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86、第六十七章 石封的光之国 ...

  •   被贝利亚拿走了支撑着光之国光明的等离子能量,顷刻间光之国陷入了前所未有的黑暗。所有的一切,不管物还是人,都纷纷化为了一座座冷冰冰的雕像。
      “最后这点光芒也消失的话,这个星球就彻底毁灭了!”奥特之母看着仅存的那抹微弱的光亮,焦急不已。
      “光之国,让我来保护你!”泰罗说着就要化身火焰,维护那仅剩的火光。
      但是刚要上去便被赛伊挡住了:“奥特之星一定会复活的,等离子因我而进化,由我来保护最为合适不过了,在这之前,就让我来守护这最后的光芒吧!你们快离开!”以他的能量,仅能保住自己不被石化。
      说完不待泰罗回答,便急忙跃了上去,伸出双手轻轻的捧住了那火光,缓缓的输送着生命之源。
      如赛伊所想,石化的速度因为他力量的介入而变得缓慢,但是不可避免的奥特之父、奥特之母也被石化了。不过很幸运的,在他们石化之前,用他们仅存的力量送泰罗出去了。
      “谢谢!为我们光之国守护这最后的光芒……”
      “我们还有希望……”
      ……
      奥特之母奥特之父相互依偎着,看着赛伊的目光里充满了感激与期望,慢慢化为了石像。
      为了能够撑到夺回等离子能量,赛伊仅仅维持着光芒亮着的程度,甚至就连他的双脚也有了石化的趋向。
      赛伊艰难的动了动沉重的双脚,皱了皱眉最终放弃动作,只希望泰罗能找到救援,也希望赛罗和雷欧早点发现光之国的灾难。
      就在赛伊为光之国未来担忧不已的时候,一声鸣脆的长吟过后,又一声威慑的嘶鸣传来。赛伊一惊又一喜,看着天空中那两道越来越近的身影,惊呼:“帝路亚、利多利阿斯?!”
      没错,来的正是这俩!
      原来,和赛伊被迫分开后,帝路亚返回故乡请求支援,却被尊主告知赛伊无事后才放下心来。正准备回去等赛伊的时候,却得到了利多利阿斯的消息。
      当初利多利阿斯就承诺,等武藏、也就是高斯成熟之后就会跟赛伊走,然后和帝路亚再也不分开。没错,这俩货早在以前就“私定终身”了!
      欣喜的帝路亚二话不说就带走了利多利阿斯,对于继承审判之名的帝路亚来说,带个人穿越空间还是可以的。因此在接到利多利阿斯之后,便跟着赛伊的气息迅速追来。
      “主人!”“主人!”一清脆一低沉的声音传到赛伊的脑海。
      看着利多利阿斯和帝路亚在天空中徘徊,赛伊心下一松,忙用意识联系两人。
      在一阵无人知晓的情况下,在赛伊凝重的点头中,帝路亚对帝路亚轻柔的叫唤数声后便化作一道金色光芒飞向等离子火花塔那最后的光芒。
      与此同时,双脚已经趋向石化的赛伊,在利多利阿斯的帮助下离开了原地。
      艰难的动了动脚,赛伊坐在利多利阿斯的身上回头,看到了化作光芒保护着等离子火花的帝路亚,右手划过左手腕上的金色铃铛,“叮铃!叮铃!”两声后,一层极淡却十分坚韧的结界护在帝路亚周围。
      “利多利阿斯,我在这里设置了结界,帝路亚不会有事的。”赛伊轻柔的拍了拍利多利阿斯的脑袋,在利多利阿斯不舍的眼神中,一人一鸟最终还是离开了。
      被贝利亚扔到宇宙半空中梦比优斯,看到贝利亚拿着等离子能量疾驰而去的时候,心底浮现出浓浓的不安和恐慌。
      拼着手臂被勒伤的代价,梦比优斯挣脱了身上的束缚。
      向着光之国的方向,全速的飞去。
      跌跌撞撞的落地后,梦比优斯眦目欲裂、无法置信的看着周围的一切,震颤不已:“这、这是怎么回事?!”光之国怎会变成这样?!
      原本常年光芒笼罩的光之国,此时一片荒凉,荒芜中带着阴沉沉的黑暗,绝望、恐惧在周围蔓延。
      ‘梦比优斯……’
      “你们还好吗?”
      ‘我们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说话的是虽然被石封,却依旧残留一些意识的奥特兄弟。
      “我们真的没有办法打败那个家伙吗?!”一想起贝利亚,梦比优斯就很愤怒。
      ‘只靠我们的力量是无法打败他的,可是……他在的话……’
      “他?”
      ‘就是和贝利亚有着相同遗传基因的地球人,雷奥尼克斯。’
      “雷奥尼克斯?”
      ‘他拥有雷布朗多星人的血统和操纵怪兽的能力,如果有他在,也许会帮助我们打败贝利亚的!’
      “那么,他在哪儿呢?”
      ……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86章 第六十七章 石封的光之国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