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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总有一天 ...
我最近把手机的短信提示音改成了米高梅动画片里常见的狮子吼。对此我的的室友兼死党一号常欢为表示抗议与响应,就把自己的改成了二十世纪福克斯。
对此,死党二号莫明明表示苦不堪言,她说:“每次有院里通知的短信,你俩的手机一响,我就有一种同时打开了两个电影播放器的错乱和焦灼。”
“你紧张什么呀,都是正规电影。”常欢说。
莫明明随即停下笔,同时看着我俩,直到我和常欢都觉得有一丝发怵,莫明明才忍不住笑着说:“总有一天,我要把你们的铃声改成东——京——热!哼哼!”
常欢倒是见招拆招,大大咧咧对她说:“别闹,我们又不是本科生菜鸟,我们是勇敢的无所畏惧的鹰犬,哈哈哈,是吧慕容?”
常欢问我,顺便还演了个切格瓦拉的表情,我叫容慕卿,慕容是我外号。
我只能笑笑摇摇头:“欢欢,你能不能好好用词,什么鹰犬,还爪牙呢?你这样呀,反而是自辱之。”
就在这时,米高梅狮子吼伴随着震动吓了我们三个人一跳,莫明明摇了摇手指,常欢撇了撇嘴。
短信是盛泽端发过来的,显示的名字是missing,我觉得这个称谓有若即若离的朦胧美,对这个解释常欢和莫明明分别明确表示呕吐和喷血。
missing:见个面吧?
我:哪儿?
missing:没想好。
我:!!!三号开水房?
missing:我竟然到了。
我:!!!就来。
“啊啊啊!终于不吼了,慕容,你这是要逼疯你的中国好室友吗?”莫明明终于不用捂耳朵了,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感激与欣慰。
常欢哈哈替我反击:“你就一国产室友,还冒充外贸尾单,人家慕容可是有对象的人,怎么着,你就穿这身去见的小哥哥?”常欢问我。
我有些窘迫的低头扫视了自己一遍,爸爸感级别的长袖睡衣外套,下面是宽松的森女麻棉裤。可不是嘛,丝毫不夸张哟,假如乱穿衣服也有奥运会的话,我的金牌数量都能跟香飘飘广告里说的销售量匹敌。
钥匙在我的手里转了又转,终于还是被紧紧攥牢。
揣上手机,顺手抄起莫明明的一只热水瓶,我摆出一副“没事,我不在乎”的表情。
莫明明瞬间心领神会道:“我觉得慕容这样挺好。”
常欢鄙视的摇摇头,我呢则带着莫明明的赞美下了楼。
三号开水房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开水够开。
所以,人也最多。
差不多离开水房还有一百五十步的距离,我才意识到之前常欢的话原来还是有道理的。再加上现在正好是水房的高峰期,人来人往。
我顿时扶额,暗叹:大事不妙。
但此时看见开水房大门前的第二级阶梯上那个挺拔的身形,我就什么都忘了,其他的都是浮云,浮云懂吗?
今天他穿了条纹状卫衣和米色长裤,宽松的样子,很有格莱美舞台上饶舌歌手的范儿,但是混合了他自身的气质,颇有秋之静美的感觉。哈哈,我顿时自嘲什么时候我和常欢一样养成了矛盾审美的习惯?
穿着睡衣拎空热水瓶在大学里狂奔,从来不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但是,对于我容慕卿来说,盛泽端就是有这样的魔力,他是火,那么我就是飞蛾,永远不要去追究原因,癫狂与罔顾,不疯不魔不成活。
我就这么大大咧咧地跳到盛泽端面前,因为快速奔跑而造成的急速呼吸还尚未平复。
盛泽端嘴角浮笑,宠溺一般的摸摸我比鸡窝更加糟糕的脑袋,自然而然得一皱眉,笑问道:“忘记梳头了?”
就像突然从梦游中惊醒的人发现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裸奔一样,我是那么费解的开始挠头。
“没事,没事,这样也挺好,不看的话,还真看不出来。”盛泽端说。
我听得他这么一说,想了半晌,眉毛顿时抽搐,拜托,不会安慰人可以不安慰好吗?什么用词啊?
盛泽端笑了笑,正午的阳光照在他的头发,眼睑,我倒是觉得感动要哭,是村上春树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里说的吗?
“阳光千里迢迢地来到这个星球,用那力量的一端为了烘暖眼睑,想到这里我被不可思议的感动所打动。宇宙的真理连一个我的眼睑都没有疏忽。”我发怔似的出声念道。
“我们分开一段时间吧?”盛泽端说的不大声。
盛泽端说这话的时候,我的发散思维继续发散,看见几个穿着橄榄球衣却拿着好像高尔夫球杆的人拎着打好的水瓶,从我们身边走出开水房。不禁喃喃问道:“盛泽端,我们学校有橄榄球队吗?”
这是我像鸵鸟一样巧妙躲藏的小手段,只不过不用把脑袋埋进沙子里,而是不用脑子去思考,将思维发散到别处。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可以掩饰得极为精巧。我是自认为可以领发明创造奖。
是啊,好突兀,好着急,一点儿都不像他呢?人都是有缺点的,就像超级英雄突然被发现在拯救人类的中途上了趟卫生间一样,美好突然不美好了起来。
许是因为害羞,或者其他不可知的原因,从大二到现在与盛泽端的交往中,我总是能够巧妙的避开对盛泽端的称谓而直接开腔。文学院研究生的智慧在这里表现得尤其巧妙。
而不小心暴露叫了他的全名,不知道他是否意识到这是一个细小但极其重要的破绽。
事实证明细心的他还是发现了。
盛泽端似乎有些不知所谓。
气氛突然就尴尬了。
正当这时候,在睡衣口袋里突然发出狮子怒吼的手机引得水房里的人群短暂的发懵,在我慌乱不及的拿出手机赶紧按掉声音之后爆发出爽朗的笑声。甚至那群刚走出的疑似橄榄球队员也不紧不慢的刚巧赶上了这出笑话。
我这个慌里慌张总闹笑话的女生,独霸盛泽端这么多年,也应该知足了吧。
这样一想的话,我顿时陷入了自卑感的深渊。
是啊,穿着可笑上半身睡衣的姑娘,顶着乱糟糟的头发,这种神搭配,配上适时的米高梅狮子吼,其搞笑程度,都快直接追赶上《猫和老鼠》了。
当然,我之所以是我的原因在于,我永远可以做到无知者无畏。
“恩,好的。那我就先打水啦!”我爽朗的笑着,自认为是360度纯天然无死角的灿烂,给出答复。喜气洋洋的到了42号龙头前,研究生数学专业的莫明明曾经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调查统计告诉我们这个龙头最省钱。
哄笑的人群只当我俩这是作死秀恩爱的校园情侣发黏得连体婴儿,稀稀拉拉的又恢复到了之前的状态。
我打好了水,本来还纠结着要不要再说些什么,盛泽端已经不在了,闹哄哄的开水房依旧人来人往,刚才还些许剩余的笑声不断被重复。
突然,我倒是觉得手中的热水瓶好空好轻。或者说,我整个人都变轻了。
而上次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我语无伦次的对盛泽端表白,话还没讲完,他就超级严肃的打断我说:“好啊。”
那天是阴天,不,应该说不是特别阴,阳光很浅很浅,天气有点我喜欢的干。风也不大,吹在身上有种让人觉得干净的感觉。
我本来准备了一首诗想读给他听,但常欢和莫明明明确表示盛泽端是典型的工科男,要是我这样做会被直接看做是女神经病轰走。没办法,我只得接受她们自诩以理科生的思维帮我写的一封情书。
虽然作为一个文科生,但我最怕的就是断句,这是我的阿喀琉斯之踵。很致命。
据当时见证了我整个求爱过程的现场目击证人明确表示,盛泽端要是不及时答应我接受这份特别的爱,那么这个求爱现场无疑会变成案发现场。
所以你看,爱与不爱都是有共通点的,那就是惊人,语不惊人死不休。
惊人这种临界值,与欢喜忧愁无关。
我决定运用我的常用原则,将这件事先放一放。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哈哈,阳光依旧美好灿烂,乌云蔽日请走开,带着这样的心情,脚步变得好轻快。
宿舍门是开着的,推开就能进,哈哈,运气真好,我想到。
莫明明一听见是我,从阳台兴冲冲的跑到门口迎接。不停的表达自己的感谢。她这个小懒货。
常欢也在一边感慨:“呀!会完小哥哥是不是觉得心情变得特别好呢?”
突然,我有些发懵。
莫明明和常欢对我的此举表示惊讶,对于把“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儿说出来让我开心开心”作为人生第一信条的她们丝毫掩盖不了她们内心的求知欲,她们的眼睛背叛了心。
我想了一下,淡淡说:“我们好像分手了。”
话音刚落,二十世纪福克斯隆重响起。
哈哈哈,起个开头哟~~~~容慕卿这个鸵鸟兼心机女需要慢慢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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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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