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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披着狼皮去吃狼(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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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涵~”
看着夏修那妖孽身穿金色亮片,紧身低领的银色上衣,一路捏声捏气的奔过来,郗涵真的不想说认识他,当初怎么就他的可爱纯良的外表所蒙蔽了呢?
一屁股坐在郗涵边上,就开始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内容的主题无非就是他今日买到的宝贝,“跟你说,那本是给皇上皇后陪葬的,被店主的祖先给盗了,然后作为传家宝,不卖的,但是小爷用三寸不烂金舌以及小爷这动人的美貌征服了店老板,毕恭毕敬的双手献给了我,赞美之词溢于言表,什么这双扇子跟了我才是跟对了主人….”
还好,还好,今天夏修有新鲜的事情,顶多只是一直不停地说,应该不会去疯,切,老板还毕恭毕敬?怕是你威逼利诱,用极无耻之道逼老板割爱的吧,又把这回巡演的费用搭进去了,等瑞杰知道了,又要痛心疾首了。可怜的瑞杰,可怜的所有认识这货的人,包括自己。
“涵涵,你怎么穿了件这么丑的衣服?一点都不符合酒吧的气氛,真的是,哎——”其实郗涵穿的并不难看,相反还衬出郗涵的清秀,只能说是包的紧了点,该露的都没露,开玩笑,这货一疯起来什么都脱,就他那样子,那些狼就帮着脱,衣服十有八九都不能穿了,当然只有他穿多点,才能能够保证夏修最后还可以有件衣服蔽体。
“唉!阿黄今天在哎,那我们又可以去抢他的位子了,走走走,好久都没有给这个世界欢快了,今天心情好,快快去造福人类”
完了完了,最丢人的来了,这个酒吧要掉档了,虽说夏修是当红炙手可热的偶像兼实力天王,那也仅限于有大师帮他谱曲,他顶死了自己填下词,填的还不赖,但是他对节奏的这个把握可谓是一种无人能理解的哲学,没次只要是阿黄,那天晚上酒吧的人们就赶快回家洗洗睡吧,别让这个祸害钻了空子,污了您的耳。
还没为今晚这家酒吧哀悼完,就看就夏修把阿黄逼到了门外不停地哀嚎着,不用想也知道,无非是老板会炒我的云云,而自己已经戴上了耳麦,还一脸亲切的对着话筒说,“各位好久不见的朋友,你们好吗?今晚让我为你们带来劲爆的音乐!”
啧啧啧,看他high的那个样子,没看见有些见过这些场景的老顾客都已经准备走了吗?不过也好,应该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今晚,不过就是要对不住大家的耳朵了。
“呲——!呲——!”一声声刺耳的声音刺穿耳朵,紧接着就是不知是什么节奏的音乐,听的让人浑身不自在,总觉得跟自己的心脏跳动频率和应有的拍子不一样,有一种莫名的窒息感,闷在胸腔里的怒火有种燃烧的趋势,总有种想揍人的冲动。
天啊,明天又要上头条了,真的是,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的名气就是大街小巷各版各条的八卦给捧出来的呢,以前你的老总司空见惯了,不知道现在这个会不会顺着你,真不希望明天有哪位火眼金睛的又看见我了,我的名声都被你搞坏了,弄得大街小巷都觉得我跟你有什么,每次你衣冠不整的出现在酒吧的时候,我也衣冠不整的在旁边,上辈子你肯定是那种祸国殃民,欺君惑主的小倌,要不怎么是这妖孽胚子?!
夏修的确上辈子是欺了君,惑了主,从而导致王朝的灭亡,祸了国殃了民,但是这小倌,怕是不准,人家好歹是温文如玉的宰相之子,至于这妖孽的性格,上上辈子,是不是小倌,谁又知道呢?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