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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之十三 ...

  •   左是曲径通幽,青松拂檐,右是门廊阔阔,粉墙黛瓦,一抹雪白落在青碧的瓦上,如点睛之笔,整个画面都鲜活起来了,如春临大地,冰雪消融了一般。
      只可惜,这个季节正热着,就算有雪,那也不会是冬雪,只是一只颤颤巍巍的白兔子被一条小棍搭着,白色的丝带系于后腿上,挺着个肚子半死不活地窝在屋顶上装死。此时不要说是欣赏这等高远辽廓之好景,百本觉得,如果一定要学古人找点什么诗词歌赋来形容自己的感受,那就只有一句,“高处不胜寒”。
      他都不知道自己在这里晒了有多久了,直到他一身被洗刷得干干净净的白毛在阳光下透出了隐约的皂角香了,把他丢上来就走了的那个白色身影还是横竖不见踪迹。倒也不是说这屋顶上冷,是比冷更过分的,天上太阳晒得他全身热乎乎,但时不时冷不丁的一阵风呼啸而过又会冻的他打摆,冰火两重天,虽然还没有到一边烤火一边冷冻的地步那也够一只兔子吃一壶了。
      最大的问题是,他这身兔子毛居然很坑的又不保暖又不防风又不保湿又不散热,这算什么啊!这只兔子太废了一点吧!
      不过经这么一系列折腾下来百本总算是肯定了自己的猜测,他穿的这只兔子,根本不是普通的兔子。
      撇开单纯装饰用的白毛不谈,有谁见过兔子有像他那种刨一下树就掉一层皮的爪子?又有哪只兔子在他这么胡吃海喝之后还能活蹦乱跳(?)好吧是消化完毕就能活蹦乱跳?还有能够盖住眼睛的长耳朵,这要是放在人类身上不就是刘备或者驼背的专用形容“手长过膝”了嘛?
      怎么说呢……他都要怀疑到底是自己变成一只兔子穿越了还是自己穿到了一只穿越了的兔子身上,呃,虽然听上去是一样的但实际上它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是基因突变和魂穿之间二选一的问题。
      百本翻了个身抬起左前爪,继续暖乎乎地晒太阳,一身顺滑的白毛在阳光下泛着润泽的光彩——光看他这一幅闲散的样子,大概是不会有人能把他和不久前浑身脏兮兮狼狈不堪的脏兔子想到一块去吧。
      腿上缠着一根绳,但百本并没有费劲去解它,先不说他用爪子划拉一下那根带子估计就会断,他还真没那个信心能毫发无伤的跳下屋顶,更不用说……好吧,他肚子还撑着呢,肉这种高蛋白的东西,一点点还好,像之前那个量对于兔子来说还是太勉强了,不过对百本来说,确定了自己可以荤素不计地混吃等死这件事比什么都好。
      啊?你说他为什么不担心被当成妖怪了?哎呀管他呢他才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以后再说啦,以后再说,嗝。
      又闲闲地晒了好久的太阳吹了好久的风,直到他圆滚滚的肚子彻底舒坦了,百本放空了大脑什么也不想,望着屋檐边上一枝青翠颤颤悠悠的样子,那架势就想要这么过一整个下午了,直到他再一次悄声无息地被人拎起来,拴在腿上的绳子也解了开来。只是这一次出现的不是白衣黑发的剑客,而是一位慈祥的老爷爷,看上去就和和学校看守小门的那种老爷爷一样的感觉——能被卖萌收买的感觉。
      福伯看着自己手中这只眼睛半开半阖耳朵在头顶打了个结的兔子,里里外外打量着,硬是没看出庄子里传言说的那样冰雪聪明心思机敏,倒是在庄主那边看见过据说是出自兔子之口的残羹剩饭,那可是连盘子都舔干净了。
      伸手揉了揉兔子软趴趴的肚皮,福伯看到百本一副惬意的样子,看来很是享受之前那一餐饱饭,他有些纳闷:这还是兔子么?
      不过他也就纳闷到这了,作为一名合格的管家,他需要做的就是把庄主的命令贯彻到底,庄主既然吩咐要他养着这只兔子,他照做就是。不过,福伯暗想,庄主这下总算找到除了剑之外感兴趣的东西了,也许他可以以此为突破点……?
      福伯似乎是想到了什么神奇的东西,笑容越发的慈祥起来了。
      在他手上,百本忽然困顿地打了一个哈欠,直感到一阵难以抵抗的睡意袭来,抱着自己的短尾巴团成一团,睡着了。
      ————窝忍不住了了了窝~要~玩~~神~展~开~←这是阿术窝的逻辑要全盘崩溃的分界线
      在这边百本还挂在万梅山庄的屋顶上时,西门吹雪已经下了山。
      他这一次出了远门,目的地是江南,这是他一年唯四次出手杀人的第二次,从他十四岁开始到如今,万梅山庄上下对此表示见怪不怪。
      他向来是把杀人当作一项神圣的使命,找最好的花魁,只为沐浴斋戒修剪指甲,然后只要一剑,反身就走。
      那“飞豹子”刘虑的刀法大开大合,倒是有几分大气磅礴之意。
      可惜有二,一是心术不正,二是,他面对的是西门吹雪。
      只一剑,血染青岩。
      杀完人后,西门吹雪回到了下榻的醉花阁,这是当地最著名的风月之地,他住的是最好的房,点的是最贵的美人,却只喝着白水,赏他的剑,他如今出行的目的已达,再过一夜,他就要启程回去了。
      一道笑声透过窗户缝传来,一个人影翻进了屋里,大大咧咧的坐在一旁,西门吹雪却对此没有半分动作,依旧只盯着他的剑。
      直到来人抖了抖他身上红红的斗篷,像只招摇过市的孔雀抖那一身光彩照人的羽毛一般,抖得满室都是淡淡的脂粉香,西门吹雪这才有了反应。
      他端着杯子手一侧,里头剩下的水就顺着那人进来时打开的窗缝倒了出去,没有一滴落在别处。
      他重新倒了一杯白水抿着。西门吹雪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能把单调的白衣穿出仙人的风采,能把无味的清水品出茗茶的清香。
      此时满室寂静得只能听见呼吸声,西门吹雪不言不语不骄不躁,倒是那人先忍不住开了口——基本上每一次见面都是他先捺不住开口。
      那人忽然问道:“西门,你可知我是来做什么的?”
      他说话的样子很欢快,唇上两撇标志性的小胡子一跳一跳的,就和他的眉毛一样,眉飞色舞的样子颇为讨喜。
      江湖上,红斗篷、四条眉毛,而且还敢如此和西门吹雪说话的,也就只有一个人了。
      四条眉毛,陆小凤,现在这位小有名气的少侠的笑容却只能用“……”来形容。
      西门吹雪只淡淡抬眼瞧了一眼陆小凤就继续慢慢喝他的白水,没应声。
      他没说话,一是说明他并没有主动探听这种不知所谓的八卦心态,二则是他心里清楚得很,眼前这人,如果他存心想让人知道一条消息的话,就算一个字不说不搭理他,他也能自说自话把消息丢出来的。
      果不其然,陆小凤完全没有在意西门吹雪的冷淡,脸上带着兴奋的红晕:“西门——”
      就在这个时候,西门吹雪说了他们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眼睛依旧望着手中那杯水。
      西门吹雪道:“你很吵。”
      陆小凤:“……”
      这样的话如果从别的什么人口中说出来,可能会显得无礼,但说这话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西门吹雪,他就是能把这种话说得平平淡淡,就只是单纯直白的表达出“很吵”这个意思而已。
      换一个角度,如果眼下坐在那里的不是陆小凤……呃,好吧,那是陆小凤,不是别人。
      虽然被西门吹雪噎了一下,但陆小凤并没有真的因此闭嘴,他作为西门吹雪为数不多(或者说,基本是唯一?)的朋友,对于这个在江湖中有着显赫名声的剑客朋友还是有着了解的。
      西门吹雪的心情不错。似乎每一次出来杀完人后,他的心情都不错,尽管那个“不错”一般人完全看不出来,陆小凤也只能隐隐约约感觉一下。
      这一点不妨碍他把自己想讲的话说出来。
      陆小凤眼睛都在发光,探头探脑神神秘秘道:“西门,我听说,秦岭的迷阵又开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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