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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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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叫周崇光。
在妈第一次穷困潦倒的婚姻结束后,我每天只能看见她在哭。
那时候我很小,我看她哭得那么伤心,唯慢慢靠上前去,扯了扯她的衣角。
这个微小的举动却似乎有些触动到她,妈抬起头,蓬头垢面中有一双眼睛充满泪水,却又那么明亮。
她忽然抱住我,说:原来面包与爱情,那么不可兼得。
在她说出这句话之后的一天,意气风发起来,梳起精致的头发,装扮起美丽的妆容 ,身上迷人的香水味。回家一次比一次晚,直到夜不归宿。
有天在玩妈送我的新玩具,大门忽然被打开,外面阳光涌进,光芒万丈,刺痛了我的眼睛。
我看见一个身材伟岸,面容冷峻精致的男人走进家门。
男人一看见我,笑得有点僵硬,“这是崇光么?” 上前来将我抱起,对随后进门的妈说,“长得像你,漂亮。”那个男人眉眼这才笑起了皱纹,充满暖意。
不久,妈嫁给了这位宫先生。我也随着妈的嫁入,住进宫家大宅。
我的心里隐隐笼罩上一层不安。
那个男人的脸上明显对我有着戒备和厌恶,但对我妈,却是喜欢的。
我想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而妈在宫先生对自己最热情高涨的时候提出条件:要她,就要接受她的儿子。
妈无疑是个聪明且善弄人心的女人。
然,我不知道宫先生对我妈的这种喜欢和新鲜感能够持续多久,而我,能够在宫家呆多少时间?这满目华美精致的生活好像易碎的玻璃,美丽却经不得岁月的磨砺。
宫先生有一个儿子宫洺,比我年长十岁,第一次见到他时,我格外诧异——因为他长得极像他的父亲。英俊如雕塑,也冰冷如雕塑。有着与年龄极不相符的淡漠,从他的眼睛里看不见半分情绪起伏。
像个假人。
我与母亲相依为命,宫洺则是自幼丧母,我们这两个破碎支离不堪得家庭在昂贵布景衣服中捆绑在一块,摄像师喊着:“一二三——微笑。”定格了那一秒钟的假笑,在照片上看来,真像那么回事。
没过几年,我的预感证明我是对的。
宫先生开始对妈失去了新鲜感,在大把钞票下的爱情在时间中消磨了颜色,就如一把腐烂的花。
宫先生开始限制我们的信用卡额度;开始带其他女人回家……
而这时,妈得了胃癌。
从检查出到葬礼,只过了两个月的时间。
那时候我只有十几岁,坐在妈的墓碑前,我觉得像是做了个短暂而好看的梦。现在梦醒了,我从云端摔倒地底。脑子开始飞快转起:宫先生本就对我这个异姓的继子毫无好感,妈生前已不得宫先生喜欢,现在又死了……恐怕我离被扫地出门的日子不远了。
我就这么在坟墓前痴痴发呆,忽然有个阴影笼罩过来,我一抬头,是宫洺。
那时天在下雨,我抬头的时候雨落进眼睛,和眼泪汇成一线。
他撑着伞,蹲下来,忽然抬手替我擦掉眼泪,表情还是淡淡地:“周崇光,你母亲能嫁给我父亲,我觉得她很聪明;可她在死之前没有为你谋得一点财产,让我觉得她很笨。不过,她应该是想不到自己死那么快。”
眼前这个人,举止优雅,眼神温和,语言却无比冰冷,我不知道他有什么目的,戒备看着他,他却笑了,“我办了一个叫ME的杂志,需要很多人才,我看你写的小说不错,在我手下打工如何?”
我的脑子一时有点转不过弯,对着宫洺发愣,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冷淡,“不要以为我在帮你,我需要你的才气,你也需要我的钱。互惠互利。”
心中燃起的一丝感动又被扑灭,我擦干眼泪对宫洺说,“平时我要读书,但周末我一定努力工作,不会白吃你们宫家一顿饭!”
于是在我二十一岁时,我已经是ME的专栏作家,写书,商业活动,广告代言,偶尔客串电影电视剧,有自己的音乐作品,我不光是个靠写稿的作家,更是靠脸吃饭的明星。
这一切都要感谢宫洺。是他,将我一手打造成今时今日光芒万丈的模样。
早年亡母的缘故,安全感和爱护这种字眼在我的人生里很陌生。也大概是因为我越来越有用的缘故,宫先生和宫洺始终都没有把我赶出宫家,我银行卡里的钱位数也越来越多,但每次走进那个仿若皇宫的宫家,还是让我感到寒冷。于是在我够钱在上海房价高峰时随意在市中心买套房时,我毫不犹豫。
在决定搬出宫家那天,我请宫洺吃了顿饭。
本来是很随意的一件事,不过那天宫洺西装革履正式的穿着让我有点吓到,我只穿了件衬衫和球鞋。
“下次约你吃饭应该骗你到大娘水饺或者重庆鸡宫煲。配合你的穿着打扮,场面一定很妙。”
他笑了笑。
以我多年对他的了解,他笑的时候是因为他内心彻底放松,由衷。
我也笑了,在服务员上来倒完香槟之后,周边的灯忽然暗下来,我想问是不是停电,忽然响起阵钢琴伴奏——是happy brithday。
我这才想起,今天是我的生日。
服务员推上来插着22蜡烛的蛋糕,放定。烛光中我看见宫洺的眼神明亮温和,像极在坟墓前抬头看见的那片风景。
“来,切蛋糕,说不定有惊喜。”周围的灯光又恢复光亮了。
我舔着舌头一副贪吃的样子切蛋糕,尝了一口,恩,是栗子味的,不错。顺便开始诉说我的搬家计划:“哥,我决定搬出去了,房子已经装修好了。”
宫洺抬起头,眼睛闪过一丝惊讶,也有一丝失望闪过。
牙齿咬到硬的东西,有点金属味,我吐出来一看,是枚戒指。
宫洺又恢复了之前有点笑意的表情,“恭喜。今年新款,试试?”
那么多年我不是不懂,以前我没有钱离不开他,现在我有钱搬出去,将来我就能……摆脱他,我真的想摆脱他吗……
心里忽然很乱,我一把将戒指丢到他面前,“宫洺,谢谢那么多年以来的照顾,我今天请你吃这顿饭,是想告诉你,我的新家已经装修好,欢迎随时参观。”
心里乱得忘了抹掉嘴上的奶油,就这么一把拿起包走了。我没有回头,我害怕看见宫洺的脸。
我不知道他会怎么想,那么多年,给予和帮助,我知道。如今这枚戒指已经将这层“兄弟”的隔膜纸揭穿,他想明白的告诉我,却不在乎我到底能不能接受。
专制霸道,高高在上的君王。让人讨厌。
而当我再一次见到那枚戒指的时候,是在新来的催稿编辑林萧的包里。
戒指已经被擦掉奶油,规规整整放进一个高档的红丝绒盒子。
是宫洺送给她的?
我知道宫洺对于没有价值的东西,都会像垃圾一样扔掉或者送人。
所以那么多年来,我写稿,做代言,赚很多钱,无非是想让自己更有用而已。我依旧深深记得那天宫洺说的:“我需要你的才气,你需要我的钱,互惠互利。”
现在他把这个戒指扔了,那我在他眼里是不是和这个戒指一样,一个垃圾?
我抬头看着天花板,突然很想哭,可是喉头一腥,一大口血就喷出来,染红了整片沙发。
这时林萧还在门外,我赶紧将床单掩盖好,又抹去嘴角的血后一秒——林萧进屋了。
她是个软弱爱哭的人,之前被我几句话损得没什么颜面,现在则拎着包,消极可悲的离去。
我还在装作自己很刁钻,欺负实习小编辑的样子。
在她关门的一刹那,我忽然瘫坐在地上。
我想起妈被查出胃癌后,也是这样大口的吐血。吐了两个月就死了。
当我在宫洺的羽翼下活在纸醉金迷与世隔绝的生活里,曾经写下过这样一句话:在浩瀚无垠的宇宙里,我们都是渺小的星辰……如今我才真真正正体验到“渺小”的悲哀。没有宫洺,就没有周崇光;死神只不过稍眨了下眼睛,我这个卑微和脆弱的人,就快被摧毁了。
躺在床上,胃难受得又吐了一口血,我的手掌扶着额头,突然笑起来。
2.
因为这枚宫洺原本送给我,却又给了别人的戒指,我开始注意林萧。
调用公司档案才知道,她是ME的实习生,宫洺的私人助理,宫洺让她负责我的催稿。
她有一张甜美可人的面容,做错事总露出天真无辜的神情。身材出奇的纤细凹凸有致,天使面容魔鬼身材,很能勾起男人的原欲。
有个不太善良的念头涌现在我的脑海。
我对这位胆小怕事的女助理开始放电。
每次当我露出小孩子顽皮的神情,宫洺总说我幼稚无聊,他是电绝缘体。而林萧不同,我穿着白毛衣,跟她走得很近,她不得不贴在墙边,我在她耳边轻轻叹气,笑了笑,她的脸已经绯红得像只猴屁股。
听说,她有男朋友,还是初恋,不过在我这种相貌身家仅次宫洺的“富二代”光环下,面包与爱情,世人多半是将面包放在首位。
后来又听说,她跟她男友出问题,是男友出轨。
让我想起一句俗语:一个巴掌拍不响。可能林萧自己还没有意识到。
她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在我面前诉说男友如何如何对不起自己的时候,我觉得她的样子很笨,却有点熟悉。眯着眼,依稀看见几年前的自己,母亲刚死,我无权无钱,瘫坐在坟墓前只知道哭。
我忽然很感谢宫洺,因为他,才有今天我,不然我就像林萧这种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一样,命运中甚至连挫折都算不上,就把她击垮粉碎。
入夜。无聊间又开始打游戏,却听见敲门声。心里疑惑。
打开门,是宫洺。
心里倒吸一口气,装作镇静的样子,“参观我的新家?”
宫洺没有说话,表情很疲惫,直径走进房间。
他经过我身边时,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
看他这样子,就知道生意谈判进行得不顺利,虽然他不说,但我了解他什么事都喜欢闷在心里。对他也发不了脾气,无奈地说,“床让你,今天我睡沙发。”
转身离开时,手被拉住了。
我回头的某一瞬间,看见宫洺眼中的疲惫和脆弱。我唯有坐下。
“kitty很早就把你的新地址写在我的行程表上,有次我来,看见你在门口和我的新助手林萧调情,就没有打扰你们。”
他叹了口气,“今天和顾氏新上任的女魔头谈判,不太顺利,想找个人说话,不知不觉走到你这里。”
我看着他的侧脸,“为什么把送给我的戒指送给林萧?”
他有点意外,但没有思考,“因为你不想要的东西,在我眼里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同样,你想要的东西,我会想法设法为你做到。”
被我掩盖好的心,却被他这么一句话给刺破保护层,在心中流淌翻涌。我知道,此生此世,我要的,就是眼前这个人。
他沉默了下,抬头看着我的眼睛:“你真喜欢林萧的话,我就给她升职。”
我心里有点好笑,装作很认真的样子,点点头,“我喜欢她。”
他的眼睛涌过一层悲哀,他习惯自持,但我还是看得出他在伪装。
我说,“她软弱无助地样子,和过去的周崇光很像。看到她,就好像看到我自己。我喜欢她,也怜悯她。”
“而有个人,帮曾经卑微的我造就今天这样的地位。我很感激他,尊敬他……”
我将双手慢慢圈上宫洺的脖颈,闻到他颈间好闻的淡香水味。
“也深深爱着他。”在他的耳边呢喃亲吻。
第二天早晨,宫洺在洗澡,我则在床上开心地翻杂志,并且把电视开得很大声。以至于直到林萧走进我房间时才意识到,而宫洺已经走了。
看林萧的表情,应该是看到宫洺的肌肉在垂涎欲滴。我甚至可以看见这个女人嘴角的口水。不过今天我心情颇好,所谓云开见日,我和宫洺多年纠缠终于开花结果。
一开心,嘴上就忍不住犯贫,对林萧一阵撒娇调戏,她的脸又红得像猴屁股一样甩门而去。
几秒后,我的胃就开始绞痛,有股腥热在喉头翻滚汹涌。
跑到卫生间,再也忍不住,吐了一大口血。我看着白色瓷砖间惊心动目的血迹发呆。
——“周先生,你的胃部切片结果出来是癌症中期。我建议你一周内尽快手术。”我拿着报告从医院出来,像被抽空灵魂,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走回家的。
我试探地问医生:“手术后,我还能活多久?”
医生面上充满希望的笑意,“恢复良好的话,有机会活两年。”他的话却像世上最恶毒的咒语。
3.
妈死的时候我在她身边,前两秒还在叫我的名字,后两秒已经停止呼吸。活生生的一个人,就这么变成尸体。
我接受不了世上唯一的亲人离我而去,忽然像个疯子大喊大叫,乱砸东西。
有个人从背后把我抱住,对我说,“不要怕。”
我像海中漂泊的浮木,终于到了可以停靠的岸边。我抓住宫洺的手,忽然放声大哭起来。
我什么都说不出来,可他拍我的背点着头:“我知道,我知道。”
从那一刻他对我而言,便是知己。
我总以为已经十分了解他,而他足够懂我。
可当我病痛发作昏倒路边,送到医院急救后,宫洺得知我胃癌的消息,亦得知即便手术,也命不久矣。于是他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胃癌的消息,并制定《周崇光,死亡倒计时日记》出版计划。
拿到kitty给我的文案和计划书,我气得双手发抖,冲到ME,对着宫洺的脸,把洋洋洒洒几十张纸砸到他的脸上。
“为什么你要这样做?!”
在你宫洺心中,我周崇光到底是什么?
情人?弟弟?可怜对象?……赚钱工具?
是不是连那一夜……都是你在讨好或可怜我的方式?我以为我了解他,他也懂我的。原来都是我一厢情愿。
几日后,病情稳定,于是出院。
出院后,我不想见到宫洺,于是和林萧,以及她的一群好友:顾里,唐宛如厮混在一起。过着平淡却有趣的余下生命。
林萧经常和我在一起聊天,说以前她们四个人大学里的友谊,之后顾里与南湘决裂,却还是深深想念她。林萧言语中虽还在对男友简溪的怨恨,这份怨恨却也出自爱他。
这时,她总笑着,尽管言语中诉说很多遗憾和悲哀。我觉得我以前错看了这个人,或者说,因为林萧,让我觉得对世界很多观念发生质的改变:
人,渺小而挣扎,在天地间是卑微,可无论悲伤、痛苦,难过,绝望,却从未想过——放弃。
我看着她的侧脸,心中有股平静的暖流淌过。没有宫洺和明星光环的日子,我变得平和,安详。
对《死亡日记》这事,我也生不起气来。我只是在想假如生病的是宫洺,我能为他做的,无非是在他生命尽头满足他所有需求,在对方生命终结前不再有遗憾。
而宫洺知道我——平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传世名作,得诺贝尔奖是最好。
我却心胸狭窄,以为他想榨干我最后一点价值。并非他不懂我,而是我不懂他。
我以为自己全身心的爱着这个人,却在林萧这普通女孩面前,糟糕得完全被比下去。
我总看到林萧的软弱,便总以为自己很坚强了,其实,命运的一个浪头拍下来,我比谁都束手无策。
“林萧,谢谢你。”
她看着我,习惯笑了笑,也不深究其意。
谢谢她,让我觉得世界还有很多美好的事,让我突然很想活下去。
谢谢她,此时此刻我才明白,宫洺爱我,终比我爱他多些。
于是我瞒着所有人,在胃癌中期的时候毅然做手术——哪怕剩下的时间比医生口中的“两年”还要短。
为了像林萧这样可爱的朋友,为了宫洺,为了大千世界的绚烂多姿,我想要活下去。
看见麻醉剂慢慢注射进我的血管,我慢慢闭上眼睛。
愿等我再醒来时,宫洺守在我床边,我可以再次拥抱他,亲口和他说:“对不起。”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