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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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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荇之的友谊,说出来你们也体会不出这是多么珍贵的一种感情。
首先这是建立在孤儿院唯不到十个比较健全孩子之间的感情,这里说的比较健全,除了必要的身体比较健全外,还有生活上的不邋遢。作为一个有着二十多年主妇生活的萝莉,爱干净已成为一种习惯,尽管在这个环境下比较的奢侈。乱而不脏成为我们孤儿院孩子一致追求的至高境界。
其次,对于荇之来说,和我做朋友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我身上那种在前世修炼的高贵成熟的御姐风,要不对于一个淡定腹黑,被整个级部女生视为王子的荇之同学,能屈尊和咱这样一个屁孩做朋友?从这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外貌不是十分的重要,更重要的是他那浑然天成的气质,就比如说我。
我和荇之之间的感情,完全不能够用朋友二字来形容,其实我和他更是室友。
前面提到过,院长阿姨对荇之有偏爱,所以荇之同学睡得是双人间,完全不是那种大客厅似的卧室。
这个双人间里除了荇之外,就是我。
或许院长阿姨觉得我还年幼,然后手脚麻利便于照顾荇之,所以安排我和荇之一个房间,求之不得。
虽说我的身体是只有十几岁的萝莉,但是这完全不妨碍我欣赏美少年,毕竟我有一颗四十多岁什么都经历过的大妈心。
至于帮残疾少年换衣服洗澡推他去厕所神马的,一个初三的少年有什么看头?
好吧,我错了,其实挺有看头的,起码比我前世的老公好看,也比这一世的爸爸好看。
身经百战的男人与未经人事的少年相比,差的不仅仅是颜色。
虽说每天都要伺候个人上厕所洗澡神马的蛮累,但是福利真的不错。
乐在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