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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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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时,院门是关好的,如今……
宋大河冷静的看着地下零星的血迹,难道是山里受伤的野兽闯进了他家,这不太可能,附近有他做的陷阱,更何况这山里也没什么大型的野兽。
宋大河顺着血迹终于找到了源头,这是个少年,他的腿受了伤。既然是人就不能不救,宋大河把馒头抱回了屋,转身出来救治了这个逃进他家的少年。
他的腿上还留着凶器,伤他的是一把匕首,谈不上精致,但很锋利,好在宋大河是一猎户,当兵那些年也学会了简单的医疗知识,处理这伤口还是很麻利的。
清早起来,馒头照例是用柳枝刷牙,她可是个爱干净的好孩子,才不会象她爹那样喝上一瓢水权当刷了牙呢。
“呀,呀,呀!”馒头看着饭桌上多出来了一个陌生人,一下还真是没恍过神来,“爹,他是谁?”
宋大河依旧是笑呵呵的:“他昨夜被山里的野兽伤了,逃到咱家,爹救了他。”
哦,这样啊,那是蛮可怜的,一晚上没睡好觉还被野兽追赶,可是,馒头忽然觉得不高兴起来,这小子太能吃了,从她起床看到他就已经吃掉第四个馒头了!第四个啊,这已经是馒头一天的饭量了。
“爹,他会把咱家吃穷的。”馒头趁在宋大河晒兔皮时偷偷在宋大河耳边开始絮叨起来。
宋大河笑着,一把抱起闺女:“放心,饿不着你,对了,你李大婶给你新做了件兔皮袄,就在你床边的柜子里,自己拿去看看,喜欢不。”
新衣服!馒头很激动的从宋大河的怀里挣扎下来,回房试衣服去了,皮草也,这可是真正的野兔皮,看看这毛色,摸摸这手感,这要放在现代没有几千块是想都别想。
就在馒头欣赏新皮草的时候,门外传来少年的告辞:“承蒙大叔收留一晚,在下感激不尽,将来如有机会,一定登门重谢。”
馒头赶紧贴着大门仔细看着刚刚一顿吃下四个大馒头的少年,别说,长的还挺帅,可是帅有什么用,在这个物质贫乏的年代帅又不能当饭吃,再说穿越来之前作为新时代的美少女也曾经是追过星星看过月亮的人,对于帅哥的见识也是横跨太平洋,年龄阶段也是跨越了70.80.90的,所以眼前的帅哥虽然是她穿越后见到难得的极品,可是,可是,还是顶不过四个馒头来得重要。
“你腿有伤,就这样走将来定会落下残疾,听大叔的话,先在这养伤,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大叔家也不差你这口吃的。”宋大河拍了拍少年的肩膀,“别和大叔争了,我姓宋,往后叫我宋叔就成。”
“如此,那就多谢宋叔了。”少年也没争,片刻犹豫后,拱手道谢了。
一百天,一天按十二个馒头算,一百天就得是一千二百个馒头,呜……馒头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就这样,馒头的世界里多了一个叫天阔的少年。天阔住下的第五天,宋大河发现了天阔的一个最大优点,识字!这让宋大河高兴了好久,虽然他也认几个字,但是真的很有限,还是在军营里跟人学了半月,认识数字,会写名字而已。他没想过要馒头多有出息,毕竟是女孩子,将来总要嫁人,可是他觉得女子也该认得字,将来在夫家才不会吃亏。
很应该的天阔这个小残疾变成了馒头的启蒙老师,而且还非常负责的给馒头取了个学名:修竹。
宋大河听到这个名字觉着好听是好听,可是太男性化了,可是又不能告诉对方咱家儿子其实是闺女,于是对天阔老师说:“孩他娘去的早,想取个秀气些的名字,太刚则易折嘛。”
天阔听到馒头的娘是生她过世时,看了宋大河许久,又看了馒头许久,馒头觉得天阔的脸色很有一种既悲苦又羡慕的神色。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馒头的新名字终于诞生了:秀竹!
自从馒头上了学,去成子家的时间就少了,于是变成成子跑到馒头家来,原因自然是一起上学,咳,反正都要吃掉一千二百个馒头,为什么不多做点贡献,馒头恨不得把全村的小朋友们都喊来一起学习,可是天阔仿佛很忌讳让人知道他的存在,便宜爹也表示天阔在养伤,不能太劳累,于是馒头和成子成了这山村小学的唯二学生。
馒头毕竟是参加过高考训练的人,在理解上比成子高出的不是一个层次,可是这悲催的大秦朝在文字上很让人死心,既不是中国古代的繁体字,也不是后来改善的简体字,而是介于这两种字体之间,感觉就象一只没有净化完全的始祖鸟,明明都已经净化成一只麻雀了,可是还拖着长长的尾巴死活砍不掉。
“秀竹,这字又写错了,为什么总要少写一笔呢?”天阔用竹棍子点着馒头在地上写的字,又点点成子写的,“你看看,成子比你还晚学几日,字就很少写错。”天阔老师没有说下去,毕竟五岁和十岁还是很大差距,他觉得也不能太严格要求,想到自己五岁已经被丢到族学里,父亲的心全都扑在了佟姨娘以及他们的孩子身上,自己虽然是嫡出,却还没有庶出的弟弟来得重要。
馒头很无语的努力练习着,不信我就搞不过一个十岁小儿,好歹姐姐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有二十岁了,要不是穿到这破地方,说不定如今在大学还能找个校草做BF呢。
想到馒头也才五岁,又想到她和自己有着一样的身世,天阔不忍心的拉过馒头,将她轻轻抱在怀里:“馒头,如今你还小,可是将来你总会长大,你的爹爹还要依靠你,你不努力可怎么办呢?”馒头还有宋大叔,而自己,天阔自嘲的笑,为什么同样都是克死母亲的孩子,为什么馒头就可以让他的爹爹百般宠爱,而自己却要遭到父亲的厌弃呢。
成子丢下手中的树枝,大大咧咧的说:“不要紧,将来馒头不认得字,还有我呢,我爹说了,馒头就是我弟弟,只要我在就得护着他。”
馒头听着成子这句话,感动得一塌糊涂,果然没有白吃她送去的野味,关键时候这样挺自己。
天阔也笑了,有朋友真好,他也有这样一个朋友,若不是为了救他,自己也不会受伤,就不知道如今他是否顺利回去了,倘若他有个三长两短,那就太对不起自己这一身的伤了。
愉快的生活总是会觉得时间不够用的,三个月的时间足够这三个小伙伴建立良好的友谊,尤其是成子对天阔,充满了无限的崇拜之情,天阔除了能写会算,还会念诗打鸟,手头那是相当的准,虽然拄着拐,但是每次三人比赛打鸟,总是天阔拿了头名。
宋大河也觉得天阔很有天分,于是拿出了珍藏的大弓,教天阔射箭,等天阔脱离拐杖了之后,还教起他拳脚功夫来。
山村小学里,每个孩子都找到了自己的乐趣,就连最小的馒头都投入到了算账的世界,尤其是数着最近收入的铜板,能反复数上一个时辰。自从天阔同学加入了打猎队伍,宋大河的猎物多了起来,天阔的陷阱越做越好,每次选的地方也很准,打猎的技术水平也逐步提高,所以宋家的收入也逐步多了起来,馒头觉得这一千二百个馒头真的没有白吃。
进了腊月,山上就更冷了,天阔的腿早就好了,他自己没有说要离开的话,宋大河自然也不会提起,馒头更是把天阔当成了家人,其实她最近经常在猜测,天阔会不会也是穿越人士呢,那些小说里不都经常写要死没死的人,大部分都被穿越了,而且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嘛。
“快过年了,咱们下山进城置办些年货吧。”宋大河对天阔还是比较满意的,这孩子聪明伶俐,就是长得太漂亮了些,若是他找不到家人,收他做个干儿子,将来闺女有这么个哥哥依靠岂不是妙事?
馒头当即表示赞成,她穿越过来最远的地方就是爹爹领着她去村头货郎那买些小零嘴,经常串门子的地方就是成子家,如今带她下山去城里办些年货,这是多么难得的机会啊。
天阔微微一笑点点头,馒头看着差点亮瞎了她的小眼,片刻开始唾弃自己,没见过帅哥吗,只是这地方帅哥少而已,城里肯定多的是,真是太丢穿越女的脸了。
就这样,宋大河领着馒头和天阔搭上了成子家的牛车,进城了。