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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想要的,是你不下去 睁开眼的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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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州把小敏哄睡了拎着电脑上楼是1个小时后的事情,吉他声早已停止,或者说,吉他声在小敏进门的瞬间就停止了。
“我来了。”他推开门,阳州还在露台上,看着窗外没有停歇的雨。
“她怎么回来了?”
“好像是因为下雨,采访取消了,她也很不爽。”立轩将电脑放在一边走到阳州身旁,从后面搂住阳州的脖颈,“我这不还是上来了。”
“我想要的,是你不下去。”
还没等立轩应答,阳州就转过身,封住了他的嘴。
他不想听到答案。
这个答案,他比谁都清楚。
再美的浪漫,也抵不过名为“日常”的现实。
一阵亲昵之后,立轩将两张榻榻米折叠床垫铺在地上,阳州躺了下来,他坐在阳州的身边,在笔记本上完成未完的工作。无论阳州睡不睡得着,他都只会安静地躺在那里,无论立轩累不累,他都会上来在这里,完成本应在公司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这是某种默契。
阳州睁着眼,他暂时还闭不上,这样躺着头一斜,就能看到立轩的侧脸,即使相隔五年,这侧颜依旧令他着迷。在遇到他之前,他从未想过,真的会有念念不忘这种事情。
在分离的五年里,他的身边也流转过不少人,理想被现实击打得破烂不堪之后,他过上了放浪形骸的生活,以为,早已没有什么好挂念的,若是今宵醉酒明日死,那就死吧,抱着这样的想法,连吉他都卖掉的他就这样在雨中倒在街头。
然后,就被捡到了。
虽然很落魄,但那真的是,他最喜欢的相遇。
如果按照一般的剧情,两个人再会之后就会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在生活中,这些就都是扯淡——立轩将烂醉如泥的他拽回了家里,照顾了他一晚上,第二天也什么都不问,就拉着他洗澡刮胡子,逼着他吃饭,替他赎回那把破吉他,然后,跌入缠绵。
他真的一不小心就以为他们可以像当初那样交往,像当初一样。
直到立轩告诉他,他已经结婚了。两年前听从父母的意思相亲结婚,娶了个工作繁忙的记者,他的心本就装不下他人也就这么应了。毕业之后按照父母的意思在银行找了份工作,工作之后应父母的要求结婚,一切顺理成章,理所应当。
阳州能够理解他,本来他们当初就分手了,或者说,他早就放手了。
他一直都是个,听父母话的小少爷。
上次分手之前,他把他拖进旅馆呆了三天三夜,昏天暗地没日没夜地只干一件事请,累了就睡,醒来就是一顿疯狂,除此之外,他再也找不出能面对分离的方式,虽然这分离是他自己提出来的。
所以这次他又说了相同的话:
“那小少爷,在分离之前再让我多干几次吧。”
结果这次小少爷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继续在这里住吧,以后有的是时间让你干。”
“那女人呢?”
“她不会介意的。”
结果,他就真的以“大学无家可归的学长”身份,住了下来。
真是神经大条的女人。
不过一般的女人也想不到,自己的老公会是个同性恋,还会把以前的男人带回家吧?
“现在想想,可能你比我还要混球呢。”阳州闭着眼说道。
“还没睡着啊?”立轩将手放在阳州的额头上,“你又想到什么了?”
“想干你。”
立轩合上电脑身子一挪俯身狠狠地啄了阳州一口:“混球,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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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的时候,他的外号就是“混球”。
他仅靠大一大二两年,就混得了这个名声,混球。他就是那种,新生真正需要提防的学长——不止玩弄学妹,还染指学弟,说不上夜夜笙歌,但也完全可以用目不忍视来形容那种糜烂的生活。在这样的名牌大学里,他是个绝对的异类。可是恰恰他的成绩却又一直可以低空飘过,才华横溢,为人还低调,性格很好相处,所以还是有人愿意和他做朋友。
他的臭名声,是受伤的人们顶起来的,可即使这样,还是依旧有人,飞蛾扑火。
他依旧来者不拒。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啊。”
这是他的座右铭。
阳州从不提起他的家庭,这般扭曲的价值观是谁给予的无人知晓,若他的生活正常一些,凭借他的才华与样貌,大可成为校园红人,可他偏就不喜欢这样,谈着自己称不上恋爱的恋爱,开到荼蘼。
有多少女生扇过他巴掌他不知道,他一直觉得这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更何况他一直都有乖乖地做安全措施,相比那些完全不思考的人类要强多了。
可即便这样,他也被称作混球。
他也不觉得这是什么贬称。
那天出门时,室友对他喊了嘴,混球出门带伞啊,今天有大雨。他像往常一样没心没肺地回道,在雨上借伞遇到个妹子也不错。
可惜那天,他没有遇到妹子。
睁开眼的时候,房间里才刚蒙蒙亮,他一愣,接下来手下意识地往左边一摸,在摸到那只温热的手时,才安下心轻声呢喃道:
“早安,小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