走了,咱们再走。”

      “嘘,紫菀别胡说。”颜今朝话虽这样说,但是心里对紫菀说的话表示很赞同。真的是主仆都是板着个死人脸啊……叹息,多点表情不好吗?为什么一定要当面瘫?

      从不习武的人,当然不晓得习武之人五感比之常人,不知胜出多少。是以紫菀和颜今朝的声音虽小,但却一字不漏地落入了叶孤城主仆的耳朵里。

      玄色衣袍的男人额角青筋微抽,瞥了一眼前方的主子,见他毫无反应,又回头,那双眼眸望向紫菀。

      紫菀察觉到对方的视线,瞪了回去。

      忽然,那个玄色衣袍的男人踏过来,“见过颜夫人,在下莫回。”

      “莫回?”这名字感觉好微妙。

      莫回点头,笑着说道:“夫人身子重,出行怎的没有准备马车?”

      颜今朝一怔,有礼回答:“偶尔散步亦是好事。”孕妇也是需要运动的。

      “今个儿好像是市集,人潮颇多,夫人这般散步难免会被人碰撞,我家主子说彼此都是邻居,平日可彼此关照。此番回去碰巧顺路,不如夫人与我们一道,可好?”

      莫回的话,让颜今朝忍不住侧目。他家主子说?应该是他说的才对吧!

      莫回尝试着在脸上露出一个笑容,有礼说道:“夫人,请。”

      颜今朝一怔,心里正想着要拒绝,但是此时,刚好远处的叶孤城回头,墨眉微拧,随即声音自风中传来,“走了。”冷清好听的嗓音,居然没被风吹散。

      于是,原本打算要拒绝的颜今朝,神差鬼使地上了马车。扶额,时至今日,她才发现原来自己是声控。

      两个主子都在马车之上,马车的帘子掀起,用以避嫌。马车不大,春日的温度已经颇高,不会让人觉得冷,但是坐在马车前面的紫菀却递进来一条毯子,“夫人,您用来盖一会儿吧?”

      “嗯?”

      “我担心您会受凉。”紫菀担心里面那个冷得跟从极北苦寒之地的寒冰一样的男人,会让她家主子受了风寒。

      颜今朝莞尔,接过毛毯盖在膝上。这么狭小的空间,这并不是她第一次跟叶孤城单独相处,但是却感觉是第一次跟他这么接近。她抬眼,望向叶孤城。此人肤色偏白,长相俊雅,但是眼神凛冽,长年面无表情,所以让人觉得冷。

      她听说过江南花满楼,微笑迷人,也是经常一身白衣,但他却是给人一种温暖如春的感觉。是否,叶孤城笑起来,也会给人那样的感觉?

      “你看够了没有?”冷清的声音响起。

      颜今朝一怔,随即回神,笑道:“叶孤城,我以为你恨我入骨,却想不到你愿意与我共骑一车。”

      叶孤城闻言,一语不吭。

      他不说话,颜今朝心里就有些紧张。叶孤城跟西门吹雪都很像,他们都是冷冰冰的,但是她在面对西门吹雪的时候,从来不紧张。但是面对叶孤城,心里总是七上八下,心律失常,长期下去,她担心自己会得心脏病。

      颜今朝望着那个眼帘微敛的男人,目光拉回来,望着自己的腹部。最近肚子越来越大了……她的手交叠着搁在腹部之上,其实她不是不懂自己为什么会紧张,而是她现在这样,紧张也好,不紧张也好,也无所谓了。

      她要的并不多,只要余生安好,衣食无忧。至于其他的,早已容不下她多想些什么。

      更何况……对着一个原本是追杀她的人紧张,这是很正常的事情,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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