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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3)击鼓鸣冤 ...


  •   成都府。
      中原有三大府的知府形同虚设:扬州府为临江王所辖,历朝都是皇子封地;广州府为岭南王云家世袭的总舵;成都府则是蜀中王绍氏代代相传的家庙。
      今代绍王绍震廷虽然荒淫无道,却鲜少吃窝边之草;巴蜀物产丰庶,又与外交通不便,民生勉强还算安乐。成都府知府孟良材乃是绍王继妃的表弟。地方之事儿么,自有绍王府打理;他每日里只需巴结好表姐与表姐夫一家,做做表面文章,便可乐得逍遥。政绩上他本无甚野心,三年一考因着绍王照拂的缘故也总能过关,偶尔还能呈报个“颖异”。

      如此一来,知府大人平素不觉有些闲极无聊。
      上一件公务还是有个一个月前有个外省行商前来巴蜀,没拜行会,会长率领一众商户前来要求暂扣其商牒的事儿。后来结果一查才知道,这行商乃是绍王新娶的小妾他老爹,于是乎私下里摆了桌酒席两方劝和收场。接下的紧要公务则是帮表姐留意城中何时才会新来京城流行的梅花胭脂,此事可遇不可求,也不知道何日能够完工交货。
      因此乎,当家丁冲进来叫,“老爷,老爷,不好了,外面有人击鼓!”的时候,孟良材还是颇有几分兴奋的。
      中原律法,寻常诉讼,俱都要具足状纸,在府衙下的海捕司、民生司、礼法司三司提告。简单说来,海捕司是刑事案,民生司是民事案,礼法司则是风化案。唯独有奸杀忤逆叛五重罪,草民皆都可以在各府门前击鼓鸣冤,直呈州牧。
      成都府治安良好,已有近一年未有凶杀案件。最近也未听说哪里有死什么人。故而孟良材心底下盘算着,多半乃是奸案。
      断奸案多好玩啊?涉案的还多半有姿色不错的妇人女子,可以饱足春色。

      那边厢夫人捧来官袍,也是煞有介事。“老爷,这可是您任上第三次有人击鼓鸣冤,今次可要好好表现一番,莫让王爷王妃失望。”
      “第三次?本官在此任职十年了,原来才第三次啊?”
      孟良材已记不太清前两次都是什么事儿了。在夫人提醒之下才想起来。原来有一次是寡妇杀了奸夫,奸夫的正妻来报;还有一次是个忤亲案,儿子喝醉了酒误揍了老子,结果被判斩首。绍王恩典,大笔一挥,斩首改为斩手,于是万民叩称慈悲。
      今次,会是什么案件呢?

      “丹巴,去成都府各处,就说有人击鼓,状告绍王。”沈微行压低声音,“能召集多少人来就召集多少人来,要能让全成都府的百姓都聚拢来观就是最好。”
      “晓得了。”
      “还有,我在堂上,无论发生何事,你都不要惊慌,照我安排的去做便是。”
      丹巴匆匆跑去干活。
      沈微行靠在鼓下,闭目休息。
      脚踝处的髓虫十分顽强,根基内力只要略失压制,便是疯狂反扑的势头。
      她选择一面处理绍氏姊妹之事,一面即刻炼化髓虫——两路齐攻颇有凶险之处,但沈微行亦并无其他选择。她并不知晓娓如赠的药物能压制髓虫多久,但却知晓,一旦髓虫开始贯通骨髓,那种速度绝非她现今的根基可以抵御。

      换装速度最快的师爷跑了出来。
      “是你击鼓啊?”
      沈微行瞟了一眼,点头。
      “状告何人?”
      “上了堂会讲。”
      “……别那么冷冰冰的嘛。”师爷堆着笑容,“看你年纪轻轻,是不是家里娘子跟人跑了?”
      沈微行低头看了看自己。
      她衣襟染血,所以下来之后在成都府市集上临时买了一身男装。
      她已比从前丰满了些,亦未刻意缠胸。但冬装大氅批裹之下,若不刻意点明性别,说是男性或是女性,都无不可。
      “我说,若非大奸大杀的案子,不如去后面海捕司提告,这击鼓鸣冤的规矩可多。”师爷好心劝告,“你年纪轻轻又长得眉清目秀的,要是吃了什么亏的可就不值得了。”
      “一百二十六条人命。”沈微行淡淡挑眉,“算不算大案?”
      师爷瞪圆了眼睛,打了个哆嗦,不说话回去了。

      捕头穿梭,刑名、水火等司职各寻其位。沈微行不用细算也知道此地知府已经超时。中原律令,但凡有击鼓之人,州牧需在一刻钟内升堂,否则就是怠惰之罪。如今则已足有半个时辰之久——但却正中沈微行之下怀。时间越久,就越利于丹巴召集百姓,前来围观。
      看了看身后,沈微行微勾嘴角。丹巴果然能干,府衙外面已围成一个大圈,打着呵欠的衙役匆匆忙忙出来看了看,又说要拿绳子拦阻,又因找不到绳子在哪里而争辩不休。百姓们早已趁此机会往前挤了个通透。

      成都知府终于出现。
      孟良材一手捋着精心修剪的美髯,一手轻拍惊堂木,“升堂——”
      刀剑齐备的海捕司衙役领上来一个眉目清秀的年轻人。
      孟良材清了清喉咙,努力表现自身威严。“堂下何人喊冤?”
      “草民陈静,长安人氏,四年前来到成都府;现居牦牛坪侧十五里处,打猎为生。”
      “哦,原来是山上的猎户。——你又状告何人哪?”

      孟良材不知道为什么大堂外面的百姓会喧哗得如此吵闹。
      他不耐烦地大力一拍惊堂木,“给本座安静!陈,那陈什么,你声音大点儿,究竟状告何人啊?”
      “蜀中王绍震廷。”
      “哦。蜀中……蜀,蜀什么?你再说一遍!”
      沈微行抬起头,剑眉下双眸煞气如刀。
      她缓慢地,一字一字说。
      “蜀中王绍震廷。”
      孟良材差点摔到座下。
      “本座……听不太清……你你你,你可否,再说一次?”
      “大人何必明知故问?”
      沈微行缓缓站起身。
      “草民状告蜀中王绍震廷,雇凶屠杀牦牛坪牦牛村上下一百二十六人,还请大人——明察秋毫。”

      “你……”
      “大人。”师爷轻咳,眼神暗扫了下衙门口那黑压压水泄不通的百姓。
      孟良材十年为官的全部气度阵仗,都用来在此时此刻提一口气拼了老命压住那狂奔在胸腔中的心跳。
      “大胆刁民!在公堂上竟敢直视本座,还,还不跪下!”
      “草民是因为大人说听不清,是以上前禀明。”沈微行撩衫跪下,“如此,大人是已听到了?”

      堂外一阵哄笑。
      孟良材看一眼师爷。
      师爷俯首,在他耳边嘀咕了几句。
      孟良材面露喜色。

      沈微行看住这一幕。
      她幼年读物中便有中原律法,官场规矩,朝廷礼仪等等。
      但凡是个略通文法的官员,此时此刻的反应,必定只有一个——

      “堂下原告,你可有功名?”
      “草民不过一介白衣,未有官职。”
      孟良材面露喜色,“以民告官,无论坐实与否,先治原告僭越之罪。你以一介白衣状告亲王,更是罪上加罪。依律——”
      刑名师爷已查到了主子要的那一章,赶紧呈了上去。
      “以民告官,五品官员及以下杖四十,五品以上,每等加杖二十。亲王按例乃是特品,如此算来,便是……一百四十杖。啧啧。”孟良材皱了皱眉,“本座念你年轻,定是醉酒之后满嘴胡言,便轻治你个闹事之罪,罚银十两,撵出去罢了。”
      “草民谢大人仁慈——但,是否醉酒闹事,成都府各位百姓亲见,自有定断。牦牛坪一百二十六条人命,尸首俱在。奸杀忤逆叛为重罪,绍震廷纵使身为亲王,亦不可赎。”沈微行刻意提高声音,“——还请大人,明镜高悬。”

      孟良材一个眼色。
      师爷走下堂来。
      “我说,你这年轻人怎地如此不识好歹?这水火棍一顿重打下来,你以为你还有命告状?你就算有天大的冤屈,也不该抓着这天神一样的王爷一顿撕咬,这,是你咬得起的么?”
      沈微行冷笑了笑,“中原制度,府衙不设后门。先生是否要从我身边走出,前往王府请示呢?”
      ——沈微行一言,正戳中了孟良材等人焦急的核心。
      大堂之上,万民围观。下跪此人究竟只是个胆大包天的毛头小子,还是暗藏什么玄机,以他孟良材的眼力劲儿实在判断不出。但如今要想派人去递个信儿,众目睽睽之下,又要如何安排?
      是以孟良材本想大事化小,一面赶往王府请示,一面派人暗缀着沈微行这原告,指示一到,明捕暗杀,都容易办。

      师爷悻悻然回去。
      眼色一递。
      孟良材横下心来,“你既坚持告状,那便莫怪律法森严了。来人,一百四十大板,不许留情!”
      红头竹签扔下地来。
      水火衙役应声接令。

      身后百姓一片嘘声。
      案情尚未描述,前因后果尚未禀明,上来便是大刑,若是原告死于三木之下,岂非冤屈永沉地底,昭雪无望?
      ——保护权贵的律法,便是这般,无法更改。
      沈微行轻咬下唇。
      玄学根基已在对话之间,缓缓分流——她留下七成停留在脚踝处炼那髓虫。余下三成,不得不用来保护自己。孟良材既已发话,这顿板子,绝不好捱。她是刻意打算闹得天下皆知,但却不打算把这来之不易的小命交待在成都府的大堂之上。

      丹巴正从人群外挤进来。
      他喊人喊得太过起劲,上到商贩下到乞丐,怡红院的姑娘们一帮忙宣传,连外城的守军们都巴巴地跑来了。现今他这个原告的同伴却被堵在外面,望眼欲穿。
      “让让……”
      “让什么让,你要看,我不要看?”虎背熊腰的大婶怒瞪了丹巴一眼。
      丹巴只好苦笑地问,“看,看,看,一起看。里面现今什么情况?”
      “啧啧,要打了。”
      “啊?打谁?”
      “打原告啊!长那么俊,跟个姑娘似的,可没想到性子那么傲。”
      “什么姑娘似的?她就是个姑娘!”丹巴跺足。
      “哎?真的嘛?”
      “这,这狗官为何要打原告?”
      “你说为何?那么大胆子敢去告王爷,这不是自找的嘛?我看啊,不止是找打,这是找死。”

      成都府的板子很重。
      第一板下来,沈微行便知晓孟良材杀人灭口的心意已决。
      一左一右,两记重击之后,衙役才报数:一。
      这是沿自蛮夷边塞之地的恶俗,左右各一板后,合为一数。严刑峻法之官员常喜以此手段加重律法中之刑罚,以便有效震慑犯罪之人。先帝南戈朝时,曾专门整治过此风气,严令天下官吏不得以双作单,变相加罚,违者直降三品。谁料到,如此手段,今日又在这巴蜀之地重现。
      一百四十杖本已是罕见的重刑,如今等同加倍。沈微行要硬抗下近三百杖之刑责,纵然以根基为抗衡,亦免不了伤筋动骨。
      但如今身在堂上,去争辩此节又有何意义?

      “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
      喧喧扰扰的百姓们渐渐安静下来。
      沈微行一声未吭,沉默地接受律法的肆虐。
      木杖砸到血肉上的声音被凸显得无比清楚,却又无比沉闷。

      三成根基之外,玄功自然向住臀背之处涌动。
      沈微行强压下去。
      ——集中在髓虫那边的功法但凡低于七成,髓虫便不受控,立马弹回原样。此前的努力,便是前功尽弃。
      但她却算漏了一节。
      右腿上的两处伤痕——一处是她自行以树枝刺入皮肉之中挑那髓虫出来的地方,一处则是她要丹巴下刀断腿的地方。
      下山时匆匆包扎止血,虽不足为害,但距离痊愈亦有不短的距离。
      如今杖责之下,伤口崩裂得很是彻底。
      根基强去护住那刻骨之伤。
      沈微行只得放弃对皮肉之伤的保护。

      “九十九,一百……”
      一杖下来。
      血肉飞起。
      沈微行忍不住闷哼了一声。
      ……太久不曾受过这么重的伤害了。身体居然已经不怎么习惯疼痛。
      堂下,两名守城士卒对视一眼,抽身而去。

      丹巴终于挤到前面。
      正听衙役报数,“……百卅九,百四十。”
      水火衙役抱拳上报,“回大人,用刑已毕。”
      “……所以,现在,可以听……”沈微行勉力支撑着,单膝跪立起来。
      她下意识地想用右腿。
      膝骨处很酸痛。
      改换左腿——牵动刑伤。
      根基被她再度强压——沈微行呛咳。
      “……可以,听案情……了么?”

      一句话勉强说完。
      沈微行应声吐出一口鲜血。
      ——反手擦去口角的血。
      沈微行苦笑,这纯粹就是自己作出来的内伤——血气被她压得过分郁窒,乃至于在肺腑间暗涌。一口血吐了出去,反而轻松了不少。
      最好的一点则是,髓虫仍在安稳地被炼化之中。

      丹巴却嗷地一声,冲了进来。
      “陈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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