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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黑兔婆婆講故事之明代初卷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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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庙堂,我经常去,洋夷那发音的黑白机械及那悠扬的歌声,实在好听,使人心情平伏。不过父亲却不喜,常道: “ 眼好色, 鼻好香, 耳好乐,舌好味,身体好触,意好法,是六欲!做人必需是去欲存理。今洋人以物迷惑之,是饵!勿当鱼上钓。”
那年,我七岁,一次,四月中旬,神父拿起面包举起红酒,道: “这是耶和华的肉,这是他的血。他为我们奉献了自己。” 听后,我不禁逃跑了,路上叫道:“父母之言无错,果然是邪教! 食肉饮血,绝对是蛮夷之为。” 我经常把此行为与岳飞的<<朝天阙>>中的: “壮志飢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想着一起。
但其后来了个中文很好的利神父,他渐渐的把耶稣为世人而受钉的故事讲给我知,我把他的形像跟于谦的想在一起了。
我问利神父道:”为甚么女人会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呢是否女人只能服从男人呢” 利神父笑道:”你失去肋骨会怎样” 我静了一秒,他继续道:”男人失去肋骨痛不欲生。”
我惊喜,这里的人常言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又说八十岁前别给饱饭女人食,利神父是第一位跟我说女人亦可以很重要的。
十三岁那时,父亲叫我来跟前道太爷还在茶陵时与李家有约,道若是男便结成兄弟,若男女便成婚。但好事多磨,后来经历数朝的政治动荡,两家便分开了。到前数天,经经商的乡亲转告,才知道李家己搬往京城,两家都重信字,即是隔了数代,但若完约,便为美谈。
家有十姐弟,父亲见我经跑往洋教堂,又会数声洋语,怕我夷化,成为番夷, 便叫我去完约。
我心不满,但不能言,因为自古以来婚姻皆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何况那亲是祖太爷订下来的,死去的先人更是比活人更有分量!
母亲欢喜道:“听乡亲说李淳之子李东阳,才高八斗,自小神童,并在景帝面前写过数字,得景帝欢心,赐与水果及金银。今有东床之婿如此,肯定有望返回中原。”
我不满道:“其实这里山高皇帝远,你们回中原也没人管吧,不过maucau也不错呀, bread也很可口。”
母亲恕吼:“以后不准在李家面前说洋言,这种洋夷之话不能登台!亦不能让亲友知道你来自蚝镜,怕被人耻笑。”
我笑道:“母亲,那我这么小便过去,也不怕被人笑话。”
母亲道:“我十三岁便嫁与你父亲,比我早的比比偕是,你己十三岁了,难道还想做个老姑娘不懂女经,不懂女儿针线之活,又未曾束足,自小便随街乱窜......蚝镜虽是华洋共处,乱纷纷,不及中原单纯,但远有远的好,你的事难有人传出去。过去后,你必装作小姐气质,亦必需相夫教字。”
我不明白,我是父母的心头肉,他们辛苦把我养大,为何又要心急地把我嫁出去呢我说我想终身侍俸爹娘,但自己人微言轻,命运似乎不能掌控。
数日后,经过拜别父母之礼,我便跟随着从乡下来蚝镜通商的张嫂走了。 “西出阳关无故人” “回头己是百年身”,从神父的地图中,我知道北京及耗镜相离甚远,被夫家束缚后,或永不能回家见父母了,尤是母亲说李家之子自幼受皇帝赏识,朝庭重臣皆想收他为徒弟,结恩师之亲,他长大必定登科,将会是大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