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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邻居 ...

  •   “李义民,你简直猪狗不如!”
      我对电话吼,用力摔上,怒气化为汹涌的泪意,我告诉自己不要哭,为了这种人,根本不值得。
      听说喝水能止住眼泪,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水,仰起脖子,喝得太急,呛到了气管,扶着墙壁不住咳嗽,温热的液体从脸上滑落,我对自己说,这是呛到的。
      七年的恋情,终于还是抵不过时间的消磨,房间里已经没有他的东西,走得很干脆,这个胆小的男人,最后也只敢给我打电话,告诉我分手,我猜他不愿看见我的眼睛,生怕自己会心软,会犹豫不决。
      我躺在沙发上,回忆我们的恋情,从大学到现在,为了他,我向家人出柜,为了他,我放弃了优渥的工作,后来,因为他鼻敏感引起的过敏症,我甚至不得不把养了几年的忠犬送出了家门。
      想起它,我又骂起了李义民,他连一条狗也比不上,狗养熟了,就不嫌主人,无论贫穷富贵,他倒好,一声不吭走了,七年,整整七年,难怪网上的人都说,认识的人越多,就越喜欢狗!
      我决定搬离这间公寓,这里有我与他太多的回忆,每个角落都有我们相处的情景,我无法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
      我在中介那里找了间房子,位于近郊,想一个人安静地度过,我需要时间来平伏自己的心情。
      房子不错,一室一厅,一个人生活刚刚好,朝南,阳光充足,因为远离市区的缘故,空气也格外的新鲜,适合‘病人’‘疗养’。
      搬去的第一天,在我吭哧吭哧扛着大包行李往上爬,一边诅咒坏掉的电梯,一边诅咒李义民让我活受这种罪时,一个高大的男人挡在我的面前:“你……你的东西看起来很重,要我帮忙吗?”
      我抬头,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小青年,身体颇为壮硕,染着一头金发,长得很帅,就是看上去有点蠢,我笑了笑,没有拒绝他的好意,尽管是个陌生人。
      他帮我分担了大半的行李,看样子还挺轻松,我们边走楼梯,边聊了起来。
      “你是这里的住户?”我问。
      “嗯。”他点头。
      “这边环境还不错吧?”
      “还好。”
      “最近的公交车站在哪?”
      “不清楚,我很少出门。”
      “宅男?呵呵,看起来不像哦,你挺阳光的。”
      “我喜欢跑步。”
      “我不太喜欢户外运动,不过打球还好吧,这附近有没有球场,有空我们去打一场。”
      进了门,放下行李,我邀请他进去坐,他伸头看看我的屋,摇头指着隔壁道:“我就住这,有事你可以找我。”
      说罢,转身离开,我忙叫着他:“哎,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凯文。”
      他停住脚步,高大的背影站在那,好一会儿,才慢慢回头:“我……我叫阿宝。”
      阿宝,我笑了笑,这名字真傻,就像他的人。
      从旧屋搬来的东西挺多,但都是我自己的,与他拥有共同回忆的,都被我当垃圾扔掉或干脆放在旧居,换了个新环境,心情总算好了一点,我决定再加把劲,认识多点的人,最好重新找个恋人,然后把他忘记。
      阿宝是个热心的邻居,每天早上都会帮我从下面带报纸上来,还帮我装牛奶箱和报纸箱,公寓已经有一些年月,东西看起来都旧旧的,很多都被我换上了新。
      我跟阿宝,很快就熟络起来,有时一个人寂寞了,就叫他过来陪着聊聊天,喝酒吃花生。
      阿宝真的很闲,几乎每天都足不出户,我曾经打探过他有没有工作,结果对方坦白告诉我,他是‘自由职业’,再难听些,算是半个‘无业游民’了,我好奇他的生活来源,但没有问,大家虽然已经认识了一段日子,但还熟不到那种程度,但有一件事我很清楚,阿宝是个好人,而且是个难得的,真正善良的人。
      阿宝有个习惯,老在外面捡一些受伤的动物回来,把它们治好以后再送出去,所以他的房间时常有‘新住客’,可能是一条断了腿的狗,病了的猫,翅膀受伤飞不起来的小鸟,或者是一只瞎了的乌龟。
      有的动物,住一段日子,病好了他就将它们送走,还有一些实在无处可去,就住在阿宝的家里,他家中一条瘦不拉几,老态龙钟的狗,就是这种情况。
      “你真有爱心。”站在他家门口,我忍着夺门而出的冲动,言不由衷地说,他家里动物太多,各种味道混在一起,实在令人作呕。
      他摸着老狗瘦七,没有回应我的话,也许是听出语气里的不屑吧。

      对面来了一户新住客,一对四十多岁的夫妇,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
      入住的那天,他们在搬东西,我看反正闲着,就过去帮忙。
      夫妇两个都是本地人,因为拆迁,才搬来这里住,两人都是做生意的,平时忙得不可开交,十来岁的女儿一个人寂寞,夫妇两人每过一段日子,就买条小狗给她作陪。
      “每过一段日子?”我提出疑问,此时小姑娘正抱着一条两月大的小狗爱抚,看样子亲热得不行,小狗圆溜溜的眼珠瞅着我,肉乎乎的好不可爱。
      “唉,这不是小孩子喜新厌旧嘛,养一段时间,狗大了不可爱,她就不要了,吵着要买新的……”
      砰!
      突如其来的巨大声响,把我们几个都吓上一跳,小狗更是惊得汪汪直叫,转头看去,只见阿宝正从门里出来,脚边跟着瘦七,声音是他摔门时弄出来的。
      阿宝谁也不瞧一眼,绷着脸走来,越过我们的身边,下楼梯去了,梁先生跟梁太太神色古怪地对望一眼,显然不知那人干嘛发这么大的火,小姑娘倒是不怕,伸长脖子,兴味盎然,显然被阿宝的帅气‘迷倒’了。
      对这种年纪的女生来说,又帅又酷的男生才能成为她倾倒的对象吧。
      我尴尬地笑了笑,对梁氏夫妇说:“他人挺好,平时不是这样的,今天……也许正好心情不佳吧。”
      阿宝为什么生气,我多少有点了解,大概是小姑娘频繁换宠物的行为惹到他那根充满爱心的神经,他这个人,哪儿都好,就是有点太过死心眼。
      “阿宝,在吗?”
      晚上六点,我敲他的门,好久,他才过来开门,看上去气还没有消,连带看我的眼神也有点不善。
      “我买了酒,要过来不?对了,还有你最爱的鸡爪!”
      阿宝最爱吃楼下的盐局鸡爪,每次都吃得津津有味,恨不得连骨头一起吞下去的样子,有时他心情不好,不愿过来时,我都用这个方法‘诱惑’他,果然,听说有鸡爪吃,他咽了咽口水,说声‘等等’,就回屋里换衣服了。
      阿宝知道我不喜欢瘦七身上的味道,所以从不带它过来。
      阿宝吃鸡爪有个坏习惯,就不是喜欢用工具,每次都是徒手上阵,抓着就往嘴里送,怎么劝也改不了,最后我实在没办法,本身又有点小洁癖,就准备好一次性手套,阿宝刚开始不愿意,但在我再三要求,并恐吓他不听话以后就不给他买鸡爪,他这才乖乖地用了起来。
      阿宝的心情在连续吃了八个鸡爪后终于渐渐好起来,我又打开电视机跟他一起看球赛,他特别喜欢看足球,但跟其他人不同,他并不在意哪队赢了,甚至不在乎球进不进笼门,只纯粹追逐着那个被踢来踢去的球,很有蠢蠢欲动的感觉,看到忘形时,他甚至会突然站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扑进去抢球那般,我时常笑他,这么喜欢足球,为什么不参加此类活动,他挠着头傻笑,样子蠢得要死。
      梁太太的女儿似乎真的很喜欢阿宝,有一天,她过来敲我的门,跟我打听阿宝的事情。
      小姑娘十五、六岁的年纪,却有着超越一般同龄孩子的成熟,身材高瘦,打扮潮流。
      “凯文哥,隔壁的阿宝哥,是不是不喜欢我?”她嘟着嘴撒娇“为什么每次我跟他打招呼,他都不理我?但我看他跟其他人都有说有笑。”
      “谁知道。”我翻白眼,心想就算知道原因也不会告诉你,凭什么阿宝必须对你好?
      “我就觉得他对我有意见嘛!人家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不如这样,你帮我问问好吗?如果真是我的错,我跟他道歉?”
      小姑娘亮晶晶的眼瞅着我,尽管心里不耐烦,我还是勉强答应下来,她高兴地离开,回自己屋里去了,我摇了摇头,正要转身,却看见梁家邻居的里门不知何时开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探头出来,看了我一眼,又害羞地缩了回去,砰地把门关上,我不禁莞尔。
      搬来这里已经有两个月,这一层四户人里,就数404户一家最神秘,小姑娘的亲人我从没见过,这门后面也异常安静,从没听见里面传出什么声音,我问久居这里的阿宝,404住着什么人,阿宝却叫我不要管得太多。
      真是莫名其妙。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新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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