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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小志,就是我啦 ...
我睡了很久吧。
昨晚录歌不在状态,被制作人老高狠说了一顿,近三点才折腾完。
临出门时他还在嘟嘟囔囔,“选秀”字眼充斥其间。
我充耳不闻。
笑话,那场选秀本身就是一江湖,我能活着爬上岸,早攒发了。还怕什么。
说吧说吧说吧。
打个哈欠,从柔软的布艺沙发里钻出来,一件大衣滑落在地。
是阿美姐在我熟睡时披上的吧。在这微凉的秋夜,一丝暖意浮上心头。
抬眼看钟,八点九个字。也就是说,还有不大会,我就要出发,去作一个电台访问。
趿着拖鞋,给自个冲了杯咖啡,步到到阳台的秋千椅旁,坐入。
摇啊摇啊,摇啊摇啊。
阳台是向着湖景的。凉风习习,依稀可见湖岸灯火星星点点,孩童们嬉戏的笑声不时入耳。
这么宽敞的屋子要来作什么。一个月能有几天在家,回家也大都是直接往床上爬。那些精致的玩意几乎都派不上用场,可惜了。
老高昨晚说,录完这最后一首歌,新专辑就可以如期发行。大概一个月后开始宣传。“你,逮着空就多吃点多睡点,免得到时候累趴下。”末了又加一句,“小胳膊小腿的。”
老高自己牛高马大。
他似乎不知道高仓健的时代早已成为过去。
他似乎不知道如今流行花样美男。
他似乎不知道我,凌志,就是至IN流行元素。
老高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妈呀,好遥远)校园歌曲运动的中坚力量,在当时可是红遍大江南北的。不少歌曲至今仍在传唱。真正是根正苗红。
那又怎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愤青归愤青,还不是要为三斗米折腰。
还不是要给他瞧不起的“选秀歌手”来当制作人。
我不讨厌老高。
比起那些个肠子七歪八拐的人,他直率得近乎可爱。
“小志,”阿美过来,“醒了就好,衣服给你备好了,放在淋浴室的隔间里。车在楼下了。”
“谢谢阿美姐”。我放下咖啡,去换衣。
-----
电台访问九点半开始。
我们九点一刻便到了。
十分钟用来整理发型。今天没有摄像机,我的皮肤五官均属中上,公司的定位又是“自然阳光”,不用怎么画妆。
九点二十五,我神清气爽地出现在电台直播间。
今天的主持人容薇娜看着象个雏儿。思维极其跳跃,东拉西扯,不知所云。
喑叹一口气。人都说我运气好,这丫头也不差啊。就这水平,还能在这样有档次的电台作黄金时段栏目的主播。
我的鄙夷当然不会写在脸上。都是出来混的,怎会没来由甩人家一个臭脸,除非不想在这道上混了。
谦和地同她谈笑,不着痕迹地将话题扯回主线。
---大家好,我是凌志。
---没错,小娜你记性真好。我是上届“新声代”推新人比赛的第五名。
---我不觉得选秀有什么不好。起码,她给了象我这样一个平凡少年实现梦想的平台。
---我的梦想。哈哈,当然是唱歌啊。能在舞台上自由歌唱是一件幸福的事。
---和阿民有矛盾?这么隐密的事你都知道啊。说起来还真不好意思。比赛时我们同住一间屋,我经常会抢他的零食,就这么结下梁子啦。不过后来他得了冠军,奖金比我多好多,够买一屋子的零食了。所以,我们,就化干戈为玉帛了。
---哈哈哈。就是就是。
---小娜你消息真灵通啊。是啊,专辑下个月就发了。心情?有紧张,有期待。
---当然当然,首先就送一张给最漂亮的小娜。
……
夜幕渐深,我终于可以结束这场持久战了。心中默念了一句三字经,坐车回家。
车上,助理阿美姐趁我还清醒,简要地说了一下明天的行程:上午八点半去拍新广告,下午四点到B商场剪彩,晚六点飞重庆参加“新声代全国巡回演唱会第五站”的表演。这回是两首歌。
躺在床上,天花板上又浮出了蒋浩民那该死的大饼脸。
关系好?
哈哈哈哈。
比赛中发生的事,真是毕生难忘啊。拜他所赐,如今的凌志婉如铜墙铁壁,刀枪不入了。
那些事?
该知道的早已经知道。
不知道的,就按着自己的理解去想象吧。
反正每个对此有兴趣的人都有自己的版本,越八卦越有趣。
真相,真的一点都不重要。
还好,我有我的粉丝。
他们无条件地相信,凌志是天底下最善良最温柔最谦恭最有礼的小孩儿。
这就够了。
我合上眼,安心入睡。
写完这章才发现题目《一朝醒来是歌星》极眼熟呢。
是啦是啦,陈升出过同名的专辑。
升哥人好,不会介意我盗用这个名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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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想让小志作第二名的,但因为快乐男声某个奇怪的评委,“二”极富贬义。
三四我不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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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小志,就是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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