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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
“同一份东西你要卖两份价钱,是不是太黑了?!”我不耐烦地转着笔,这索玛未免太爱钱了,我不过是让他把之前卖给我的资料再拷贝一份给我,他居然要重新收钱。
索玛倒是觉得理所当然:“那当然,爱要不要嘛~”
“……”我实在是说不出话来。
他继续说:“说真的,那些资料不好搞,而且很多都挺危险的,我这儿都不敢留备份,你弄不见了,我也要重新找,劳动成本很高的。”
抽搐着嘴角,我终究是没有太多当家庭主妇的天分,放弃了讨价还价:“那就跟这次的生意一起算帐,三天之内我要拿到手。”
那边夸张地嚷了起来:“哟~丁大小姐当我神仙啊!”
“废话,你拿这么高价钱不干活,当心折寿。”我恶狠狠地甩下这一句,挂断了电话。
回来的时候,那张装着资料的记忆片就消失不见了。果然是因为有人不想我知道里面的秘密,所以才会有这样一连串的的事情么?
真的是徐盈吗?我皱起眉,千百次回想那女人在我面前表现的种种:
傲慢,矜持,自以为是但是其实没什么大脑,除了是个从小接受“自己是高人一等的”这种教育的大小姐以外,什么都不是。
但是很多东西又不能仅仅看表面,知人知面不知心。只是,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
“丁特助,”内线电话响起,是陈秘书,“莫总让您去一趟他办公室。”
我起身,走进莫可的办公室。
他正在打电话,看我进来了,只是挥了挥手示意我坐下。我在沙发上找了个地方坐着,抽出烟点着。
忽然有种很奇怪很陌生的感觉,什么时候我跟莫可的相处模式变成这样?
答应莫可要在徐氏帮忙,于是他作为公司的前辈,也是公司实际上的最高层,手把手地教我、培养我。我是当太妹很多年了,但是我毕竟并不精通□□,也不懂生意经。所以作为一个后辈,作为一个“特别助理”,近一年的时间里,我尽力地去学习,去适应这个环境。
什么时候自己的火爆脾气变得阴沉?不清楚了,反正等我发现连面对着从前觉得最欠骂的莫可以及最适合拿来开骂的高孝其,我也没有太多力气去骂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就像等我发现自己从一个单纯的叛逆野孩子变成一个浑身冒火的脱缰野马的时候,已经走了好远好远。
改变,好还是不好?不清楚,反正也回不去了。
“干嘛呢?”莫可挂了电话,“坐在那儿发呆,烟灰掉了我一地。”
我这才惊觉手中的烟已经快烧到手指,撇撇嘴把它掐灭了,抬头道:“有什么事?”
他递给我一份文件:“最近海关那边抓得挺严,我们好多货物都被卡了回来。”
物流是徐氏的主要业务之一,除了表面的正当买卖以外,一些不好公开运输的东西,又如走私的货品,都是业务范围。
“不是疏通好了么?严打关我们什么事?”徐家一向打点好了上上下下,毕竟是替人家运的货,出什么问题不是打落牙齿和血吞就可以解决的。
莫可轻笑:“风声紧,那关长怕了。”
我挑挑眉:“知道了,我找个时间约他谈谈吧。”
所谓“谈谈”,就是跟他谈谈“价钱”,正所谓钱能壮胆,胆子小了,塞点钱就可以撑得比肚子还大。
他点头,扩张不到一厘米的嘴角微笑着:“孺子可教。”
我不置可否,这些东西都学不会,那我还怎么混。
“明天星期五,晚上有空吗?”他看着我。
“有事?”我用一贯的公事公办地口吻问到。
“嗯……也不算公事,你先说你有没空吧。”他难得地卖起关子来。
我皱起眉:“有话直说,现在也可以说。”
“别一副觉得我是黄鼠狼给狼拜年的表情好不好!”他摊摊手,“我只是想请你吃顿晚饭。”
我翻了个白眼,难道现在不是么?“你干嘛,徐盈可是醋坛子,我可没力气一天到晚吃她的卫生球。”
“她早上的飞机,去日本了。”
“有什么事不能现在说?!”莫可越卖关子,我心里就越别扭。
莫可叹了口气:“明天,是你二十岁生日,我也就是想给你庆祝一下,你看你……”
我愣了愣……明天,我二十岁生日?
下意识地往墙上的日历钟瞟了一眼,果然,星期五,十一月二日。
“怎么样?”他笑了笑,平日里冷冰冰的语气难得地带上一点点暖意,“给个面子吧,我连餐厅都定好了。”
“随便。”我转身离开办公室。
城内最高级的西餐厅,东西以又贵分量又小而著称。但是这里的装修以及服务品质一流,口袋里有钱的人都喜欢来这里显示自己的物质富有精神高尚。这里的每一口食物,都让人有直接嚼着钱的感觉。
即使在以前疯狂败家的时候,我也没有来过这家餐厅。倒不是因为舍不得花莫可的钱,而是因为这家餐厅曾是我一个小小回忆的背景布。以为那个回忆早就灰飞烟灭了,然而等我站在这个高贵华丽得苍白的大门面前的时候,那个画面就这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了。
那时候的我,才刚过十五岁,莫可二十一岁。
当然,那时的他不知道我年纪,我发育的早,十四五岁时的个头跟二十岁的小麦没什么太大不同了。再加上个性,通常别人对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个十八九岁的女孩了。所以,莫可也就理所当然的那么认为了吧?他没问,我也没有刻意去说。
那个时候的自己,天天翘课,到处瞎逛。无处可去的时候,就会跑到莫可那间黑漆漆的阴森小出租屋找他。
通常会干什么呢?他那个屋子里,一张床,一个柜子,一张塌塌米桌子,连凳子都没有。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混混,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工作,用一穷二白来形容可能夸张了点,但是也差不多了。
“别这样盯着我看。”他会坐到墙角,一个劲抽着最便宜的烟,眼睛瞅都不瞅我,只是看着天花板昏暗的电灯。
而我通常是把下巴架在他的肩膀上,死死地盯着他看。
虽然是地痞流氓,然而他的五官气质都不像混混应有的。算不上帅气,长眼薄唇,凭空替他多添了几分冷漠。
虽然从小到大见的男人不少,也有人追求过我。不过下场通常是被我甩了一巴掌之后直接踹翻在地上的。知道自己并不漂亮,也没有什么吊起来卖的打算,仅仅是讨厌笨蛋而已。莫可是一个特别的存在,他也没有对我特别好,每次见到我都会习惯性地皱起眉,就算我坐在他身边,他也可以一两个小时没有一句话说。而他也没有特别对我不好,就算根本没什么钱,啤酒会留我一份,我靠在他身上趴在他身上躺在他身上,他也不会推开我。
那个时候的自己,还太小了。除了从小相依为命的小麦,还没有过在乎其他人的感觉,一直任性过活着。从小就被叫成“杂种”、“野孩子”,念书也不行。没办法做一个乖孩子,那就干脆彻底做个坏孩子吧!既可以保护自己,又可以保护小麦。
在某一次我们在大街上闲逛的时候,他忽然问起:“你啊……天天跟我鬼混,有没有想过未来?”
“没有。”我答得很干脆。当时我跟小麦的所有收入就是靠一家杂货店,过着有今天可能就没明天的日子。现下活着的每一刻怎样可以舒服些才是我人生的主题。
他难得地把我抱在怀里,揉着我的头发:“可是我想过,我一直在想。”
我知道,莫可是个有野心的人,而且野心还不小。他现在的确是个混混,但是他绝不会当一辈子的混混。
“看到那个了吗?”他指着对面马路那间华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的高级西餐厅,“总有一天,我要能像去楼下的麻辣烫一样在那里吃东西。”
而我傻傻地看着那绚烂夺目的大门和晶莹剔透的落地玻璃,心中没由来地一阵发烫。我从没盼望过自己有天能成为暴发户,然而那玻璃以内的世界像是童话中的城堡,虽然虚假得很,却丝毫没有减少它的诱惑力。
城堡的美丽并不在于装饰的华美贵重,而在于,城堡里面,有王子。而王子的任务就是拯救公主。
“干什么……?”莫可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灵魂出鞘了?”
我愣了愣,这才猛然回过神来。过去的他,现在的他,重叠在一起。
“不喜欢这里?”他继续问,“你从一进来就心不在焉的,我喊了你半天都没反应。”
我低头,掩饰自己的失态:“没事。”
Waiter斟上红酒,他举杯,微笑道:“来,祝我们丁小谷一年比一年漂亮,一年比一年聪明,二十岁生日快乐!”
我有些被动地跟他碰杯,虽然没有说话,心中却风起云涌。
已经五年了吗?他果然已经实现了他的目标,我却没有被拯救。而他的公主,非但没有被他拯救,反而因他而死。
“还记得吗?”我扫了四周一眼,“你曾经说过,要像去吃麻辣烫一样在这里吃饭。”
他点头:“记得,并且也做到了。”
可是代价很大,最起码对我而言是这样。
“那你现在满足了吗?”
“人生在不同的阶段,都总有不同的目标。”
我撇撇嘴,好冠冕堂皇的理由。然而不就是人类贪得无厌的劣根性而已么?小麦,不就是这贪念的牺牲品么?
当然我也没有资格去说他什么,因为我也是个贪得无厌的人。
“别总想些有的没的,”他笑了笑,“今天是你生日,我希望最起码在今天,你能放松一些,咱们好好吃顿饭。”
我反问:“什么叫‘好好吃顿饭’?”
“就是像从前那样。”他给出了答案。
我低下头,看着盘子中的食物,忍不住勾唇自嘲。
像从前那样?像从前那样,天天不担心未来地肆意妄为?不需要忧愁明天,没必要背负过去,仅仅是活在此时此刻而已。
然而我却没有办法再回到过去了。或许这是偏激的想法吧,小麦的死,是一道永远不会愈合的伤疤,即使多年以后,它依旧在深夜抽痛,在无人处淌出污血。木材可以削成木屑,木屑却再也无法变回木材。
“干杯,”我敛去心中的思潮,举起杯子,“为我二十岁的生日。”
也为我再也回不到、再也找不回的过去。
好困啊……
为什么都么有留言呢……默一个……
哎哎~~
话说为了应景,给了一个生日的场景给小谷哦~
K,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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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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